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说了她两句,她倒是认真起来了,这幅小家子气真是半点女神的样子都没有,钟扬笑了笑,不置可否。
李晓见黎初夏不肯让位,就望向了钟扬。
高大挺拔的男人垂首切菜的样子简直迷人到不行,他的刀工很好,好像从小就会做菜,她觉得即便自己只能递个油盐,也能甜蜜的无法自拔。
但是渐渐的,李晓看出些不对来了。
钟扬要味精,黎初夏却抱着不给:“钟爷爷都不放味精,吃多了不好!”
钟扬笑了:“也不知道谁没味精不欢。”
真是讨厌!还能不能好好塑造营养美食家的形象了!的确是喜欢重口味鲜口味的人默默地把味精递了出去。
“先调酱,排骨入锅炸成金黄,再倒酱料。”黎初夏有木有样的作指挥,纠正了刚才钟扬步骤中的错误。
钟扬只是稍微走神做错了,却没想到她像个小监工一样看的这么认真。
吴海也没想到黎初夏这么一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样子,居然也知道糖醋排骨怎么做,顿时有些意外。
“夏夏,你也会做饭?”
黎初夏已经放弃了美好形象的塑造,这会儿也不作了,抽了一眼锅子里的排骨:“才不呢,我就会吃。”
钟扬似乎想到什么好笑的,接口:“是啊,最会吃。从小到大,我们家的米粮,一半都是被她吃了。”
众人:!!!
为什么有种童养媳的既视感!
☆、第四十章 微醺
黎初夏学东西很快,一学就会。无论是搅拌还是煮菜调料的分量,钟扬说一遍她就记住了,到了最后,直接变成钟扬洗干净手抱胸靠着桌子,口头指示看着黎初夏去完成步骤,这么和谐的一幕,刺激的不止一个人。
李晓彻底安静下来,吴海他们在一边斗地主,她也跟着换换地主,可是兴致明显不怎么高。
终于名正言顺的站在钟扬身边帮忙的黎初夏越做越带劲,她觉得如果以后能在一起,偶尔招待朋友到家里来坐一坐,她和钟扬一起下厨招待他们,大概也就是这个感觉。
这可怎么办呢,完全不想出戏呢!
这顿饭做下来,买的排骨按照黎初夏的口味做了红烧和糖醋两种,另外还做了可乐鸡翅,宫保鸡丁,干煸土豆,最后的最后,是黎初夏意思意思买回来的小白菜,和四季豆。
整整一桌子的色香味俱全,差点没把吴海他们几个饿狼给亮瞎!
“老大!你偏心!你从来都没做给我们吃过!”吴海嘴巴里叼着一只鸡翅,终于钟扬手艺的他眼泪掉下来……
黎初夏心里一动:“你们……从来没一起做过饭吗?”
孙元俊也折服在了钟扬的手艺下面,嘴巴一刻不停,还没忘记回话:“从来没有!简直叫板新东方!”
从来没有做过饭!所以这是他第一次这样邀请大家,做饭给大家吃嘛?他在店里工作这么久,也一次都没有?
黎初夏承认,自从喜欢上钟扬之后,一些她从来没有在意过的小女生心思也渐渐的萌生了,再加上今天被李晓刺激到,她觉得自己好像更敏感了。
可是怎么办呢,还是忍不住要计较呢:嘿嘿嘿嘿嘿嘿……
钟扬的手艺自然是不用说,几个男人又都是肉食动物,满满一桌子菜,大概除了李晓一个人,基本上都吃的心满意足。另外,钟扬买酒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买的有点多,白的啤的都买了,吃吃喝喝的,等到吃完这顿饭,天已经快黑了。
这样的聚会都是百年难得一见的,黎初夏也从来没有这么爽快的聚餐喝酒过,所以哪怕钟扬拦着,她还是不可避免的喝了。而另一边的李晓就更夸张,直接对瓶吹,看的黎初夏一愣一愣的。这顿饭完了的后果,就是两个人都需要人送回去了。
李晓住的地方离店子近,用自行车送回去就好了,但是黎初夏的学校离市中心就比较远,一定要搭车。
吴海主动承担了送李晓回家的任务,对着钟扬挤眉弄眼道:“老大,听说江城大桥的夜景不错啊,你带着夏夏去散散步,要是回来晚了……嘿嘿嘿嘿,我们不留门啊!”
其他几个心照不宣的男人都笑了出来,李晓已经拿着包包先冲出去了,吴海赶忙追了出去。看着宿舍几个室友,钟扬一人给了一个警告的眼神,黎初夏不明其意,室内的日光灯将她红扑扑的脸蛋映衬的极为迷人,她眨眨眼:“什么江城大桥?”
江城大桥从这里过去不管搭乘什么交通工具,都是一个小时往上走,要是带她去肯定会来不及,钟扬没有列入行程里,把黎初夏带值班室,承兑了之前的约定,带她在w大逛了逛。
夜幕降临的百年老校,道路两旁的巨大梧桐投下了大片大片的暗影,黎初夏和钟扬走在路边,黎初夏低着头,每每走到有灯光的地方,她就会跳起来直接跨到下一块有阴影的地方,好像是个什么有趣的游戏,乐此不疲。
黎初夏站在人行道的边边,钟扬站在下面马路的边边挨着她走,只要她微微侧过头,就刚好和钟扬平齐。
也许是今晚的灯光太过柔和,也许是因为宫保鸡丁的油蒙住了她的心,那一瞬间,黎初夏忽然伸出手搭上了钟扬的肩膀,说了一句很傻的话:“哈哈,我跟你一样高了!”
秋末的季节,晚上带着凉凉的晚风,加上w市的昼夜温差大,黎初夏说话的时候,淡淡的酒气夹杂着她身上的香气一并飘了过来。
钟扬的步子猛地一顿,黎初夏搭着他的肩膀,整个人也被带着停下了脚步。然而,当她触上钟扬那双深邃的眼眸时,心里不由得一颤。
天哪天哪天哪!她在做什么?她、她她怎么就动手了呢?!
可在钟扬眼里,又是怎么样一番景象呢?
与他并肩齐高的女孩子,黑发顺直而服帖,在橙黄的路灯下泛着柔和的光泽,一双水汪汪的眸子回过来望着他,而在昏暗的灯光下,她因为微醺而发红的脸颊被隐了去,可是在呼吸喷吐间,他还是能闻到她身上极淡的一点点酒味和清香。
喉头不自觉的滚了滚,钟扬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可是似乎是一不小心使过劲儿了,他的声音非但没有一点冲动热情,反倒极为沉冷:“喝醉了吧?”
刚才她兴高采烈的干杯,可她那点小酒量,怎么能喝的过宿舍那几个老油条,要不是他补了几个眼神给他们,只怕他们要闹得更凶!
可是谁能告诉钟扬,前一刻还兴高采烈的说着“我和你一样高了”的人,怎么下一刻就摇摇欲坠了!?
“好晕啊……”黎初夏一副浑身发软的样子,抬手捂着眼睛,整个人都有点歪歪扭扭了。
虽然她喝的不多,可是房间里面憋久了,温度就高了,晚上一出来,冷风一吹,说不定真的会不舒服,钟扬丝毫怀疑都没有,伸手扶住她:“夏夏?”
可是黎初夏那里还管那么多?刚才她脑子一抽对钟扬动了手,难道真的要让钟扬觉得她是个随便又不检点,会对男孩子随便动手动脚的女孩子吗?
当然不可以!
可是钟扬帮她找了个多么棒的借口啊!
她醉了啊!醉了的人连道德意识都能麻痹的,所以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是醉了!
“呜……”到了这个时候,黎初夏擦真正感谢每次应酬回来喝的烂醉的黎永新。每次阮君气的要不管他的时候,他就像死狗一样呜咽哼哼,好几次阮君都是又气又笑的让黎初夏帮着把人弄进房间,黎永新也是凭着这种不要脸的本领一次次蒙混过关。
后来黎初夏去看爷爷的时候,好几次都学着黎永新喝醉了的样子,逗得爷爷哈哈大笑,也气的黎永新俊脸深绿。
现在的黎初夏,借着那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微醺,红着一张脸就咬着牙往钟扬这边倒了,哼哼唧唧的,空出来没被钟扬抓着的手还煞有其事的在空气中挥了挥,含含糊糊的:“头有点疼……”
难道真的是喝了酒又吹了冷风?
钟扬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伸手抚上了黎初夏的侧脸,心里顿时一惊——好烫!
“夏夏?你看看我,夏夏?”钟扬怕她真的不舒服,想要弄清醒她。
被拍了脸的黎初夏暗自咬紧牙关,哪怕紧张的脸已经烫的不像话,她也死死地硬撑着——说什么也不能睁眼!她喝醉了,现在不舒服,她什么也不知道!不要叫她!叫了也不会搭理!
都说酒壮怂人胆,黎初夏这种假借醉酒吃喜欢的人的豆腐的人的胆子,也在这一刻无限的膨胀起来了。
反正都靠了,现在收手实在是太虚伪了!黎初夏暗暗地想着,然后说出了一句她自己都没想到的话。
“扬扬哥哥……你背着我走。”
背、背着她?
钟扬觉得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在一瞬间叫嚣起来。愿意吗?当然愿意!仅仅是梦境里面,他就不止一次的梦到过他背着她在红阳县的道路上缓步行走的场景。
她又轻又软,就像一只需要小心呵护的娃娃,让他不敢有一分大意。
因为黎初夏站在里边的台阶上,钟扬只是沉默片刻,就转过身背对着她,一言不发。黎初夏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他这个动作的意思,一张本来就够烫的脸直接变得更加火热。
幸、幸福来得好突然!
黎初夏把包包挂在自己身上,就这么蹭了上去。钟扬的手臂十分有利,他整个人只是把她往上微微一抬,就稳稳当当的背上了她,继续在这条昏黄的小路上往外走。
一个背着,一个趴着,就这么走了十来米,两个人同时都没了话音。
黎初夏有点感慨。她默默地想,这个世上真的还有比他们更坑爹的青梅竹马吗?明明算是一起长大,可是别说这样背着她走过哪怕三米,就是两个人像现在这样好好的说话的机会都寥寥无几,她只记得,从小到大,她都不敢招惹他。
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忽然在心里浮现,黎初夏环着钟扬脖子的手忍不住紧紧抓住了自己的衣袖。
钟扬的步子稳健而匀速,黎初夏看着地上两个人交叠在一起的影子在前后路灯的映衬下不断的变换方位,忽然问了一句:“扬扬哥哥,为什么你以前那么讨厌我?”
钟扬的步子因为这个问题狠狠地滞住了,原本以为已经睡过去的人忽然发问,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讨厌?她说……他讨厌她?
☆、第四十一章 只是喜欢
钟扬讨厌黎初夏吗?
答案是肯定的。
从他第一次见到她,见到那个被父母小心翼翼护在怀里的小姑娘时,就莫名的讨厌。怎么会有人真的可以一瞬间拥有这么多幸福的宠爱?母亲是一个厉害的会计,父亲是厉害的建筑设计师,她从小就像是在蜜罐子里长大一样,没有烦恼,没有忧愁,更没有那些现实冷酷的事情让她难过低落。
钟扬曾经觉得,黎初夏这样的人,就应该用一件很残酷的事情彻底打击她,让她清醒过来,不要总是做着一个公主的梦。
可是后来,钟扬才真的明白过来,她从来都不需要什么公主梦。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是黎家的小公主,即便是和父母一起住在环境一般的小县城,她依旧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公主。她有父母的宠爱,有整个黎家的宠爱,她从来没有因为放学回家看到别的小朋友有家长接,自己却要独自回家的落寞,也从来没有因为要去看妈妈却因为没有钱而剩下所有零花钱的窘迫,更没有因为一个寂静无欢的家庭而有过什么颓废和孤寂。
只要她想,她就拥有。只要她对谁好,谁就会对她好,她的人生有太多的不劳而获,即便最差的时候,也是等价交换。她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求而不得,什么叫付诸东流。
钟扬的确讨厌她,讨厌生下来就得天独厚的黎初夏。
可又是什么时候开始,他也成了那个想要对她好的行列中的一个呢?
而今,那些几乎渺小的可以被忽视的厌恶已经记不太清楚了,更多的,是他鬼使神差去接近她的记忆。他只记得自己趴在铁门边上听着楼道里上楼梯的声音来判断是不是她回家;也记得把自己的零花钱多省一部分下来让爷爷多买鸡腿回来;记得在学校有小混混出没的时候跟在她后面看着她牵着阮君的手一起回家;也记得她十五岁那年的粉裙子和离开的背影……
最最深刻的,大概是黎永新的那一顿教训。
耳畔还有温热气息的喷吐,钟扬能清楚的感觉到背上的人似乎在等着他的答案。可他不知道的是,黎初夏被他背着,感受着他的气息,忽然就想起一件事情来。
她好像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怕钟扬的愿意之一了。
那一年她初三。那时候的钟扬在年级里面的风评很糟糕,迟到早退,打架抽烟喝酒,可是让人惊讶的是,他的父亲钟元山,就是学校的数学老师。
红阳县的学校不止钟扬这一个教职工子女,可是只有钟扬一个人,颠覆了教职工子女的形象,成为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屎。
初中的孩子们都是处在青春的叛逆期,总有一些留守的孩子因为家中没有人管,三五成群的出没各个设施老旧遍布安全隐患的小网吧,电子游戏室,秉着对学生负责的心态,老师采取了很多方法帮助这些学生,其中一种就是一对一帮助,类似第一名帮助最后一名,第二名帮助倒数第二名的策略。
黎初夏是班级里面的第一名,自然而然就分配到了最后一名的男同学,帮助他辅导功课。男同学叫陈晟,因为她长得漂亮,教题目又很细心,一开始陈晟还不耐烦,到了后面几乎每一道题都要问黎初夏。班里的很多优等生会帮助差生,但是并不代表他们什么时候都愿意被打扰,有时候正在想一道题目,好端端的就被请教问题的打扰了,不由得就会流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可是黎初夏不同,只要有问题请教她,无论她在做什么,都可以迅速停下来,等到帮你解决完了,她又能很快的继续刚才的状态。
这样一来二去,陈晟的成绩真的有所上升,可是与此同时,情窦初开的少男,也对这个悉心教导自己的女孩子产生了一种青春期的情感。
之后就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陈晟跟黎初夏表白失败,认定了黎初夏是看不起他成绩差,好不容易有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