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不复归 作者:哲溪(新浪2012.8.7完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流年不复归 作者:哲溪(新浪2012.8.7完结)- 第5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倒是,可感觉上不一样。这次张清走得太决然。离婚前她辞职去上海之前和我聚了聚,从上海再到加拿大,她只是在到了加拿大,安定下来之后才给我和覃丽娅打了电话,我和覃丽娅慌乱地互相求证,才真正相信这个人已经和我们隔着千山万水了。从十几岁到快三十岁,我们的生活里总是有着彼此,我想过这些人是可以和我一直走下去的,可突然间,我只有空落落的茫然。
  覃丽娅也从生活中剥离了,这个倒是隔得近,去一趟也不过四五个小时,可她不在身边,甚至于她的父母,她的弟弟,她的家都从这个城市拔根离开了,一次在路上,我碰见了覃丽娅的姨妈,竟有种莫名的亲热,至少,留在这儿的她,让我找到了覃丽娅的气息。
  过了一些时候,我有些好笑于当时的痛苦,甚至觉得自己矫揉造作。我们好像和以前没什么变化,网络还是我们联系的最主要的方式,不管是以前近在咫尺还是如今远隔天涯。原来古诗文中的离别已经不可能在现实中重演了。那我们又何必忧伤。
  流年恐怕也给郑朗留下了很多他抓不住的背影。方鸣海将母亲接到武汉,也算是定居了。他没结婚,郑朗说他一定会结婚的,他就算放不开张清他也会结婚,方鸣海是一个很在意别人看法的人,他不会太异样,他只是在感情上过于执着,比我们都执着。
  李希两个月前也走了,去了北京。她没有完成她签订的五年合同,至于怎样解决的纠纷我也不清楚。李希在外出学习时结识了北京的一翻译,辞职离开了。郑朗和李希同在一个学校呆了快四年,可我知道这两人都避免着单独见面,后来曾听秘书说他们甚至相逢都不点头,这是邱美心度蜜月时请我们吃饭,秘书在席上说的,只是那时秘书不知道这个爱情故事里男主的老婆就坐在她身边。
  是啊,他们俩的爱情故事,我算不算横插进来的那一个?我很感激郑朗,也很感激李希,李希的骄傲让我小心却也能安心的享受我的生活。
  李希走之前和郑朗单独见过,郑朗没说,那天晚上我先睡下,郑朗说他玩会儿电脑,可他久久地坐在电脑前,偶尔点动鼠标,我想他其实什么都没做。是李希告诉我他们单独见面的,李希说她想要真正的告别,李希之前曾邀我和郑朗同去,我没答应。哪怕那两个小时里我坐立难安,郑小福的撒娇俏皮也只能牵动我的嘴角,可我们没去,我没告诉郑朗李希给我打过电话,我不知道为什么我那么大方地给他们单独相处的时间,我只是觉得如果,如果我要和曾经最亲密的人分开,我也不想我并不喜欢的人坐在一边看着。
  有些话,心里想着,可我绝不将它说出口。

  幸福

  郑朗曾经说过,分手还做朋友是一种错误,所以郑朗曾经威胁过我别跟他分手,否则决不会再有任何联系,我想反驳来着,他和李希分手后不是还曾经有过联系吗,可我没反驳,这么些年了,我从未从口中说出过李希这两个字。绝不说。
  覃丽娅常常拿离婚来开周浩原的玩笑,我让她别开这样的玩笑,我总是相信一语成谶。我怕有些话说出来就成了真的。
  “你怎么搞的,小福不过去一个星期,这才走了三个小时,你就这么魂不守舍?”郑朗把他盘里的一块牛腩夹到我碗里,“好像不是以前吃的那个味了,估计换了大师傅。”
  我有些吃惊地抬头,郑朗将我手中的刀叉拿过,切下一块牛排放在嘴里咀嚼着:“真换了师傅,这个味都不对了。”
  年初和覃丽娅聚过,覃丽娅说我们都有了变化,不过是几年功夫,的确都变了,郑朗琐碎了些,似乎更像是住家男人。婚后我到很少去他学校,没什么机会见着他做事的样子,他很少把事带回家来做,偶尔有,也是和郑小福的嬉笑中完成,我到有些怀念曾经见到的他戴着眼镜绘图的样子。
  我更多领教的是他对我和郑小福的絮叨,比如上街别把女儿弄丢了,走路小心些,自己崴了脚不要紧,别把闺女摔了,往往后面再接上一句,算了还是我抱着郑小福吧。这几年他只是微微胖了些,不像我,生完郑小福体重怎么也减不下来,郑朗总是嫌我胖,说我的肚子肉肉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有了小福的弟妹。可等到我下了决心要节食,每天晚上郑朗会端着自己下的面或是烧烤的几节香肠在我面前晃悠,最后总是我抵挡不了诱惑大快朵颐边吃边埋怨他,他则坐在一旁笑“能吃是福,减什么?”
  “吃啦,又怕胖?”郑朗将水果摆放在我面前,我没回答,他便又笑:“已经够胖了,不在乎多这一点,味道不错。”
  “你怎么话那么多?不是说男人结婚后就没什么话了吗?”我忍不住问。
  “那是因为人家娶了聪明老婆,没必要说那么多话。”郑朗笑着看着我,放下刀叉,继续他的煲仔饭。
  我有些气愤地看着他,忍不住又想着,若是他和李希结了婚会怎样。
  “傻了吧唧的,快吃吧。”
  我和郑朗回家,居然停电了,一时还真是无事可干,家里蜡烛不知放到哪儿了,在床头柜里翻出手电筒,四处寻觅。书房里郑朗笑着喊我过去,我他将电筒对着我脚下,帮我划出一道亮光,我过去,郑朗拿着我那夹满了花瓣的笔记本。
  结婚时我蚂蚁搬家一般将自己的零碎搬了过来,着笔记本便藏在书柜的抽屉中,郑朗并不爱翻看东西,他自己的东西又放的很有数,不用翻找也知道在哪儿,着笔记本他居然一直没看到过,前几天郑小福自己抽开了抽屉,将我多年心血铺了一地,兴奋异常地喊着:“郑朗、郑朗,你的照片。还有个阿姨。”郑朗过去一看便大笑,说这是阿姨吗,再看看是谁。郑小福认真细看,还是说是个阿姨,不认识。我让她拿着照片和我自己比较,郑小福肯定地说:“万好你比阿姨胖,比她白一些,她是谁?”
  郑朗笑着亲了郑小福的脸:“郑小福真棒,这也看得出来!”
  二十岁的短发的我定格在泡桐花影里傻笑,三十岁的我看着乐滋滋的郑朗,不太明白的郑小福不知该笑还是该气。
  我不服气:“她都能认出你来,我就变化这么大?”
  郑朗安慰我:“郑小福不是说你变白了吗,总是好的吧?”
  然后很认真地告诉郑小福:“照片里是万好,是你妈妈!”
  放下笔记本,我们俩坐在阳台上发呆。笔记本里的干花瓣我收拾了在郑小福的游戏之后还大致完整的,重新夹好,照片也重放在里面,三张,郑朗的鸭血粉丝煲,还有我们的第一张合影,后来我又洗了,放在一起。郑朗关了电筒,笑着问我:“那个时候就喜欢我吗,我给你洗的那照片一直留着?”
  我不理他,这个话题在我生气或者想要找茬时他总会拿出来打击我的气焰,然后得意地看着我不知如何应对,告诉我这是暗恋的代价。我岔开话题:“我还是得减肥,以后别拿吃的诱惑我,郑小福居然认不出以前的我。”
  郑朗躺着我身上:“减什么,现在很好,肚子肉肉的,这样枕着不知多舒服,以前碰着都觉得硌人。再说你变白不是因为胖了些皮肤撑的吗,瘦了就又会变黑。”说完他便将胳膊拦在面前,等着准备挡住我的进攻,我伸手在他腰间狠狠拧住扭了一下,他笑着叫,却也赖着躺着不动。
  阳台上传来桂花的清香。兰草和茶梅都还在,只是花开的不兴旺,一年比一年开得花少,郑朗说我能把花种成这样,保证几年没死,已经很不容易了。郑朗一年搬两盆花回来,家里有茉莉,栀子,君子兰,朱顶红,还有好些,他不在乎花是否名贵,只是问人家好不好养活,好养活便买回来。
  我说他怎么这样,感觉没品位,他只是笑,后来忍不住得意的告诉我,选花和选老婆差不多,品味不品味不重要,重要的是好养活。我气结。
  “为什么一年就两盆花?”我问他。
  “算我送你的,总得给你找点儿什么爱好吧。你想想,等你老了,退休了,这阳台上早就上上下下摆满了花,你不就老有所为了?”郑朗声音里都带着笑。
  “切!”我不知该不该相信他的话。我推开他,站起身,拨弄着米粒大小的桂花,凑得近了,甜香腻人。
  “你傻啊,总是你过生日和中秋节买回来的,你就没想过当成是生日和节日礼物?”郑朗还是笑着。
  可我一下子想起了那个生日夜晚十二点,那句生日快乐,花好月圆。我忍不住摸着脖子上的五瓣花,我只将它取下来过一次,也准备只取下那一次,郑朗笑说弄得别人以为你就这一条项链,可是管它呢。
  是啊,管它呢,也许我们两人不相遇,生活还是一样,郑朗或许依然沉醉在李希的笑容里,我也会爱着谁和谁一起好好的过日子,可是现在我们在一起,我们拥有的是一起生活的每一个日子,这是没有人能够抹杀和取代的,这就够了。
  郑朗突然从背后搂住我,我笑着偏了头,感受着他的呼吸。
  “像不像我们第一次来这个家里的情景?”郑朗轻轻地问。
  我想起那个夜晚,一笑,点点头,只是那时这还仅仅是一个房子,而现在,是家。
  郑朗在我耳边重复着当时他说的话,我笑着拍了他一下,他更笑:“当时是小女孩害羞,你现在都当妈了,还不好意思?”郑朗想要把我横抱起了,却在抱住之后踉跄了:“受不了了,你真要减肥了。”
  我用力捶他,结果两人一起摔倒,黑暗中我们大笑,黑暗便也浓稠起来。
  郑朗口中仍有薄荷的清芬,我闭了眼,郑朗却又感慨着:“好容易有了二人世界,倒不习惯了。”话没说玩,手机响了,郑朗接听,我便听见远远的郑小福的哭泣声:“妈妈,我要和你睡。妈妈,我要爸爸。”
  郑朗忙站起身,柔柔的安慰着郑小福,声音还是那么好听,我突然涌起了泪意,也站起身,环住郑朗的腰,和他一起,哄着我们还在火车上的女儿。
  作者题外话:还是不太满意结局,可不想就这样拖着,先写了,再改吧。
  去完成我那已经停下了近半年的古装剧!

…↖(^ω^)↗…
https://。/要看小说可以来我的店铺哦。: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大家
…↖(^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