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不想她再来一次带子抛夫出走。
这种错误,犯一次已经是极限。
第11章 第十一章
她对他越来越胡闹,是不是证明她开始依赖他了?
几天相处下来,漆郗已经弄懂了夏亦清的生活模式:每天她七点起床总能看到他已经在门口,她去洗漱,他去准备早餐,然后叫小义起床给他洗漱。三人吃完早餐,八点准时出门先送小义去幼儿园,然后他陪她去公司。之后除了她要开会的时间,他都会和她待在办公室,就算是她有事要出去,他也一定会无视她的意愿陪同,他俩俨然成了“连体婴”,会陪她一起吃午饭,抱着她睡午觉,下班后接上小义一起吃晚餐,不到晚上小义睡着后他是不会离开她家的。
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更何况这尊大神是不请自来的,要送走他谈何容易,除非他自愿离开。
而由于有他在,唐淇淇只在他和自己来上班的第一天下午四点的时候准时出现在她办公室门口,可只看了一眼就毫不留恋的走了,从此之后不在出现在她的办公室,其他几人也一样。
虽然说他是很好看不错,她也承认他是她见过的最有气质也最有气势的男人,可是天天看还是有可能会审美疲劳的,而且气质什么的要有距离才能明显的感觉出来,而他天天和自己待一块,她感觉出的只有流氓气质。况且公司里关于他们的绯闻已经铺天盖地也就算了,别人说什么她是管不了的,可是唐淇淇她们几个每次见到他们都笑得一脸风骚,就差在脸上明明白白写上“暧昧”两个大字,她们那诡异的眼神,想起来都浑身难受,真是遇人不淑。而身边这尊大佛,居然还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一般风轻云淡的和她们打招呼。要不是身边有他,她知道她们早就冲上来对她大刑伺候了。可她宁愿被她们打一顿也不想忍受这种精神上的折磨。
漆郗看着悠闲地坐在自己沙发上的夏亦清,心里极度不平衡:为什么同样身为总裁,他却可以这样闲?况且他的公司比她的应该忙了不止几倍。
夏亦清感觉到她的目光,合上手里的书,闲闲的看着她:“说吧,什么事?”
“你很闲吗?”漆郗愤愤的开口。
“没有你忙!”就算再忙也想陪着你,只有把你放在我眼前才放心。
。。。。。。讽刺!赤裸裸的讽刺!漆郗发现自己就是在做蠢事,决定不再理他。
下班后,夏亦清载着漆郗往家里驶去。到一家超市前,漆郗让他停车去超市。
“你要买东西?”
“买菜做饭!”他们已经连着在外边吃了三天了,这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你会?”他只知道她就会煮泡面。
“废话,不然难道你做?”居然怀疑她做母亲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夏亦清看着她瞬间像踩到尾巴的猫,炸毛了,嘴角上扬牵起她的手边往里走边回答:“也不是不可以。”
“不用!”小义说想吃她做的糖醋排骨和西兰花炒虾仁了。
在超市挑好肉,漆郗想让超市人员帮忙切好,夏亦清提过来就走。
漆郗一把拉住他的手:“你行吗?”怀疑的口气。
“我行不行你试试不就知道了!”夏亦清在他耳边轻声说。
居然问男人行不行的问题,看来她是不知道社会的险恶更不知道男人的险恶啊,但他不得不压低声音提醒她一句:“以后不要问男人这种问题,特别是我!”
漆郗看到身边一对年轻情侣暧昧的眼神,反应过来连耳根都红了,放开拉着他的手就要打他,却被他反手拉住,吐出一句“流氓!”
回到家,夏亦清三下两下就把要切的菜收拾的妥妥当当,漆郗在一边看得啧啧称赞。切好菜后,漆郗让他去客厅休息一下,剩下的她来就行。
夏亦清嘴里虽然答应了,却并没去客厅,而是在杵在厨房门口,看着她有条不紊的在厨房忙碌,这应该是一个男人最幸福的时刻吧,他情不自禁走过去从后面环住她:“什么时候学会的?”
“嗯?哦,烧菜啊,四年前啊!”漆郗慢一拍半的回答。
“一定很辛苦吧?”
“一点也不,我是天才嘛!”漆郗有些疑惑的看着他,感到他此时的眼神似乎包含着一些心疼与自责,她下意识的就不想告诉他她当初是怎样过来的,不想让他伤心。
辛苦,怎么会不辛苦。确实如他所言,上帝似乎是遗忘了给她分配厨艺方面的天分,烧菜成了她人生中最大的难题,也是不得不攻克的。
当年她从医院床上醒来,发现自己已经是孩子的妈了后,觉得今后的生活最大的就是吃饭问题。虽然说那时孩子还小,都是喝奶,可以后他总是要吃饭的。如果只是自己一个人,那就好对付,吃泡面饼干煮粥或者干脆到外面吃都行,可孩子不行,找保姆的话,人家也有有事不在的时候,所以最保险的方法就是自己会做。况且她觉得自己的孩子要是不能吃上自己妈妈做的饭,多少是有些遗憾的。所以,她又在医院呆了一个半月后回到家的头等大事,就是进厨房练厨艺。
可是,她的首战。。。。。。实在是惨不忍睹!切菜切破了手指、糖和盐分不清、醋和酱油反着用、煮饭忘了放水、炒菜没把菜里的水弄掉直接丢进去被溅起的油烫到。。。。。。总之就是饭没做成功却把整个厨房弄得像刚打过仗一样,满地的狼藉,还好有沈尘风和陌如及时救场,不然她刚出院又得进去,搞不好好还会把家给毁了。
在那之前,她实在是不知道自己的厨艺会这么差,总觉得做菜煮饭应该是很简单的事,以前看她妈她爸在厨房做事挺简单的,三下两下就能做出一盘色香味齐全的菜,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如此笨手笨脚。
于是,在她厨房的首战大败以及之后的几次尝试都失败后之后,她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在过去二十多年里,她只把事情分为两类,一类是想做的,一类就是不想做的。对于厨艺呢,她原先把它归为第二类,好不容易想表现一下母爱终于把它纳进了第一类的范畴。可是,她发现,厨艺对于她,两类都不是,因此,她出现了第三类事,至今为止仅仅包括厨艺这一项,那就是想做,而且是特别想做,却做不成功的事。
在她好几次把厨房弄得比战场还要恐怖,在她一次次被锅里的油吓到把东西全扔了,在她把十根手指的每一根上至少都有五条的切口,特别是拇指和食指上连创可贴都没法贴,用惨不忍睹已经无法来形容了,简直是不忍直视。。。。。。在这些之后,她终于承认,她在厨艺方面何止是没有天分,简直是个白痴。她终于认识到原来这么多年她过得顺风顺水可谓是一方风顺轻而易举,原来不是上帝偏爱她,给她的任何一方面都比其他人多那么一些,而是上帝认为她不需要厨艺这项技能,或者更没想到她有一天会急需用到这个技能,所以早早的就把它一股脑分给了其他。
没天分就没天分吧,那她只能勤学苦练,不是有个成语叫勤能补拙嘛,那她就练习,反正她那会儿最多的就是时间。她让苏陌如和林孜教她,从最简单的开始,一星期就学一道菜。只不过切菜她再也不尝试了,她还有两道切得很深的口子,让她深深体会到了真正的十指连心,况且沈尘风他们坚决不同意她再切菜,只要有她在厨房,她家的刀子都被收起来了。在经历过好多次被烧热的油蘸到手臂手背上都被烫的起了好多水泡之后,在脚被热水烫到之后,在油锅里油水突然起火差点烧到眉毛之后,在又烧坏或摔坏了好几口锅之后,在做出了一道道盐酱油排骨、放了两次盐的煮白菜。。。。。。总之,就是在做出了一道道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口味奇特造型怪异的“菜”之后,烧菜的技能终于有了起色且处于稳稳上升中,虽然味道还是赶不上两位师傅,但已经有了五分像,味道也已经很不错了。而却还有几道十分拿得出手的菜,已经够她带着小义生活了。
那段时间,唐淇淇她们很少往她家跑了,就怕被当成小白鼠拿来试菜。而事后,唐淇淇没少调侃她,说她不仅为国家的医疗事业贡献了力量,创可贴销量一路飙升,更是拉动了经济的增长,特别是厨房经济,笑她才是真正的败家子。
不过现在想来,已没了辛苦,只觉好笑。况且自己的那段日子已经过去,没必要再告诉他。
夏亦清在她头顶吻了吻:“谢谢你,还有,对不起!”
谢谢你,为了我们的孩子平拼尽全力,把他照顾得这么好!
对不起,没能在你身边,为你分担那些辛苦的日子。
第12章 第十二章
自从从H市回来后,沈尘风十分不顺,公司状况不断,虽然都是些小问题,甚至可以小到忽略不计,可它又偏偏很棘手,处理不好就变成大问题。而公司的这帮精英,连点小问题都处理不好还要他决策,他真的很想发火:那我养着你们干嘛!这种事以前从不需要他费哪怕一点点心思的。烦的他想砍人,好不容易挤出那么一点点时间和朋友聚一聚,却还被调侃欲求不满,他就差当场把他们一个个丢江里喂鱼。
好不容易把这些焦头烂额的事情处理的差不多,已经过了半个月了。这半个月,他忙得连睡觉时间都只有每天四五个小时,还连续飞了八个城市,根本就没时间想其他的事。
想想在自己离开H市前,漆郗还病着呢,现在应该是早好了吧。这女人,自己没时间找她,她就不会主动找他吗!还真是和以前一样啊。他直接订了一张N市飞H市的机票:我是想小义了,只是顺便去看看她,而已。这借口真好。他看了下时间,过去正好可以去接小义吃饭。
“嗯,四点到吗。。。我去机场接你吧。。。好,待会儿见。”漆郗挂上电话,对坐在沙发的人道:“我今晚要带小义和尘风吃饭,你去吗?”
“不去!”我又没自虐倾向,去给自己添堵吗!还尘风!“小义我去接就行。”想到自己儿子和沈尘风可能的亲密样子,他浑身上下就别扭,一定要尽早降低他们可能的接触以绝后患。至于漆郗,他们是朋友,他不能阻止他们见面,而他也不可否认,在这五年时间里,沈尘风把他们母子俩照顾得不错,这是他欠他的,所以他干脆眼不见心不烦。
“可是尘风想见小义啊!”漆郗故意说。知道他这么说已经没有商量的余地了,他看似好说话其实固执得很,但看着他现在的样子觉得很解气很好玩,以前只有他逗她,现在终于轮到他吃瘪了。“原来你的软肋是尘风啊!”
“要么你自己去,要么你也别去!”夏亦清说的咬牙切齿。
“好吧,我自己去,那小义就拜托你了。”见好就收,不然只会引火烧身,她转身提上包就要走。
夏亦清起身把衣架上的大衣给她穿上,又帮她围上了围巾:“机场冷,你还病着呢!”牵着她把她送上的等在大厅门口的车上:“早点回来!”
“嗯。”
小义不去也好,她正好有些事想要跟他单独谈谈。前两天老三打电话告诉她林孜的状况不是很好,每天要不就是当工作狂劝都劝不回家,要不就把自己灌得烂醉。林孜虽然排在老六,但却是年纪最小的,本应该像以前一样和小八小九笑得没心没肺,可她似乎很久都没见她这么笑了。想到几个月前她主动提出要到C市时决绝的表情,她正是知道她要去的原因才不好阻止她,而且C市的业务当时也确实需要她,所以她只能让她去。只是没想到她一去就去了这么久,且丝毫没有想回来的念头,还把自己弄得如此的狼狈。说不自责不心疼是假的,可她终究不知道怎么劝她。
林孜与沈尘风的事,她差不多都知道。他们的故事很老套也很简单,不过是青梅竹马的两人,沈尘风一直只把她当邻家妹妹,而她对他的感情远远不止。只不过后来又加上了她,事情就变得有些复杂了。她还记得当初她和沈尘风一起去跟她们准备筹建公司时,林孜见到他时的表情已经不仅仅是惊喜了。她知道林孜这些年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更优秀,让自己成为可以堂堂正正站在他身边配得上他的人,而不再只是跟在他身后受他保护的小妹妹。而那时,沈尘风却选择站在自己的身边,当她知道他们之间的故事后她觉得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林孜,只能逃避,可林孜却对她说:“如果他选择的是你,那么我接受,我输的心服口服,我祝福你们!”每次唐淇淇她们拿她和沈尘风开玩笑,她都会下意识的看向林孜,而她只是看着她淡淡的笑,但她知道那笑容的背后是如何的苦涩。
她对沈尘风的感情,她清楚,那是喜欢,是朋友间的无条件的依赖与信任,是不似亲人却胜似亲人的亲切感,却并不是男女之间的爱。她和沈尘风说过几次,可每次他都说:“我喜欢你,是我的事,与你无关,你只要做自己就好了。”所以她只能听之任之。她觉得,他对她,倾注了许多的感情,也有一部分是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吧!
她也对林孜说过几次,让她放开心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去寻求一个结果一个交代,也是一种解脱,她和沈尘风之间真的只是朋友,可是一面对沈尘风,林孜就没自信,更可以说那是自卑。林孜从不敢去相信她在沈尘风心中是重要的,只不过可能被埋在了很深的角落,被隐藏保护的太彻底所以不知道。而林孜也一直拿她当嫂子,只在默默的看着沈尘风,她说只要他开心,那么她也就幸福了。她知道她说的这些完全出自真心,可这样的傻姑娘傻的可爱,也看的她难受。她最后一次向林孜提这事是在她要求去C市之前,她看到她似乎想通了想鼓起勇气搏一搏,可最终却闹成了那样的结果,她有很大责任。
而沈尘风对林孜,那是当局者迷:他对林孜确实是特别的!要不是特别,怎么会虽然对唐淇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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