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夏日黄昏,女人下了班,像往常一样携着自己的影子寂寞地回家。走到小屋前,她停下了脚步,看着夕阳软绵绵地倚在墙角,只觉得有许多光彩在晃动,晃得她眼睛有些花头有些眩。
第159节:最后的疯狂(2)
就是在这个时候,男人的声音穿过那些奇异的色彩,铿锵有力地落在女人耳边:我控制不住地想你,所以,我来找你了。
声音熟悉又陌生,女人有种被什么东西击中的感觉,缓缓转过身来,看到男人站在离她两米来远的地方,黑色的衬衣在夕阳里泛着一种说不出来的诱惑。或许是赶得太急,或许是太激动,女人感觉男人似乎有些气喘,嘴张得有点夸张,这使他的样子看上去显得傻傻的。
但穿黑衣的男人傻傻的样子连同“我控制不住地想你,所以,我来找你了”那些话后来都作为最经典的篇目自动保存到了女人情感最精彩的篇章里。
女人的坚强常常是装出来的,因此,看起来最坚强最坚硬如石的女人,有时候往往最不堪一击。她就是这样的女人。最初,理性还提醒女人,要警惕男人的糖衣炮弹,要提防男人表相下的真情真义,要对男人的所谓爱多问几个为什么。在女人逝去的那些青春岁月里,就因为对爱情的不断审视和审问,她把自己锻造到几乎刀枪不入。当一个一个女友在爱情的战场血淋淋倒下时,她依然站得那么坚挺。
可是,面对那个敢于在半夜三更守在窗外,并且一守就是几个小时的黑衣男人;面对那个敢于在清晨把走出小屋的女人逮进跑车,然后疯狂飙车的黑衣男人,女人理性的堤防不知不觉坍塌。黑衣男人的狂妄又不流于张扬,豪爽又不失细腻,豪饮后的粗野又不失率真,都令女人怦然心动。等她卸下所有伪装无所顾忌地投入男人怀抱时,终于明白女人其实天生就是为男人准备的爱情道具。
女人走出小屋的时候,打了个电话,之后依然款款前行,像任何一个成熟的女人从容幸福地赴约。不知道是女人特有的风情还是女人特有的安详,引来众多行人的频频回首,她感觉到了那些目光的炽热,脸上浮起一抹带着些许嘲弄的笑意。
已经是冬日了,空气被季节磨砺得有些灰白,极速驰过的汽车也仿佛被冷气浓缩,显出异乎寻常的坚硬来。夜色愈浓,寒意愈重。女人想起去年的冬日,也是这样冷气纵横的夜晚,也是这样走在这样冷气袭人的街道,不同的是,自己的右手没有插在衣兜里,而是被喜欢穿黑衣的男人温暖地握着。那个时候,黑衣男人喜欢带女人出来散步,在冷清抑或热闹的街上,或搂着她的纤腰,或牵着她柔弱无骨的手,在晚风中,时而徐徐游走,时而一路小跑,带着温情把黑夜中的城市丈量。
第160节:最后的疯狂(3)
那些日子真的很开心,认识你真的很好,我真的好爱你。女人极温柔地说,恍恍惚惚中她看见男人从对面走过来,穿着黑色风衣,晚风带起男人衣服的后摆,像极了哪部影片里江湖英雄出征的镜头。这幻觉让女人呆了一呆,摇摇头,发觉从对面走过来的是个有些猥琐的男人。猥琐男人看见女人专注地盯着自己,脸上扬起暧昧的笑,心痒难耐地冲了过来。女人回过神来,赶紧招呼的士,慌忙坐上车,指挥的士朝着某个方向飞奔而去。
在朝阳酒店门口下了车,女人抬头看了看“朝阳”两个字,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有些悲怆,朝阳,不错,每个人穷其一生都想朝着阳光走,可是,生命的尽头,却只是黑暗,永远的黑暗。
女人叹了口气,定定心神,拢了拢头发,从容地带着满身风情走进了酒店。房间是早就预定好了的,女人在服务台拿了钥匙,上了三楼,在316房前停了停,之后打开了315房门。
315,打假,呵呵。门被轻轻关上的一刹那,女人自言自语,她的眼睛有些湿润。
黑衣男人接到女人的电话,心急火燎地赶到了酒店。与他同时赶到酒店的还有一个长发女人。两个人在酒店大厅相遇,都愣了一愣,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急,他们彼此都没招呼,风一样地冲到了三楼。找到316,黑衣男人什么话也没说,几脚就踹开了房门。
黑衣男人和长发女人疯了似的冲了进去。
房间里满是酒气,凌乱的床上躺着个十八九岁醉醺醺赤身裸体的女孩子,一个留着平头的中年男人正作势欲扑上去。
长发女人尖叫起来,你,你,你无耻!她冲上去给了平头男人响亮的两巴掌。
平头男人瞪圆了眼睛,回给长发女人更响亮的两巴掌,你这个淫妇!你还敢打我!你自己先无耻还敢教训我!
给赤裸着身子的女孩盖好被子的黑衣男人转过身来,咬牙切齿,一字一板地说,我要宰了你!黑衣男人操起桌上的一个酒瓶,敲破了,一步步逼近平头男人。
就在这时,门口响起一串怪异的笑声,那笑声又尖又细,仿佛被什么东西强行打磨过,让人毛骨悚然。跟着,女人一身火红地走了进来。
第161节:最后的疯狂(4)
你,还有你,你们俩觉得好不好玩?红衣女人指指长发女人,又指指黑衣男人。
黑衣男人和长发女人都看着她,没敢说话,似乎一说话就会引爆隐藏在哪个角落里的一个炸弹。
红衣女人叹了口气,其实我真不想这样,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有多喜欢你?有多舍不得伤害你?可是,为什么你要欺骗我?为什么你要背叛我?你爱谁不好,为什么要爱上我最好的同学?你和谁上床不好,为什么要和我最好的同学上床?你在哪胡搞不好,为什么要在我家里在我的床上胡搞?还有你,你不是自己有老公吗?为什么还要勾引我的男人?为什么还要选在我的家里,还要那么过分地穿着我的睡裙躺在我的男人怀里?你知不知道,我听到你在我的男人身下那淫荡的呻吟是怎样一种感受?我恨不得我是瞎子是聋子!恨不得立即死掉!为什么?你们为什么要让我撞见你们的破事?你们玩游戏能不能玩得高明些?能不能玩远点?我,我恨你们!我诅咒你们!我要你们死!
红衣女人停了停,床上的女孩依然在酣睡,女孩脸上甚至有笑意浅露,她应该正在做一个很美很甜的梦。
呆立着的两男一女盯着说话的女人,灵魂仿佛突然被剥离了躯壳。
红衣女人继续说,我恨你们,我要你们也尝尝被耍弄被欺骗的滋味!我亲爱的同学,我真要感谢你的老公,他配合得真好,他真该去做演员。当然,他也没理由拒绝与我配合!他头上的那顶绿帽子让他觉得太屈辱了,他太需要复仇了!
长发女人听到这里,又一次尖叫起来,你恨我?你有什么资格恨我?不是因为你,我老公怎么会不爱我?当初,我们有多恩爱,他待我有多好,在他眼里,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可是,自从我介绍你认识他之后,他就不再爱我,他就老是拿我和你比,从腰身到胸部,从气质到内涵,从说话到走路,从做饭到做爱,是的,就连做爱,他都认定我比你差。比来比去,比到我一无是处。他频频邀请你来我们家过周末,甚至邀请你和我们一起出去旅游,你不会蠢到以为是我想在周末看到你,是我想与你一起出去看世界吧?是你抢走了我的爱人,是你毁了我的幸福!你说我该不该恨你?该不该与你的男人在你的家里来一场激情戏?
第162节:最后的疯狂(5)
红衣女人有些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她看看平头男人,又看看长发女人,圆圆的眼睛里突然露出迷惘。
平头男人说话了,你这个骚货,你在外鬼混还鬼混出理由来了!我宰了你!
持酒瓶的黑衣男人吼起来,吵什么吵!都给我闭嘴!我们大人花心也好,背叛也好,滥情也好,复仇也好,关孩子什么事?你们为什么要毁了我女儿?她还只是个孩子。你们太狠毒了!我,我先宰了你!
黑衣男人持着酒瓶朝平头男人冲过去,红衣女人飞扑过来,酒瓶扎进红衣女人心脏的同时,红衣女人手中的水果刀也刺进了黑衣男人的心脏。两个人软绵绵地扑向对方,像极了深情拥抱。
红衣女人的脸接触到黑衣男人的脸,嗅到了很熟悉的味道,她说,只有你没有理由背叛,所以,你得死!可是,我,真的,好,爱,你……
早晨七点,女人被清脆的门铃闹醒,她知道门铃是给自己送早餐牛奶的小伙子摁响的。女人睁开眼睛,恍恍惚惚记得自己做了个梦,梦中好像有什么人轰轰烈烈地死去,血把梦染成了火红,一如自己的那套红裙子。
死去的似乎是爱情,或者与爱情相关的物事。
女人没有逼迫自己回忆梦境,她发觉,这个早晨自己的卧室比哪天都明亮,她还发觉,关键是自己还活着,第一次那么强烈地体会到活着的感觉真好。
女人有说不出的愉快,起床,吃早点,精心给自己化妆,换上那套火红的裙子,提着包,从容不迫地走出家门。
下雪了,无声有形,世界很美,很圣洁,春天也近了……
作者手记:
喧嚣的当下,是一个欲望不断重复生产的时代,与其说欲望是爱情的动力,不如说爱情是欲望的影子。在一个伪爱情的游戏中,醒悟的女人于“清醒中绝望,绝望中再生希望”,以梦解恨后才知活着真好。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华美的文字,也是最具震撼力的留言。因此,也才会最具穿透力、伤害力、破坏力、杀伤力甚至毁灭性,爱无极限。
第163节:私奔(1)
私 奔
夜已经深了,整个村子安静得像一座古墓,连村长家那只老是躁动不安喜欢狂吠的黑狗似乎也沉入了一场无限缠绵的春梦,表现得出奇的安宁。
一轮清月辗转着绕过屋外那棵早过了花期的桂树,再穿过窗子,异常寂寞地探视着躺在床上瞪着眼睛心事重重的秋妮。
估摸着一家人全都睡熟了,秋妮才悄悄起床。她打开衣柜,提出一只红木箱来,不小心让箱子碰到柜门,发出一声闷响。秋妮惊慌地回头瞧了瞧身后,躺在被窝里的丈夫依然打着呼噜。秋妮定了定神,提着箱子蹑手蹑脚出了卧室,径直去了右边厢房。
箱子的颜色有些发暗,在幽暗的灯光下显出岁月的凝重来。锁锈住了,秋妮费了好大的劲才打开。箱子被掀开的一刹那,一套大红的绣花裙火一般跃入秋妮的眼帘。秋妮缓缓伸出双手,无限爱怜地抚摩,一如抚摩自己青春的胴体,一些尘封的往事就被强行开启。
当年,为缝制这套裙子,秋妮熬了好多个夜晚,裙衫胸前那朵盛开的粉色百合与其说是一种点缀,不如说是一个少女书写的美丽动人的爱情篇章。那些飞针走线的夜晚,秋妮无数次憧憬过穿上裙子的幸福时刻,她以为那个时候自己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最漂亮的新娘。秋妮的这种以为在十二年前的某一天化为了泡影。那一天,她从娘家被一队吹鼓手欢天喜地地迎到夫家,这套裙子的确帮她完成了一个女孩到女人的过程,却也粉碎了一个少女对于美好爱情和婚姻的梦想。穿上新嫁衣的秋妮艳丽得就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茶花,一个俗不可耐的婚礼一瞬间就被她华彩的青春和逼人的气质照亮了,如同一套质地粗糙的裙子镶上了精致的花边或缀上了脱俗的图案,一忽儿就变得妙不可言了。
但妙不可言是别人的感受,秋妮什么也没有。她无助地坐在红得一塌糊涂的新房里,绝望得就像即将被送上屠宰场的年猪。可秋妮没有眼泪,一滴也没有,从娘家出发,她看着母亲哭,看着三个妹妹哭,看着父亲偷偷地抹眼泪,看着哥哥红着眼睛不敢正视自己,她只是木然,她甚至奇怪,女人出嫁不是喜事吗?为什么要哭?她不哭,她只是绝望。那种绝望让她表现出不同寻常的平静。
命吧,女人家就得认命。这是秋妮妈妈说的,秋妮出嫁的时候,妈妈说这话;秋妮怀上孩子的时候,妈妈说过这话;妈妈临终的时候,第三次说这话。秋妮相信妈妈说的话没错,尽管妈妈一生都在贫穷里死命地挣扎,但秋妮也相信,支撑妈妈与贫穷抗争的恰恰就是认命。所以,秋妮也是认命的,从她答应嫁给虎仔他爸冬青起,秋妮就决定认命。可秋妮又决不认命,虽然和冬青在一张床上一躺就是十二年,可秋妮哪天都在寻思着要逃离。她不甘心,她觉得自己的人生不该是这样的,可究竟应该哪样,她又不是很清楚。
第164节:私奔(2)
直到认识星哥,她才知道爱情的具体细节到底是怎么回事,生活应该如何向前发展。
星哥是遥远的北方人,骨子里保留着古老狩猎民族特有的彪悍和野性,或许正是这种彪悍和野性征服了秋妮这个揣着梦想的女人。揣着梦想的女人总是天真烂漫毫不设防的。星哥做花木生意,在秋妮他们村设了个经销点。不知道是不是走南闯北那些花花绿绿的女人见太多了的缘故,这个在女人堆里摸爬滚打多年的中年男子对朴素得如一朵茉莉花的秋妮一见钟情。在发现自己走不出秋妮那飘着淡淡忧伤的眼睛和如溪水般纯净的笑容时,星哥坚定不移地相信了“爱情就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爱情就是没道理”。没道理的爱情促使他开始了狂热却不失章法的攻势。为了方便与秋妮接触,他不惜高薪聘请秋妮担任花木经销点的负责人,秋妮无限惊喜地获得了有生以来第一份与家庭琐事无关的工作。这个终于走出厨房开始抛头露脸的女人,突然就觉得人生有意思了,生命有意义了,为此,她对星哥同时也对赐予她星哥的上天充满了感恩。
在这场暴风骤雨式的爱情里,秋妮始终是被动的,被动得就像新婚的处女于初夜既兴奋异常又难免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