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妥当,是非常的不妥当。但同时也非常认同另一位朋友所说的,“玩好了”就出“境界”。当然,这一境界不论是从审美角度还是审美意境还是审美情趣,都与前一境界有很大的不同,它或许剔除了社会价值取向,更趋向于人的内心体验。一个乃大雅,一个乃大俗,按大俗乃大雅的话,那么烟雨这么拔高也无不妥了。
男人与女人之间,我一直认为本质上就是征服,这种征服有时候表现为身体,有时候表现为灵魂,有时候则是两者兼而有之。男人的征服往往是外显的,女人的征服往往是内敛的。但征服无处不在。如果一对男女失去了征服的兴趣,估计也就失去了爱的激情。我以为,爱情的痛楚,就是征服所引发的。征而不服,也就是征而不得;征而不得也就是爱而不得;爱而不得便痛了。至于男人会不会选择与自己敬佩的女人上床,也是因人而异的。当然,多数男人,可能的确感觉与自己喜欢的女人上床比与自己敬佩的女人上床要轻松多了。但,敬佩倘若并不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全部感觉,男人还是不会放弃在床上折腾并实实在在地征服她。床上的女人,于男人而言,只有喜欢与不喜欢之分,没有敬佩与不敬佩之分。
第12节:第九十九次分手(1)
第九十九次分手
这是我们第九十九次分手,我想,不会有第一百次分手了,连九十九次半也不会有了,毫无疑问,这第九十九次便是我们爱情故事的大结局。
九十多次的分分合合,这该是一段怎样沧桑怎样苦难怎样刻骨铭心的爱情?
其实,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搞出这么多的风波。每一次分手,我都认定自己是最后一次说分手,尽管后来的事实以无可辩驳的力量证明,我的认定有多么的虚弱、多么的不堪一击。但我可以发誓,每一次我都咬牙切齿地认为,这一次绝对比上一次更不含糊,更不容情,更没有回旋的余地。也因此,每一次我都会真情实意地痛哭流涕,都会携着自己孤独的影子在夹裹着雨丝的晚风中,抑或与闺中好友在飘着忧伤情歌的咖啡屋里,作无比苍凉的凭吊。
可现在回想起来,我才惊觉,那些所谓的分手宣言,那些分手时所谓“希望你过得比我更好”虚空的临别赠言,不过是自己给自己披上痛苦的外衣后,登台演出的一场凄美的情感秀。
那是秀给自己看的,也是秀给你看的,但归根结底还是秀给你看的。
我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秀给你看,是因为我爱你,不,准确地说是因为我知道,我自以为知道你更爱我。
第13节:第九十九次分手(2)
坦白说,我其实是个很胆小的女人,胆小到怕一个人走夜路,怕和陌生人说话,怕所有的小动物,即使是一只已经被晒干了的蚂蚁尸体,也会引发我变了调的惊叫。可是,在与你进行的这场情感战役中,我却变得出奇的胆大,随时敢于挑战你的耐性与韧性、你的度量与气量,随时敢于向你打出开战牌,至于罚你下场那更是家常便饭,后来甚至发展到对你说分手就像对你道晚安一样简单、平常、明了。
一个女人何以会如此肆无忌惮,如此轻率任性,我想,是因为我爱你,不,准确地说是因为我知道,我自以为知道你更爱我。
是吧,潜意识里我一准认为,在你的眼中,我就是一件稀世珍宝,我之于你就如同良弓之于射手,宝剑之于侠客。前行的路上,你可以放弃很多东西,可以遗落很多东西,可以不在意很多东西,可唯独不会放弃我,唯独不敢遗落我,唯独不可能忽略我。
用通俗的话说,我已经吃定了你,吃定你舍不得离开我,吃定你离不开我,吃定你在这场爱情竞技中一开始就处于被动,并且将永远处于被动,主动权一早就掌控在我的手中,并且将一直为我所掌控。
因为我比你优秀——尽管当初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比你优秀,我甚至反复强调你比我出色。但是,今天,现在,在我们第九十九次分手之际,我才知道,我骨子里根本就一直认为你不如我,也就是说,我曾经不自觉地拿自己与你作过反复的比较,比较的结果是,你比我怎么着都要逊色那么一点点,又或者说综合评估我比你的分数要高那么一点点。
一点点,就是这一点点,给予我无与伦比的底气,就是这无与伦比的底气助长了我无与伦比的骄纵,就是这无与伦比的骄纵令我在与你对峙的时候敢于先吐出“拜拜”。
今天,是我们第九十九次分手,我想,不会有第一百次分手了,连九十九次半也不会有了,毫无疑问,今天,我们爱情的故事终于要落下帷幕了。
尽管我对你说过那么多次分手,但是,我得承认,第一次分手是说得最艰难最酸涩,也是最痛苦的。是吧,人生所有的第一次都不会那么简单舒坦,就如同我第一次将自己整个儿交给你一样,有过矛盾,有过挣扎,有过茫然无所适从。
第14节:第九十九次分手(3)
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引发我第一次向你提出分手的导火线是什么,我想你一定记不得了(你本来就不是一个太注重细节的男人,后来还因为你屡犯同一个错误导致我用相同的词语作总结陈词)。事实上,我也印象模糊了,能够清晰忆起的除了自己哭到第二天不敢见人的红肿的眼睛,便是你捧着红艳艳的玫瑰,淋着凉丝丝的春雨,在我的楼外静默了一夜的身影。这个场景与其说感动了我,不如说震撼了我,以至于后来我常常会动情地想起那一幕,每次想起都会像进行了一场爱情的祭祀,我的内心会充满对爱情的崇拜,对男人的崇拜,更是对你的崇拜。爱情、男人、你,在那一刻便有了一种凤凰涅槃般的神圣与高远。倘若是在分手的时候想起,那更具催我柔肠百结、泪如雨下的直接效果。今天,此时,当我再一次于记忆的荧屏上,深情地轻触雨夜中静默的你,亲爱的,我疑心,我们相爱的那段不长也不短的日子,我对你频繁地说着分手,会不会仅仅是为了要强逼你为我重演一遍那样的故事情节?
应该是这样吧。我常把分手挂在嘴上,却从来没有深究过分手的真正含义,又或者说我并没有具体细致地想过分手之后会是什么样的情景,觉得那不过就是分手而已,我更多的是享受甚至陶醉在“分手”这个词所营造出来的“不乐意温柔执手,只傻傻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的凄清意境中。
深究起来,我应该怪你,说白了是你助长了我对“分手”的迷恋,因为每一次我无所顾忌地甩出这一撒手锏,就百分之百地能立竿见影——你一听到“分手”,就乱了方寸,就会丢下所有的事情,将我重新摆放到你最重要的议事日程。九十八次的分手历程,你哄我回心转意的一招一式,是怎样的用心良苦,怎样的挖空心思,怎样的呕心沥血,至今想起,我依然要忍不住动容。诸如请假专程陪我出去游玩,鞍前马后地尽心效力,将我侍候得像个公主;诸如捧着鲜花守候在办公室外,之后还像个忠心耿耿的跟班,一路紧跟到我的小楼;诸如深更半夜,红着眼睛为我敲打超级肉麻的汉字,并且将那些汉字尽可能发布到你能够利用的媒体平台,赢得了“痴情王子”的光荣称号;诸如买回来一打冰淇淋在茶几上摆成心形时还不忘加上旁白——如果不收回你“分手”的成命,我的心将在你面前死去并化为乌有……
第15节:第九十九次分手(4)
那个时候,我们总是配合默契,像极了两个非常敬业也非常高明的演员,尽管没有彩排,但效果基本能令人满意——我被你软硬兼施的爱情行为艺术感动得稀里哗啦,然后心甘情愿地缴械投降直接投怀送抱,无与伦比的幸福感、快乐感甜蜜感就充满了我那不甚丰满的胸膛。于是,我上瘾般地热爱上“分手”,不对,是分手后的重新开始,因为每一次的重新开始,便是新一轮的情感勃起,新一轮的情感勃起往往能制造出更让人动心的高潮。
不知不觉,“分手”成为我煽动爱情、刺激你爱情创作灵感的最重要的手段。
就这样,我拽着你,亲爱的,我拽着你走进了一片爱情的沼泽地。
今天,是我们第九十九次分手,我想,不会有第一百次分手了,连九十九次半也不会有了,毫无疑问,今天,我们的爱情终于撑不住,停止了呼吸。
我一直以为,倘若我们的爱情是一件华丽的衣裳,那么我发表的“分手”,不过是我揪下了这件华服上的一粒纽扣而已,尽管会有碍观瞻,却不会改变这件华服身为华服的本质。我知道我撕毁的地方,你会重新细致地给缝好,然后更为细致地为我披上,对此,我充满了期待,也充满了信心。
你是那么顽固的男人,也是那么执著的男人,更是那么骄傲的男人。
因为顽固,所以,你不会轻易改变航向;
因为执著,所以,你不会轻易妥协阻碍;
因为骄傲,所以,你不会轻易否定自己。
但是,不会再有第一百次分手了,是的,不会有了。尽管我们分手第九十九次前的九十八次,都以我所预期的自以为可以感天动地的句子收笔。
亲爱的,我活了三十多年,亲见过许多宣判,也作出过许多宣判,却从来不知道被宣判是什么味道。可是,今天,此时,我知道了,不能仅仅用“疼痛”来形容,也不能仅仅用“酸楚”来概括,更不能仅仅用“挫败”来涵盖,我说不清楚那种味道,又或者说其实什么味道都没有。
我希望自己能够哭,像以往九十八次判你“伪死刑”那样,号啕大哭,掏心掏肺地哭,直哭到如雨打梨花,直哭到你柔肠寸断。但是,我没有,我竟然流不出一滴眼泪。
第16节:第九十九次分手(5)
亲爱的,这是我们第九十九次分手,毫无疑问,第九十九次便是我们长达五年爱情的终审判决。
因为,亲爱的,因为这一次分手是你说的。
作者手记:
分手,作为恋爱的一种阶段,足可以令最平静最平淡最平庸的爱情风起云涌、熠熠生辉、美不胜收;分手,作为恋爱的一种形式,常常能感天动地,令人柔肠百结、欷?#91;不已。如果说恋爱是一场竞技的话,那么,分手便是恋爱中男女双方共有的绝招,关键时刻,几乎每个人都有使用的冲动。
分手,通常可以导致三种结果,一种是真的分开了,一种是更加紧密相爱了,一种是貌合神离了。不过,真的分了并不表示就真的不爱了,有时候反倒爱得更深。但那个时候的爱与不爱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至少我以为,真爱就要在一起,分了如果还要继续爱下去,那就是自我折磨,那就不是一般的难而是非常的难了,这个“难”我建议读成“苦难”的“难”。更加紧密相爱,是因为模拟失去而让人顿觉拥有的珍贵。可分手又会让交战双方自然而然产生某种防范心理,那么,貌合神离有时候就是不自觉的。
尽管分手常常可以直指对方软肋,但还是想提醒姐妹们谨用分手。直指软肋本没什么不好,但如果频繁地指着对方死穴,搞到见血封喉,就有点惨了,因为爱情如此娇嫩。
第17节:谁握住了男人的钱包(1)
谁握住了男人的钱包
男人想请女人吃饭,非常的想。
这个念头最先蹦出脑海的时候,男人正喝着女人给自己煮的咖啡(咖啡冒着热气,更冒着一种特别的香味,让男人有了短暂又或者是长久的陶醉),仿佛突然见到一个不明物体从眼前闪过,男人吓了一跳,手微微抖了抖,咖啡差点就溢了出来。男人慌张地抬头瞧了一眼坐在自己对面的女人,发现女人正微笑着看自己,眼神里分明有些说不出来却触摸得到的东西。男人的心突突跳得好像要冲出胸腔,弃他的身体而去。
男人赶紧站起来,自己也不知道嘟囔了句什么,就匆匆走出办公室,匆匆进了洗手间。在洗手间待了差不多十分钟,男人并没有憋出点什么来,对着那面靠左侧有一长条裂痕的镜子时,男人像做贼被当众抓获一样,突然有些不敢正视自己。
别乱动你的钱包,我警告你!离开洗手间,前往办公室的时候,男人脑子里冷不丁冒出来这样的一句话。这话好熟悉,男人不由得呆了一下,只是一瞬,男人就想起来了,这是一个女人的生活语录,这条语录经常被这个女人在自己家里的厨房、客厅、卧室、阳台、楼道口,不厌其烦地反复播放,就像气象预报员播报天气预报一样顺溜,只是气势要足不知道多少倍。
这个女人自然不是办公室里男人想请吃饭的那个女人,为了有别于办公室里给男人煮咖啡并对着男人微笑的女人,我们姑且用老婆来称呼播报语录的女人。事实上,这个女人就是男人的老婆。
接下来非常要命的是,只要一喝上女人煮的咖啡,想请女人吃饭的念头就会哧溜地跑出来晃荡,死劲摁都摁不住。更要命的是,那个时候,一抬头,男人的眼睛一准会遭遇女人的微笑,女人的微笑那么生动,那么温婉,那么柔美,像一个巨大的旋涡,有一种要把男人生吞了的魔力。男人恐慌得全身哆嗦,下意识地重复上洗手间的举动,拼命强迫自己从身体里挤出点什么来,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灵肉重新归位。
发展到后来,想请女人吃饭的念头就变成了一把巨大的钢锯,在男人的中枢神经来来回回生拉硬扯,拉扯得男人几乎要抓狂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再这样下去我会疯掉的,我得救自己,我要豁出去了!不就是吃顿饭吗?不就是请个女人吃顿饭吗?有什么了不起?请个女人吃顿饭不犯法吧?何况这女人又不是来路不明,她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