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等我开口,沈越就点头说:“好。再见。”
就这样,我眼巴巴看着她走了。我转身去舞池里找笑阳。结果看到她和一群日本男生混在一起,她被一个高高的男生整个儿抱在怀里,一起怪异地扭动。她在笑,闭着眼睛。
我拉着沈越,也赶紧逃离了BlueRiver。我不想让他知道,每一个周末,我都是和这样一个女孩一起出来玩儿。
“现在你怎么回家?家里人知道吗?”
“出来玩儿我就住她们宿舍。不回家。”
我们漫无目的地在虹桥路上走,没有方向,所以没有打车。路上非常冷清,随着霓虹灯的逐渐稀少,夜晚的静谧之中,有种令人恐慌的迷茫,像雾一样笼罩着我。
他突然一把拉过我。他凑在我的耳边说。“跟我回家吧。”
虽然是初夏,可是晚上的风已经吹散了热汗,我觉得他的拥抱武断而又温暖。
我没有说话。我不想拒绝。也不想赞同。我心存幻想,能够和他彻夜不眠地说话,什么事情都不要做。
他嘴里散发着一些酒味,在我耳边说话的声音非常轻,都是用气吹出来似的,弄得我非常痒。他整个手臂环绕着我,在我裸露的后脖颈吻了一下,非常湿非常热的吻。
我没有表态。我不能说,我们什么都别做好吗。
他叫了一辆车,直达他的家,距离我家只有两个红绿灯。在他家楼下,有一个24小时罗森超市。我在门口等他,他进去快速地选购了一些物品,提了满满的大袋子出来,揽着我上了楼。
有一个楼层的灯是坏的。我们重重地踩地板,灯还是不亮。
开了门,塑料袋稀里哗啦的响。我听到门被反锁上,我开始紧张起来。他没有开灯。
我们坐在沙发里,窗外的月光将楼上人家的晾衣架投影到我们的身上。影子在我们身上缓慢地扭曲着。我的头靠着他的胸,说,“一个人住,真好。真自由。”
“那你也来住吧。”
我没有理睬他。
他的手绕着我的头发,心不在焉地玩儿。“今天……我差点儿不敢认你。”
“我也不敢认你。”
“我都不知道自己的女朋友这么好看。”他又开始凑着我的耳朵说话了。我整个身子都起了一层小霜似的,很痒,很酥。我躲开。冷冰冰地说了一句:“我不是你的女朋友。”
“不是?那是什么?”他以为这是挑衅吧,他的手慢慢探进了我的吊带背心。
我想坐起来,逃开他的动作。可是他越来越用力,把我整个儿摁在那里。
一开始的温柔,到了这时,竟然演变成了冲突。我真的不想这样。可是我必须这样。我当然知道他接下去会怎么做。我用起力气来,把他的手抓住,狠狠地拉开,我的脖子和背也在用力,想坐起来。他慢慢意识到我是真的在反抗了。我听到了粗暴起来的喘息声,我发现他不再说话,而是单纯地想制服我了。
我突然想哭。突然觉得这一切都很荒唐。我不爱他。
《二十岁》第二章4(3)
我在心里这样想着,最终却毫无意识地脱口而出,我说:“你放手!我不爱你!”
他的动作僵硬下来。他浑身泄怠了。他的手离开了我的身体。一瞬间之后,他突然笑起来,他说,“我不要你爱我,只要你每个礼拜和我约会,我要你和我在一起。我爱你就行了。”
最后一句话,其实是非常动听的。几乎有种祈求般的语气。
“那我再也不要见到你了!”我甩开他的手,突然大声地喊叫起来。我为自己的歇斯底里感到诧异。
我站起来,站在月光里,我想我看上去一定非常神经质。他坐在沙发里,坐在阴影里。这时,楼下突然传来一阵自行车铃声,尖锐刺耳。自行车的声音那么清晰地出现在巷子口、又消失在巷子的转弯口。
我看到他把手伸进头发,狠狠地理了一下头发,从前额到后脑勺。他腾地站起身来,我下意识地往后一退。他走到门口,开了灯。
差不多整个晚上,我都在听他说话。他说舞厅的总管是一个黑人大胖子;说每个星期都会来舞厅的一些小姐,她们会在上面的包房和下面的沙发座那里等待客人;说这是一个肮脏的世界;还说起小时候他的爸爸带他去放风筝;说他印象中的妈妈形象似乎永远都穿着一件荷绿色的的确凉两用衫……我迷迷糊糊开始瞌睡。
第二天中午,我醒来的时候,首先看到我们脚底下的一堆酒瓶。那个罗森的大塑料袋敞着口,里面还有一些苹果——是我最爱吃的水果;还有一瓶牛奶。冰冻牛奶经过一整个上午的阳光,盒子外部流下了很多水,水渍浸润了收银条,隐约衬出下面还有一盒扁扁的东西。我伸手把湿漉漉的收银条掀开一个边角,看到了“杜蕾丝”的字样。
这时,他在地板上蜷着,还在沉睡。还是黑色的那身衣服。在阳光下,我觉得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高中同学,而是一个陌生的男人。
我轻手轻脚走到门口,想了想,又进了洗手间,我在那里的镜子前面看了一下自己。我凑近镜子,看着柔和的光线中,我的眼下有一片深黑色的晕。妆已经残透了,几乎都看不出了。我注意到,我的嘴角是平的,因为没有笑容的意思,所以看上去非常像是在蔑视什么,我下意识地昂起头,让这种表情更加倔强。
世界没有变。只是我们在变。而面对毫无准备的变化,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彻底逃避。
《二十岁》第二章5(1)
大学的前两年就是这样结束的。那个夜晚之后,我再也没有和她们去舞厅。而我也感觉到,笑阳和张庭也不像以前那么要好了。张庭有男朋友了。而笑阳已经开始穿着抹胸在舞厅里了,那时这种黑色、无带、紧身、露脐的抹胸根本还没有在普通女孩子的生活中流行起来。她看上去非常艳丽,性感十足。
关于爱情的,都应该是慢慢来的吧——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也不相信天长地久。我也常常想起沈越,他再也没有来找过我。他给我留下的印象中,最多的是那种伤感的喃喃自语。也许正是这种伤感让我接纳了他,愿意陪他。可是,也正是这种多愁善感让他变成一个需要保护、需要满足的小男人,我不会有任何安全感,我觉得我没有被爱,而是被需要。仅此而已。我所接纳的第一个异性正是以他的软弱无助赢得我的陪伴的,所以我无比向往能有一个可以供我仰视、供我依赖的男性,让我去爱。
那个夏天,我有了一台电脑,486的。上午,我总是穿着薄薄的棉裙子,在花园里看书。而下午,家人午睡的时候,我就开始上网浏览。不在花园或者不上网的时候,我就躲在自己房间里写信。
小姨一直都没有消息。我开始给她写长长的信。写我这一年的生活,沈越、笑阳和张庭。我写道:“……去年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还对你的生活充满兴趣,对那个迷人的小岛充满好奇,总是惦记着在海边拣石头……可是其实呢,在我这一年忙碌繁杂的生活中,我经常觉得那是一个梦,你也是一个梦。你和你的岛似乎很容易被上海的灯红酒绿所遗忘,我不否认,只有当我觉得孤独和无助的时候才会想起你,还有你的岛。”
我每周写一封。大约每一次都是十几页。我挑选了精美的信纸。没有那种庸俗、小儿科的卡通彩色印花的信纸;也不选用那种有廉价香气、印了花草枝蔓的信纸。我只用雪白雪白的宣纸。偶尔也会用爸爸从日本带回来的紫色信笺,只是爸爸带回来的信笺是作为礼物的,我舍不得都用了,那种信笺不仅是淡紫色的,背后还有图案,典雅之极。
我用蝇头小楷,或者行草写字。因此,我是事先打好草稿的。就像做一篇文章一样。写好,改好,隔几天再拿出来看看,再修改一点儿,最后才在周末的晚上铺开笔墨。我把这件事情当作最重要的事情去做。
然后,每个周一的早上,我都陪外公去看专家门诊。顺便,刚好在他进去诊疗的时候,把信投进医院门口的邮筒里。
我清楚地记得,外公去世的前一天,外婆在饭桌上突然说到小姨。当时,我们全家人都吓了一跳。外婆说:“差不多快十年没有见到晓桐了吧,老头子。”外公正在喝一碗汤,冬瓜火腿汤。外公把一整碗汤都喝完了,一勺一勺的,几乎是匀速的。我们都看着自己的饭碗,谁也没有发声。我眼角的余光瞥到妈妈和爸爸在交换眼神,妈妈皱着眉,爸爸似乎在示意妈妈说点什么。这时,外公喝完了,他只说了一句:“汤不错。你们慢慢吃。”便慢慢拄着龙头拐杖进自己的书房去了。
那天晚上,我帮忙外婆洗碗。突然发现外婆在整理一套崭新的杯子,她用清水洗过,再用开水烫过。我问她:“要干什么?”外婆似乎说:“用得着的,先洗出来。”
谁也没有想到,这些杯子果然在第二天就派上了用场,在夜里,它们被倒扣在客厅的桌子上,整整齐齐的一排,叠出一排扭曲的影像。我每次想到这种“巧合”,总是不寒而栗。
早上,外公没有按时起床。我是被妈妈和外婆的哭声惊醒的。我穿着睡裙来到客厅,妈妈把我推到外公的床前,她说:“再看一眼你外公吧!”她又开始哭了。
外公死了。什么声息都没有。就像睡着了一样。我第一次看到的死亡,平静得让我无法相信,却又冷静异常。
外公享年71岁。
再过两个星期,就是我的二十岁生日。所以我没有过二十岁的生日,家里还在办丧事。
中午的时候,来了很多亲朋好友,以及外公的老战友、老同事。杯子还是不够用。我在厨房里,不停地洗杯子。来的客人一拨又一拨。
爸爸走进来,要我陪他一起出去买东西,还有订花圈。
我换上一条纯白色的棉纱裙子,长及脚踝。把头发束起来,用一条白发带束在后面。我和爸爸出门。就在我们走出巷口的时候,我看见沈越在五十米开外的地方,默默地抽着烟,他低着眼睛,后背靠着墙壁。可是我知道他一直在看我。走到他眼前的时候,我故意拉起了爸爸的手,爸爸紧紧地拉住了我,就好像小时候去幼儿园一样。
那天,我投入邮筒的信,不是我在外公去世的晚上写的,而是妈妈写给小姨的。
信上的内容我全部知道,是妈妈当着我的面写的。
“晓桐,回来看看吧。爸爸走了。妈妈想你。我们都老了,别再任性了。”
可是追悼会上是没有小姨的。晓桐终于来到上海的时候,我已经开学了。
九月初一个周末,我修完公共关系课,戴着耳机回家。在车上,快下车的时候,看到一个身影,在人群中特别突出,穿着条纹的裤子,麻布的长条形背包,极短的头发,看不到脸面。我想,真帅,真干净。
《二十岁》第二章5(2)
回到家,我就看到这个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趴在外婆的膝上。
晓桐把长发剪了,贴着头皮薄薄的一层。
晓桐的手指上,手腕上,红珊瑚的饰品别致独特。
妈妈的眼圈是红的,外婆也是。
然而她没有哭,她始终在微笑。
《二十岁》第二章6(1)
我在自己的房间里,把那封没有寄出去的信拿出来,关起门,递给晓桐。
“这是外公去世的那个晚上写的。以前的信,你为什么不回?”
晓桐的手指在牛皮纸信封上摩挲,我甚至可以听到那种摩擦的声音。她的指尖很粗糙。她一定还在制作那些结实的面具。
“我来猜猜吧,这里写了什么。”
“好。”我们都坐到了床上。床上铺着一张年头非常久远的竹席子,都已经磨得发亮发红了。晓桐看了一眼,她认得这张老席子。这是我们家最老、最凉快的席子,因为在正中间有两个小洞,很扎人,所以别人都不用。
“都破了。”她说。摩挲信封的手指又伸向了席子。
她的手指停留在席子的小洞上,眼神又回到了信封上,她的身体放松,拉长的腰部有一个柔软的剪影,手臂细长,眼神也是一样的感觉。我突然有种感觉,这是她的房间、她的床、她的席子。她的食指、无名指上都戴着红珊瑚戒指,并不圆润,其实非常粗糙,还有些微棱角,我猜想这一定是她自己打磨的。
“上一次你写到不再去Disco了,沈越也不再出现了。你还说你开始学着和电脑交流,在自己的房间里戴着耳机听舞曲,也听大提琴,你说你的夏天是封闭的,你还问我,我们是不是都属于同一种人。我不回信,因为你已经把什么都说了。你是聪明的,需要倾诉,但不需要所谓教导。你知道,包括你的外公在内,都只能忍受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人长大,她的荒唐、狂放和封闭,对于那个人的成长,只有她自己有发言权。”
“我们的成长不一样。我的,很乖,并没有出轨,也没有什么爆发的时候。”我拿起那个信封,可是她的眼神却没有跟着动。
“都一样的。你只是把城市分割成几块,存放不同的感情,在一个地方乖巧,在一个地方清高,在另一个地方放纵。我只是把这些感情都散落到各条大路小路、散落到G岛而已。我们的世界是一样的封闭,我们都在逃避。”
“你留下吗,这次?”
晓桐摇了摇头。
我等她说点理由。她却一下子回到了信的话题。
“想听我的猜测吗?”
我点了下头。她想了一会儿,似乎终于从话题的线索里找到了一个开头。
“十年前,我爱上一个流浪艺人,他比我大八岁。我给他拍照片,他在台上、路边,他会吹笛子,会吹萨克斯,会弹钢琴,还会弹吉他、打手鼓……他喜欢乐器和他的童年有关,童年经历很复杂,他的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欧洲人,在文革的时候受了很多苦。他在很多城市的小酒馆、大饭店里演出。在每一个城市都不逗留超过半年。他说大城市给他的感觉,是很多个重叠的房间。从这个房间到那个房间,只相隔几米的实际距离,可是为了到达那里,你必须绕道而行,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