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节:逃离欲望都市(9)
轮到你想逃离。
你发了条消息给女人,告诉她你要离开的决定。
女人立即把电话打了过来。
你准备去哪里?女人永远这么善解人意,不问因为,只问所以。
北方,非常遥远,或许不再相见。你说这些话时,语气冰冷,内心却悲伤至极,仿佛在作最后的告别。
我们今晚一起吃饭,可以吗?我想再看看你。女人第一次这么主动,你自然不会拒绝,你之所以告诉她要离开实质上等的也是她的这句话。
你们依然去了那家餐厅,却选择了客人最多的时候。或许你潜意识里害怕独自面对她的安静吧。
她的安静于你就是最可怕的陷阱,而你拒绝的意志总是脆弱。
最后的晚餐吃得相当的冷清,似乎有很多话想说,却又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受不了那种冷清,草草结束了晚餐,恍如草草结束一场没有激情的做爱。
在她家楼下要道再见的时候,她突然回过头来,问,送我上楼,可以吗?
她淡淡一问,却激起你情感巨大的波澜。你不再压抑自己,从车内冲出来,几乎是扛着她直奔三楼她的小屋。
你经历过许许多多的女人,包括女领导,女职员,三流女明星,女记者,女大学生,甚至风尘女子。但是,你从来没有见过女人脱衣服也能够脱出如此风情的。
可是,这个比你大了九岁的守了三年寡的女人却为你开启了男欢女爱的新篇章。原来她脱衣服的动作也那么安静,仿佛那些衣服全失了重量。她的手是温柔的,眼睛是温柔的,连她从身上剥下来的衣服也是温柔的。整个过程被她演绎成一首极浪漫的诗,甚至可以听得到优美的旋律一起和鸣。
她一点一点展示自己的身体,如同开启一瓶陈酿,芬芳一点一点透出来,一点一点占满整个卧室,一点一点挑逗着你的情欲。
你醉倒在她全身上下、满屋子无处不在的芬芳里温柔里。
你第一次尽情地享受了温柔与温柔的交合,宁静与宁静的交合,心神合一的交合。
从此,你知道了,与原来那些女人的疯狂充其量只能算苟合。
你突然那么迫切地想要放弃离开,想要永远和她在一起,想要天天阅读她宁静的美丽,想要天天窝在她的温柔里。
第210节:逃离欲望都市(10)
她说,我爱你!我真的很爱你!
她说,可是,我女儿也爱你!所以,我不能爱你!
她说,我也不能让女儿爱你!
她说,我不太相信你能够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离开。只要你在,我女儿就不会绝了对你的相思。只要你还是原来的你,我女儿哪怕找到天涯海角也会一路追踪。只要我女儿穷追不舍,你很可能移情别恋深陷泥淖。你经历过太多的女人,我绝对不会让你经历我的女儿。是的,为保护我的女儿,我也得和你完成一次肉体的对话。
她说,爱,有时候是万能的!
从此,你知道了,这个女人于你是天使,也是魔鬼。
这是座欲望都市,是你的初恋情人。
你在它的身体里,索取精神和物质双重的需要,这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你意淫了一个女儿,又真实地干了一个母亲。那个女儿比你小十四岁,而那个母亲比你大九岁,要命的是,你爱上了那个比你大九岁的母亲,那个女儿爱上了比她大十四岁的你。
其实你很爱很爱这座城市,尽管这座城市常常板起面孔对着你。
世界仍是一副道貌岸然的嘴脸,而你依然很殷勤地侍候着它,用心良苦。你曾经热切地期望着世界也能如你一样真诚一样有深度有广度,至少可以与你握手言和。然而世界是大众想象中的情人,不是某个人的情人,它无法被人掌握,更不用说被随心所欲地把玩。
今夜,你已经无法作出清晰的思考,你只是在和一座城市——你的初恋情人作深情的道别。
你发现在这座城市你几乎丢失了你的哲学。
作者手记:
这个夜晚,我一直在听《死心塌地》,我固执地把歌名改成了“爱你爱到死心塌地”,因为歌手反反复复唱着的就是“爱你爱到死心塌地”。这种奋不顾身的爱令我感动以至于泪下,尽管对方“伤我伤到那么彻底”,依然要毫不犹豫地献出自己。
多年前曾读过一篇短文,写一头母牛本来在野地里悠闲地吃着青草,突然间发足狂奔,很快奔到一处悬崖,那母牛却依然没有驻足,腾空而起,结果掉到谷底摔得粉身碎骨。此时,悬崖对面,有一头公牛正对着这边发情地哞叫。原来爱情在哪个世界里,都是可以令人顾不奋身的,这成就了爱情的魔力。
但是,爱情也令这个世界充满了凶险。爱情的凶险常常无药可救!
第211节:你的情欲在酒吧里放纵(1)
你的情欲在酒吧里放纵
疯了,是疯了!一切都疯了!
酒精发了狂,音符发了狂,旋律发了狂,灯光发了狂,影子发了狂,屋子发了狂;你发狂了,他发狂了,我发狂了……
我们集体疯了!
那个时候,你在酒吧,和你的朋友一起。
不,你自个儿待在酒吧,和你的情欲一起!
那个时候,你挣脱了红尘的束缚,无所顾忌无所羁绊地成了欲望的奴隶,你听从它的召唤,跟随它的步履,飞离现实的土壤,在想象的晴空里纵情地飞翔,在虚拟的温床上放肆地淫荡!
你走进酒吧的时候,酒吧刚刚睡醒,晚归的气息已经浓到极致,城市的晚礼服也开始光鲜起来,灯光闪烁的角落里有暧昧的味道悄悄蔓延开来。
刚刚睡醒的酒吧,从一场沉静里挺起慵懒的身子,睁开惺忪的眼睛,迎接一步一步怯怯地又兴奋地走进来的你。不知道为什么,你觉得它眼中有一抹挑衅的味道,那味道刺激了你脆弱又坚强的神经,你感觉哪儿痒了,想挠,急切地想挠,却又找不着具体的准确的部位,你脸上的表情显出些许的古怪。就在这个时候,一种复苏的原始的情欲从酒吧的某个地方居心叵测地向你袭来,你抵不住源源不断的入侵,渐渐地激动起来,还稍带着宗教般的虔敬,像极了一个处女准备将处女膜奉献给她的初恋情人时的心绪,复杂而微妙。
城市开始充斥叫床声的时候,酒吧里暧昧的气息浓烈起来。五彩缤纷的灯次第亮了,仿佛一双双妖冶的眼睛,每一次眨动,都引起你莫名其妙的战栗。接着音乐响起来,初时是极舒缓极舒缓的,恍如情人柔弱无骨的手,羞涩地带着某种试探性,轻轻一触,让你的心跳了一跳。接着那双修长的精致的手在你的身体上开始持续不断地游走,由怯懦到大胆,由迟疑到坚定,由弱小到强大。你的情欲被一点一点,一点一点地挑逗起来,你渴望被那双手揉搓,被使劲地掐,渴望有什么进入或是进入什么。于是,你尖叫,你呐喊,你高呼,你吟唱,你变了声调地大笑。你的身体已经扭到S形,脑袋摇到仿佛要飞离脖颈,眼睛亮晶晶却又迷离到无比的美妙动人。你仿佛专注地在看着谁,那样的柔情似水;你却又谁都没看,或者说你看的只是自己,在一种虚拟却又极真实的意境里,作最肆无忌惮的孤芳自赏。
第212节:你的情欲在酒吧里放纵(2)
在那样的场合,那样由流动的光彩流动的音符组成的世界里,你所有的伪装,包括淑女似的,君子似的,道家儒家伦理学家似的外壳,被一层一层剥落,最后,只剩下身心合一的欲望生机盎然地赤裸在一个同样赤裸的世界里,你们彼此对望,深情款款,彼此抚慰,款款情深。
你不知道喝到第几杯了,红色的,橙色的,无色透明的,逮着什么就喝什么。不,不是喝进去的,是灌进去的,急不可待地灌,一仰脖子,那些带着灵性的液体哧溜就到了胃里,渗入你的骨髓,闹着最荒诞的革命,搅得你不知道哪里在膨胀,或者哪里都在膨胀。你有些飘的感觉,仿佛已经到了月球,身体严重失重。你悬在半空,怎么踩都是空气,无法着力。但你不觉得这样很虚空,你喜欢这感觉,是灵魂出窍的感觉吧,很爽。对,就是那个字,爽!人类真他妈聪明,居然能造出一个“爽”字,所有带劲的感觉用“爽”来形容都够“爽”。
酒至半酣的时候,一群美女穿着露点服装,踩着音乐拍子飘上了中央那个粉色舞台。清一色的炫眼,清一色的妩媚,清一色的年轻。没有人关注她们舞蹈的主题,或许她们根本就没舞蹈出什么主题,除了服饰带有非常鲜明的地方特征外,其他的动作似乎都千篇一律,扭腰,翘臀,把大眼睛小眼睛不大不小的眼睛眨得像闪电。你觉得她们就是、只是、也只能是加进酒里的春药,药性是如此的霸道,以至于整个酒吧有了明显的感应,男人的身体器官开始蠢蠢欲动,女人对男人蠢蠢欲动的身体器官开始蠢蠢欲动。
女孩们完成了一套规定动作,扭着发育到七八成熟、自以为性感的屁股恋恋不舍地退出了舞台。主持人紧跟着就上来了,胖胖的男人,穿得花里胡哨,倘若头上扎条毛巾,几乎可以当村姑使——滑稽的小丑型,这似乎是酒吧男主持的标准形象,这形象非常与搞笑的技术要求吻合,也非常与酒吧里审美情趣的颠三倒四吻合。
酒吧不需要长得太清秀的拘谨的儒雅的白面书生,酒气里也只能酝酿出粗野粗糙甚至粗俗的痞子人物。在被酒精灼烧的空间里,主持人的作用已经完全演化成情欲的引导或诱导。所有的语言都粗鄙,所有的语言都庸俗,所有的语言都风骚,所有情节都带有或深或浅的性暗示。
第213节:你的情欲在酒吧里放纵(3)
于是,笑声像极了涨潮的海,一浪紧接一浪,一浪高过一浪。那笑,是对男欢女爱欲望的心照不宣,是对情欲百分之九十九的轻视与嘲弄,又是对情欲百分之百的虔敬与臣服。
那个晚上,你觉得很过瘾,过瘾是因为你喝得很痛快,笑得很痛快,闹得很痛快,扭得很痛快。有一次,你尖细的鞋跟十分不客气地踩到了某个人的脚,惊慌中你转过头去,看见一个极肥胖的男人闭着眼睛正沉浸在他的世界里,那么使劲地一踩,竟然没有惊动他——原来被酒精被音乐泡醉了的男人,已然没有了痛感。他睁开眼,看见你专注的眼神,还冲你多情地一笑,并将肥厚的屁股合着音乐的节拍颇有力度地朝你一下一下撞将过来。你似乎听见了脂肪不堪重负的呻吟,你想笑,你便灿烂地笑了。男人看见你的笑,肥厚的屁股撞得更加起劲,随后闭上眼睛,摇头晃脑,你不知道他那是陶醉还是麻醉,一瞬间你有了迷惘感。这迷惘把你强行拽回现实,你突然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在干什么,你只觉得有热浪扑过来,你被呛着了,停下步子,做咳嗽状。
这时,你看见了同来的某某部长,一个在办公室从容不迫、在会议室指挥若定、在主席台上镇定自如的男人,正傻笑着将一瓶酒从头顶倒下来,酒水沿着他的头发流向他那有些沧桑感的脸再流向他那坚忍不拔的脖颈,这使他看上去像只落汤鸡,可怜巴巴地独立荒野。这情形让你呆了一下,你甚至怀疑他脸上亮闪闪的不全是酒水,还有其他什么分泌物。于是,某种类似于怜惜的情绪悄悄地涌上来,直至塞满你的胸腔,只是你不知道你应该怜惜的是什么。你操起酒杯,猛灌一气,试图将心中塞满的什么东西给冲洗掉。
发呆与郁闷仿佛只是一瞬,你的思绪被尖叫声冲乱,台上不知从哪儿突然蹦出来一个男人,一个穿得奇装异服的健硕的男人,一个据说是著名歌手的男人。
你听到著名两个字,不觉冷笑。著名,这个词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人人可以送出去的一顶原用来吓唬别人最后却只能吓唬自己的帽子。
不过这个歌手,事后你愿意相信他的著名,尽管之前你并没有听说过。只是你觉得如此著名的人出现在不怎么著名的酒吧,一定是上帝不慎将他遗落民间了。
第214节:你的情欲在酒吧里放纵(4)
但你喜欢这种遗落!非常喜欢!你非常喜欢并不是因为你是追星一族,事实上你从来不曾追逐过任何明星。你非常喜欢在于,那个歌手叫野马!
野马!男人就该像一匹野马,勇敢、野性、桀骜不驯,具有强烈的冲击力!
被酒精酒气浸泡过洗礼过的男人,都该是野马!你以为。
很快,你便也不知道是陶醉还是麻醉了。
那个晚上,站在舞台上的那个男人,那个歌手,那匹充满了野性的骏马将你的眼睛炫成了二百五十瓦的灯泡。
他喝酒,唱歌,跳舞,够狂放,够劲道,够性感,够风骚,够生动,够美妙!他舞,他歌,他喝,糅合了许许多多种说得出和说不出的味道。你觉得他舞蹈时的样子像个天真烂漫的男孩,没有章法,不讲程序,旋转,摇头,摆手,咧着嘴傻呵呵地笑。那笑如此的天真纯粹生动迷人,以至于台下所有的美女都以为那笑是送给自己的,待要兴冲冲接纳,却发现他贼亮贼亮的眼睛却是对着另一个女人,抑或另一群女人——他忽悠了你还是你忽悠了自己?你觉得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还在舞台上,他在引脖子高歌。他唱得极投入,仿佛不是在唱,而是在深情地讲述,讲述关于他自己的情感故事。那些故事情节性感而纯粹、美丽而忧伤,那故事引发的空旷的回音,像锋利的刀剑在他健壮的身体上快速而深深地划过,有血渗出来,殷红,见证着生命与情感的真实。
你不知道他演唱的高潮是记忆里最动人的细节引发的还是酒精引发的,你只知道他喝了好多酒,不,是灌了好多酒,捧着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