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菜已经渗入到巴西人的日常生活中了,成为了他们饮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他还告诉我,巴西人对烤肉的态度就像中国人对水饺一样,是主流的风味菜,是被称为“国菜”的,不管在什么样的餐厅都能吃得到。所以对于他们这种中餐馆,也是要备有巴西烤肉的。而且巴西人吃牛肉和猪肉比较多,有钱人家吃牛肉多一些,贫穷一些的吃猪肉。这里的中餐馆和国内有很大不同,一般都采取自助或分餐的形式,很少看到很多人一起在一个盘子里吃饭的情景。
我讶异阿豪对这些有这么多的研究,他只是笑笑说一开始来巴西是想自己开餐馆的,所以查了很多资料,而在这里的这些年也都了解了。可后来发现这远没有自己想得那么简单,所以就先给别人打工,积攒资金、积累经验,最后自己一定要开一个属于自己的餐馆。
我满心羡慕地看着滔滔不绝向我讲述自己梦想的阿豪,心中深深感慨,有希望的人生该是多么快乐和充实,最起码这一生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而活,有一个可以让自己活下去的目标。
我不敢确定的在心底慢慢询问:我也可以有希望是吗,我也可以有一个让自己活下去的理由是吗?我——陆闲庭,这个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灾难,这个被人玩弄唾弃的小丑也可以吗?
漫天,逃离了你的掌控之后,我是不是也可以放下一切爱怨痴恋,放下所有的不堪和肮脏,自由地呼吸一次,默默地走一段属于我自己的路。
漫天,你会允许么,你会让我快乐么?
漫天,你会么……
我在晚餐快开始的时候才见到江叔,他看样子五十多岁,有着典型的啤酒肚,脑袋上顶着不多的几绺头发,有些已见灰白。但是整个人给人一种很亲切的感觉,可能是他总眯缝的小眼睛吧,总觉得笑嘻嘻的。而这里的晚餐一般都很晚才开始,早的话是八九点钟,晚的话会到十二点左右。所以我们应该要忙到后半夜才能休息。我想怪不得他们午饭都吃的比较晚,而江叔也可以打牌打到天亮然后才回来补觉。
阿豪告诉我这里的工作很好做,无非就是接待一下客人,点菜、送菜之类的,因为是分餐的形式,所以要帮顾客分好每一份食物,其他的就没什么了,跟一般餐馆是一样的。他还说,现在我的工作就是当他们忙不过来的时候帮一把就好,其他的不用我操心。
嘉仪之前也说过,我刚开始,要先从最基本最简单的开始做起,况且现在还不到时节,店里不会太忙,要我慢慢学,不用着急。
我很开心地笑了,觉得呆在这里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时间在我觉得快的不可思议的情况下流逝,以前从没感到时间是如此宝贵和飞快,或许,过去的生活总是等待——等待长大、等待出狱、等待漫天、等待临幸,所以时间对我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存在,因为我除了跟不同的男人上床之外真的无事可做。
而现在我每天都要早早起床,帮阿豪和波仔打扫餐馆,然后对前一天的帐,晚上一般都忙到很晚,所以这些工作都会留到第二天早上才做,然后检查一下看看还有什么需要采购的食材,如果缺的不多的话就在附近买一些回来,如果缺的多就跟阿豪或波仔开车去很远的里约市农贸中心采购,那里是巴西第四大农贸商品中转站,价格不但便宜种类还多。
说到买菜,还真是颇为尴尬。虽然我已经长了不少肉了,但是看在别人眼里还是瘦不拉矶、弱不禁风的样子。那天和阿豪出去,他本来就壮壮的,我们买完什么东西都是他搬到车上,我总觉得很过意不去,之后也想帮忙一起搬运,却被他一把推开,还嚷嚷着说是我搬货还是货搬我!
当时我相当不服气,怎么说我也是个男人,区区一袋货我还搬不了吗,太小看人了。于是我趁他不注意的时候也拉了一袋准备扛在肩上。当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成功把货物扛起来的时候,没想到它还真不是普通的重,我一下子控制不住了方向,脚步不稳,前后左右的乱晃,在他还没来得及跑过来帮我的时候我就连人带货的摔到了一堆蔬菜中,把人家的菜压烂了好多,还弄得全身上下绿油油的,那情景,笑死人了!
本来在巴西,东方人就普遍显得瘦小,我还因为厌食症的关系更瘦一些,却不自量力地要搬比我还重的货物,当然会弄巧成拙了。最让我觉得丢人的还不在这里,把我从蔬菜堆里捞出来的竟然是个当地的女孩,她把我拉起来以后,顺手扛起了我摔在一边的货物,走向了车子。
当时我就看傻了,虽然知道这里人身材普遍比较高大强壮,连女孩子也是这样,可是这反差未免也太大了,这个,我当时就想找个地洞直接钻进去算了。这身为男人和中国人的面子,这次真是丢大了。
这巴西女人,还真是……
第十二章(3)
其实说到巴西,就不能不提到巴西的女人,这是个热情奔放的国度,人们性格很直爽,说话都直来直去的,也大都风趣幽默,而巴西女孩几乎天生就具有了所有女性美丽的必备要素:性感的身材、健康的肤色、浓密的披肩长发、艳美的脸庞,而她们在跳起热辣的桑巴舞时那浑身上下洋溢的快乐和充满活力的美,让每一个来到巴西的人都禁不住为她们的性感和魅力倾倒。
在这里的每一天都让我很充实和快乐,虽然有些累,但是我觉得这才是我想过的人生,虽然不知道会持续多久,但在这一生中,有这么一次,我已然知足。
随着圣诞节的临近这些天愈加繁忙起来,而波仔学校放假后就回国了,少了个人但客人却比平时增加了一倍还多,还真有点让人吃不消。
虽然已经十二月份了,但在属于热带而且还是南半球的巴西来说依然艳阳高照,因为真正的夏天来到了,再加上节日的热烈气氛,整个里约热内卢到处洋溢着欢声笑语。
一个月的时间已经让我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和生活节奏,要说习惯还要再过些时候,但是已经能很好的适应它了。
我果然没有选错地方,这里能带给我这一生都缺少的热情和微笑。在巴西的日子里,我总是不由自主地能被他们的笑容感染,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只要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我从内心深处就能深切地感受到一种幸福,一种说不出来的踏实,然后也跟随他们一起微笑,静静的平淡的微笑。
短短一个月,我得到的关怀比我过去二十年加起来还要多好多,从不敢期盼的我竟然也有了奢望,真想就这样一辈子下去。
今天是平安夜,很多人都回去和家人团聚了,但是对于习惯过春节的华人来说,他们还是会出来吃饭或者四处逛一逛。餐馆里的人要比平时少一些,几乎都是我们自己的同胞,我稍稍松了口气,一连几天的忙碌终于可以偷空休息一下了。
我站在大厅和内堂的拐角处,斜倚着门框偷懒,其实这些客人大都不用我们招呼,这个时间还在店里吃饭的都是熟客,他们来这里也不全为了吃东西,有的时候这家店就像一个华人的聚会场所,很多人只是坐在一起,点几样菜然后聊天,磨磨蹭蹭到很晚才离开。茶水他们都会自己添,到时候我们只负责结账就好。
我悠闲地看着面前相谈甚欢的人们,有时候,能静静地看着别人聊天也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因为每个人的表情都不一样,很多人还喜欢边聊天边做一些手势,生动的表情,各式各样的手势,能让我感受到每个人都是那么真实的生活在他们的世界中,没有任何羁绊的,自由的。
不经意回头间,我看到嘉仪坐在内堂靠近窗台的椅子上,她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左手无名指出了神,一股淡淡的哀伤在她身边围绕不去。我也看向了她的手,一道银白色的亮光在眼前闪耀,那是我来的时候带给她的东西——阿乐生前用所有积蓄买的戒指。自从那天我把那个红色绒毛盒子给了她之后,再见到嘉仪的时候就看到她手上多了这个闪亮的戒指。
我了解嘉仪的心情,也明白她把戒指戴在手上的意义,可每当那个银白色的光圈从我面前掠过的时候都能灼疼我的眼睛,有好几次,我想走上前告诉她:嘉仪,阿乐不会来了,他已经再也不会爱你了,死了这份心吧,不要再自欺欺人了好不好,重新去爱一个人好不好,把他忘了吧!
可是每次话到嘴边我又强咽了回去,我不忍再次打破她的梦,我的出现已经让她没有了等待下去的机会,那么,连梦想也要从她生命中掠夺吗,就像我一样,成为一个连梦都不能有的人?!
那样,就太过残忍了不是吗,有我一个就好,这世上真的不需要再多一个陆闲庭!
我慢慢走向她,总觉得应该把她带离这份思念。我在她身边立住,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她却连头也没回地出声了:“阿生,你坐过牢是么?”
我只觉“轰”一声,脑子里忽然一片空白,她是怎么知道的,她怎么可能知道我做过牢?!
“是吗?”她慢慢转过身子面对我,橘红色的灯光柔和地映在她温柔的脸上,一片祥和。
我只能满脸震惊地望着她,一句话都说不出。
“阿生,阿生?”她碰了碰我的胳膊,想让我回过神来。
“啊?哦!嗯……”我结结巴巴的不知该说什么好了,是承认还是否认,我到底要怎么回答她。
“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为什么会这么问?”嘉仪看我几乎傻掉的样子不禁微微笑出了声,她举起左手,那无名指上灿白的亮光依然闪耀,“是它告诉我的。”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皱起了眉头。
“阿生,原本我和阿乐一直都有联络,可是在一年多前,在他寄来这封信后我就再也没收到过他的任何书信,连消息也听不到。他在这封信里告诉我他就快能来接我了,他连戒指都买好了,只要再攒够来巴西的路费他就可以来向我求婚了。于是我满怀期待的等待,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直到去年的这个时候一个回香港探亲的朋友来电话告诉我在香港发生了一件震惊东南亚的抢劫案,而罪犯的名单上有阿乐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等不来他了。”
话讲到这里,她沉默下来,再次转头看向窗外。
我则深深凝视着她从口袋里拿出来放在窗台上的信。
房间沉静了好久之后,她忽然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阿乐说过我们结婚之后一定要去冬天可以看到雪的地方,因为我们都没看过雪,不知道那洁白的色彩是不是真的那么美丽和神奇。阿生,你看过雪吗?”
“没有,从来没有。”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她的话时就那样毫无预警地想到了漫天,此刻的挪威一定是冰天雪地,而此刻的特罗姆瑟也一定是一片黑暗,极夜还没有过去,而漫天也在忙碌吧。
可是,夜晚终会过去,当黎明来临的时候,我又要如何面对?
我忽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可悲,已经站在阳光下了,已经可以自由呼吸了,为什么还要去想寒冷的黑夜,为什么还在想着那个令人窒息的束缚,是真的还不能放下吗?闲庭,要说多少遍你才会记住,你已经不再是陆闲庭了,你要用王港生的名字和心情为自己争取幸福的人生啊,要重新再活过一次!
我们就这样各自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良久良久,然后还是嘉仪打破了沉寂,她笑笑说居然都忘记说到哪儿了。
我接下了话问道:“你既然知道阿乐已经入狱,那为什么……”我还没说完就看到她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抬起头用一种愧疚和绝望的眼神看向我。
“我知道阿乐不会来了,也知道他为什么去抢银行,这些我都知道,可是我不能丢下他,他既然没办法来那么我就去香港找他。在监狱也好,在什么地方也罢,我要亲口告诉他,我没有离开他,我要等到他出狱的那一天,哪怕是永远都不可能再出来,我也要等他!”
“可是阿生,你知道吗,我父亲本来就反对我们在一起,阿乐出了这种事以后他更是不同意我们来往,就更别提我要去香港了。于是他就把我关了起来,不准我出门,可还是被我跑掉了,我的右脚也是在跳窗的时候摔坏的。真不可思议,当时只一心顾着逃跑,什么疼痛都感觉不到了。父亲追了出来,我就拼命地跑,也不注意身边的事物了,可当我被父亲一把推到地上,只能傻掉一样地看着那辆车把他撞出好远的时候,我后悔了,那一刻,我真真后悔了。可是后悔能有什么用,从那以后,我的脸上就多了这条伤疤,腿脚也不灵便了,而继母亲去世以后,父亲也离开了我,就在去年的今天……”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阿乐为了能给我更好的生活,犯罪入狱;父亲为了不让她唯一的女儿吃苦受罪,为了救我,就那样再也没有醒来。等我伤好之后,就再也没想过去香港,我的父亲已经为了阻止我搭上了一条命,我还要固执地再去香港么,如果那样的话,我是不是太没有人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