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弹,自然能唱呀!”慕长治一直觉得唱比弹更易,他以为女孩子天生都是能唱能弹更能跳,他从来没想过有时候怯唱也是唱不出的,这几乎是一种心理病。
“我真的不会唱。”女孩子抬起头认真说。
慕长治这才觉得事情严重,因为女孩子真的不会唱,接下来的一个晚上,这位父亲把《上帝所行皆善事》这首诗歌都对背如流唱了不止几十遍,女孩子就是开不了声,她至多只是很顺利地读了个遍。
第二天上课,长雨在写课间作业,那位在她来当天针对她的白人高个子小女孩跑来她跟前,她皱眉抬眼看向伊芙,这女孩不会又再来警告她吧!
伊芙不自然地抿着唇,好一会才说:“珍妮特,苏珊娜说你这周末由你来唱赞歌?”
“你有什么事?”长雨问。
“你会唱《上帝所行皆善事》吗?”伊芙见长雨不说话,只是盯着她看,被她盯得更不自在,她不太情愿才说真话。
“苏珊娜让我教你唱,午饭后我在教堂等。”伊芙说完甩头就跑了。
小姑娘跑了好一会,长雨才意会到,小女孩子是特来告诉她,她愿意教她唱赞歌的。长雨不知道的是,慕长治今日一大早就打电话告诉苏珊娜,女儿怯唱,因为未曾开腔唱过歌,所以希望苏珊娜能帮助女孩,慕长治是费煞苦心,苏珊娜也是用心良苦,让伊芙来教新来不久的珍妮特。
不知道苏珊娜跟伊芙说了些什么,居然让高傲的伊芙小姑娘愿意来教她唱赞唱。不过中午饭后,长雨还是往教堂走去,德威塔拉里有一幢小小的教堂的,里面也会有牧师。
德威塔拉历史悠久,教堂也不含糊,里面的壁画非常精美,长雨就站在一边看了好一会,哥特式的风格,教堂四周种满梧桐,教堂内较暗,穹顶上的巨大的水晶吊灯没有打开,除了四周远远地开了烛灯,只有讲礼台上方的十字架一盏水油火灯点燃了。簇艳的火光把教堂内的鲜艳壁画映得烛影绰绰,不会阴森恐怖,却有一股圣洁在里面。
“珍妮特,你愣在那里做什么?”
长雨闻声音看过去,只见讲礼台左下首,伊芙从白色的钢琴前站起来,一脸不高兴地瞪着她。
她走过去,小姑娘不耐烦地指着身旁让她坐下,伊芙见她还不动,大声说:“你不坐下,我怎么教你。”
长雨只好坐到她身边,伊芙伸手在钢琴上熟练地弹了一遍,才问她:“会弹吗?弹一遍给我听。”小姑娘让她来,她依言把手放到琴键上,很自然地弹了一遍,小姑娘勉强地点头过去,然后说:“再弹。”长雨依言再弹,只不过伊芙小姑娘双手也没闲,而是跟着一起弹。
四手联弹。
伊芙的钢琴弹得非常好,带着她的节奏很合拍,几乎跟得上她的节拍,不管是快还是慢,小姑娘没有停,她也不敢停,到了第二轮,伊芙才开腔跟着手下的节拍唱,小姑娘的乐感不错,十五岁的小姑娘声音尤其的清脆,有着一股清新的味道,介于儿童与少女的阶段。
“跟着我唱。”小姑娘说。
她不会唱,也不敢唱,手底下却有点僵硬,弹错了一个音,小姑娘却在她耳旁说:“继续弹。”
长雨果然继续弹,伊芙小姑娘已经把整首赞歌唱完了两遍,长雨还是唱不出一个字。小姑娘的手停了下来,长雨的手也停了下来。
“你不是很厉害的吗?”小姑娘突然转过头大声说:“你爸爸说,你从没弹过钢琴,你昨晚却一会儿就把《上帝所行皆善事》这首诗歌学会了,你怎么就那么笨,学了一个晚上加一个中午都唱不出?”
“你不是唱不出,你不敢唱。”小姑娘越说越生气,“我四岁跟我的钢琴老师学钢琴,他说我十分聪明,他是享誉盛名的钢琴大师,连他都说我聪明,我肯定是聪明的,不过再聪明也不会像珍妮特你一个晚上也不用就能把曲子弹出来,你爸爸说你之前一丁点也不会弹琴的,不过你让我很失望,你居然不是不会唱,是不敢唱,如果你不会说话我还能原谅你,但你会说话就代表你能唱,你是不能唱,简直笨死了!”
小姑娘大大声声地哼了一声,很鄙视地瞪了长雨一眼,大动作地推开长雨,说了一句,“最讨厌你这种人。”踢踢搭搭的声音,小姑娘跑出了教堂。
长雨还坐在钢琴前,只不过坐到长椅边缘,是刚才被小姑娘大力推开所致,小姑娘脾气好大,她几乎一口气说下去,她连一句话也来不及说,只是傻愣愣地任她骂。
作者有话要说:星期天总是忙的。。
☆、第二十八章
不知是因为慕长治的用心良苦,还是伊芙小姑娘的别扭,抑或是她骨子里也有不服输的较劲,她跟神父说,这个星期放学后,她想借用教堂一个钟,神父一直在祷告室内,他一直听着两个小姑娘在说话,临走前,神父还给予她祝福。
夏天已近,学生们已换上初夏装,放学后的德威塔拉进入一种寂静,连树上的知了虫子也静谧下来,教堂的门远远就看到是半掩着,随着走近,她听到了清晰琴声,她伸手推开一边门,高大的琴身遮住了来人的身份,她静静地听着来人弹琴,也想不出会谁,在这样的时间里来教堂里弹琴。
她不识琴,接触琴也是昨晚慕长治教她开始,现在听这琴声只觉得好听,琴声轻松欢快,直到琴声停了好一会,那里依然静谧一片,她才伸出腿,一步步地走向讲礼台,那是个男人,一头细碎的黑发,穿着白衬衣端坐在椅子上,待她走近,他抬起头来,对她欢快一笑。
她吓了一跳。
“怎么是你?”
“我来还你东西。”他说。
她脸红,这确实不是个好事情,她从没这么狼狈过,还是在一个陌生人面前。
“我那天看到你的校服。”他意有所指,看向她衣襟上的德威塔拉徽章,“校长说,放学后,你会到教堂练琴。”
他这是解释,他为什么会到教学里来。
“你要练琴吗?”他了定女孩不会主动提手帕的事情,他其实也没打算要真的还。
女孩子听到他说到练琴,更有点不自在,她现在可算是完全不晓得如何说,她不是练琴,她是要练唱的。
“你刚才弹的叫什么曲子?”女孩子低头去翻钢琴上的琴谱,翻了好一会,都是赞颂的诗歌,并不是刚才的他弹的曲子。
“卡农。”他说:“我刚才弹的是一首比较有名的曲子,叫卡农。”
“很好听。”女孩子的注意力被转移了。
“我教你弹。”他说:“很简单的。”
这个当初在纽约机场里还算得上是男孩的男人,只不过是数月的时间,他身上的气质有着很大的改变,如今无人再敢会说,他是个男孩子,这分明是个男人,他也许不像慕长治从内到外散发着隐隐的威势,但正因年轻,他像一把出鞘的利剑,亮剑而锋利,如今坐在钢琴前,对着女孩却温柔地笑,像个邻家男孩般让人亲近,但偏他不是个男孩,是个男人。
以前的人唤他,唤傅少爷,傅长孙,但如今傅氏里外的人都会恭敬唤他一声——傅少总,统管着东南亚与欧美市场的执行总裁。
这样的威信,如今与女孩一同坐到钢琴前弹琴的温柔男子相比,大概不会有人相信。
“弹得很好。”他对女孩说,女孩子确实是个天才,一点就明。
女孩子羞涩地笑,傅行远让女孩子自己弹,待女孩子停了,他教女孩子弹了另一首曲子,曲子弹了一轮,他才轻轻地哼着,哼得非常低,女孩子无意识地贴近他仔细地听着。
“你大声一点。”女孩子软软的声音贴在他的耳边,他微微侧过头,女孩子粉色的唇就在他的毫厘之间,他弯低身,声音答得更低。
“你说什么?”女孩子凑得很近,却听不清傅行远说什么,皱着眉,又说:“你再大声一点。”
“我听不着。”女孩子伸出双手,贴着他的脸颊与发脚,拱在他的耳畔大声说。
“The first one I love。”他说,眼睛亮晶晶,“第一次爱的人”最后一句,他是用普通话说的。
女孩子愣了愣,显然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却悠然自得地弹了起来,他不会告诉她,这首歌曲真正的名字叫The dayyou went away。安静的教堂里,他的声音果真大了,男人的声音本来清冽的,这一刻,在德威塔拉教堂里,在女孩子的身畔,他的声音是如此温柔有感情。
When I was dreaming about you baby
You were dreaming of me
Call me crazy
Call me blind
To still be suffering is stupid after all of this time
Did I lose my love to someone better
And does she love you like I do
I do;you know I really really do
Well hey
……
曲子因为是纯粹的钢琴伴奏,不像原曲经过后期的混音制作般变得有节奏澎湃感,但却适合如今的环境,安静的教堂,精美的圣母送子壁画,庄严的十字架下,男人的声音低低的,清晰的,钢琴合和着他的声音,与原曲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只有他和上帝知道,他所表达的是真正的“The first one I love”。
让长雨想不到的是,傅行远连续几天都会在她放学后,等在教堂里陪她练琴,他一直以为她是练琴,其实她是练唱的,中午是伊芙小姑娘陪练,下午是傅行远陪。伊芙小姑娘依然天天骂她,骂得很凶,但却不放弃,她如今能一个字一个字念出一段出来,但若果在周末领着学校唱诗会这样唱颂歌,大概会被说是对上帝的渎职吧!她可是基督教徒,虽然她不怎么虔诚,当年是被布鲁诺赶鸭子上架,然后上了架也被逼套上了虔诚二字。
傅行远的声音很好听,她一直觉得慕长治的声音是最独特的,无论环境如何喧哗,她一定会找到属于他的声音,傅行远的声音不似慕长治的富有质感,慕长治是经过岁月沉淀的,傅行远的声音天生的清冷,像竹子被风涌动在一起的声音,有着自己的乐感,不是被风带出来的,它是天生的。
他们四双手联弹,小女孩没有过多的遐想,坐在男人身边静静听着他轻轻的吟唱,他唱得没有任何的技巧,只是顺着手下的音符相和。
傅行远送她到教堂门前,他说:“我明天要离开纽约。”
“离开纽约?”她皱眉不解问:“要去哪?”
傅行远轻轻地笑,小女孩会关心他,他很高兴。
“我在哈佛念书,在波士顿。”他说。
女孩子不知道波士顿在那里,不过她知道波士顿还在美国内,慕长治也在哈佛念书,苏杭也是。
“不远的。”他告诉她。
“你可以去哈佛看我的,就两三个钟的车程。”他如一个朋友说:“也许你会有一天到哈佛念书,也许我们能成为校友。”
女孩记起伊芙也说过这样的话,说要去哈佛念书的。
“是个梦想的大学。”她想起小姑娘的梦想,骄傲的女孩子有着非常澎湃的梦想,要做个出色女总统,听小姑娘说,这所学校创造了最多总统的学校。
“你还会回来这里的吧!”小女孩问,她不会做总统,大概不会去哈佛念书,她想到十八岁回到意大利去,这个想法还很渺茫着,因为她不确定慕长治会不会再让她回到意大利,但她一定会回去的。
“当然。”傅行远不经意说:“这几天我很高兴,自小我便学钢琴,这几天却是我第一次唱歌,唱歌原来并不难的,谢谢你让我唱了第一次歌。”
“你说,你是第一次唱歌?”她很惊讶。
“是呀!我原本还不敢唱,可是,你让我大声唱的。”傅行远一直微笑着,看得出来他真的很高兴。
“时间不早了,你家人应该在门外等着,我会给你电话。”
小女孩还在愣神,傅行远把一直提着的书包交还给她,她才回过神来。
“我也很高兴。”她向他道谢,“周末我要这里,在教堂里带领唱诗会唱颂赞歌,谢谢你。”
傅行远看着小女孩子的身影走远,他知道,她明白了他的心意,周末做礼拜,即使他看不到,她一定可以带领唱诗会唱颂赞歌。
作者有话要说:The first one I love应该是这样翻译,没错吧??
☆、第二十九章
当天晚上,小女孩吃完饭后就回房间了,慕长治处理好公事后想去女儿房间看看,很可惜在女儿房间门口挂了一块牌子,写着:已休息,请勿打扰。
慕长治叹息,他知道女孩子开始长大了,也有着不愿意与家长分享的事情和秘密。
周末做礼拜,长雨想不到的是,伊芙居然是唱诗会的一份子,安静的教堂里,唱诗会的人早已列席站好,大家穿着统一的服饰,胸前的德威塔拉校徽让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庄重,神父在讲礼台上念着圣经。
苏珊娜低声问身旁的小女孩:“珍妮特,准备好了吗?”
小女孩感到伊芙小姑娘看她的灼热眼神,她侧过脸看去,视线与小姑娘相遇,小姑娘什么也没说,只是一张脸红扑扑的,不知是生气还是紧张,不过,她看了,觉得心中大定。
“准备好了。”她走出来,坐到讲礼台下的钢琴前,这架钢琴,这一星期她是如此熟悉,她想起伊芙每日午饭后与她坐在一起,很狂燥地边教边骂,也许小姑娘不会教人的技巧,但却是用心教导她的。
诗歌起奏,前奏一直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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