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受不住,它们原本浮在水面,一听到哨声,纷纷“扑通、扑通”沉入水底,躲藏起来。
从后门进去时,玫瑰正望着门口,目光相遇,我无处躲闪,只好朝她笑了笑,她也笑。蝈蝈趴在桌上睡觉,小Q正跟大虾他们几个切磋球场心得,畅谈五大联赛。我问玫瑰老K来了没。玫瑰把耳塞摘下来,问我说什么。我又重复了一遍。她笑了笑,说来了。
“去买吃的了。”玫瑰又说。
她把耳塞重新戴上,见我看着她,又摘下一只,问我要不要听。我问是谁的歌。
“苏惠伦。”她说。
我想起高中时听过的那首《鸭子》,问她有没有。
“有啊,”她笑,“你也喜欢吗?”
“还好,”我说,“曾经听过。”
“以前有个朋友特喜欢这首歌,经常放来听!”我想起那个叫王大志的朋友。他也是我们球队的一员,踢中场,脚法虽奇臭,然身体素质惊人,一万米下来不带喘气的。那时候他特迷恋四班一女孩,可人家不答理他,于是便很抑郁,整天在苏惠伦的《鸭子》声中醉生梦死。
蝈蝈爬起来,揉揉小眼睛。
“嘿,嘿,小两口打情骂俏呢!”蝈蝈不怀好意。
玫瑰脸一红。
我瞪了蝈蝈一眼。
“柴棍!”小Q喊我,小Q喊得很及时,让我从尴尬中蹿了出来。
我凑过去。
“给他们讲讲你的偶像,菲戈,菲老师。”小Q搂住我肩膀,“丫竟然说菲老师不中!”
“谁说的?”我眨眨眼。
“确实不中啊!”大虾咕哝一声,“速度慢得要死,像个老大爷!”
“柴棍,有人找你!”班里一女孩晃过来。
“在哪?”
“后门。”女孩嘿嘿一笑,“长得可好看了!”
找错人了吧,我想。我这么个倒霉蛋还有被美女找上门来的运气吗,如果有,那找上来的美女也肯定是瞎猫,而我则是死耗子!
小Q异常兴奋,我还没出去,他已拽上蝈蝈蹿了出去。
我紧跟其后。
门外确实有个美女,而且还是绝色,看见我时,笑了笑。可我不认识她,只是觉得面熟。
“不认识啦,”她说,声音柔软,“傻乎乎的!”
她一说话,一说我傻乎乎的,我认出来了。她竟是那个姐姐。
“是你啊!”我嗓音颤抖,心跳加速。
“很奇怪我能找到你吧?”她调皮地朝我笑。
“是……是……是啊,是……你,”我心情紧张,言辞混乱,“怎么来的?”
“猜猜啊?”
一听说要猜,我脑门儿上立时冒出一层小汗珠来。打小我就对猜谜活动深恶痛绝,唯恐避之不及,原因是再简单的谜语,绞尽脑汁我也想不出来。我固执地认为此类活动生来就是让我出乖露丑,丢人现眼的,我对其充满了敌视之情。
“我笨得很,猜不出来。”我不好意思。
小Q跟蝈蝈一直靠在临近墙上,嬉皮笑脸。我想他俩能听见我说话,因为在我说“我笨得很”时,他俩笑得弯下了腰,小Q还吹了个口哨,那口哨的声音很响亮,像是公鸡打鸣,响亮的哨声在走廊里一路回响,跌跌撞撞。
“是你朋友吗?”她看看他俩,问我。
我想了一下。
“不是,”我朝他俩瞥了一眼,故意抬高声调,“不认识!”
我觉得这样说很好玩,禁不住笑了。
走廊里的人在变得稀少,快上课了。姓孙的教授从楼梯口拐过来,胳膊下边夹着厚厚的讲义,经过时,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我。看她时目光灼热、炽烈、火辣辣,看我时目光不灼热、不炽烈、不火辣辣,甚至还有些言外之意——可惜了又一朵鲜花啊!
我感到恼怒,感到恼怒的我没敢对此老流氓如何,我是个连麻雀、苍蝇、乌鸦都不如的家伙,我谁也不敢招惹,此前在湖边的疯狗举动,只是我往日雄风的回光返照罢了。可我还得反抗一下,否则也太什么也不是了,尽管我是个软茄子,可也不能一捏就烂,再怎么也得捏几次才捏烂啊!
我决定,从此以后,此流氓的课不再上了。
“咱们走吧!”我说。
“你不上课了吗?”她有些惊讶。
“你一来,我还有心上课吗?”
她被我说笑了。她笑的样子真好看,纯真而美丽。可是,她是只鸡,我替她感到难过。
有个傻瓜爱过你 第二章2
春日的阳光是温暖,春日的阳光是灿烂,我同她在阳光下走过,影子拉的老长老长。乌鸦垂涎于她的美貌,成群结队跟在后面,我吼叫着驱赶它们,可事与愿违,其非但没少,反而从四面八方飞来,越聚越多。
她身形倩美,睫毛长长,伴在她身边,我觉得自个儿是个叫花子,是个居无定所,成天以地道桥为家的流浪汉,太寒酸了。她似乎倒不在乎我的邋遢,对我热情备至,一拐进楼梯便挽住我胳膊,亲昵地贴过来。
我不想跟她如此亲密。她太卓尔不群,我太龌龊暗淡,我不想让广大师生心生不悦,对我口诛笔伐。尽管我是个连麻雀、苍蝇、乌鸦都不如的可怜虫,可我还有选择的权利。我不愿成为一摊牛粪。如果是马粪、驴粪我倒还可以考虑,它们形状圆圆的,十分可爱,并且刚拉出来的时候,色泽明亮,热气腾腾,而牛粪软垮垮的,像块泥巴,缺乏质感,我不喜欢。
我俩就这么亲密无间地拥在一起。阳光落在她身上,脸上,微风吹起她的长发。她微笑,看起来很幸福。我被她所感染,觉得自个儿仿佛也幸福起来。我知道这只是个假象,真相是我是一个女孩移情别恋的牺牲品,是件穿烦了的旧衣服,命运多舛,要什么没什么,很不幸福。
橘红色的天空里,一只麻雀飞过去,又一只麻雀飞过去。她放开我胳膊,拉住我手。
“你的手好凉!”她说。
她纤细的手指包裹着我,我感到温暖。
法国梧桐布满小绿叶的枝梢上,挂满五颜六色的气球,那是我的忧伤,它们飘飘荡荡,神情暗淡,有的还唱着歌。
她从包里掏出个东西来。我一瞅,是我的借书证。
“搞了个顺手牵羊!”她笑。
怪不得能找过来呢,我想,觉得她挺聪明。
我把借书证塞进裤兜。
“只这一件,没顺别的吧?”
她笑,不说话。
“说吧,坦白从宽!”
“太自作多情了,”她朝我眨巴眨巴眼,“就你那破屋!”
橘红色的天空里,一只麻雀飞过去,又一只麻雀飞过去。我感到厌烦。我希望能看到一只别的什么鸟,哪怕是只猫头鹰都行,尽管它们的叫声令我恐惧,吓得我两腿哆嗦,小便失禁。我满怀热情,翘首以待,结果却未能如愿,橘红色的天空里,一只麻雀飞过去,又一只麻雀飞过去。我很失望。
“咱们去哪?”她问。
“带你去湖边转转吧,”我说,“湖边有树,很凉爽。”
“好啊,”她一脸兴奋,“湖大吗?”
“还行,”我说,“反正养上几千只鸭子不成问题,绝对能游开。”
“那要是再加几千只呢?”她笑。
我做思考状,说道:“那恐怕就得排队游了!”
我跟她手拉手在树下晃悠。我俩边走边说,边说边走,等到晃至湖边时,基本上已将能想出来说的废话都说完了,譬如今天天气不错,你们学校挺漂亮,你看那片云彩是不是雨云,昨天夜里没睡好,等等,诸如此类。
废话说完之后,我俩变得无话可说。橘红色的天空里,一只麻雀飞过去,又一只麻雀飞过去。
无话可说的我俩,显得有点尴尬。
“怎么称呼你啊?”
实在没话说,我只好整了这么一句。我觉得好笑,此刻,我跟她手拉着手,判若情侣,如此亲密,却还不知她叫什么。
她看看我,然后说:“叫我姐姐就行了。”
“姐姐叫什么?”我问。
“不叫什么,”她说,“叫姐姐就够了。”
“哦,”我恍然大悟,“原来是无名氏姐姐。”
她笑,很灿烂。
“对啊,就是无名氏。”
“以后我就是你的无名氏姐姐啦!”她拍拍我肩膀。
我拉着她围着湖转了几圈,在长椅上坐了会儿,又围着湖转了几圈。围着湖转时,转着转着,姐姐会突然停下来,吻我一会儿再走,在长椅上坐着时,姐姐则一直在吻我。姐姐吻我时,固执、任性,像个贪吃的孩子。本来我没什么热情,接吻时,只是象征性地配合一下,可后来见姐姐竟是如此执著,如此的不辞辛苦,我被感动了。我自惭形秽,觉得自个儿忒不是人。
我抱紧姐姐,把她靠在柳树干上。我俩小心翼翼,下面就是湖水,一不小心,就会跌入湖中。四周无人,姐姐拉开我裤子的拉链,把手伸进去。我被姐姐搞的心慌意乱,呼吸急促。
我吻她的脖颈,吻得很仔细,她白皙如雪的皮肤很光滑。她微闭上双眼,轻轻呻吟,像是有只蟋蟀在墙角里低鸣。她“吱吱、吱吱”鸣叫,声音由低变高,显得投入而忘情。她渐次高昂的呻吟声使我紧张不安,我担心会招人耳目,引人围观。
正在我琢磨是不是要向墙角扔块砖头,吓唬她一下时,她的手机突然响了。她手机的铃声很悦耳,轻灵而舒缓,柔软且缠绵,可还是把我跟她吓了一跳。我俩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哆嗦,我俩一哆嗦,险些掉进湖里,多亏我眼明手快,一把抱住树干。
她脸红耳赤。我惊魂未定。
她看看来电显示,随后接通电话。
“喂!”她边说边往旁边走。走出几步后,停下来。
我望着她,感觉她此时接电话的样子很成熟,甚至有些庄重。
橘红色的天空里,一只麻雀飞过去,又一只麻雀飞过去。我百无聊赖,望望云彩,又望望云彩。裤裆里进了风,凉飕飕的,我赶忙将拉链提上。
姐姐合上手机,走过来。
她什么也不说,一把抱住我,抱得很紧。
“我得走了!”抱了一会儿后,她说。
“你舍得我走吗?”她看我,眼神温柔。
“你说呢?”我笑。
她也笑。
“把你手机号给我,”她说,“找你时方便。”
我告诉她我的号码,她给我打过来,我也记下她的。在输入姓名时,我又问她叫什么,她还是不告诉我。我只好输入了姐姐两个字。
有个傻瓜爱过你 第三章1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突然告诉我说,她喜欢上别人了。对我那向来坚强不屈,乐观向上,慷慨豪迈的心灵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震得我险些找不着北。
起初我以为她逗我玩,还笑着说:“胡说什么呢,妹妹!”可她却哭起来,哭得撕心裂肺,痛不欲生,像是她家的小花猫死了一样。据我所知,她家的小花猫平安无事,活得好好的,而且还有只美丽的小母猫相伴。于是,我觉得这事是真的了。
我握着电话,手心里出了汗,滑腻腻的,很不舒服。她一直哭,不论我问什么,只是哭,不说话。后来,我也想哭了,可又不好意思。我努力将泪憋回去。我阻碍了泪水自眼眶奔腾而出的势头,它们却流向了我的嗓子眼,我哽咽起来。我哽咽的声音很难听,像是小猪哼哼。我担心她也这么想,就说我们明天再说吧,今天你情绪不好。她哭哭啼啼地挂断电话。
放下电话,我在地上坐了一会儿,随后站起来,做了几个深呼吸后,我一提气,朝楼顶冲去。我边冲,边喘气,边扑簌簌掉泪,等到了楼顶,已上气不接下气,成他娘的泪人了。
我的女朋友轻而易举地将寂寞、无聊、痛不欲生、低三下四抛给了我,却顺走了我的天赋。在此之前,我的艺术才华堪与二李、两杜试比高,可她一扑向那孙子,我就啪嚓一声,变了,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大笨蛋,一个庸才,一个多愁善感的凡夫俗子。
此时此刻,如果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会摇身一变,化作一只瓦蓝色的鸽子,站在暮时的屋檐上,忧郁地望向远方。那样一来,她也许会为我的忧伤而掉下眼泪,后悔离开了我。我知道她的心肠很柔软,即使是不小心踩死了一只蚂蚁都会不安地心潮起伏,甚至落下泪来,可我想不明白的是,她怎么就忍心一脚把我蹬进伤心欲绝的大坑里,让我肝肠寸断。
在学习方面我是个天生的笨蛋,我的特长是把简单的题目复杂化,同时把复杂的题目简单化,所以面对三天两头的考试,我是彻头彻尾的英雄气短,无可奈何。她却是那种只消上厕所时将书随便一翻,便能傲视群雄的厉害角色,也就是说她冰雪聪明。那会儿我经常向她请教问题,其实我很不喜欢向人请教,可为了时不时能蹭她一把,便忍辱负重起来,我做三人行必有我师状,捧着书本,可怜巴巴地望着她:“能教教我这道题怎么做吗?”
阳光下,她蹦蹦跳跳,左顾右盼,是傲慢而悠闲的天使,而我则像只幸福可笑的毛毛虫,屁颠屁颠地爬在后面。她往左,我往左,她向右,我向右,我喜欢跟在她后面东转西转,随波逐流。都说狗是最忠诚的,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我比狗还忠诚。尽管我现在夹起了尾巴,可谁也不能说我以前不忠诚啊!如果我是她的话,现今的梦里就会经常出现一条老狗的形象,这条老狗眼泪汪汪,呜呜哽咽,它望着遗弃了它的主人又失望又忧伤。
从小我就是个听话的好孩子,谈了恋爱我仍旧是个听话的好男朋友,她说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从来没有反对过,一次都没有。她让我站着不动,我就站着不动,即便是有辆拖拉机迎面开来。可她还是不爱我了。从她那哭着回来的那天起,我就决定,以后再也不能听话了,我要将自己培养成一个滚刀肉,一个愣头青,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氓!
再见到她的那个秋日夜晚,空气里到处弥漫着浪漫气息,就连自公厕飘荡而出的臭气中都夹杂着茉莉花的香味。我仰望苍穹,天上是星星和月亮,我俯视大地,马路上只有我孤单的小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