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有爱 by独(兄弟+虐心+虐身+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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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有爱 by独(兄弟+虐心+虐身+be)-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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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爱过,我曾经恨过,我曾经希冀过,只是事到如今,绕了这么大一圈,我终究还是一个人,双生子,到头来,只有一个人。 
                  早就注定的命运,我,还是那个不能有爱的人! 
                  我曾想过自杀,与其这样痛苦自责地过完下半生,过完思念漫天的日子,不如死去,最起码,我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爱也好,恨也罢,全都消失无踪了,悲剧也会落幕了! 

                  可是每当我有这个念头的时候,漫天最后费力的摸着我的脸颊的情景就会浮现出来,他绝望而悲哀地恳求我的样子我永远也忘不了,我要替他活下去,我的血液和灵魂里有他的存在,只要我还活着,他就活着…… 

                  每当走累了,我就会在一个地方停留一段时间,然后再次启程。 
                  我想过去巴西找嘉仪他们,可是最终还是放弃了,就这样吧,这样也好,起码,一个人也有一个人的快乐。 
                  从那天之后,我就连红也看不到了,眼前变成了黑和白,没有一点杂质的黑色和白色,连灰色也没有的纯净 
                  日子就这样缓缓流淌,我以为我的一生就如此了,再没有起伏,再没有色彩,只有黑色和白色…… 
                  可是两年后的一天,却让我遇到了黑白之外的另一抹色彩。  
                  飞驰而过的汽车,躺倒在地上的男人。走过去,当那一双眸子在眼前闪过时,我居然看到了一点点蓝色。 
                  他是另一种人,我从来没遇到过的人,跟我和漫天都不同的人,我很奇怪在这样的社会里居然还能生存着这么单纯的人。 
                  他长得并不好看,如果要拿他跟漫天相比那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以一般人的眼光来看,他只能称得上普通,连我都比不上,我跟他站在一起,要比他俊美帅气得多,就更别提漫天了。 

                  但他可能是有点欧洲血统的关系,整个人看起来非常优雅自信还带着点淡淡的阳光的味道。他的头发有点自来卷,眼睛的颜色是淡淡的蓝。对,就是这淡淡的蓝,让我看到了除却黑和白之外的颜色,让我起了一丝丝想和人接触的愿望。于是,我才去了医院。而且他的教养极好,好像只有在欧洲贵族间才有的言谈举止在他身上体现无疑。 

                  可能他浑身上下唯一能和漫天相比的就是那身高了。漫天是亚洲人,又是在香港长大的典型南方人,能有这样的身高很少见。而这个有着欧洲血统的男孩,有这样近一米九的身高一点也不稀奇。 

                  男孩很年轻,他的脸是那么青春,洋溢着快乐和温暖,一点都没有经历世事的沧桑,似乎他还没品尝过痛苦,还不知道什么是生什么是死。而在他身边的我却显得如此苍老,我的脸上已不见笑容,已没有对未来的憧憬,我的心历经了太多的伤害、背叛、爱恨、痛苦、不堪、自责、后悔,现在的它已然千疮百孔,再也没有一丝对生命的向往。 

                  我不知道我这个三十多岁浑身上下看不出哪点好的老头子有什么好吸引他的,他连家也不回了就要跟我在一起。 
                  我告诉他我已经不会再爱人了,我这一生唯一的爱人已经死了,我没有爱了;我还告诉他我坐过两次牢,杀过人,我是个很麻烦的家伙,谁跟我在一起都会惹上麻烦的;我还告诉他我看不见颜色,我的生命里只有黑色和白色,唯一的一点蓝还是只有在看到他的眼睛的时候才会出现的。 

                  可无论我说什么,这个执拗的有点叫人无奈的孩子就是要跟我在一起。他说他不期盼我能爱上他,他说他不会夺走我的爱人在我心中的位置,即使那人已死他也不会夺走,他说他只想待在我身边,照顾我给我哪怕是一丝丝的温暖和色彩。 

                  我不知道他是同情我还是真的喜欢我,不过我也不在乎了,随他吧,反正我的心里除了漫天之外连我自己都装不下了。所以,这个阳光般单纯而善良的男孩子就那样留了下来,陪在我的身边。 

                  白天他会去上课,他主修的是建筑设计,这倒跟我上大学的时候学的专业一样,可是我大学并没有读完就入狱了。他说他要好好听课,然后回来给我补上我未完的课程。 

                  我笑了,觉得他真是单纯的可爱。我当初之所以选择这个专业是为了漫天,他会接管陆氏是迟早的事,他要学习的自然是企业管理,而陆家是房地产商,和建筑的关系最为密切,我想学好建筑之后帮漫天设计最出色最赚钱的房子。 

                  可现在漫天已经不在了,我还学来干什么? 
                  晚上,他真的发挥了欧洲贵族最优秀的礼仪和教养。他真的一次都没对我做过那种事,甚至连想都没想过。而且在家里的时候,不论气候多么炎热他也总会穿着整齐,他说他的家教不允许他坦胸露背。我敢打赌他还是个处男,这么干净单纯的孩子,一定还没尝试过什么是性。 

                  跟他相比,我肮脏太多。 
                  每天晚上我做好饭后都会等他回来,然后我们一起吃饭,席间,他会讲很多在学校里发生的事,会讲他在来回的路上遇见了什么人,遇见了什么事。到周末他还会讲他打工时遇到的好笑的事情。每次他讲这些的时候我都只是默默地听着,不插一句话也不发表任何意见,只是一边吃饭一边安静的听着。等他吃完,我就收拾好碗筷准备洗澡睡觉。我的生活规律得好像清教徒一般,比在监狱的时候还要节制单调。 

                  有时候他会让我休息,他去洗碗,那个时候我就会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发呆,想什么我已记不得,只是漫天的影子从来没有离开过。 
                  这样的生活我们居然生活了一年,整整一年。我没有再四处游荡,就这样陪着他慢慢度过了一年。 
                  司凯就快大学毕业了,他说他会找一份像样的工作来赚钱养家,给我最好的生活。我只是笑笑,漫天死后的财产都划归到了我的名下,还有卖掉陆氏的钱,其实我根本就不愁吃穿。 

                  今天,我依然坐在沙发上发呆,司凯去收拾碗筷了,他在厨房里也不闲着,继续讲他没讲完的见闻。我没听清他在讲些什么,只是一个劲的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过了不知多久,可能是司凯叫了我很多次我没有听到吧,我忽然听到一声重物撞击门板的声音,猛然从回忆中跳回现实,却发现四周一片黑暗。 

                  我蓦地一惊,首先想到的是我居然连白色也看不到了吗,我终于完完全全地看不到了。可过了没几秒钟,发现了窗外的点点亮光,我才知道原来是停电了。 

                  我听到司凯在浴室叫我,于是起身走到那里。 
                  原来是因为停电而正在洗澡的司凯又抹了满头的泡沫什么也拿不了,他要我帮他递块毛巾好出来找应急灯。他说他怕我因为突然停电而看不清可能会被什么东西碰到,刚才叫了我很多次都不见回应,于是只好用力撞门换回我的注意力。 

                  我笑他真是傻瓜,我听不到多叫几次不就行了,犯不着用自己的身体去撞门。 
                  递给他毛巾我就走了出来,这个孩子,还真是傻的可爱。 
                  他匆匆走出来找出应急灯,然后跑到我身边左看右看、前看后看,我问他你看什么,他说要检查看看我有没有受伤。 
                  我敲敲他的笨脑子,指着他胳膊和腿上的瘀青说,受伤的是你吧,傻孩子。 
                  他嘿嘿傻笑两声,但是转眼又相当严肃的对我说,他刚才叫我不光是要我帮他拿毛巾,他更害怕我走掉,他说他叫了我这么多声我都没有回应,他好害怕我会这么一走了之,好害怕我就这么丢下他一个人。 

                  我笑他,我说我这个半瞎子这么黑能跑到哪里去?而且,这是我的家,这么晚了,我要走去哪,能去哪? 
                  好说歹说终于把他哄得回了房间,我走回自己的卧室,坐在写字台前,拿起笔开始谢写画画。 
                  许久许久之后,赫然发现,整张纸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满满的,全是他的名字——司凯! 
                  我笑了,刚才在浴室的时候,刚才递给他毛巾的时候,我不小心触到了他的胸膛,左胸口的地方,有一道疤痕,圆形的,好像有灼烧过的感觉。 

                  再看着面前布满整整一张纸的名字,司凯,司凯,司凯——Sky——天! 
                  我再一次笑了…… 
                  ——完—— 
                   
                  写在结局之后的一点胡言乱语
                  总算让离落虐完了,哈哈,撒花,庆祝~~~很感谢一路看下来的大人们,很谢谢你们陪伴了离落长达八个月之久。(八个月~~~容我汗一个) 

                  本来没想到会写这么长时间的,刚好碰上某落那个很重要的考试,再加上有一点点偷懒的某落,所以拖来拖去,就拖到了这个时候。不过还好,在很多大人三月份开学之前,总算是写完了。 

                  这是离落第一次在网络上贴文,其间体会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用第一人称,其实某落并不擅长第一人称的文,这也是第一次尝试用第一人称写文,有不到之处还望各位多多谅解。可是,在临动笔之前的一个星期,某落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来考虑要用第几人称,最后终于选择了不擅长的第一人称,是因为这篇文,我想彻底的表达闲庭的想法、闲庭的感受,对于其他人,只好退而求其次。不知道这文里有没有上帝视角(刚刚才学会的一个新词,嘿嘿)。 

                  文章就到此为止了,番外的问题,这个这个……嘿嘿,闲庭已经幸福了不是吗? 
                  嗯,结局就是这样了,跟一开始构思的时候差别不大,只有很细小的地方不同,但最终的最终,是让闲庭幸福了。(其实我是亲妈来着~~~) 

                  再一次感谢所有看这篇文的大人,曾经留言的大人你们的ID基本上我都可以记得住,没有留过言的大人们同样谢谢你们,呵呵,看霸王文,没关系的。 

                  如果大家对这篇文还有什么疑问或者意见的话,可以留言给离落!
                  最后,结束语(某落恶趣味)—— 
                  此文已完,几日之后,必携新坑再战江湖,各位,保重! 
                   
                  番外——生日篇
                  烈日当头,蒸腾着柏油路上的一切生物。热浪滚滚,悬浮在半空中,透过热气倒映在瞳孔中的建筑变成弯曲的线条,随偶尔的微风不停变换。 

                  工地上杂乱而喧嚣,到处摆放着水泥钢筋砖头木板,机器作业、吆喝连连鼓噪着人们的耳膜。灰尘四处飞舞,吸附在人身上,钻入呼吸道中。 

                  原本站在起重机下戴着安全头盔的男人突然急速跑远,身边其他几人赶忙抬头,没有发现任何事故迹象,遂又重新忙碌起来。 
                  他匆匆躲进百米开外一台停止作业的机器中,从上衣口袋摸出手机,看着来电显示,唇角不自觉上扬。两指捏住它,按下接听键,虚空放在耳侧,生怕脏兮兮的手,汗渍布满的耳朵染了这物什。 

                  “喂?”声音带着浓浓的兴奋,音调扬起。 
                  “司凯,我今天去复查,晚上会晚些到家。” 
                  “好,我等你回来!” 
                  “……如果饿了,就先自己吃饭吧。”短暂沉默后,对方言道。 
                  “我等你!”十分坚定的语气拒绝了他的提议。 
                  “那好吧。”妥协。 
                  没有再见,电话即刻挂断。 
                  这头的男人一脸傻笑地盯着话机半晌,神游开外,不断回想着方才简短的电话内容,灰尘覆盖的脸庞下,是掩不住的愉悦兴奋。 
                  他很少给自己电话,虽然每一次都寥寥数语,只是却也难得之至。 
                  斜阳夕照,洒落人们肩头淡色橘黄。机器依然轰鸣,高瘦的年轻男子跟身旁一个中年男人大声说着话,连带比划着什么。之后见那个男人轻轻点了点头,年轻男子便摘下头盔,夹着一卷纸筒向他挥了挥手,朝工地门口走去。 

                  “萝卜、牛肉、豆腐、鱼……还有什么?啊——橙子!”习惯性去摸耳廓,笔呢?空空如也时才发现,刚才匆忙中把笔落在了工地。掏出手机,看着日期中备忘录的显示,淡淡微笑起来,在后面又加上了两个字——橙子。 

                  来不及脱下工装,将就着脏兮兮的一身衣服,抹了把脸就招手拦了辆车,直奔目的地。 
                  司凯从超市大包小包拖了一堆出门,只觉得两条腿快断了。在工地忙一天也不觉得,进趟市场就好像能要他命一样。 
                  很累,是真的。 
                  由此,他也不禁佩服起身旁穿梭自如、脚蹬高跟鞋,间或还推着童车的家庭主妇,能做好家务,很了不起。 
                  匆忙赶回去,脚步蹒跚地爬上三楼,进了屋,一刻不敢休息地忙碌起来。 
                  洗菜、切肉、炖鱼,在厨房忙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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