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爱无爱,都刻骨铭心(出书版) 作者:目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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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无爱,都刻骨铭心(出书版) 作者:目非-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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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蹲下身,眼睛一闭,眼泪却出来了。这种屈辱,让她生不如死,但终究换回了生理上的舒坦。
  回到车上,他没再绑她的腿。她脑袋贴着车窗,精神非常萎靡。
  她已经清醒地意识到,她正从一个美梦过度到噩梦。以前那个梦有多美,现在这个梦就有多残酷。最可怕的是,这个梦恐怕永远醒不来。
  永远醒不来的梦就是真实。
  “喝水。”他拔掉瓶盖,将矿泉水瓶递到她嘴前,眼光滑向她起了燎泡的干涩嘴唇。她目光涣散,没有回应。他捏起她下巴,粗暴地灌。她呛了,不停咳嗽,水沿着嘴角木木讷讷流下来。
  他再灌,她咳得更厉害,像要背过气去。
  他无声地听她咳,在她的咳嗽声中,将那瓶水一气喝干。

  2

  每个学校大概都会有这样一位女生。读书好,家境好,长相还出众,因为得天独厚,言谈举止难免高高在上。在当年刚转学至G市的慕远心中,潘宁就是这么一个。
  她似乎从不主动跟男生说话,接收到口哨与搭讪,只会加快脚步,连目光都没有丝毫流连。可是男生们却热衷于议论她,猜测着她胸罩的罩杯,扎马尾好看还是披发好看或者今天对谁笑了等无聊问题。更多时候,他们想办法招惹她。
  中学里的男生,心智是无法跟同龄女生相比的,他们以为喜欢一个女孩子的表现绝对不是怜香惜玉,而是让她广受注目下不来台。套用杜拉斯的话,我爱你狼狈的模样更胜于你光彩夺目的脸蛋。
  他与她算是不打不相识。
  教育局领导要来学校视察,老师照例要派好学生代表潘宁上去献花。那帮男生就出了个馊主意,打算在她献花经过的路上绊她一脚。
  整人的办法,大家都说得头头是道,一旦落实到具体实施者身上一个个都退缩了。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有人把手指向他。明显是欺生嘛,谁让他是新来的呢。但他硬着头皮答应了,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快地融入这个集体。
  那一天,全校师生都在大操场集合,他挨着中间的红地毯打下埋伏。
  冗长的训话总算结束,校长宣布献花,潘宁踩着红地毯从队伍最后头,颇具仪式性地款款前行。快到他身边时,他迅速伸出腿,她毫无防备,直接摔成个狗*,花束飞出去老远。周边同学哄地爆笑出声,不能近距离观赏这一幕的同学窃窃打听。场面很是欢乐。
  潘宁揉着膝盖寻找可疑的作案人员,将目光探到他脸上。当时,已有老师走过来查看情况,他知道只要她张口,他被罚站作检讨的命运就避免不了。然而她别过眼什么都没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地捡起花束继续向前。
  献花回来时,她走得格外小心,尤其是经过他身边时。那种防备的眼神简直让他心疼了。
  后来在人群见着她,她总是避开眼睛。他莫名觉得她其实并不高傲,相反有点过分的小心翼翼,那不近人情的疏离姿态是个伪装。他有了接近她的愿望。
  她成绩好,每次考试都是数一数二,他以此为动力,心无旁骛地追击,到高二上半学期,他就撵上她,让自己的名字越在她前面。发榜的时候,他瞥到她在橱窗前看了很久很久。
  以后的考试,等于他们两人的博弈,“潘宁、易慕远,易慕远、潘宁……”无论谁先谁后,他们的名字都紧紧挨在一起,他们以这种方式问候、致意,交流、亲近。而现实生活中他们都坚持“无为”的态度。等他们终于走到一起的时候,慕远曾笑言她是不是把他当同类项合并的。
  他们真正意义上的接触,要到高三。有一天晚自习结束后,他因有事没马上走,潘宁那天不知何故也迟迟未走。半个小时后他离开教室,发现外面下雨了。雨下得还不小,跟撒银针似的,狠、准、快,看着就让人望而生畏。
  他犹豫着要不要避避雨,这时听到后边楼道响起了脚步声。他用眼光余稍发现是潘宁跟出来了,她拎着一把伞,撑伞的时候轻盈盈地转过身,与他目光相触。她的目光带着点热度,好像一点火花开在黑夜里。
  男女之间的开始往往就是一个眼神的事。
  他当时不知怎么想的,一狠心冲进了雨帘,好像在赌,赌她叫住他,撕开那个沉默的口子。他赢了。她果真“哎”地叫了起来,扬着伞,轻声说:“我家就在附近,一起撑吧。”
  他梦游似的接过伞,然后跟着她梦游似的沉默。除了那一小块晴空,其余一切都是混沌。
  还是她打破沉默,说:“你是不是每天都要比别人多用功半小时。”
  女孩子就喜欢计较这些鸡毛蒜皮。他颇觉好笑,道,“有压力吧。”
  “才不。我虽败犹荣,你胜之不武。”她这么说的时候有点孩子气,他发觉她其实也并不是别人想象的高傲。
  “准备考什么学校?”他问她。
  “G大吧。”
  “G大也需要这么拼命吗?”
  “G大也没这么糟吧……你呢?”她犹豫着问,好像对自己的选择也没什么信心。
  “F大。”
  “哦,那在上海,很远的。”
  “比起北大什么的还好吧,就是要去远一点的地方。你瞧瞧我的名字,慕远,志存高远。”
  “远方有什么好吗?远方没有熟悉的人。”
  慕远笑起来,“人生不就是一个不断遭遇陌生人再把陌生人变成熟人的过程吗?你总有一天要离开父母自力更生的。”
  “我没想那么远。我觉得在家里呆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
  “那你为什么读书?”
  “读书嘛,其实读书也很无聊,但至少读书安全。书本里的世界气象万千,不需要你用脚走路就能游目八荒,视听万里。”
  “看不出来,你这样自闭。”
  “不能叫自闭吧,只是大家的怀抱不一样。”潘宁顿了顿,指着前方一座海关钟楼说,“我就住那里。”
  慕远驻足,望着雨雾中一个金光闪闪的标记说,“那个标记,是一把钥匙和一个什么来着?就是有两条蛇盘着的。”
  “那个叫商神杖。是古希腊神话中赫尔墨斯的手持之物,传说赫尔墨斯拿着这支金手杖作买卖很发财,人们便称赫尔墨斯为商神,那手杖就叫商神杖……每个海关都有这个标记。”
  “海关,是因为G市靠海吗?”
  潘宁笑起来,“我爸刚到海关的时候,他老家的人跟我奶奶说,以后你们家就不愁没鱼吃了,我奶奶很纳闷,就问我爸,海关是不是管着海啊,海里的那些东西都听你们的话。呵呵,你跟我奶奶犯同样的错误。”
  “那海关到底是干什么的?”
  “是把守国家经济大门的意思。比如说,外国的东西到咱们国家来,得交税,不交税,会冲击国内的同类产品,扰乱经济秩序。其实我也不是很懂的,我爸就那么告诉我的。”潘宁挺了挺胸,很自豪地说,“我爸是专门抓走私犯的,走私犯曾扬言一百万买他颈上人头。”
  一百万,人头……慕远一下子有些气短,身体也佝偻了。
  海关家属院就是个微型社会。里头超市、银行、托儿所、医务室、食堂,应有尽有,自成体系,大人们都是同事,孩子们都是青梅竹马,真像个世外桃源。慕远啧啧惊叹着,想着潘宁的自闭也有几分道理。她有这样好的生活环境,还有什么必要出去打拼?
  在一栋灰褐色的6层板楼前,潘宁说:“我到了,你快回家吧。”她跳出伞的包围圈,冲他挥手。“汪汪——”楼道里却冷不丁蹿出一只巨大的狗,吓得她又退回到慕远身后。
  狗吠叫着直冲他们扑来,这时听得一声轻斥:“柏拉图,过来,不得无礼。”一个身材魁伟的年轻男子从楼道口转出来,将大狗招呼到身后,一双眼却灼灼打量着慕远,眼光可说有点放肆,像在审讯犯人。
  潘宁从慕远身后伸出半个脑袋,嚷道:“唐末,叫你别把狗往我家牵。我讨厌你和你的狗。”
  “他是谁?”男子指指慕远。
  潘宁小嘴一撅:“我男朋友。”
  慕远不防潘宁这样介绍他,惶恐得浑身僵硬,那被潘宁拽住的左胳膊更是像机器一样似乎可以拆卸。
  “哟,出息了啊,小丫头片子交上男朋友了,怪不得最近成绩退得厉害,小心你爸揍你。”
  “要你管。滚蛋。”
  男子的目光再度割过慕远,牵了狗慢慢走远。
  这个人在雨中走路的姿势毫不仓皇,好像他周身笼着神圣的光圈,不会被雨雾淋湿。慕远望着他的背影,产生探究的欲望。
  “他是谁?”轮到他问。
  “哦,他、他叫唐末,理论上讲是我哥哥,他妈妈嫁给了我爸爸,但他,是很糟糕的一个人,老是欺负我。哎,你说这个人怎么不打伞呢?他以为自己是超人不会感冒生病?”潘宁也看着他的背影,眼神透出一点点沮丧。
  这之后,两人虽然能够在见面时微笑致意,却并没有趁热打铁。推波助澜的是潘宁的同桌小潮。
  小潮暗恋慕远已久,听说慕远生病了,想拉潘宁一起探视。临去的时候,一时情怯,交给潘宁一封信,说,我就不去了,你把这封信捎给他。
  潘宁觉得自己一个人去不合适,可架不住小潮的苦苦哀求。
  “……我后半生的幸福就拜托你啦,事成后我请你吃哈根达斯。”
  “你信里写什么?”
  “保密。”小潮神秘地笑笑。
  慕远家在郊区,院子有点败落,倒不冷清,一进去就是满园子的果蔬花木。潘宁看到挂着的小丝瓜就笑了。慕远问她笑什么,她说,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活着的丝瓜。慕远觉得她用“活着”俩字比较喜感,无比同情地说,可怜的孩子,被人类圈养坏了。
  “我大概8岁的时候第一次看到真的向日葵,就在路上拉住妈妈拼命地大叫,妈,这是——”
  “活着的向日葵。” 慕远附和她。潘宁抿嘴笑。继续探索他家的菜圃。拨开地上攀爬的南瓜叶子,发现了一个圆滚滚的南瓜,相当惊喜,又接着扒拉,兴奋地数着,一个两个三个……然后,她又去看茄子、韭菜,好奇地问:“你妈妈种的?”
  “不,都是我种的。说来你可能不信,我挺喜欢搞搞园艺的。啊,后院,后院还养了鸡和猪。”
  潘宁目瞪口呆:“天哪。”
  慕远笑着,“是不是也是第一次见活的家畜。”
  “是,另外,实在看不出来你有这么模范,以后一定是个好爸爸。”说完,觉得不妥,吐吐舌头,连忙往后院跑。
  后院比前院小,搭着两个窝,大一点的是猪窝,一群粉色小猪仔拱在一只黑母猪肚下嗷嗷吃奶。小一点的是鸡窝,一只褐羽的芦花老母鸡领着金黄色的小鸡在院子里随意散着步,不时朝猪圈瞅瞅,好像对猪们的不自由深表同情。
  小鸡一团一团,毛茸茸的,看上去很可爱。潘宁禁不住捉了一只抱在怀中,小鸡却很惊恐,唧唧挣扎着。母鸡张开翅膀恶狠狠地围着潘宁转,吓得她连忙把小鸡放下,落荒而逃,还踩了一泡鸡屎。
  潘宁用树枝将鸡屎拨掉,到前院跟慕远抱怨,“你们家的母鸡很凶悍啊,简直是战斗鸡。”
  “那大约是你人品不好。”
  “我无非接见了她的孩子,怎么啦,级别太低?喂,你在弄什么?”潘宁看慕远抱着石柱不停地杵着什么,臂上肌肉跳动如惊惶的小老鼠。她想,看不出来,这么瘦的人也有发达的肌肉。
  “炒米粉。待会,我泡给你吃,可香。”
  “米粉不该是长条的吗?”
  “江南地区的米粉跟两广地区的米粉是两个概念,他们那是用糯米跟芝麻、黄豆一起炒了,然后把它压碎。其实可以用机器压的,我妈说不如手压得香。我喜欢亲自劳作,好像卖了力就分外的有成就感。”
  “你老家在江南一带?”
  “我说不清我家在哪里,我们在好多地方都呆过。我是在半路上生下来的。其实我以前的名字叫路生。”
  “路生。这名字好玩。这个名字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除了我妈,就是你了。”
  “那以后你别告诉别人了。”潘宁托着下巴,深沉地说,“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该算哪里人,我爸爸祖籍安徽,我妈是牧民的女儿,爸爸在新疆当兵的时候娶了我妈,后来考到北京,我出生在北京,然后差不多3岁的时候,因为爸爸工作变动,我们举家迁到这里。”
  “那你差不多算G市人,定义一个人的故乡应该看他主要成长地和认同的文化。”
  “呵呵,文化,你懂的真多。”
  慕远惭愧地挠挠头皮,怕她无聊,道:“不如你去烧点水吧。煤气会开吧。你看上去就像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
  “你小看我了,我会做西红柿炒鸡蛋的,葱花摊鸡蛋也会,还有——荷包蛋。”
  “真有本事啊。跟蛋杠上了。”慕远笑起来。
  潘宁也笑,“没关系的,我爸说,不会做家务的女人有福气,以后就不用蓬头垢面地呆厨房了。我今后一定找个保姆型男人,好比你就挺合适的,呵呵,别脸红,我在开玩笑。”
  慕远家格局很简单,一个堂屋进去,一边一个厢房作卧室,堂屋后就是厨房。潘宁找到一只铝质水壶,没发现自来水龙头,灶边有水缸,一只葫芦瓢静静地卧在上方。潘宁就一瓢瓢舀满壶。感觉他们家有股遗世独立的味道。
  水开的时候,慕远进来了。米粉已经磨细了,幽幽地散发香味。
  “好闻。”
  “待会儿更香。来吧,将水冲上来。”他分成两个碗,均分了米粉。潘宁提着壶,哗哗冲。
  “太多了,够了。”
  两人用筷子舀着,浓郁的香气果然扑鼻而来,潘宁巴不得地舔了一口。
  “要糖吗?”
  “要。”
  慕远给她一勺糖,“够吗?”
  “不够,我喜欢甜一点的。”
  “小心吃多了蛀牙。”
  慕远一点糖都不要,他喜欢品尝食物本来的味道。他们俩一人端一碗在院子里静静地吃。看着淡红的日头擦着树梢一点点沉下去,天色变成钴蓝,而紫茉莉不知什么时候开放,一簇簇的,跟他们一样,散着小小的欢乐。
  潘宁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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