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浓,胭脂乱(出书版) 作者:尼罗(2014-01-01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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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浓,胭脂乱(出书版) 作者:尼罗(2014-01-01出版)-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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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原形依然是细胳膊细腿的小身量,然而力大无穷。撩开蚊帐抱出被褥,她开了门走出去,在寒冷的夜风中奋力地抖灰。沉重的棉被被她迎风抖得啪啪作响。将这来历不明的被褥略微收拾干净了,她回屋铺好了那张仿佛是更结实些的平板床,又让凤瑶把包袱解开,从包袱里掏出了一叠白底粉花的大花布。这块布当初本来是要放进大皮箱里的,因为皮箱实在是过于饱满,所以才把它发配进了包袱,也正是由此,这一样好东西才得以留存了下来。把这块花布当成床单铺好了,茉喜让凤瑶上床歇着,自己咣当一声推了门跑出去,不出片刻的工夫,居然端回了一盆还冒着热气的净水。
  凤瑶看傻了眼,感觉茉喜真是无所不能,自己在这方面是万万不如她。而茉喜放下水盆之后又出了门,这一回再回来,她拎回了一大壶凉开水。
  两人洗漱一番之后,挤着钻进了被窝。茉喜扯过棉被一角嗅了嗅,然后安慰凤瑶道:“这棉被挺干净,也挺厚,摸着像是新棉花。原来盖它的人肯定是个大姑娘,这被上还有一点香味呢。”
  凤瑶使用着陌生人的被褥,心中本是有些嫌恶,听了茉喜的话,她不由得转移了注意力,“是不是密斯莫提过的那位密斯孙?”
  茉喜背对着凤瑶躺着,后背贴着凤瑶的胸膛,感觉很温暖,“嫁给大军官的那个?可能是。”
  然后她暗暗地想:“我要是明天就能嫁给万嘉桂,今天我也可以什么都不要。也不知道这个姓孙的嫁了个什么军官?再好也比不过他吧?肯定比不过,比他更好的人得是什么样儿啊?想象不出。”
  茉喜有滋有味地想着万嘉桂,她估摸着万嘉桂肯定不能就这么和凤瑶断了关系,肯定还得找过来,不过是个早晚的问题。到时候他一旦来了,自己第一眼怎么看他,第一句怎么说他,都得考虑周全。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这一回再不把他迷到,自己干脆跳井去得了。
  翌日上午,凤瑶去见了校长,然后下午便到教室,上起了第一堂课。
  校长约有四十几岁的年纪,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姑娘,不过“慈眉善目”四个字是凤瑶说的,茉喜远远地看了她一眼,见她穿着一身朴素衣裙,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斯文归斯文,可是并没瞧出哪里慈善。到了下午,她鬼鬼祟祟地躲藏到了教室门口。教室也是几排整整齐齐的砖瓦房,校长和本校的几名英文教师和学生们坐在一起,要以此考察凤瑶的水平与口齿。茉喜竖着两只耳朵站在门外,心想凤瑶讲不好就讲不好,学校不要她,自己就和她另找活路去!
  然而凤瑶站在讲台上,虽然起初是面红耳赤的,但并没有羞怯到出乖露丑的地步,而且一口英文的确是说得漂亮,和英国人是一个味儿。讲过了二十分钟,她渐渐镇定了,一镇定,她就恢复了往昔落落大方的沉稳态度,红脸也白皙了,脸上甚至隐隐地有了一点笑容。
  茉喜虽然一个英文单词也听不懂,但是细品着凤瑶的语气声音,她攥着的拳头渐渐松了。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心上的热汗,她无声地吁出了一口气,知道凤瑶这一碗教员饭,应该是能够端稳当了。
  果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凤瑶得到了笔墨课本,每天都要早起去上课,月薪也定妥了,是每月十五元钱——今年是这样的待遇,到了明年,薪水还会增长。
  十五元钱,多是不多,可养活两张姑娘的嘴是足够了。茉喜撺掇凤瑶去向校长提出申请,先预支她一个月的薪水,拿回来买棉花买布做棉袄,可凤瑶不肯,因为不好意思。
  茉喜没法押着凤瑶去见校长,无可奈何,只得从包袱中刮下了仅余的几块钱。白天凤瑶去上课,她便打着买棉花买布的旗号,野马一般地跑出去了。
  在繁华的一方面,文县虽然不能和北京城相比,但也是个四通八达的富庶大县城,足够茉喜野逛的,尤其是因为手中拮据,所以她逛得尤为细致,买一卷子小花布,她能把全城布店里的存货全点检一遍,上至绫罗绸缎,下至棉布土布,全要被她用手指头搓了又搓、捻了又捻。伙计们都很和气,笑眯眯地看着茉喜,没有要往外撵人的意思。
  茉喜走遍全城,末了买来了一包棉花和一卷子很细密的青布——凭着她手里的那几个钱,能买到这两样已经算是奇迹。及至下午回了学校宿舍,她也不等凤瑶下课,自己便抱着棉花和青布去隔壁房间串门子去了。
  及至凤瑶下了课回来,青布摊在床上,已经被剪裁出了形状。茉喜扯下了另一张床上的破帐篷,蹲在那张床上絮棉花。抬头见凤瑶回来了,她随即又低下了头,一边忙碌一边说道:“正好,我絮你缝,你针线活比我好。”
  凤瑶走到床边看了看青布的尺寸,立刻发现了问题,“怎么只有一套?你的呢?”
  茉喜摇摇头,“那几块钱不够置办两件棉袄的。先给你做,等你发了薪水,再做我的。”
  凤瑶转向了茉喜,“现在外面一天比一天冷,再过一个月就是隆冬了,你怎么等?不冻死了?”
  茉喜哼了一声,“谁让你脸皮薄,不敢去预支工钱?看箱子你看不住,工钱你也不好意思拿,我不冻着我怎么办?我偷去抢去?”
  凤瑶很坚决地摇了头,“不行,茉喜,不行。我身上的衣服厚,还能挺一挺,你——”
  茉喜不耐烦地一晃脑袋,“得了!你都是当先生的人了,站在讲台上哆哆嗦嗦,丢不丢脸?你甭管了,冷不冷的我自己心里有数,肯定不能傻冻着就是了!”
  茉喜托隔壁的美术教员帮自己剪裁了棉袄料子,并且向对方请教了许多缝纫知识。她很聪明,一听就懂,然而没有耐性,并且坐不住。潦潦草草地絮好了棉花,她正想把其余活计全推给凤瑶,不料房门一开,一个笑眯眯的老脑袋伸了进来,正是莫佩兰。
  莫佩兰是来招呼凤瑶和茉喜去膳堂吃饭的——校内的膳堂负责教员们的一日三餐,只要教员们肯在每个月的月末交四块钱。凤瑶因为是在月末来的,所以这个月只要出一块钱就可以,加上茉喜那一份,是两块钱。
  四块钱管一个月,那伙食自然是极其的不高明,但是聊胜于无,比饿着强,也比自己开火烹饪方便得多。凤瑶吃了一个多礼拜,本来就瘦,这回更瘦了;茉喜却是不挑剔,饭菜越糟糕,她吃得越凶猛,因为恐慌——她从三岁开始挨饿,一直饿到了十岁。经历过了这样一种饿法的孩子,往后就很难再吃饱了。
  她知道自己吃得多,所以格外地沉默,悄悄地吃,不显山不露水,一顿吃出三个人的量,吃了一个多礼拜,居然没有人发现。
  此时见莫佩兰来了,茉喜抽抽鼻子,仿佛已经嗅到了热腾腾的馒头香气,慌里慌张地跳下床,她正要拉扯着凤瑶往外走,不料莫佩兰见了床上的布料棉花,竟是饶有兴味地走了进来,“呀,这是谁要做新棉袄?”
  凤瑶红了脸,因为她比茉喜大两岁,是茉喜的姐姐,当姐姐的穿新棉袄,让妹妹冻着,简直骇人听闻。
  茉喜实话实说地作了回答,因为自己此刻是真穷,遮掩也是无用。莫佩兰听了这话,当即转身走了,片刻之后回了来,她给了凤瑶十块钱,“你不要推辞,权当是我借你的,只是我不要利息,我也不急着用钱。你明年还我也罢,后年还我也罢,全没有关系。”
  说这话时,她含笑注视着凤瑶的眼睛,满脸都是真情实意。凤瑶看了茉喜一眼,见茉喜没有反对的意思,便含羞带愧地接下了钱,又喃喃地道了许多声感谢。而莫佩兰拉着她的手不住地摇晃,意思是让她不要客气,茉喜站在一旁,见前方这位密斯莫虽然的确是热情善良,然而自从进门之后,一双眼珠子就没离开过凤瑶的面孔,便感觉有些奇异,可又挑不出毛病。
  吃过晚饭之后,凤瑶回了房,把那十块钱交给了茉喜。
  茉喜揣好了钱,然后蹲在门旁,伺候一只小小的洋炉子。等到炉火能够散发出些许热量了,她起身走到凤瑶身边,见凤瑶蹲在地上,正伏在空床的床板上写字。一张稿纸已经写满了,被她整整齐齐地放在了一旁。
  茉喜也蹲了下来,给她剔了剔旁边油灯的灯芯,“别写了,天亮再写吧。”
  凤瑶小声说道:“还差几个字就写完了。这是给天津万家的信,今天写完,明早好邮寄出去。”
  茉喜一愣,“你不是不去他家吗?怎么又写起信了?”
  凤瑶叹了口气,“不去归不去,可是既然没有真正解除婚约,那就没有忽然一刀两断的道理。不管怎么说,万家的确是派人过来接过我了,对我也不算是彻底地不闻不问。我如今在这儿安顿下来了,也就理应向万家报一声平安。”
  “那万家要是又让你去呢?”
  凤瑶摇头,“我不去。万家若是真有心帮助我,自然有合适的办法。我不能跟着个管家登他家的门。”
  “那要是万大哥也让你去呢?”
  凤瑶的目光直了一下,随即低下头,握着一根自来水笔继续写字,“别提他了。我和他其实只相处过十几天而已,日久见人心,十几天,能看出什么来呢?”
  然后小心翼翼地拧好了笔帽,凤瑶拿起信纸吹了吹,见墨迹干了,便起身弯腰揉了揉膝盖。起身抬眼一看面前的茉喜,她勉强笑了一下,又抬手在茉喜的脑袋上轻轻一弹,想要逗她。
  茉喜果然笑了,万嘉桂喜欢这么逗她,凤瑶也喜欢这么逗她。偏偏又这样地巧,这两个人都是她的至爱。
  翌日上午,茉喜抽空出去跑了一趟邮局,替凤瑶寄出了那封信。而不过三两天的工夫,那封信如期地躺到了万老爷的书房桌上,并且张了封口,尽数吐出了它那两张内容。
  万老爷和万太太虽然认为“明哲保身”四个字乃是至理,然而读过这一封信之后,双双都有些羞惭,也感觉自己前些时日冷血得过了分。白家的大小姐他们是见过的,真是花朵一般的娇贵人物,让这么个人物跑去了个几百里外的小中学里当女教员,可见白家大小姐真是走投无路了。这么走投无路还不肯到天津来吃一碗安生饭,也可见这姑娘是个有心劲的,并不是棉花包。
  万老爷和万太太商量着,有心亲去文县把凤瑶接回来,可是转念一想,又感觉不好,因为凤瑶的身份乃是他们家的准儿媳,并且是个穷困潦倒的准儿媳。对待这么一位空手出嫁的准儿媳,他们两位老人家有必要亲自出面吗?一旦亲自出了面,是不是会折了长辈的威严?尤其是万太太心中不忿——怎么着?婚还没结呢,婆婆就要先向儿媳妇服软了?
  对于凤瑶的不合作,老两口子一方面有一点隐隐的尊敬,另一方面又有一点不满意。他们要的是儿媳妇,而不是坚贞不屈的志士,志士是越硬越好,儿媳妇则是越软越妙。
  最后,还是万老爷有了主意。万老爷一方面回了一封信,还是劝凤瑶赶紧辞了职业到天津来,同时他八方打听,想要探出长子的下落——次子和长子一样,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所以他老人家须得亲自出马,设法在中原地带找到自家老大。
  等把老大找到了,万老爷想,让老大出面,去把白家的倔丫头接回来。横竖他们是小两口,老大接她也是理所应当。
  万老爷有两个儿子,长子嘉桂不知是随了哪一位先祖,从小便怀揣着一颗武人之魂。然而逢了当今这个世道,只能是求学东瀛,投军北洋。而万家和白家一样,全是前朝的遗族,对北洋军阀们相当有意见,所以万嘉桂虽然也干出了几分骄人的成绩,但万老爷表面欢喜,其实心中不但不以为荣,甚至还觉得他是自甘堕落——好端端的大少爷不做,跑出去扛枪当丘八。
  长子生得人高马大,不易控制,只得由着他去;次子嘉棣倒是柔弱些许,然而和嘉桂相比,他是另一路的邪性。他倒是自幼没有舞枪弄棒的嗜好,然而艺术之火在他那白条鸡一般的躯体内常年燃烧,不是今天要学绘画,就是明天要学音乐,好容易把画笔和乐器一起放下了,他扛着一张愁眉苦脸,又开始作诗,并且养了一头乌黑长发,看背影像个窈窕的大姑娘,论体态,绝不次于白家的凤瑶;看正面,却是蓄了一捻山羊胡须,稀稀疏疏的几根须毛还被他染成了黄绿二色。和他大哥万嘉桂一样,万二公子嘉棣也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好汉,近一年他跑去了上海,和一帮拍电影的风流男女混在了一起,大概是挣到了钱,有吃有喝的缘故,竟是连着几个月也不往家里写一封信,也不怕他的爹娘惦记他。
  万老爷如今对次子彻底失望,所以把全副心思都放在了长子身上。他是关门做寓公的富贵闲人,对于天下大势几乎是一无所知,长子带的哪路兵,打的谁家旗,他也是全然不晓得。所以倭瓜成精一般地横挪出了家门,他顶风冒雪地四处奔波,每当在汽车里冻得死去活来之时,他就慨叹一声,感觉自己也算是对得起白家的丫头了。如果不是惦记着那个丫头在文县孤苦,他老人家何至于遭这份洋罪?
  万老爷奔波忙碌,姑且不提,只说凤瑶在文县教了一月有余的英文,很快便通晓了教员之道,站在讲台上也不忸怩了,下了讲台,也能落落大方地和学生们谈笑几句。女中的学生们,从年纪而论,比凤瑶小不了几岁,正处在青春年华,一个个又有几分知识,所以格外地喜爱谈天说地。有时候茉喜站在宿舍门口往远看,隔着操场能一直看到教室门口。望着凤瑶被那帮女学生团团地簇拥着脱不开身,她心里就酸溜溜的不舒服,心想她在家笨手笨脚的,出门连个箱子都看不住,到这儿反倒成了香饽饽了!
  思及至此,她扭头回了屋。屋里靠门的墙边摆着个小火炉子,本来的作用是冬天取暖,但是也能用来烧水煮粥。膳堂的伙食近来是越来越差劲了,所以有不少教员都关门开了小灶。茉喜也不例外。炉子上的小铁锅,是她出门借来的——也不知道她是向谁借的,反正她无中生有,千手观音一般,总能往家里弄些不要钱而又很有用的零零碎碎。日子久了,凤瑶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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