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客气就是两耳光,那女孩估计也是从小到大娇生惯养的主儿,哪辈子受过这种气呀?“啊”有气无力地惨叫一声后华丽丽地晕倒在了地板上。围观者那叫一个惊讶,都说这女子怎么竟然如此心狠手辣,“pia pia”两巴掌就把人家好端端的女孩子给打得晕了过去,林薄言心里大喊“冤枉啊~~~”,可根本没用,她就是比窦娥还冤也没用。这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N双眼睛都看见了,是她林薄言先动手,而且两巴掌就把人家给彻底收拾了,那彪悍,那泼辣,有目共睹呀!就连张小伟都开始出面澄清他对林薄言根本毫无意思,一切只是一场误会。于是林薄言又在BBS上大火特火了一回,不过这回论调已经彻底变了,大多数人认为是林薄言看上了张小伟他们家不平凡的背景,为了夺爱于是对张小伟的女朋友大动粗手。那时候清华论坛上不是特流行著名的“人生四大悲”吗,其中有两句是:“青春已大守空闺,嫁个老公是乌龟。”不知是谁又在下面偷偷补上了第五悲:
“人生第五大悲,张小伟被林薄言倒追。”
林薄言想到这里简直无奈了都,哭笑不得。偏偏蓝天和傅晶晶还在一旁笑嘻嘻地幸灾乐祸,因为这回的两校联谊赛,北大那边就由张小伟带队。用脚趾尖尖想都不难想到,只要那厮一过来,她的舒坦日子恐怕就要彻底被搅乱咯。
第十三章
还好这次的网球赛电视台派给了蓝天和另外一个男生去跟,林薄言也乐得清闲,因为这样不仅可以避开张小伟,又有了足够的时间外出打工。舅舅并不是没表示过要承担她的学费和生活费用,然而薄言不要,尽管他们家的条件其实不错。段志军是一家国营企业的副总经理,收入不错。舅妈为人有时虽然稍微尖酸了一点,但说到刻薄她,倒也谈不上,宽容点说就是刀子嘴豆腐心。惠雯一直是舅舅舅妈的心头宝,性格柔顺、长相乖巧,对她这个比自己长两岁的姐姐一直十分尊重,姐妹俩关系很好。薄言是一副不服输的性子,小时候因为父亲骄纵,又没有妈妈在身边照顾,所以事事好强,平日里吃不得一点儿亏。她比惠雯长两岁,所以很是维护这个妹妹。小时候两人在一起,一旦有人欺负她表妹,林薄言第一个站出来不让。有好吃的好玩的也总记得分妹妹一半。等两人渐渐长大,姐妹俩一起去少年宫学画,惠雯总嫌自己的画板太重背不动,薄言于是二话不说就把她的画板接过来背在自己背上。平时出去逛街买东西,惠雯的手里总是空空的,司机拿不了,薄言就接过来,反观段惠雯像个小孩子似的,一只手攥着冰激淋东张张西望望旁若无人地走着。薄言十四岁学会骑自行车,惠雯却因为怕摔所以一直到现在连自行车的车把都没有摸过,就现在两个人出去玩,也总是薄言骑车载着妹妹,三伏天里热得汗流浃背,还总是不忘回头问惠雯是不是很热。
薄言的父亲是个独生子,林家到了薄言这一代只有她这么一个孩子。舅舅这边也只有惠雯一个女儿,所以说起来薄言和惠雯的感情深厚也十分正常。薄言习惯照顾妹妹,而段惠雯从小到大也自然而然地依赖她。
在惠雯眼里,薄言无疑是很独立的,很坚强。高三那年姑父因为贪污入狱,人人都知道她有一个贪污犯爸爸,人人都知道林薄言现在不比从前了,从前她是林省长家的千金小姐,现在她的爸爸正在吃牢饭。她一度很替林薄言担心,怕她会因为突然遭受这样巨大的变故而深受打击一蹶不振。没想到竟然没有,她只是小小地消沉了一个时期,然后很快地振作了起来,开始更努力地生活,更用功地学习。因为清清楚楚地知道从此以后她就只能自己靠自己了。薄言从小优秀,大学考的是清华,惠雯却因为成绩平平而勉强上了某个二流学校的三流专业。并不是因为她不努力,她只是不聪明,尽管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可是成绩就是上不去,从小到大都只能算是个中等生,各方面资质也都一般。小时候不是没有老师会为段惠雯可惜:
“那孩子,又乖巧又懂事,学习也踏实,可是不知怎么,成绩总是提不上去。”
只是各人都有各人的缘法,老师们也是爱莫能助。
薄言来北京上学的时候没有人来送她,舅舅把她送上火车,坐了整整一天,下车的时候错过了学校接站的班车,自己拖着一米来长的行李箱跑来跑去,满车站的人都回头张望这个娇娇弱弱的小姑娘,长相甜美,又瘦又小,拖着笨重的行李箱往台阶下走的样子让人想起觅食的蚂蚁。不是不辛苦,不是不心酸,只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有人呵护你的痛,你就更疼。没有人,你欠矜贵。但坚强争气。
薄言白天上课,有时候还要兼顾电视台和学生会的工作,一般只有晚上和周末才有时间外出打工。一个大三的学生,课业很重,能做的兼职也相对有限,有时候是在超市里做促销,有时候是在街头发单,有时候会到餐馆酒吧里端端盘子,虽然辛苦,但自己却能养活自己,她觉得还好。
薄言现在的工作就是迎宾。穿着紧身的蓝色碎花旗袍,头发绾成一个精致的发髻,脚上踩着七寸高的高跟鞋,盈盈往灯光下一站,真真叫做亭亭玉立。难怪旧时女人为什么总流行穿旗袍,这东西实在是太显身材了,随意往身上一套,堪堪显得腰是腰胸是胸屁股是屁股,林薄言才往大门外一站,守门的小王就冷不丁地倒抽口气,回过神来由衷地赞道:
“薄言,这东西也就你穿最好看。”
薄言听了自然得意,不过这种情绪也只持续了一小会儿,马上她就觉得不对劲儿。九月呀,夏夜呀,紧身旗袍呀,露大腿呀,蚊子跟轰炸机样嗡嗡直朝她身上扑来,她刚站了半个小时就觉得身上又黏又痒,简直受不了了。勉勉强强再站了半个小时,脚也开始隐隐作疼。为了工作新买的七寸高跟鞋,鞋跟明显有些磨脚,她站在那里惨兮兮地想,脚后跟一定已经破皮了。正在心里暗暗地数着秒度日如年,忽听耳边礼宾员恭顺地喊了一声:“欢迎光临。”
一辆奔驰车上先下来一只脚,然后是两只,接着那人倾身步出座舱,却并没有站直,而是回身搭上另一只白生生的小手,扶了里面的人一把,两个人一起站在了车子旁。
饭店门外的灯光其实并不刺目。因为是明黄色的,又暖又亮,密密地笼下来,照得眼前的一切都十分的光鲜亮丽。这眼前的两个人也是如此,男的风度翩翩,女的光彩动人,两个人往那里笔直一站,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薄言将身子微微往外一侧,不自觉地给他们让出了一条路。
再后来脚已不那么疼了,因为心思恍惚,不知道脑子里究竟都想了些什么,但是乱糟糟的,好像一瞬间转了无数无数个念头,可是仔细回想又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不知道自己都想了些什么,只觉得一颗心乱成一团的,倒不觉得时间有多么多么地难熬。最后还是那个姓杨的大堂经理叫了她一声:“林薄言,你跟我进来一下。”
她那一刻心里一动,并不想跟杨经理进去,可是又不能拒绝,于是和她一起去了后台更衣室。杨经理看她的眼光有点奇怪,不过却谨慎地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递给她一个很漂亮很精致的盒子,说:“拿去快换上吧。”
她并没有动。这双崭新漂亮的黑色皮鞋,鞋跟很低,是坡状的,鞋尖上的碎钻在灯光底下灼得人眼疼。这样的一双鞋子,她在这地方打工,恐怕得辛苦一年、两年,或许更久也买不起一双。但是那又怎么样呢?不过就是一双鞋而已。
第十四章
她并没有要那双鞋,因为心里清楚地知道,再好的东西,如果不是她想要的,也没有过多的价值。十点半的时候林薄言下班,坐着公车回到学校,在校门口的面馆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馄饨做得很好,皮薄肉多,馅里面还放了一点点的小葱,因为常来所以老板和老板娘都认识她,给她做得那碗份量既足,汤水又多,薄言在汤里面加了满满的一勺辣椒籽,老板娘见了却特地给她拿了碟醋,说是现在这么晚了,吃得太辣只怕对肠胃不好。
薄言心里十分感激。因为虽然他们都是生意人,可是这份细心和关切却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她吃得很香,很卖力,把满满的一海碗馄饨汤都给喝了,最后吃饱喝足,抹了抹嘴站起来告辞。
夜晚的校园静悄悄的,路灯微弱的光将人的影子拉得老长。薄言像只蜗牛一样慢吞吞地散着步,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想,自己也真是自寻烦恼,今天晚上的情形,就算是要吃醋也轮不到她林薄言,人家又不是没有老婆。但仔细一想仍觉得生气,因为觉得那个人仿佛认定了她是中意他的钱,挽了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出现在她面前,因为担心她吃醋,所以就随意地丢几个钱出来哄一哄,以为她也会笑靥如花喜笑颜开忙不迭地把东西收下。
她偏偏不。一个人在酒店外面站满六个小时,回到更衣室换了衣服,然后乘了车回到学校,在校园门口找了个熟悉的小餐馆吃饱喝足,然后晃悠悠地散步回到宿舍洗漱,上床,睡觉。
薄言从小就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睡觉的时候总是喜欢胳膊里面抱着点东西,有时候是一个娃娃,有时候是一本书,有时候是一个枕头,两只白皙的胳膊死死地把东西扣在怀里,仿佛就连睡着了都会担心有人突然抢走它。不久之后有两个人知道了她的这个毛病,一个人总是给她买各式各样的娃娃或是抱枕,而另一个人选择无时无刻地陪着她。
薄言原本以为自己今夜可能会失眠,谁知竟然一觉闷闷地直睡到第二天上午九点。睡饱了,人就显得格外精神。因为周六本没有课,起床后她把昨天换下的脏衣服和床单全都洗了,然后动手打扫宿舍卫生,下午背着书包和蓝天一起去了图书馆自习,吃完晚饭,又和同寝室的几个姐妹跑到篮球场去打篮球。水平照例很差,她所擅长的永远都是断球而非上篮,跑来跑去,断球的姿势堪称潇洒,可惜只要篮球一旦传到她的手里,你永远也别指望她能偶尔投进去一次。
就是这样的坏运气,蓝天因此没少笑话她,薄言也无所谓,依旧跟着众人满场子地东奔西跑,简直乐此不疲。
让她就这么没心没肺地活着吧。你看看,生活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没有他陆东宁,林薄言既没有被饿死也没有被渴死,以前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他以为自己有几个钱,就能把她当小姐一样挥来喝去了?
不可否认她喜欢他。在她在学校图书馆见到他第一面的时候。她在外文借阅室的书架中穿行时不小心碰落了书架上的书,是他俯身帮忙捡起来,一身簇新的黑色西装,白色浅条纹衬衫,银白色的领带,逆着光的样子仿若电影里的慢镜头。
原以为这样的相遇只会是偶然,那样风度翩翩的男子,好像也只有小说或者童话里面才会有,只是当一个美梦小心地收藏着,偶尔拿出来与朋友分享,她们无一不笑话她是痴人说梦,说是春天来了,林薄言大约你又犯花痴了吧?她听到这里也就笑笑,花痴就花痴呗,帅哥都是用来YY和花痴的,就像她也经常对着梁朝伟和崔始源的照片流口水一样。只是真没想到后来竟会遇见他。在学校通往大礼堂的林荫道上,是个淅淅沥沥的雨天,茂密的行道树遮了大半的天,雨水“噗”一下从半空中的树叶上落下来,一阵风吹过,大颗大颗的水珠砸在人的身上,他也不着急,一身洁白的衬衫配黑色西裤,西装随意地搭在手腕上,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到她的镜头里来,那样的从容镇定,害得她几乎是一得知他将在大礼堂作报告后就立刻地跑去找到蓝天,自告奋勇地要帮她完成当天的摄影。因此得以进一步地接近他,天知道她那天究竟有多么紧张,连平日里用惯了的摄影机都觉得不顺手,调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个好的角度,只因为讲台上的那个人太完美了,突然间从梦境走到现实中来,她简直觉得不可思议。
再后来他成了她的老师。薄言觉得命运真是太可不思议了,竟活生生地将童话里的人真实地送到她的生活中来。她开始真正地关注他,有意无意地吸引他的注意。可是,纵然她这么喜欢他,仰慕他,那又怎么样呢?她早已不是三年前的林薄言了,三年前的林薄言是个衣食无忧的千金小姐,现在却寄人篱下,每天为生活和学业奔波忙碌。而他是那样的高贵,几乎是一尘不染。她因为喜欢他,所以不介意跟他是否有将来,哪怕就只能这样安静地陪他一小段,只要陆东宁说需要,她也甘之如饴。但是,如果他一定要用这样的方式来看轻她,林薄言觉得,自己真地没有办法不介意。
薄言没有再主动联系陆东宁,而出乎意料的是,陆东宁竟也没有主动联系她,显而易见,是连半点解释的意思都没有了。也许根本就不想再和她继续相处下去,她想,这样其实也不坏。最起码还可以证明,他并不需要她来爱他。
第十五章
其实他们在一起相处的时候,并不是不愉快的。从医院里回来以后陆东宁也时常会过来找她。大部分时候都是在晚上,他的司机在校门外等着她,而陆东宁总在餐厅等她。这两人在一起也没做别的事儿,就是吃饭。他叫她出去总是吃饭,当她是只猪一样。自己十次有九次吃得并不多,大多数的时候只是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地啜着茶,拿筷子往她的盘子里夹菜,看她吃得饱饱的,眉眼就都笑意盈盈的样子。
偶尔他也会吻她。大部分的时候很温柔,一小口一口地啜她的唇,把她当作可口的甜点一般,很想很想吞进去,却又好似舍不得,所以总是小心翼翼地品尝。只有那一次,唯一的一次,他仿佛刚参加完某个应酬,已经喝得醉意朦胧了,所以吻她吻得很急,两只有力的胳膊死死地箍住她的腰,那模样简直恨不得把她一口吞进肚子里,或者是勒进他的身体里,任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