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韬突然一扭方向盘,车子“嗤”的一声停在路边,“下车!”
她倔强地扭着头。
“下车!你这个自私冷血的怪物!赶快给我下车!你给我听好,我,陆文韬,从今天开始不认识你!没有跟你说过话,也不记得你。快给我下车!”
季青和踉跄着爬下车,刚合上车门,车子便绝尘而去,小成一个白点消失在道路拐角。
季青和抱着纸盒,良久注视着车子消失的地方。满腔怒火化作心酸眼泪,奔涌而出,她抱着行道树大哭起来,哭得惊天动地,不辨东西。北风吹来,彻骨寒冷,满街枯树发出“哗啦啦”的悲鸣。她感到自己正在变成一尊腐烂的稻草人,破败地立在冬至后的田野间,天色焦黄,禽鸟不知所踪,孤独像漫天雪花纷纷洒洒。她有种感觉,那辆车子带走的不仅是陆文韬,还有她的希望。
这辈子再也不会幸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加油!
☆、没有他的日子
陆文韬这个人就像水滴溶于大海,不知所踪。这半年鸡飞狗跳的日子随着他的消失一同结束了,生活重归平静,却无聊得如同失去自由的囚徒。
冬季总是漫长得让人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站在阴郁的窗前看乌云压顶的风景,更是抑制不住思念的心情。有好几次想打电话给他,只是想听听他的声音。按到最后一个数字,却是作罢,存下的短信一条也未发出。
他真的说话算数,忘记她了。相较于以往,这一次不算什么,不过是一段扼杀于摇篮中的感情,很快就会忘记了。
她拉开抽屉,找出猴子牙巴骨的挂件,系在床头。抚摸着森森的白骨,却依稀有种温暖感觉。这是他第一次送她的礼物,也将是唯一的纪念品。她到底是要忘记他呢?还是要一直记住他呢?她自己也迷惑。
她回了一趟家。冬日游客稀少,季青和家的生意萧条冷清。父母有了闲暇,就格外关心她的事情。她没有告诉他们离职的事,免得他们担心。上一次裸辞已经把他们吓得睡不着觉了。母亲对这位好心又古怪的老板格外关心,问得她不胜其烦,不得已说出他和赵云笙订婚的事。父母自然很失望。
既然嫁给老板的希望已经破灭,于是母亲开始从别处施加压力。春节就要临近,到时候全家聚会,比季青和小的表弟妹们都也已经成双成对,她倒还是孤家寡人,这不是等着被亲戚取笑的节奏吗?母亲觉得自己也很委屈,季青和从小到大就是家族骄傲,懂事听话,成绩优等,从来不让父母操心,哪知快三十岁了还嫁不出去!母亲压力一大就有些口不择言,“你看看隔壁大刘,跟你一样大,人家都结婚又离婚了,你怎么连个男朋友都没有!”
季青和好笑道,“喂!大刘是值得表扬的对象吗?他就是因为不考虑清楚就急着结婚,才会落到离婚的下场!”
“我倒希望你急着结婚看看!就算马上离婚也行,好歹给我嫁出去一次!”
“妈!你这话也太不负责任了吧!照你这样说,好啊,我就去嫁给大刘算了!”
“好啊!你就跟他结婚算了!反正像你这种老姑娘也没得挑了!”
“妈你真狠心!你要我嫁过去当后妈啊!”
“我做现成的姥姥还不好——”母亲突然脸色僵硬,极不自然,“大刘啊,吃饭了没有——”
大刘站在门口,“我,我刚吃过了——我是送一点下午挖的新藕来。”
季青和的脸变成鸡冠色,尴尬得恨不得一头撞死。看来吵架绝不能逞一时口舌之快,一定要关好门再闭好窗,更不能直接在院子里发飙啊。
闲暇时,除了上网就是各处闲逛。说起来,能够上网还要拜陆文韬所赐。这个名字像心头的刺,挑一次疼一次,却总是拐着弯儿记起。她其实是不愿意忘记他的啊。这里到处都是他的回忆。他住过的房间,他吃饭的桌子,他把鹅认成鸭子,想起来就觉得好笑。他还说过,季青和,你是一瓶水,我这里就是海洋。当时的她都在想些什么呀?回忆时才觉得如此可爱,他的确是喜欢过自己的啊。橙子园里,几个月前枝叶茂盛的景色已经不复存在。橙子树已经被打枝,包扎,一个个没精打采。自己也应该像它们一样,剪去恼人的枝枝蔓蔓,把心情包扎起来,到了来年春天,才好抽枝发芽啊。
回到S城,她打电话给司机小刘,托他把陆文韬之前送的礼物还给他。原本担心小刘不收,但他毫不惊讶地一口应承。
“还有这个,”她递给他一只信封,“这是他帮我们家安装WIFI的钱,也托你还给他。”
“好。”
“陆总——他好吗?”
小刘点头,“他还好,你好像瘦了。”
“是吗?没有吧,是头发的原因。”她的头发长长了,用皮筋绑起来。这次她决定不剪了,留成长发。“陆总他——和赵小姐好吗?”说完紧张地盯着他的嘴。
小刘一笑,“不好意思,老板的事我不太方便说。”
“哦,没事没事,麻烦你了,真不好意思。”
目送熟悉的奔驰商务车离去,心中一阵惆怅。
季青和找到了一份英文培训师的工作,为职场人士培训商务英语。一摞证书和被陆文韬耻笑的纯正伦敦音在面试中发挥了作用。这份工作是每晚七点到九点上课,白天可以在单位备课,也可以自由活动,相比原来的工作更轻松灵活,人际关系也更单纯,当然薪酬也不如原来。不过,据同事们说,培训师的市场前景好,随着经验积累,听课的学生多,薪酬也随之增加的。
巧合的是,上班地点在月星环球港——陆文韬第一次带她参加宴会时买裙子的地方。每次路过那家店铺,总是会想起来。为了让她坦然接受,他谎称那是总裁助理特殊津贴。她真的信了,而且很高兴。这是她这辈子穿过的最贵的裙子吧,已经随退回的礼物一起还给他了。他总是喜欢骗她,他的话真真假假,不知道哪里埋藏着陷阱,一不小心就上当,总是气得她大叫。多么愉快的旧时光。
唯一的不便是下班时间。季青和所在的小区离地铁站还有一段距离,要穿过一段居民区内的小巷子,一所小学校,一片街心绿地。冬天里没有谁愿意晚上出门,到了季青和的下班时间,这段路程就格外的阴森恐怖。尤其是小学校那一段,这是学校围墙和居民区围墙夹着的一条小路,路的一侧停满了小轿车,另一侧则是围墙和隔离绿化带。这条路没有路灯,只有尽头小区保安室上挂着一盏孤零零的桔色灯,黑灯瞎火,总觉得绿化带里会窜出一个人来。
这种时候,她就深深地感到有个男朋友的好处。紧握防狼喷雾,穿越危险四伏的夜路,回到空无一人的房间,烧开水给自己喝,真是凄凄惨惨戚戚。这种时候,就是她最控制不住自己想给陆文韬打电话的时候。
在母亲的唠叨声中,她又开始相亲。对方比她大三岁,大学老师,刚升为副教授,瘦且白,削肩窝背,季青和老是忍不住想起母亲的形容词——搓衣板身材。他的谈吐客气且冷淡,听说大学教师不愁找不到老婆,学校里多得是崇拜老师的女学生。
另一个是健身教练,精壮干练,爱好广泛,据说取得过国内自行车赛的名次。他很能说话,季青和几乎不用费脑找话题,永远不会冷场。但季青和总觉得他有点浮夸,其实男人多少有些喜欢炫耀,他这个职业也需要如此。再说陆文韬不也常常称自己是成功人士吗?
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他的炫耀只是为了逗她好玩。他虽然喜欢炫耀,但他也常常自嘲,他并不是盲目自大的人。而且,他真正的优点——他的管理能力,眼光,决断——这些他却从来没有炫耀过,以至于季青和一直以为他是个不学无术的富二代。
教练这样滔滔不绝地说话,不会口渴吗?季青和端起茶壶为他的杯子续水,也给自己倒满。陆文韬不会让女人为他续水,他很有绅士风度,细心,这也是他讨女生喜欢的原因之一——我在想什么?为什么总是比较他们?根本没有可比性。
有一句话是说,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里拐几个弯想到你。这句话很适合她现在的状态。抬起头来,看见玻璃外一个西服革履的身影走过,会想起他;看到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女生,会想起他;摘隐形眼镜也还是会想起他。其实她只是需要想起他,怎样的理由都无所谓。
“你平时喜欢什么运动”
她从神游中回到现实,“有时候打打羽毛球。”
“羽毛球是很适合女生的锻炼方式,能练习灵活性。周末有空吗?我们一起打球吧。”
“我——我周末有课。以后吧。”
“好啊。”
这样的心态不好,还未深入就开始抗拒。陆文韬说她心高气傲,他说得对。可她无意周旋,她心上的空缺已经满了。
参加过一次同事聚会。市场部十几个女生,叽叽喳喳,气氛和从前一样热闹。但大家很自觉地回避了关于老板的话题。本以为可以从她们嘴里听到什么,未能如愿。
此外,只有Ellen还保持着联系。“内鬼”事件后,她们成了朋友。Ellen常过来找她喝茶聊天,有时还带着她六岁的女儿恬恬。恬恬继承了妈妈的高情商,懂事可爱。季青和很喜欢她。
Ellen抱着女儿笑道,“不要羡慕别人,自己生一个啊。”
“你说得容易,得找个男人愿意让我生孩子啊。”
“又不是没有,谁叫你自己不要呢?”
季青和讪笑着,又喝了一口茶。
Ellen看出了她的尴尬,微微一笑,转到别的话题。季青和有些后悔,如果把这个话题接下去,说不定Ellen就会说到他的近况。可是这之后Ellen似乎忘了这回事,只是述说着生活琐事。
Ellen知道她和陆文韬之间的大部分事情。但她又似乎全不在意,完全是种超脱的态度,既不感到惋惜,也没有追问细节。这是唯一一次略带调侃地表明态度。之后她偶尔提到陆文韬,完全像在说不相干同事的八卦。
从Ellen那里她听到,接替季青和的新助理总是犯错,惹得陆文韬大发脾气,勒令Ellen一周以内找到一个新助理。
赵云笙过生日,陆文韬送了她一辆白色的玛莎拉蒂。绍雅琪听说此事非常生气,找他大吵了一架。为了躲她,他跑去长白山滑雪了。
看来他对赵云笙是真爱。也好,听到这些更容易死心。
不料,过了几日,绍雅琪来找她了。
作者有话要说: 加油!
☆、你不能放弃
这日下午,季青和正在办公室备课,突听玻璃墙上“当当当”扣动,抬头一看,玻璃之外一位丽人正从墨镜之上俯身看她。她穿Prada粉色大衣,着CELINE黑色过膝长靴,挎Hermes鳄鱼皮包,浑身上下大小配饰闪闪发光。她好像不爱浓妆了,一双明丽的大眼睛更显清澈动人,颧骨下多刷了一些桃红色,看起来气色很好。
季青和愕然起立。绍雅琪怎知她在这里?
她们走进商场内一家咖啡茶座,刚刚坐定,绍雅琪便开门见山,“你是怎么回事?”
“绍小姐,我不明白——”
“你怎么能输给赵云笙那种小丫头?”
赵云笙?这名字像鱼刺一样卡在食道。绍雅琪特意找来是为了赵云笙?
“很难受吧我们叫瓶红酒。”
大白天的喝什么酒,季青和忙阻止她,“我想你是误会了,我跟赵小姐之间——不存在什么输赢。”
“那是怎么回事?你把文韬哥让给她了?”
季青和不知该如何启齿,“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们很相爱。”
“因为你不爱他,所以他转而选择赵云笙”
季青和扭开脸,“你应该祝福他们啊,赵小姐又温柔又美丽,我真心替他们高兴。”
“总觉得不对劲,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别故作坚强,说真心话吧。既然我们都喜欢过同一个人,也算同一战壕里的战友。”她伸出手来,“我能理解你的感受。”
季青和无奈握手,“我跟他并不是你想得那样——”
“到底是哪样?你对他什么感觉?”
“我跟他是普通朋友。”
绍雅琪翘起二郎腿,“只是普通朋友当初你毫不犹豫地拒绝我,信誓旦旦说什么熠辉是你成功的平台,我还以为你真的有志气做事业女性呢,怎么最后跑来教书了?”
“我——”季青和脸上发烧。
“是因为你看不下去他们两个在一起吧。”
季青和心中一惊,笑得好不尴尬。
“别不好意思。感情的事有什么不好说的?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又没有错。你到底喜不喜欢陆文韬?”
一个人爱另一个人是没有错。可是一个人出尔反尔,自食其言,这难道还不令人讨厌吗?她怎么好意思说她爱他?
“咳,你怎么吞吞吐吐的?我本来以为你这个人很痛快的,你再这样我可要瞧不起你了。”
季青和苦笑道,“喜欢过。但是——那已经过去了,何必再提我祝他和赵小姐——百年好合。”
绍雅琪怒道,“为什么要祝她百年好合你要把陆文韬抢过来啊!”
“尘埃落定的事怎么抢为什么要抢?不管以前怎样,也只是过去时了。现在他喜欢的人是赵小姐,他跟她在一起才开心,”她喝了一口茶,清淡苦涩,“我硬插在他们中间,只会让自己变成笑话。绍小姐,这样才是最好的结果。你凭心而论,陆叔叔会要一个身无长处的小白领,还是世家出身的大小姐做儿媳妇?我年纪大了,我的人生承受不了风险,风花雪月的爱情不适合我。陆文韬和我明明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赵云笙才是最适合他的伴侣。我衷心祝福他们。”
“你觉得你们不配?”
季青和低头一笑,当作默许。
绍雅琪转转眼珠,“可是——你不是用这种理由拒绝他的吧?”
“拒绝?”
陆文韬绝对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你这种理由根本说服不了他。看他现在的样子,你肯定是刺激到他了。”
“他现在的样子——怎样?”
绍雅琪眨眨眼睛,“心疼了吧?他现在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