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叶嘉予起的很早,隽岚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打好领带准备出门了。
隽岚猜他肯定没吃早饭,赶紧说:“昨晚炖了虫草瘦肉粥,我热一下给你。”
“不用,快迟到了。”他淡淡道,说完就拿上车钥匙走了。
给叶嘉予炖补品,是叶妈妈派给隽岚的光荣任务。她原本什么家务都不会做,现在硬生生学了几种粥汤的做法,兢兢业业的炖出来。只可惜负责进补的那个人却不那么积极,难得吃一点倒好像是给她面子。
叶嘉予走后,隽岚莫名的心情低落。从家里出来,她坐地铁去公司,路上不过十几分钟。接下去的那一整天,无非就是打开电脑,对着那些数字,开会、建模、写分析报告、再开会作presentation。有时候,隽岚忍不住会想,自己念高中的时候究竟是怎么了,哪根筋搭错,高考的第一志愿竟然填了数学。她从小算术就不好,大学四年、研究生两年,读的极其痛苦,如果没有叶嘉予,就完全是煎熬的日子。
来香港之后,数不清的几百天都是这样过的,今天也是一样,只除了一件事,跟从前截然不同,那就是郁亦铭。
在同一间大办公室里坐了一上午,两个人之间只隔着三个位子,抬头低头都能看到他,隽岚还是觉得有点不真实,就好像他并不真的在这里,去外面喝个茶,或者只是透口气,再回转来,可能他就不在了。
不过,事与愿违,他千真万确的来了,就坐在她这一排靠窗的位子上。从前坐那个位子的人,上个礼拜刚刚辞职,隽岚原本看中了那里的view,想跟Johnson提出来换过去的,没想到就被郁亦铭抢先了。
中午一群人一起去吃饭,在北京楼坐了满满一桌子,隽岚跟郁亦铭离得很远。饭桌上聊的都是纽约总部的事情,Blair不是很健谈的人,郁亦铭当仁不让,差不多成了脱口秀明星。那些办公室政局,隽岚从来就不关心,只是坐在那里喝她的雪梨青柠,暗自纳罕,这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讲话了?曾几何时,他们俩都是有点书呆子倾向的人,读许多书,看稀奇古怪的电影,听同龄人根本不感兴趣的音乐,以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情为荣,就好像天为什么是蓝色?塔罗牌有多少张?第二个登上月球的人叫什么名字?等等等等,哪怕是根本没有意义的。
直到听见郁亦铭说公司安排的酒店太远,想要换间近的,她才倏然回神。他们的行程是Johnson交待给她安排的,酒店也是她找的,因为预算有限,现在这一间已经是性价比最高的了。但既然郁亦铭提出来要换,多半就是Blair的授意,Johnson满口答应,要隽岚再去找菲姐,看附近还有什么地方合适。
这种事到了菲姐那里,多半是要被弹回来的,到时候,肯定又是隽岚自己挠破头皮去想办法。她抬眼看了看郁亦铭,他正咧嘴对她笑,她便也回了一个微笑,心里却在想:不过一天工夫,先是抢了我的window seat,现在又派这种跑腿儿打杂的事情给我,我忍,但事不过三,你小子也别太过分了!
一顿饭吃完,众人起身离席,三三两两走回公司,郁亦铭朝她走过来。
“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起个英文名字叫July?”还是昨天那个老问题。
“因为我中文名字是章隽岚,隽岚,July,明白?”她一边走一边说。
他呵呵呵的笑起来:“以我的经验,中国人在这一行里混,能不起英文名字的都是牛人,你这种也可以算是吧。”
“你是说你自己吧,Ming。”她揶揄回去。
隽岚想过许多种可能性,他们俩该怎么叙旧,没有一种是像现在这样的——那么随便,那么浅,还外加抬杠,也绝对想不到,她说事不过三,而这“三”竟会来的这么快。
两天之后是全公司的town hall meeting,宣布成立资产评估部的消息,她和郁亦铭都要在会上发言。Johnson对这个会很重视,隽岚自然也知道其中利害,这一次可能就是她跟郁亦铭的第一战了,谁能占得先机,这一亮相,明眼人就能看出来。
隽岚不是很会演讲的人,看郁亦铭德架势应该比她强点儿,所谓笨鸟先飞,只能靠多下功夫了。她花了不少时间准备演示文稿,坐地铁上下班,一路上都在小声地背,夜里洗澡,也会在淋浴房里练上好几遍。
到了大会当天,她难得搭叶嘉予的车去中环。车子开到公司楼下,她心里有些没底,开了车门又关上,回头问叶嘉予,做presentation什么最重要?
“petency。”他回答,“就是让别人以为你很厉害,不管实际上是不是这样。”
隽岚自觉最不在行的就是假装,叶嘉予见她傻傻的,伸手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笑说:“Break a leg。”
从前,她每次演出,他都会对她说这句话,上一次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她完全不记得,抱了抱他,下车走了,心里却有种怪怪的感觉,有点高兴,又好像不是。
大学里,她的成绩只是马马虎虎,大半时间花在玩乐队和叶嘉予身上,工作之后这几年,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只是不玩乐队了,只有叶嘉予这一个牵挂。不知是因还是果,反正叶嘉予对她的工作从来就不看好,只觉得是可有可无的消遣罢了。
就好像半年前,她最好的朋友冯一诺也跑到香港来工作,叶嘉予请她们俩吃饭。
席间,冯一诺问她在JC具体做些什么工作?
她正要解释,嘉予笑道:“其实就是把左边一列的数字搬到右边去,隽岚,你说对不对?”
她知道他不过是在开玩笑,话虽不好听,却也是实话,她每天做的事情就是把左边一列的数字搬到右边去,仅此而已。
冯一诺是很了解她的,一喜一怒都看在眼里,私地下安慰她:“做女强人有什么意思,只要男同学好就可以了。”
大多数时候,隽岚也的确是这么想的,只要叶嘉予好,她自己怎么样真的是不重要的。
3
时间不过七点半,去上班还嫌太早,隽岚在地铁站里星巴克买了面包和咖啡,去三楼天台上吃。那里正对着维多利亚港,早晨这个时候总是清风拂面,人又少,她满以为可以再背个一次半次的。却没想到咖啡喝了不过两口,突然听到有人对她道早安,循着声音看过去,竟然是郁亦铭,侧身倚在栏杆上,手上也拿着一杯咖啡。
“怎么来的这么早?”他问她。
“习惯了,”她回答,“你不是也很早嘛。”
他又那样呵呵的笑,对她说:“我们换酒店了,就住在这里楼上。”
听他这么说,隽岚很是意外,行政部居然真的下大本钱帮他和布莱尔换了酒店,她一个月的住房津贴估计只够在这里住三五天的。公司替她租的房子在上环永乐街上,离菜场倒是很近,一间名叫Fairview“美景”的服务式公寓,名字听起来花团锦簇,实际却只是局促而已。Lobby沿着两车道的窄街,一开间门面,巴掌大的地方,周围是些半新不旧的公寓楼和卖南北干货的百年老店。她住十一楼一间三十几平米的小屋,这点面积也只有在香港才可能隔成一室一厅。洗手间尤其逼仄,进去之后,一只脚必须踩在马桶上,才能关得上门,设施倒还过得去,但跟郁亦铭眼下住的地方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她心里一阵不平衡,便也懒得跟他拉家常,把话题引到工作上:“早上的presentation你先讲,还是我先讲?”
郁亦铭做了个手势,示意女士优先。
隽岚也不怯场,欣然应战。
Town hall meeting在公司最大的会议室里举行,乌泱泱的坐了一屋子人,大小老板全都在座。最后十分钟留给新成立的资产评估部,隽岚打开事先准备的演示文稿,按照原来打好的腹稿一项项的讲下来。她自以为发挥地很不错,看Johnson的脸色也好像很满意。讲完最后一项,众人鼓掌,她把话筒交给郁亦铭,心想自己准备得那么周全,这个题目能讲的几乎都讲了,倒要看郁亦铭还能整出什么新鲜东西来。
郁亦铭对她笑了笑,也没放什么PPT,走到台前直接开讲。他风度宜人,说英语的口音很好听,隽岚一时被他唬住了,半天才明白过来此人根本什么都没准备,说的东西就是刚才她讲的那一些,但给人的感觉却并不冗余,倒好像隽岚是在他的指导下做了那一番研究,然后再由他来高屋建瓴的捉出其中的重点。
在场的高层基本都是衣冠楚楚颇有阅历的男人,郁亦铭似乎如鱼得水,与他们谈笑自如,互动良好。两下里一比较,隽岚的劣势立刻显现——郁亦铭是天生做老板的材料,而她只是一个上讲台背书的小孩。
会议结束,Johnson看起来也有点失望,找隽岚聊了一次,一上来就说:“July啊,看起来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这样的话,Johnson也不是第一次说了,但措辞却不太一样,从前他总是说,隽岚工作了几年,还是一个理科女学生的样子,所幸做的是后台分析,只要手上的功课做得漂亮,便可以笃定而乐惠的活下去,但要是想走出这个fort zone更上一层楼的话,就不能继续这样本色出演了。隽岚懂他的意思,只是那个时候,并没怎么放在心上,结果机会来了,她措手不及。
回到办公室,隽岚的心情跌倒谷底,郁亦铭却不知深浅的过来跟她讲话,说他的电脑反应很慢,请她帮忙找IT的人来换。
隽岚一听更来气了,冲了他一句:“这种事麻烦你去找Fion,我不记得我的工作里还有这一项。”
但话一说出口,她就后悔了,毕竟不是小孩子了,在公司里耍脾气,无论有没有道理,到头来倒霉的总是自己。但后悔归后悔,以她的犟脾气自然不肯向郁亦铭服软,只是郁郁不乐的在自己位子上做事。她原以为郁亦铭会在菲姐那里碰一鼻子灰,然后抓住这个机会,把事情捅到布莱尔那里去,结果却跟她想得不一样。他真地去找了Fion,而Fion竟然也很给面子的帮他联系了IT的人,特事特办,午饭之前就把电脑换了。隽岚嘘了一口气,继续气哼哼的做事,至此,郁亦铭已经是几次三番的要她好看了,在她这里可算是正式“三振出局”,管他什么旧相识,什么老邻居,Game On; Bro!她就是不相信自己会输给他。
就这样又过了几日,每天都是一尘不变的日子,上班下班。郁亦铭仍旧很讨厌,叶嘉予还是很忙,未来的婆婆又送了一次参茸过来,叮嘱隽岚仔细照顾她儿子的起居。
周末,隽岚约了冯一诺去饮茶。冯一诺是一年前来香港工作的,对隽岚来说,在这岛上真正能算做朋友的也只有她了。
一诺带来一本财经周刊,刚坐下就大惊小怪的问隽岚:“你怎么不早告诉我?你们家男同学上杂志啦!”
冯一诺还保留着大学里的习惯,管男朋友叫“男同学”,平常听着总让隽岚觉得亲切,此时却是一惊,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照冯一诺一贯的作风,也可能就是瞎咋呼。却没想到这次竟是真的,她翻开杂志给隽岚看,那是一则篇幅颇长的专访,叶嘉予的照片和名字赫然在目,教育背景、职业生涯一一罗列,甚至还给他冠了肉麻的名头——“少年英才”。
隽岚看着杂志上叶嘉予的肖像照,脸上在笑,心里却是五味杂成。她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件好事,叶嘉予却不告诉她。一诺见她只是笑,也讪讪然换了话题。
两人又聊了一阵,冯一诺想起一件事,对隽岚说:“你知道吗?薛露这几天也在香港。”
隽岚心里咯噔一下,薛璐,又是薛璐,这个名字她好几年没听到了,却一直没忘,可能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先是郁亦铭,现在又是薛璐,“好事儿”全都凑到一块儿了。
都是知根知底的旧同学,在冯一诺面前,隽岚也不装了,直截了当的问:“她现在怎么样?过来常住,还是出差?”
“这个倒是不清楚哎,”一诺回答,咧嘴一笑,开始八卦, “我就是上次去Four seasons开会看到她了,身边的男人好像又换了一个,不过也不一定,你知道我对鬼佬有脸盲症的……”
冯一诺绘声绘色的八薛璐的那个新男人,隽岚很配合的听着,偶尔出声附和,她知道一诺之所以说的这么起劲,一多半是为了让她放心,而另一半也是因为此人身上可供八卦的素材实在是太可观了。
薛露可以算是她和冯一诺的学姐,但比她们俩高好几届,她们大一的时候,薛璐已经毕业了,若不是因为叶嘉予,除了久闻其大名,隽岚或许根本不会认识这位声名在外的学姐。
香港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投资圈子更是就这么丁点儿大,圈子里的人成日出没的也就是维港两岸的那几座楼罢了。冯一诺只是个第一年的Associate,就已经碰到过薛璐了,那叶嘉予呢?他不可能不知道薛璐来了,却什么都没对她说过。
隽岚上一次遇到薛璐,离现在已经有好几年了。那是在波士顿,T大美东同学会,薛璐脚上穿一双十公分高的黑色Louboutin,走过来对她说:“July,你还是原来的样子。”那个时候,她和叶嘉予还没有在一起……,所有这些,她全都记得一清二楚,就好像是昨天的事情。
要是薛璐看到现在的她又会说什么呢?算起来她从学校毕业已经快三年了,先后在两间公司工作过,先是在纽约,然后又跟着叶嘉予来到香港,也是有些年资的职业人了,却还是每天穿球鞋上班,早晨八点离开家,步行到地铁站,搭地铁到中环站下,出了闸机去星巴克买咖啡和可颂,然后再走五分钟到公司,吃早饭,换上办公桌下面塞着的那双朴素的黑色高跟鞋,八点三十分开工,每天都是这样。她不禁又想起Johnson说的话,这些年她一直呆在自己的fort zone里面,一天又一天,本色出演,因为做的是后台,她甚至连一张名片都没有。如果遇见,今天,此刻,或许薛璐还是会对她说:“July,你还是原来的样子。”
她还记得当时薛璐脸上的笑容,不确定这句话究竟是褒是贬,只是心里觉得“贬”的成分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