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唯一仔细看过的古典小说就只有《红楼梦》,但现在这个时代,曹雪芹还没出世,《红楼梦》自然是看不到了。《金瓶梅》这部书,大部分描写的是西门庆一家的生活琐事,吃穿玩乐闲话家常,喜欢在细节上着墨这点跟《红楼梦》很像。但按照现代人的阅读习惯,只怕《红楼梦》更容易读,文采也更出众。
《金瓶梅》以‘诲淫’出名,但就我看来那些描写也不怎么激烈。就拿西门庆和李瓶儿偷情的一段来说吧,“灯光影里,鲛绡帐中,一个玉臂忙摇,一个金莲高举。一个莺声呖呖,一个燕语喃喃。好似君瑞遇莺娘,犹若宋玉偷神女。山盟海誓,依稀耳中;蝶恋蜂恣,未能即罢。正是:被翻红浪,灵犀一点透酥胸;帐挽银钩,眉黛两弯垂玉脸。”——全是四字暗喻,古典式床戏就只这样而已。随便翻开一本二十一世纪的通俗小说,里面的情欲描写也绝对比它直白。
正看得起劲呢,茜云禀报说,有人来找我。我问是什么人,她只回答说,是男的,十四五岁年纪。我不用猜也知道是谁,便笑着对茜云说:“让他进来吧。”
茜云答应着下去。我把书撂在石桌上,捧起雨过天青色的茶盏补充点水份。这套茶具是仿宋官窑的样式,我喜欢它的颜色,于是连同另一套白瓷的一起向舅舅讨了来。
刚放下茶盏,就见十四小弟稍显迟疑地跨进院门。
我微笑着向他欠欠身以示问好,他则一直小心翼翼地看着我,走得也是极慢,好半天才蹭到跟前。他一副随时准备逃走的样子让我觉得有些好笑,看我这病焉焉的模样,难道还怕我揍他吗?于是笑问:“十四爷今天是怎么了?我这里就是有豺狼虎豹您也不至于怕成这样!”
他不无担心地看了我一眼,说:“我就怕看你笑。你平时爱理不理的样子还没什么,一笑起来却准没好事!上次就……”他不再说下去,拿眼角的余光偷觑我的反应。
我说:“上次是我对不住你了,没冻着吧?”
“没事儿,就打了两天喷嚏。”十四又怀疑地问:“你真的不生气了?”
我笑答:“哪能一气两个月啊!来,坐吧。”
他似乎放下了一半的心,在我对面的石凳上坐了,然后有些愤然地道:“被推到冰水池子里的明明是我,怎么却是你病成这个样子!”
旁边炉子上煮着的水正好开了,我烫了烫杯子为他斟了一盏茶。
“跟你没干系,我这叫劫数难逃。”不是命中注定霉运当头怎么能被弄这儿来?!
十四急道:“呸,什么‘劫数难逃’!你就不能说点吉利的?”
我向他笑笑,没说什么。他啜了一口茶,轻声嘀咕道:“竟然瘦得跟柴棒似的。”这小子!哪壶不开提哪壶,真想踹他!不过也只是想想,我终究没敢对他这金枝玉叶、龙子凤孙动手动脚。
我看他身边没人跟着,便问:“怎么就你一个?”宫里的人也真放心这些个尊贵无比的皇子们独个儿到处晃?
不料十四却不悦地道:“你怎么老惦着十三哥?他哪有那么多闲功夫,下了早课就被皇阿玛叫去了!”
这哪跟哪啊?我皱眉道:“谁问你哥啦?我问的是你身边怎么没个小厮随从?”
十四的脸色马上好转,笑说:“哪能让他们进院子来!我叫他们都在外面凉快着。”他接着又问起李浩的情况。我对他说,基本上李浩在盛京跟他一般百无聊赖,前两天刚写了信来向我抱怨在府学交不到狐朋狗友。十四问我有没有把他的身份跟李浩说,我回答还没来得及,他就让我千万别告诉李浩。我就说好,答应归答应,做不做还不全看我。
不久,红月儿送了我的下午点心上来。我笑着对十四说:“你不是说我瘦吗?我现在是一天五顿,总是会胖回来的。”
十四看着青花碗里的面食,问道:“这是什么?”
“猫耳朵。白面做的,再配上鸡丁、火腿片、香菇、笋、干贝、豌豆一起煮。”我说着尝了一口,总算对味儿了,便对红月儿说,“这次还差不多。就跟李厨娘说,以后就按这个味道做。”
十四说:“好香啊,我也尝尝。”居然就要拿我的调羹。小孩子不讲卫生,我“啪”地拍开他的手,对红月儿吩咐道:“给十四爷再端一份出来。”红月儿含笑答应着下去了。
十四甩甩被我打的右手,嘟囔着说:“小气。”
我又好气又好笑地说:“什么‘小气’!我还吃着药呢,没的把病气过给你。”
红月儿不一会儿就又端了一碗上来。十四舀了一勺,却不急着吃,问道:“这为什么叫猫耳朵?”
我说:“你吃了就知道了。”
“白的雪白,绿的翠绿,这颜色倒真是好看!”十四说着尝了一口,“还挺有嚼劲的。” 他似乎很满意味道,开始一勺接一勺地往嘴里送。他吃得虽快,吃相却很斯文,不愧是‘第一家庭’教养出来的。“到底为什么叫猫耳朵?你还没说呢。”他一边吃一边问。
我笑答:“还没吃出来吗?这点心的做法,需选用出生十天左右的猫崽,剪取耳尖,去毛洗净,加高汤文火炖两个时辰……”
“噗——”十四一口喷了出来。还好我早有准备,才没被他喷得满脸都是。我忍笑对红月儿说:“快,给十四爷擦擦。”
红月儿早就准备了抹嘴擦手用的巾帕,赶忙给十四擦拭,她见他一副想吐吐不出的可怜模样,便说:“爷别急,这猫耳朵是用白面擀成薄片之后推按成的,只是形似而已,不是真的猫耳!”
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哈哈,你、你竟然……早说过是白面做的了!”
十四被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我又笑说:“猪耳既吃得,猫耳怎么不能吃?广东还有人吃鼠崽呢!”他依旧青着一张脸不理我。唉——,我真的不会哄小孩子,权且低声下气地道个歉试试:“生气了?我给你赔不是还不行吗?男子汉大丈夫就这点气量?”
“你真能倒人胃口!”他白了我一眼说,“我走了。”
“啊,不送。”
十四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他一出去,我就趴倒在石桌上,不行了,笑得快要抽筋。这小子还挺可爱的,跟李浩一样有趣。忽然感觉有人扶着我的肩,大概是红月儿。我于是抬头向她道:“我没事。”可见到的却是十四凑近的脸。他怎么去而复返?
正疑惑着,就听他说:“好好在家养着,过些日子等你壮实点,咱们一起骑马去。”
我愣着忘了回答,十四说完就走了。这回是真的走了吧?什么‘壮实’点,好像养猪似的。没想到他还挺有搞笑天分。哎呦,笑到肚子痛了!
爹很快向户部呈报说明了我的情况,户部的回答却是:搁着再说。真叫我见识了什么是官僚!爹也没办法,总不能为了这点小事往上递折子吧?他只好写信安慰我,三年之后我还不老,不愁没人要,如果到时能不参选更好,他会为我好好的找个婆家(大意如此)。很好很好,我原来27年都没把自己嫁出去,当然也不会为了在17岁的时候滞销而发愁(而且古人都算的是虚岁,才16啊)。
最明白是说“不”
来到这个时代五年之后,我才开始思考,如果要永远留在这里,我将怎样继续我的生活。
以前,我没空旅游,没兴趣谈恋爱,没精力经营人际关系,没机会孝顺爸妈,没时间和朋友相聚,甚至连闲书也很少看,全部的心力都放在研究上。国际热核反应堆计划已进入实施阶段,满心以为总有一天我将有机会参与其中(为了这我还开始学了些法语),可到了现在这地步……人总要面对现实。
二十年苦读基本报废,而古代淑女的那一套——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还有女红针线,我是一样不会(废人一个啊)。还好投身在官宦人家,总算吃穿不愁。至于以后,这年代女人的最大功用是生孩子传宗接代,虽然我没生养过,想来应该也能勉强应付。就这样过一辈子啊!有些无聊,但,能够这样一生顺遂,也是难得的幸福吧。况且,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的,即使多么渺茫,总还有那么一点点可能的吧!
初夏的北京城,胡同口一排高大的槐树铺满了绿叶,枝桠探过院墙,在院子里也撒下一片斑驳的暗影。五月的风带着微微的暑气,撩得树叶“沙沙”作响。
静谧的午后,“嘚儿铮——铮”,送冰盏儿的扣击铜碗的声音也渐渐远去。桌上还放着刚才盛酸梅汤和琥珀糕的空碗,冷饮早被我和红月儿吃完,这碗盏却还带着点冰气,上面细细地结了一层水雾珠子。因为嫌外面沿街叫卖的东西脏,府里一般不准买外食。适才听到卖冷食的扣碗声,实在忍不住,便让红月儿偷偷地买了两种回来,两人躲在房里悄悄地吃了。
酸梅汤是酸梅和冰糖煮的,调以玫瑰、木犀、冰水,再撒上一些干桂花,清凉香甜。琥珀糕类似果冻,是用西瓜去籽拧汁,用文火炼熬,至粘稠时倾入碗中,冰镇之后便凝结如琥珀。这样的冷饮在盛京见不到,我还是第一次吃,红月儿当然也是首次尝到。
吃完冷饮,红月儿捧着个绣花箍子一针一线地做她的香囊。我支肘靠在桌沿,静静地看着她穿针引线。红月儿比李涵大一岁,已是婷婷玉立的十五岁少女,她明眸皓齿身段婀娜,无疑是美丽的,更让人觉得舒服的是眉眼之间那一抹温柔。她做绣活的时候神情专注,脸上却始终带着微微的笑,是在想着心上人吗?
当她发现我盯着她看的时候,便轻柔地笑着问:“您看什么呢?”
“我在想,如果我是男人,定要讨了你做老婆。”我调笑道。
她立时窘得满脸通红,把手里的针线绣箍掷回线篮,便上来呵我的痒。我一边闪躲一边笑说:“可惜我这辈子恐怕没这个福气。要不让李浩娶了你吧,不做我‘夫人’做‘弟妹’也凑合了!”
红月儿更恼,手下更是不客气地向我的腰间腋下招呼:“看你还说不说了!”
“哎呦,好月月,好‘弟妹’,饶了我吧!”我被她挠得忍不住“格格”地笑,没想到自己竟然怕痒,以前从没人跟我这样嬉闹的。
她一听我还嘴贱,哪里肯停,我却快被她呵得笑岔气了,赶紧抓住她的手。她一挣,脱出左手来,还是不依不饶地向我进攻。我一扭身,从后面一把抱住她,比蛮力她哪是我对手,挣扎了两下便放弃了。
刚才的运动让我们俩身上都蒸出了一层汗,说实话,这样子抱在一起满热的。我在她红扑扑可爱的嫩脸上亲了一口,便打算放开她。
“呦,真热闹啊!”十四小弟一派闲适悠然地跨进门槛。唉,又是不速之客。
我的地方他想来就来,当这里是他家吗?前两次他来找我,都被我命人找借口挡了回去。并不是我讨厌他,只是以我的立场实在不适合跟他们兄弟有过多的交往。虽然我并不熟悉清史,也大概知道这时期储位之争有多激烈,十四他们太靠近权力中心,我不想牵扯进无趣的政治斗争,即使目前看来没有任何危险的迹象。所以别说是我自己,连李浩我也不想让他跟十四他们交朋友的。
原来想,只要躲他几次,而李浩又不在京里,他们自然会逐渐把我们给淡忘了。但现在看来,十四恐怕还没找到更新鲜有趣的玩伴啊!
我轻轻地放开红月儿,不着痕迹地整整衣襟,向他笑道:“新郎倌怎么有空来?”
前两天刚听舅舅说起宫里连办了两场喜事,先是十三阿哥娶了阿哈占之女,接着是十四阿哥娶了员外郎明德的女儿。虽然都只是侧福晋,好歹也是这两位皇子的“初婚”,办得很是热闹。舅舅大概是认为我和他们熟,才把这消息告诉我。我甫一听很吃惊,明明还是两个孩子,竟然就要做别人的丈夫!后来一想也就释然了,满人都早婚,他们的父亲像他们那么大时儿女都好几个了。如果我不是生了一场莫名的病,大概在年内也嫁作人妇了。这种再正常不过的事,我是要学会适应的。
十四听我这么说微有些窘迫,但随即无所谓地说:“不就那么回事儿。”言下之意是,以前怎么着现在还怎么着。
我倒是忘了他将来还有很多做‘新郎倌’的机会,这个时代的男人在没有正妻之前都还可以自诩单身汉。于是说:“虽然晚了点,还是祝你和侧福晋百年好合,举案齐眉。”忘了说早生贵子。
“谢了。”十四好像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指指红月儿问,“刚才你们在闹什么啊?”
我笑了笑说:“没什么,我笑她绣给心上人的香囊太丑,她恼我呢!”
“小姐!”红月儿抗议。
“啊,算我说错了。”我轻搂了搂她说,“别生气了,去给十四爷倒杯茶。”
十四笑道:“不用,我怕她把气撒在这茶水上,我可不敢喝。”
红月儿向十四施了礼还是下去了。
十四又对我说:“今天是专程来找你骑马去的,这就走吧。”
你来找我,我就得奉陪?心里难免有些不爽,但眼前这小子霸道得很,别说是不跟他去,就是动作慢点也怕他就要上来拖人。骑马就骑马吧,反正我也好长时间没出去走了,松松筋骨也好。
骄阳似火,饶是我只穿了件薄薄的夏衫还是热得不行。身下的暴雪倒是亢奋,一连奔了快十里地还意犹未尽,我硬是勒住缰绳让它慢下来。翻身跳下马背,牵着它往树阴的地方走。我们一人一马都是汗流浃背,只是暴雪还想再跑,不满地朝我喷气,我拽了拽它的棕毛,痛得它“咴咴”直叫。想反抗吗?等下辈子你变成人我变成马再说吧!
十四原是跑在我前面的,见我没跟上去,便也折返回来。“怎么不跑了?”他问。
“热死了。”我把暴雪拴在一棵树的树干上,自己找了个最是荫凉迎风的位置坐下。不一会儿,十四也拴好了马,坐到我旁边来。
他撞撞我的胳膊肘说:“刚才我看见你亲红月儿啦!”
“哦?那又怎么了?”
他笑眯眯地盯了我一会,说:“你也亲我一下好不好?”神经病!我挪了挪离他远一点。他却又凑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