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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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侦探-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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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永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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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穿白大褂的侦探从“马丁少校案件”说起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1943年4月末,一架英国飞机坠毁在西班牙韦尔瓦附近的海里。不久,那里的西班牙渔民发现海面上漂着一具男尸。从死者穿的军服,可以看出他是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的少校军官。另外,在附近还发现了二艘撞坏了的橡皮救生艇。

当时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战火纷飞的年月,西班牙跟英国是敌国。同德国是盟国。英国军官的尸体,很快就被秘密地运到西班牙首都马德里,落在西班牙总参谋部的手中。

西班牙总参谋部从死者贴身的黑色公文皮包中获知,死者名字叫马丁。他的衣袋中有4月22日伦敦的戏票存根,证明马丁少校不久前还在伦敦看过戏。

在公文皮包中,发现了极为重要的文件。西班牙总参谋部把文件拍成照片,转送给驻西班牙的德国领事。德国人如获至宝,火速密报德军最高统帅部,送给了希特勒。

从此之后,希特勒改变了战略:本来,德军以为盟军会选择地中海的西西里岛作为进攻目标,在那里部署了许多兵力。看了马丁少校携带的密件,德军最高统帅部把部队悄悄地从西西里岛调往希腊。

然而,在1943年7月9日,盟军大举进攻西西里岛,希特勒甚至还以为盟军在佯攻哩!

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好多年,英国海军谍报部队的伊凡·蒙塔古少校,才披露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马丁少校案件”是英国谍报部队设下的圈套,“导演”者是蒙塔古少校。

当时,盟军准备进攻西西里岛。希特勒发现了盟军的意图,所以在西西里岛设下了重重防线。制造“马丁少校案件”的目的,就是为了“调虎离山”。

其实,那马丁少校的尸体,是冒牌货。蒙塔古精心地请人选择了一具患肺炎死去的青年的尸体,给他穿上少校军服,放上公文袋。为什么选用肺炎死者的尸体呢?这是考虑到淹死者的尸体,胸部会充满水,而肺炎死者的肺里充满液体,十分相似。

至于公文袋里,则放了英国参谋长委员会副总参谋长写给地中海盟军最高司令亚历山大上将的一封信,信中谈到了西西里岛并不是盟军的进攻目标……至于死者衣袋中的伦敦戏票存根,纯粹是为了增强这出“戏”的真实感,说明了马丁少校是从伦敦坐飞机飞往地中海,不幸半途遇难……,实际上那具尸体是用潜水艇运到那里的。

就这样,“马丁少校案件”使老奸巨猾的希特勒上当了!

不过,话得说回来,蒙塔古少校在施行这一蒙蔽战术时,暗暗担心,生怕“漏馅”,因为那具假冒的尸体,到底是肺炎死者,而不是真正的溺死者。如果遇上一位精明的医生解剖尸体,是能够辨别出真伪的。医生只消把死者肺部的液体放在显微镜下观察一下,便会真相大白。

其实,当西班牙获得那具尸体时,也曾请一位西班牙医生解剖过。谁知那位医生是个饭捅,居然得出了“确实是淹死”的结论!

倘若那具尸体落在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手里,英国间谍们绞尽脑汁设计出来的蒙蔽战术,便会前功尽弃。

现代科学侦破八年旧案

再说一个真实的故事:

1969年,在那一片混乱之中,有一家三口人突然呕吐不止,猝然死去,尸体又被很快地送到火葬场火化了。

死者的亲属对于这样一场突然降临的灾难,百思不解。他们怀疑有人暗害,可是,尸体早已火化,无从查验。况且,当时正是“砸烂公检法”的时候,有经验的公安侦察人员大部分“靠边站”了,没有人过问此事。

然而,事隔8年之后,在1977年春天,这一疑案真相大白了!

原来,在死者亲属收藏的遗物中,有一条床单,床单上有两块黄豆大小的污斑。这污斑是死者呕吐时,溅在床单上的呕吐液。侦破案的线索,便是这两小块不显眼的污斑。

几位穿着白大褂的科学工作者,揭开了污斑的秘密。他们采用70年代的一种新技术——“质子激发X射线分析法”,从那一丁点儿污斑中,查出含有不少硫和磷。于是,科学工作者得出结论,死者的呕吐液中,含有剧毒的有机磷农药。也就是说,死者是因吃了有机磷农药“1605”而身亡。

公安侦察人员根据这一重要线索,把当时与死者有关的人进行分类排队,并追查其中与死者有仇的人,终于使沉冤得以昭雪,使罪犯得以伏法。

在这本书的开头,讲这么两个故事,是为了说明一个问题不懂科学,以致上了“马丁少校”的当;懂得科学,侦破了8年前的悬案。因此可以说,科学,是破案的钥匙!特别是在现代化的社会中,现代科学技术成了公安人员侦破疑案时“火眼金睛”。

中国古代的法医

破案之中有科学,要用科学来破案。早在一千九百年前,我国古书《礼记》中就曾明确地指出:“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我国历代都设有“仵作”,仵作就是专门验尸的人。用现代的名词来称呼便叫“法医”。

在南宋时,有个著名的法医,名叫宋慈(公元1186—1249)。

有一次,宋慈遇到一桩自杀案:河上漂起一具死尸,有人说死者是投河自尽。宋慈仔细察看了尸体,发现死者肚子里没有水,口、鼻处没有水沫,认为不是自杀而是先被人杀死以后扔进河中的。宋慈深入调查,终于揪出了凶手,侦破疑案。

又有一次,有人持刀自杀。宋慈察看了现场,发现死者握刀不紧。伤口进刀轻、出刀重,认为不大像自杀。后来,宋慈果真查出了杀人凶手——当地的一个土豪。这个土豪看中了死者的妻子,企图制造自杀假像,蒙骗别人,然后夺走死者的妻子。

宋慈总结了我国古代法医的丰富经验,写出了著名的法医专著《洗冤集录》。如今,这本书已被译成英、法、日、俄、德、朝、荷等国文字多种版本,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系统的法医学专著。它比欧洲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即1598年意大利人菲德里的法医著作,早了350多年。

在宋朝时,还有另一部著名的法医著作———郑克著的《折狱龟鉴》。全书分为八卷,记叙了释冤、辨诬、察奸、证慝、迹盗等项,记载了许多破案的科学方法。

其中,有一个“烧猪验尸”的故事:

浙江省的句章县有一人家发生了火灾,丈夫被烧死,妻子哭得死去活来。句章县的县令张举看了死者的尸体,特别是仔细检查了死者的口腔,见里面干干净净,便断定是妻子谋杀丈夫。

那妇人不服,说是房子偶然失火以致丈夫被烧死。她号陶大哭,说自己家破人亡,县令还要乱加罪名。她的亲戚也为她抱不平。

县令张举把众人请来,当场做了一个“烧猪验尸”的表演。令人把一头猪杀死,把另一头活猪用绳子捆好四脚。然后把两头猪扔进柴堆,点燃木柴。

等大火熄灭后,张举请众人察看两头猪,只见那被杀死的猪口中干干净净,而那被烧死的猪张着嘴巴口中有许多灰炭。

县令张举对那妇女说:“凡是在大火中被烧死的人,势必在火中挣扎,口中要吸进许多灰炭。而你的丈夫口中那么干净,说明他是先被杀死,然后房屋才着火的。由此可以清楚断定,你的丈夫是被谋杀而死。”

那妇人听了,脸色发白,双腿发抖,不得不招出了谋杀丈夫的罪行……。

句章县的县令张举能够侦破这个“杀夫烧舍案”,是由于他懂得活人与死人在火中的不同反应,懂得其中的科学道理,掌握了破案的钥匙。

清朝雍正年间,河北献县知县明晟智破“假雷案”也是一个科学破案的典型案例。

夏夜献县电光闪闪,雷雨过后,城西有一个男人被雷打死。

明晟来到现场观看之后。却断定那人不是被雷打死。他认为,雷打人,总是自上而下,况且也不会把地面打裂,而现场的泥土却是从下向上飞起,地面有一个凹坑。

那人不是被雷打死,又是怎样死去的呢?县令明晟以为,可能是被炸药炸死。制造炸药,需要硫磺。明晟暗地派人去调查哪些人曾买过硫磺,终于查出了罪犯。

原来。罪犯是个好色之徒,他早就看中那人的妻子。于是,趁雷声大作时炸死那人,说是被雷打死。谁知碰上了精明的知县明晟,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如果福尔摩斯还活着

在谈到破案科学的时候,当然不能不提到大名鼎鼎的英国作家柯南道尔(1859—1930)笔下的侦探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写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成功地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鲜明的侦探形象。

福尔摩斯很注意用科学来破案。柯南道尔曾形容贝克街福尔摩斯的住室:“四壁挂满科学图表。一张试验化学用的桌子,已经给酸素染成许多黑斑。”“有时,他把整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里,或是在解剖室里。”他的双手“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

柯南道尔在谈到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时,曾指出

“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菪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

“化学知识——精深。”

“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使问题迎刃而解。”福尔摩斯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比如说,福尔摩斯在破案中,根据许多细微的现象作出了科学的判断:

“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伐的长度上知道。”

“假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

“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是呈片状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我曾经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事实上,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我可夸口,无论什么名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只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识别出来。”

“我嗅了一下死者的嘴唇,嗅出有点酸味,因此我就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是被迫服毒而死。”

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这篇侦探小说中,曾作过这样的预言“侦探术迟早要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

柯南道尔的话,说对了。当年,福尔摩斯只是凭借自己的经验来破案。现在,如果福尔摩斯还活着,他一定会运用现代科学来破案,使侦探真正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

在现代化的今天,敌人以现代化的间谍技术窃取科学情报,而我们必须用现代化的技术作为反间谍的手段,这是间谍与反间谍斗争在新形势下的特点。在一般案件的侦破过程中,现代科学技术是一面捉拿罪犯的“照妖镜”。正因为这样,如今的公安侦察人员,有着一双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起来的奇特的眼睛,常常被人们誉为“科学福尔摩斯”或者穿白大褂的侦探——“白衣侦探”。

二、指纹的秘密

《405谋杀案》与指纹

也许,你看过惊险故事片《405谋杀案》吧!

影片一开始,丁娟在405房间里,发现自己的男朋友李良被杀,吓得尖叫起来。

老公安侦察员陈明辉出马,侦察这一案件。

在405房间的桌子上,有两杯开水。他估计这是有人来看望李良,李良给客人和自己各倒一杯。在一个杯子上查出了李良的指纹,在另一个杯子上却查出了电视台摄影师方明山的指纹。

于是,方明山便成了嫌疑犯而被捕。

后来,陈明辉经过仔细调查,这才廓清迷雾:原来是有人从方明山办公室换走了方明山用过的玻璃杯。在谋杀了李良之后,把这个杯子放在现场,妄图嫁祸于方明山。

在侦破“405谋杀案”的过程中,那玻璃杯上的指纹成为关键性的线索。

小小指指,为什么会成为如此重要的罪证呢?

说来话长。

指纹,很早就引起了人们的兴趣。

在出土的秦代竹简《盗穴》篇中,记叙了两千多年前勘查盗墓案件时的情景,其中提到“手迹六处”,这说明那时候就已经注意到手印了。

人们发现,人的指纹各不相同。从唐朝起,签订契约便用指纹当作“图章”,称为“押指模”。

在日本,人们也曾用指纹作为印鉴。如日本古生物学家川岛太郎便在《法学溯源》一书中记载了日本古代的情况:“按《太和法律》,男女离婚文书须由丈夫亲笔撰写,方能生效。如丈夫不会写字,可雇人代笔,但在名字下必须按食指指印为证。”

在法国,有的投机商常常雇人伪造著名画家或雕塑家的作品,摹仿他们的签字。高价出售这些“名作”。著名画家、雕塑家们终于想出了办法对付投机商:他们在作品上按了自己的指印。这样,投机商就无法伪造了。

1685年,荷兰解剖学家开始研究拇指指纹的构造。

1686年,意大利解部学家马尔丕基教授,开始用显微镜观察、研究各种指纹图案。

1823年,普鲁士伯莱斯劳大学的教授珀克杰,把指纹分为9大类。’

科学家用科学的眼光观察指纹。渐渐地,人们对指纹的认识,一步一步深入。

著名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有个表弟叫高尔顿,他非常详细地研究指纹,在1880年写出《指纹》一书,创立了一门崭新的学问——“指纹学”。

高尔顿明确地指出,每一个人的指纹各不相同。

他用科学理论解释了指纹各不相同的原因。他指出指纹是由勾、眼、桥、棒、点等纹线组成的,每一条指纹的分支、起点、终点以及结合点各不相同,起码有100个细微的特征。如果把这些特征排列组合,指纹的种类多得惊人,在1后面要加60个0!这数字远远大于人类人口的总数。因此指纹变化多端,每个人的指纹几乎不可能完全相同。

高尔顿的结论是正确的。迄今为止,科学家尚未发现世界上有两个指纹相同的人。

高尔顿把指纹分为弓型、箕型、斗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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