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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江南小城绝代佳人:最好的时光(出书版完结)
作者:凤青钗
内容简介
明媚美丽的“狐朋”——谭晶晶、小柳、乔北、杜宇,帅气阳光的“狗友”——葛萧、江水明、师伟……他们有了自己新的生活,他们有着相同的过往。故事以即将进入而立之年的江水明开始,他突然明白恍惚的情感中,唯有高中同学杜宇的身影,于是他不顾一切地开始了他的寻找之旅,然而江南小城的绝代佳人杜宇却谜一般消失在生活中……最终引发了一系列的、意想不到的故事。
关 键 字: 杜宇 江水明 绝代佳人 谭晶晶 小柳 言情
序言
最好的时光·乔北
我记得很清楚。2008年5月4日,柴斌正经八百地说:“姐,你写本关于青春的小说吧,肯定会畅销的。”
柴斌已经完全懂得了畅销的概念,他一年出了5本书,有4本卖了影视改编权,其中有一部已经在全国上映,男主演之一是香港某功夫巨星的儿子,所以这片子很是被轰轰烈烈地炒了一阵子。和我说以上这些话时,他正忙着每周到各省会电视台做访谈节目,每两天飞一个城市去见那些疯狂迷恋他的读者,见一个又一个书商和制片人。
那会儿本着支持他的目的,我买了一张80元的首映式票,缩在整个西南地区最好的电影院里一边嚼爆米花一边期待着这个故事。我读过他那本大红大紫的小说,那些俏皮的言语、唯美的细节我很喜欢,尽管这个电影的编剧不是他,但我对柴斌的故事还是那么有信心。
然后,我用了93分钟,看了一个和柴斌的小说没关系、和青春没有关系的电影。仅仅是借用了他小说里人物的名字而已。
对于一个靠写作生存的人来说,不管是发表作品、出版小说,还是看着自己的剧本被拍出来,心态都是异常平静的,因为这只是工作而已,如同工程师要设计图纸、业务员要做成业务一样,不同的只是价格,本质相同。所以,我不太经常觉得我该写些什么就写,更不会为了别人觉得我该写些什么我就要写,所以柴斌和我这么说时,我只是不经意地笑笑,继续喝面前的柠檬茶。
直到最重要的他们对我说,你提早把自传写一部分吧,写我们的故事,好不好?
我说,好。
最好的时光 凤青钗
2008年5月12日中午,我在成都以桃花著称的龙泉的一个体育场里参加一场很有趣的活动,然后就在轰隆轰隆的闷响声中,我踉跄了几步,看着眼前那巨大的体育场馆在以扇形摇晃,玻璃哗啦哗啦地试图挣脱窗框的束缚,周围的人多数坐在了地上。那两三分钟真的很漫长,就像一个庞然大物正从脚下经过,地面狰狞地咆哮、扭曲。
在返回成都的路上,入城的车道上只有我们孤零零的几辆车,出城的路上是拥堵的车辆和满脸惊惶的人群,到达城中时,所有通讯中断,表面残破的建筑物下聚集着收听广播的人群,到处都是垃圾。我见过这样的场面,在好莱坞的《外星人入侵》中,在好莱坞的《世界大战》中。
度过那一刻后我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写一本书,一本我必须写的书,一本铭记每个人最难忘的青春的书,简单、纯净、美好得无与伦比——《最好的时光》。
贵州作协的伍大哥说:“这个书名不够煽情,不够闪亮,你应该写几个青春少女的情感故事,然后叫它最高跟鞋的时光。只有这样,才可能好卖。”
可是我不能。
因为它是有目的的。这是唯一一本让我带着镌刻青春的目的去写的书,所以它的名字只能是《最好的时光》。
2011年11月,我完成了它。
这本书不是我的自传,也不会拿任何一个认识的人的故事来做影射。我只会记录那些属于过你也属于过我的感觉:放肆的喜悦,刻骨的疼痛,优美的忧伤。
最好的时光。
第一章寻找杜宇
结婚这回事儿,对女人来说有两个坎,一个是18岁的最期待出嫁,一个是25岁的最迫切出嫁,其余阶段女人的态度大抵是进火锅店——各有各的菜品,各吃各的生熟。
杜宇结婚早得很,用同学的话来说,就是高中刚毕业她就准备好当孩子他妈了。当然也没夸张到这个程度,她只不过是在大学毕业后的那个暑假,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和青梅竹马的那个某男扯证了,没办婚宴,没要彩礼和嫁妆,据说心安理得地住在抚顺某间租来的小套公寓里。然后理所当然地和我们这些在外地或外国漂着的单身男女撇清关系、划清界限。
但是很多年后一个花好月圆的晚上,我们几个死党在大连的某个酒店里聚会,酩酊大醉的江水明拉着包间里服务小姐的手呜呜地哭得很伤心,唠唠叨叨地叫着的,就是杜宇的名字。叼着烟卷也喝得差不多的葛萧就挨个问:“你知道杜宇的消息不?你知道不?你知道不?”谭晶晶笑得前仰后合,小柳数着桌子上碟子里海瓜子的壳,没人理他。
坐在包间里的人只有滴酒不沾的我还清醒地坐着,可是,我也不知道杜宇的消息。
小城的春天总来得早些,或许是因为没有阻挡春风的华屋高堂,或许是因为人们总是有足够的时间去留心一片树叶或是一根草枝。所以,在小城孩子杜宇出现在我们这些分辨不清小青菜和小白菜的同学们中间后,我们也开始知道春天是什么时候来的。
煽情一点说,能让我们意识到春天来了的,是杜宇的衣着和辫子上的丝带。她是最懂得打扮自己的女孩子,在那个其实大家都没多少零花钱的时候。质地、颜色、样式,无一不随着季节每天发生着薄厚和深浅的变化——杜宇自有一套让人惊其为天人的时尚概念。
江水明念念不忘的场景之一,就是16岁的杜宇穿着淡紫色的连衣裙站在人行道旁碧绿成一片的桃树下,微笑着看他拎着装篮球的网兜经过。杜宇的长辫子或是马尾辫总是散发着好闻的薄荷或是香草味道,那是她自己用宿舍前花坛里的薄荷叶和香草叶揉碎了装在瓶子里,配上几味中药做出来的。当然在那时,最炫最酷的事情是使用宝洁公司的产品,汉方并没有得到该有的重视。所以,最近在购买许多昂贵的舶来汉方用品时,我总是忍不住走神,想起多年前那个未卜先知的女孩子。
这次聚会师伟没有来,这让我是那么的意外,还有一点点我并不想承认的失落。
他在深圳,一个我从来没去过的海滨城市,开了一个物流小公司,正在一点点艰难而又认真地做大。大二时谭晶晶从南京跑到他读书的武汉去看他时,高高瘦瘦的他在樱花树下给她介绍他班上的一个女生,那个女生笑起来有好看的酒窝和洁白整齐的牙齿,让谭晶晶印象深刻。她微笑着对师伟说:“要照顾好人家哟。”然后就订购了回南京的机票,就在那天下午。
后来的一天,谭晶晶和我背靠着背坐在南京的校园里互相挖苦对方时,明明已经理屈词穷的我突然爆出了一句话:“喜欢人家师伟就说出来,你装什么大度玩什么矜持。”谭晶晶大惊失色,诧异万分,“喜欢师伟?你怎么敢这么说?”眼睛里的心虚一览无余。
死党的含义之一,就是可以彼此忘记性别。那时候我常常和葛萧手拉着手去逛夫子庙和秦淮河,高大俊朗的葛萧在街上高出大多数南京男人半头,于是我常常说他是我带出去最拉风的狗。狗是个昵称,我们这几个死党自称狐朋狗友,女的是狐,男的只能是狗。
师伟从来就不可能成为我的死党,因为,我无法忽略他的性别。我和谭晶晶心里埋着一样的心事,只是大咧咧的谭晶晶流露出太多的线索,沉默寡言的我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抬腕看看表,已经凌晨一点了,刚被江水明拉住手不放的包间服务小姐脸色明显难看,还忙里偷闲地打了个哈欠。我拍拍还在大喊小叫的葛萧的脸,冷静地说:“狗,该走了。”
我的狗友们都活得很强势,自己弄了个室内装饰设计公司的葛萧应酬客户已经有四五年的历史了,半斤白酒漱漱口的角色,所以我这么冷静地和他说话,他就不好意思借酒撒疯了,他略微有些晃地站起来出去买了单,再回来时就站得稳当得很。他一把打开江水明拉着人家小姑娘的手,拎起他来,笑骂句什么,然后就笑着看我,“丫头,敢坐我开的车吗?”
只有在葛萧面前,我才愿意开些玩笑,我拼命地摇头,“我不敢哦。”我一边笑着说,一边把谭晶晶和小柳扶了起来。她们两个虽然也喝糊涂了,不过还是身量轻巧,安静极了,不像江水明一样一看就是死沉死沉的。
葛萧就笑着说:“看你,依红偎翠的,要不我们换换,我抱那两个小狐狸吧?”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嗔怪地看了他一眼,扶着谭晶晶和小柳出去了。葛萧大笑。
葛萧住在一个不到60平方米的小公寓里,没有厨房和客厅,硕大的意大利陶瓷浴缸就那么明目张胆地放在封闭阳台上,显示着屋子主人是设计师的张扬和牛气。进来时两米的大床上胡乱扔着几件衣服,现在胡乱地扔着江水明他们三个。
葛萧靠坐在淡米色的真皮沙发上,拍了拍身边的位置,大声说:“丫头,坐过来,告诉我这些年你都干了些什么。”
我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了一口又递给葛萧,我微笑着站在那里不说话。
我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我的身份就是观察者和记录者,推敲和分析别人,我对表达自己和讲述自己缺乏兴趣。很多人都以为写字的人写的都是自己经历过的事情或者身边熟悉的一切,这是大错特错的,是对写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想象力的双重侮辱。一是那样写,写作者本身的创作力很快就会像瘪了的气球;二是,人生得几个知己,真的不容易。可口可乐的老大都告诉我们,朋友、爱、精神和身体,一旦被用力触碰,就会留下裂痕。所以,要好好珍惜。
葛萧把杯子蹾在茶几上,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朝几乎睡死过去的江水明努了努嘴,“他和杜宇怎么回事儿?”
他从来没和杜宇怎么回事儿过。
江水明是我们这个小圈子里唯一一个文武双全的家伙,田径几项基本全能,篮球打得出色,写一手好书法,还能像模像样地模仿几笔明宋大家的花草山石、鱼鸟蝶虫,学校的运动会或是什么才艺大赛,江水明是我们一班的撒手锏,到后来有一次校园歌手大赛时,他一进场二班的选手代表就脸色铁青地嘟囔:“来比什么嘛,还有比的必要吗?”
按理说,全能到这种人神共愤的地步,且模样身高属于中等的江水明应该是早早就开始谈恋爱的——从初三到高三的几个班主任都很警惕地盯着他有什么异常动向没有——但是江水明根本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功课烂得稀里哗啦的他正在各个补习科目老师的手下疲于奔命。幸而,他爸是南京市美术家协会的骨干,总希望儿子以后考中央美院的艺术系,所以很乐于看到儿子的成绩很烂,他时常笑眯眯地暗示江水明:以他的成绩,想上好学校的话必须走艺术这条路。至于后来江水明的奋起反抗、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大获成功,则完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那时的江水明是个典型的傻乎乎的小伙子,以至于高中毕业后,他才知道谁谁和谁谁谁曾经恋爱过,谁谁是谁谁暗恋的对象,谁谁和谁不欢而散。我清楚地记得17岁的他脸色发白地端着酒杯坐在墙角,两只眼睛直直地说:“我靠,我们真在一个班里?我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他当然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他和太过英俊的葛萧并不容易让班上的男生把他们当成哥们儿,甚至他们躲在宿舍里关起门来一起看毛片时都不愿意让他们俩知道。这俩孩子就跟贾宝玉似的和我们这些女生混在一起,单纯得不得了。然而,杜宇就像江水明和葛萧一样,也游离在女生的团体之外,她和任何一个人都保持着远距离的亲密,女生们倒是很喜欢和这个柔和美丽的女孩子一起逛街、玩耍、吃小吃,但从来不是杜宇主动去做的,她总是在座位上抬起头来,忽闪着长长的睫毛微笑着说:“好呀!”高中毕业的聚会上,她同样带着宽容柔美的笑,只是,从来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她遥远得像不存在的回忆。
江水明和杜宇,就像两条平行线,从未意识到过对方的存在,没有任何的交集。所以,葛萧问我他们怎么回事儿之后,我很肯定地摇头,表示他们之间没什么,也表示或许是我什么都不知道。
葛萧把沙发床打开,铺了一床毯子,丢了两个靠枕在上面,然后他拍拍沙发床,“丫头,睡了。”
葛萧的小公寓外面是小区的一大片绿地,隐约蟋蟀的叫声衬着江水明他们均匀的呼吸声,很恬静。路灯的光从没拉上的窗帘里照进来,拉出房间里一片片家具或是摆设的阴影。并不昏暗的光线中,葛萧把胳膊枕在头下,大睁着眼睛看天花板,“丫头,你有没有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分开那么多年,我们几个还是那么的默契和亲密,可是其他的同学朋友却显得那么遥远?”
生命最玄妙的地方,就是你不可能预知你会在前方遇到什么人、经历什么事情,每个人都要做好各种各样的准备,准备迎接意外,好的,或是坏的。有的人,他存在的意义就是你生命里的一个阶段,他和你并不是并肩成长的小树苗之间的关系,而是苔藓之于青石,蘑菇之于树干,那种彼此长在一起的感觉绝不会随着时间有任何的改变,如果有所改变,那说明他的存在意义,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大。
江水明、谭晶晶、小柳和葛萧,对于我来说,就是长在我生命里的人,当然,我也长在他们的生命里,超越朋友,类似家人。可面对葛萧的感慨,我什么都不想说,我突然笑了。我不经意地问:“狗,你为什么来参加这次聚会?”
葛萧干脆利落地说:“因为我和小柳都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