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父亲脑溢血中风了,到现在一直偏瘫,左半边肢体麻木,平常走路都要杵着拐棍,身边还得有人跟着搀扶。
父亲是五年前退休的,母亲早他两年退休,本来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母亲为此事,在去年信了佛教,每逢初一十五就去山上烧香拜佛,求菩萨保佑父亲身体健康。
年轻时,梁之佑什么也不信,他自小顺风顺水,从小学到大学,一直担任班长职位,是同学眼里的天之骄子,是老师眼里的优秀学生。
感情上,一直到高三,他也没有青春的冲动,直到遇到简丹。第一次见到她,他就明白属于自己的女孩出现了。
背着她去校医室时,他的心跳是从未有过的激烈,那时,他心里喊出一句话:梁之佑,你一定不能错过这个女孩。
他从未追过女孩,可是为了简丹,他写了第一封情书。
内容很简单:简丹同学你好,我听同学说你喜欢看篮球比赛,下星期六校队和邻校举行友谊赛,我会上场,你能来帮我加油吗?
当他在球场上看到身穿统一校服啦啦队中那个青春飞扬的女孩,一向含蓄的他忍不住大喊了声:简丹,我在这里。
这是他在广大师生面前对她的表白。
后来,一切如他所愿。
高三那年,他一有时间就去找简丹,老师也曾满脸忧郁地看着他,生怕他影响高考。后来,他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证明老师的担心是多余的。
结婚前几个月,他就和黎芸在交往了,每次看到简丹单纯快乐的模样,他的心就很痛,他害怕她知道,他害怕失去她。
后来,他做了一个荒谬的决定,和简丹去美国结婚,虽然结果早就注定是分离,至少她曾经是他的妻子,那是他少年时就发下的誓言。
站在牧师面前,他半是欢喜,半是忧伤。
和简丹结婚离婚,就像是一场梦,梦醒得太快,快地他抓不住一点碎片。
他只能在夜半无人时细细地咀嚼,那一个月的快乐,哪怕是偷来的快乐,至少,他也曾经快乐过。
梁之佑起身走到露台前,低下了他的脑袋,他屈身伏在露台上,一切都是报应。
他犯的错,报应在父亲的身上。
要不然,父亲一向身体健康,怎么会在六十三岁就突发脑溢血,以致偏瘫。
是他违背了自己的誓言,他心里发过誓,一辈子只会娶简丹做妻子,只会要她生的小孩,只会爱她一人。
前两样,他都无法做到。
所以,报应来了。
☆、9第九章
简丹提审完犯人后,心里气得不行,在街上逛了一大圈,吃了一个甜筒,一杯冰淇淋,一块蛋糕,肚子圆鼓起来,才收手准备回家。
不想接到养母的电话,告诉她,她姨朋友想给儿子找媳妇。男方名叫赵友铭,是本地小商品市场的批发商,有店铺楼房若干,身家近亿。
简丹含糊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她年满二十九,按虚岁算就是三十了。和周天诚前后混了五年,至今前路飘渺。家人也不知道她有关系亲密的男人。
见或不见,她很矛盾。
女人在烦恼的时候,有人狂吃,有人狂花,还有人喜欢找闺蜜解压,简丹就属于第三种。
她的好友名叫顾晓宁,以前的身份是名长笛老师,现今自己创办了一家乐器培训中心。
顾晓宁,人如其名,文静安宁,外表有种很淡薄的气质,说话却是很犀利的。她早几年就结婚了,丈夫是名海军军官,常年不在家,兼之没有生孩子,生活和单身女人没有两样。
论起两人的关系就算不是出生入死,也算是肝胆相照,跟亲姐妹没差。
俩人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同学,还都是同班同学,这样的几率几乎和中国作家莫言夺得诺贝尔文学奖差不多。
简丹打电话给顾晓宁时,听到她那边乐声悠扬,“中午一起吃个饭。”
“正好吃腻了食堂,我想吃金山路的兰州拉面。”
“嗯,不见不散。”
俩人有个不成文的约定,谁邀请谁,就谁请客。平常都是顾晓宁请她多,而且大多选在餐馆。俩人的经济实力,明显是顾晓宁更好些。
拉面馆的环境确实算不得好,在里面就餐的多是学生和民工,简丹穿着一身制服进去时,很是醒目。
她坐下后,就从纸筒里抽出卷纸,把桌面整个擦了。
顾晓宁是个爱干净的人,就算是去再破旧脏乱的地方,她都有本事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收拾得最干净。
顾晓宁走进来时,店里安静了许多。
同样二十九岁,她看着像个大学生,瓜子脸上眼眸清澈,乌黑的直发及肩,灰色的U型领长裙曳地,脚上穿着一双流行款的板鞋。
“怎么了,两眼无神啊?”
“先吃,吃饱了有力气说。”
面条端上来,简丹埋头大干,一碗面就见底了。
对面的顾晓宁还在慢条斯理地挑着面条。
简丹没耐心等她吃完,就诉苦了,“我妈要我周末去相亲。”
“好啊。”
“好?”
“不然呢?明年你就三十整了,你不会以为还会有大把的好男人等着你去挑选吧。”顾晓宁的话语有淡淡的讥讽。
“对方给我的感觉像是暴发户,素质不高。”
“梁之佑素质高,可人家找素质更高的去了。周天诚出身富家,可人家只是和你玩了五年。”顾晓宁拿出自带的纸巾擦去嘴角的油渍,“大姐,麻烦你认清楚现实,除非你有本事拿下周天诚,就不用考虑别人了。”
顾晓宁和她说话一贯如此,冷嘲热讽,针针见血,从高中知道她暗恋梁之佑,就没少打岔。
简丹仔细想想,她还说的真在理,只是想到要去见那个男人,心里还是不安。
“最简单的就是攻下周天诚,那你一辈子就不用愁了。”顾晓宁笑,“他能和你纠缠五年,爱不爱不敢说,喜欢是一定的。”
想到要去攻下周天诚,简丹想那还不如去相亲。现实已经教育了她,齐大非偶,门当才能户对。
周末简丹接到肖春梅几个电话,受宠若惊,她忽略掉养母的功利性,自我催眠她是关心自己的,心里就舒服多了。
出门时,她故意穿得很随性,T恤衫牛仔裤平底凉鞋。
约会的地点是一家西式牛排餐馆,价格适中,环境优雅,至少看得出男人考虑得比较周到。
简丹去的时候,离约会时间还差两分钟,她有守时的习惯,不喜欢别人等她。
过了四五分钟,赵友铭才来,连声抱歉,“对不起,路上塞车,来晚了。”
“这个时点是容易堵车。”简丹善解人意地笑了笑。
赵友铭的照片她见过,高高瘦瘦的,不像是农村出生的孩子。据阿姨讲,他是家里的老大,考上大学后,家里环境不好,就半工半读完成了学业。毕业后自己创业,现在手下员工也有上百名。
如果忽略掉感情的因素,其实是个不错的人选。
赵友铭今晚穿着也很随意,T恤牛仔,和她倒成了情侣装。他点了一份小牛排,简丹点了份菲力牛排,等待的空隙,简丹喝起了饮料。
她年纪虽不小,相亲的经验却很少,仅有两次,第一次是肖春梅五年前帮她介绍的,那时她离婚不久,和周天诚混着,也就没成。
养母为此对她很大的意见,说是再也不管她的婚事了,不料几年后再次出手,而她这次的心态却平和多了。
“你本人比照片漂亮。”赵友铭端着咖啡杯。
简丹笑了笑。
菲力牛排上来后,简丹低头和牛排作战,她对西餐不排斥,对切割牛排却有点排斥。每切一次,都费了她老半天的劲。
对面的赵友铭看不过眼,“我来吧。”
简丹没有逞强,她靠坐在椅子上看着赵友铭快速而齐整地把牛排切成小块。
“好了。”赵友铭轻轻地推到她面前。
“谢谢。”
简丹吃的时候并不讲究姿态,好在经过身边男人多年的熏陶,也不会难看。
吃完后,赵友铭端着沙拉上桌,“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我就一样来了一点。”
简丹和大多数女人一样,对水果是来者不拒,看着红黄紫绿的颜色,心情就大好,“都可以。”
吃完沙拉,她抬头就触碰到赵友铭的眼神,带点探究,也带点欣赏。看来,这男人对她印象不错。
“我就开门见山了,我三十二岁,家里经济状况介绍人也跟你说了,我对你印象还挺好的,如果你愿意,咱们就开始交往,不讨厌的话,尽快就把事办了。我希望是三个月以内。”
简丹从他说话的气势猜测他相亲经验应该是蛮丰富的,只是这番话来得突然,没有一点缓冲的余地,让她颇为踌躇。
“你很爽快,我挺欣赏你这种性格的,大家可以作为朋友先相处,个性合适再谈以后。”简丹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既然这人条件不错,也不令人讨厌,何不就顺其自然。作为一名有过简短婚姻的女人,她对再婚没有任何期待,也不厌恶。
走出餐馆时,她的手机响了,看着闪烁的名字,有点犹豫,“喂。”
“你在哪?”
“和朋友刚吃好饭,准备回家。”
“路上开车注意安全。”
“嗯。”
“晚上早点睡,不要熬夜。”
“哦。”
那边停顿了片刻,“我在美国,明天回来。”
电话结束了,简丹有些恍惚,对于周天诚时常相隔十天半月出现的频率,她早就习以为常了,对于他长时间的不联系,她也早就习惯了。
此刻他一个充满关心和温情的电话,竟使她不知所措。
“我的车就在门口,我送你回家。”赵友铭上前一步,走在她身边。
“不用,我自己开了车。”简丹摆手。
简丹上了自己的车,发动后,从透视镜看到赵友铭还站在停车场,车子迅速驶上马路,身后的景物渐渐消失。
回到家,她洗了澡,站在雾气蒙蒙的镜子前,抹去镜子上的水汽,镜面还有点模糊,不过已经能清晰地照出她脸上的红晕,沐浴过的她眼珠漆黑透亮,玲珑有致的身体肌肤白皙。
趁着样貌没残,找个不错的人嫁了,对于女人来说是最现实也是最理智的选择。
简丹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她厌烦了那看不到前路的关系,周天诚再好,再有钱又怎么样?一个给不了她安全感和未来的男人,早就该断了。
她决定见面就和他说清楚。
☆、10第十章
第二天,简丹浑身出于戒备状态,随时等候周天诚的电话。早上和处长报告工作时都有点心不在焉的。
“简丹,你今天有点不在状态。”秦成阳起身走到外间,走回来时,手里多了一杯泡好的咖啡,“提提神。”
简丹接过咖啡,心里挺感动的,“谢谢领导。”
秦成阳微笑,“谢什么,我是怕你做不好事,到时还要给我添麻烦。”
简丹喝完热咖啡,额头冒出汗珠,精神好多了,汇报完手头的工作就去了自己的办公室,心里还是热热的。
处长秦成阳四十出头,一副学者样,就算是身穿制服也遮掩不住他浑身的儒气。平日里对她颇为关照,让她心生感动,总觉得他就是自己的伯乐,因此做事也分外用心,生怕给他丢脸。
在办公室整理了资料,她就去了法庭,今天上午有她手头的一件案子在审理,作为公诉人她必须出庭。
庭审结束后,简丹想着回单位也赶不到饭点,就索性去街上找了家小餐馆。
她点了碗鸭血粉丝,埋头吃了口,有点烫,于是放下筷子,扭头望向窗外,对街有栋老字号的餐馆,人行道的停车位停满了车,生意好得不像样。
那家餐馆她也曾去过,味道的确是好,简丹在心里回味了一番,就继续低头吃她的鸭血粉丝。
吃饱后,她起身推门出去,穿过马路,站在餐馆前,停住了脚步,她记得第一次来就餐,是她十六岁的生日,那时梁之佑也没钱,为了请她,还偷偷帮同学做作业赚钱。
简丹低头,看着脚上黑色的皮鞋,一只五彩的蝴蝶停落在上面,扑腾又飞走了。
简丹低声告诫自己:认命吧。
餐馆的门推开了,简丹被眼前的男人吓到了。
她笑着说:“好久不见。”
“好久,是好久。”梁之佑低声。
正午的阳光透过树梢洒落,他的脸上像是打了一层光影,简丹的心被什么抓了下,有点轻微的疼。
“你过得好吗?”
简丹呛住了,多么俗套的问话。分开五年了,这是他第一次问她过得好不好。
“你说呢?”
“找个好人嫁了吧,周天诚不适合你。”
简丹上前半步,仰头看着他,“哦,周天诚不好,那谁好?你是不是打算帮我找个男人?”
梁之佑勉强地笑笑,“你想找什么样的,也许我真的可以帮忙。”
简丹盯着他许久,笑出声,“我马上要结婚了。”说完,她转身离开。
梁之佑默默地看着她走出了自己的视线。
简丹走得很匆忙,步履匆匆,她的心并不像脊背那样坚强,一些小片段顽固地从脑海里蹦出,搅乱了她的心神。
两人在高中时一直处于朦胧的爱恋,真正明朗化应该是梁之佑在北京读大学后。
那时简丹高二,功课比较紧张,还要分心牵挂远方的梁之佑,强烈的思念过后时常会莫名的恐惧。
在她寄出的几封信没有得到回复后,心里更加绝望,在自暴自弃之下,她和一直追求她的同班同学方立安走得比较近。
高二暑假,学校补习一个月,每次放学后,方立安就会成她的护花使者,默默跟在她身边。
她夏天有时会穿短裙,露出白皙修长的美腿,她那时候有着一头乌黑亮直的长发,随风摆动。
方立安相貌也不俗,身材瘦瘦高高的。
两人走在大街上,绝对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简丹背着书包,小背心都湿透了,她不耐烦地拽下来,头也不回地扔给后面的人。
方立安略微屈膝接住,“我说公主,你的书包可够沉的,都装些什么呀。”
开始他叫公主,简丹听着挺刺耳的,后来习惯了,就无所谓了。方立安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