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蝶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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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蝶恋花-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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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这片后园中的一花一草,都是母亲亲手所植。只不过当年整齐优雅的香雪园,至今日已成一大片枝繁叶茂,百花丛生的花海。”

“是啊!这个美丽的后园,如今该已成一个百花争妍,缤纷热闹的香雪海了。”

“香雪海?这个生意盎然的花海,的确符合香雪海这个脱俗的名字。昔日的香雪园,已成今日的香雪海。可惜人去楼空,盛况不再。”

“不!难道你看不出来吗?这片欣喜若狂的花海,曾经是令慈苦心所栽培的结果。如今,她虽然已经不在了。但是她仍然用心良苦地用这满园繁盛的花草来告诉你,无论她的人是否在你的身边,但她的精神永远与你同在。这片无人照顾,却生意盎然的花海,就是最好的证明。不是吗?”

花飞雪被傅晶蝶这番义正词严又感性的语话,撼动得说不出话来。

为何他从来没想到,远在天上的母亲,竟会用这种方式来鼓励他,安慰他?

但一回想起当年母亲为救自己而牺牲的情景,他就头疼欲裂地抚首说道:

“可是,当初如果不是为了救我,母亲根本就不会死。是我害死了她!是我害死了她!她怎么能如此轻易地原谅我?”

“你错了。如果不是她如此珍视你,也不会为了救你而情愿牺牲自己。她的牺牲是无怨无悔的,目的只是想保护你,让你能继续快乐地活下去。你明白吗?”

“不!我情愿不是这样。我时常在想,如果当初死的是我,而不是她,那该有多好?这样我就不必承受这种生不如死的折磨,也不必背负着这个弑母的罪名,痛苦地活下去。”

傅晶蝶见花飞雪如此痛苦的样子,不忍地将柔荑轻轻抚上了他的双手。

一股温暖的感觉,自傅晶蝶的手心传到了花飞雪的心中。

“你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爱是牺牲奉献,却永远不必计较。你如此为了救你的母亲而自苦,那就辜负了她当初舍命救你的初衷了。她既肯为了你舍命,自是希望你能代替她,继续快乐地活下去。如果你因此而作茧自缚,那么她为你所作的牺牲,岂不白费了?如今既知她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你,你又何必斤斤计较,非得寻死寻活地枉费了她的苦心才甘心?不如好好地活着,代替你娘,连她的份一起活下去。”

是啊,他这条命是娘牺牲自己,好不容易才换来的,理当十分珍贵,他又怎能如此糟蹋娘亲所赋予的身体和生命呢?

花飞雪听见小晶这一番话,犹如被人当头棒喝般地清醒了过来。他灵灿如寒星的双眸,深深地凝望着傅晶蝶,温柔地说道:“谢谢你,我会劳劳记住你所说过的话。”

傅晶蝶却被飞雪那深邃的黑眸所震慑,一颗心没来由地狂跳,她连忙抽回自己的手,故作大方地说道:

“你……你说过,咱们是情同手足的生死至交,这点小事何足挂齿?”

傅晶蝶表面上虽然故作坚强,却不明白自己心中那股波涛汹涌的莫名感觉。连她自己也不了解,不知不觉中,她似乎愈来愈在乎花飞雪了。

第五章

由于花飞雪及傅遥已复原得差不多,故花飞雪便邀傅遥他们前往万花山庄作客。

来到了庄严气派的万花山庄之后,傅遥便将自己的身份向花飞雪坦白,并以傅缘流之子的身份拜会了父亲的挚友花凌宵。

但为了不曝露傅晶蝶的身份,只好佯称傅晶蝶是他的义弟。

花凌宵见到了挚友兼救命恩人之子,欢喜之情自是不在话下。尤其是在见到了温文儒雅,倜傥俊秀的傅遥之后,更是恨不得再多生个女儿出来,许配给傅遥。

众人寒暄过后,好客的花飞雪便将傅遥及傅晶蝶安排在东边的厢房中。在安顿好了之后,花凌宵便立刻吩咐下人备妥酒席,要替傅遥及傅晶蝶举办一场盛大的洗尘宴。

洗尘宴上,笑容满面的花凌富首先开口:“傅贤侄,许久未见,不知令尊近况如何?”

“托世伯洪福,家父身体安康,近年来多以养花垂钓为乐,生活颇怡然自得。同时家父亦亲托小侄向世伯问好。”

“呵呵……好说好说。江南路遥,傅贤侄难得前来,不妨多住几日。对了,近日城郊的万佛寺将要举行一场盛大的庙会,就由飞雪陪两位贤侄一同前去游览一番吧!”

“那傅遥就先谢过世伯的招待,在贵府叼扰几天了。”

“哪儿的话,傅贤侄客气了,咱们是自家人,你们不必拘礼,大可把万花山庄当成自己家里一样,反正咱们迟早都是一家人了。”

由于花凌宵语中“迟早都是一家人”颇有弦外之音。此言一出,傅晶蝶露出一个生硬的笑容,右手却笨拙地打翻了桌上的茶杯。

花飞雪见状立刻遣下人前来清理,并体贴地问道:“傅贤弟怎么了?没被热茶烫伤吧?”

傅晶蝶故作无事地端起热汤就喝,一见花飞雪那俊俏的脸庞,竟如此地靠近她,吓得她被热汤给呛着了。

“咳……咳……咳……”

花凌宵担忧地问道:“二贤侄是怎么啦?是不是初到京城,有些水土不服?”

傅遥连忙答道:“请世伯放心,小晶他只是旅途劳累,身子略有不适,只要早些休息便不碍事了。”

“既然这样,那么二贤侄用膳后不妨先入内休息,身子要紧。”

傅晶蝶见傅遥为她解了围,连忙说道:“那么小侄就先告退了。”

接着傅晶蝶立刻二话不说,脸红心跳地匆忙离席。

一想及方才花飞雪那俊美的面容,竟如此地贴近她,让从未与异性如此亲近的傅晶蝶手足无措了起来,只能捧着异常发红的脸蛋落荒而逃。

※※※

这日,艳阳高照,春风拂面的翠绿林荫深处。京城附近香火最盛的万佛寺,正举行着一年一度的庙会。

绿林密立两旁的苍翠大道上,来来往往的红男绿女,密密麻麻的像是成群结队的蚂蚁似的,朝着万佛寺的方向鱼贯前进。

花飞雪和傅遥、傅晶蝶三人,当然是人潮当中特别令人瞩目的组合。

手执摺扇,风流倜傥的花飞雪,一身雪衣,步伐昂扬地与一身蓝色丝绸长衫,文质彬彬的玉面书生傅遥,漫步于苍郁的林荫道上。同行的当然还有气质清新,纤柔俊俏的傅晶蝶。

虽然她跟两位出类拔萃的兄长们站在一起,显然还要矮上那么一截。不过由于外表俊美,倒也赢得了不少姑娘的青睐目光。

就这样,风流俊逸、意气风发的花飞雪和儒雅内敛的傅遥,一路风风光光,饱受沿途姑娘佳人的垂青而漫步至万佛寺之余,两人自也饱览了美丽的苍林翠柏之美景。

只有可怜的傅晶蝶,除了偶尔可以和花飞雪以及傅遥说说笑笑,聊可解闷之外,这一路上,至少有“半路”的心情是很差的。

此乃起因于半路上突然有位穷追不舍,不断对她大抛媚眼的“千金小姐”,呃……不好意思,是笔误,正确的应指“千斤小姐”,令她不堪其扰。

一直到那位热情可爱的胖妞,最后因受不了傅晶蝶这个“不解风情的书呆子”,也只好忍痛放弃,不再“明示”好感了。

被同是身为女儿身的热情姑娘所追求,傅晶蝶简直尴尬得无以复加,窘态百出。

而俊美的傅晶蝶被陌生的姑娘所倒追示好的情形,自然落入了同行的傅遥以及花飞雪的眼中。

风流俊逸的花飞雪,看到傅晶蝶对于女人的示好,竟然“害怕排斥”到如此不可思议的地步,心觉有异,忍不住偷偷地问傅遥道:

“怎么小晶好像特别害怕女人?难道他从小都不曾见过女孩子,不曾跟女孩子相处过吗?”

“呃……这……”

傅遥显然对于这个问题,有几分头痛。

不过一见到花飞雪那份关爱异常的神情,傅遥便露出了个神秘的笑容,将计就计地说道:

“唉——这都怪她小时候贪玩,不小心抓伤了隔壁女孩儿的头发,惹怒了人家,就这样硬是被个高出她半个头的女娃儿给修理了一顿,从此以后,她就再也不敢跟女孩儿靠近了。”亏他说得脸不红气不喘的,把莫须有的过去如数家珍地招了出来。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花飞雪担忧的俊脸,浮现了几丝怜悯与不忍的神情。

“小晶怎么看见姑娘家竟如此害怕,难道以后终身要不娶吗?”

“唉——”傅遥神情悲壮的好像家里的母鸡全孵不出蛋来似的。“我也正在担心这个问题啊!况且我义弟自小际遇堪怜,从小与家人失散,好不容易被我爹收为义子,总算可以过着平稳的日子,不再四处流浪。但是只要一接近女人,她就会感到莫名的惧怕。久闻花兄红粉知己满天下,对于舍弟的旧疾,不知能否助上一臂之力?”

“当然,在下或许可略尽薄力,助其早日恢复男儿本色。”傅遥一见到花飞雪那副豪气干云,义薄云天的气魄,早就放了一百个心。

并且暗自窃喜着,只要你肯救她就好,反正能不能医好她的“惧女症”都没有关系,能够顺便将她的心给偷走最好。否则只是常常和她亲近也无妨,反正只要让他们早日相亲相爱,他的任务就算圆满达成了。

此时,傅晶蝶好不容易找了个借口,想要去找个茅厕方便一下。但这一去,却更加的脸色苍白,原来方才她才离开花飞雪不过数丈远,就又遇上了另一个更难缠的姑娘。

“公子,请问,万佛寺怎么走?”故作婀娜的女子,一双凤眼已眨得快掉了下来。

那副猛送秋波,举止轻佻的模样,拿方才所受的“轻微”惊吓一此,简直就被比到南海去了。天啊!她这是招谁惹谁来着?

傅晶蝶不耐地说道:“就循着这条路直走就到了。”

“哎呀!可是人家是头次出门的大家闺秀,一个人走那么远的路,难免有些害怕,可否请公子护送奴家一程?”

看着她猛摆腰扭臂的德性,傅晶蝶不禁开始替她担心起来,扭得这么用力难道不怕将腰给扭断吗?

只是一见那位长得姿色平庸,举止矫揉造作的千金小姐,非但完全没有大家闺秀的气质规范,还一见着傅晶蝶,就上前主动拦截问话,心中不免烦燥起来。

“对不起,在下有要事在身,先走一步了,告辞!”

好不容易终于借机摆脱那个“娇娇女”,硬撑着回来,却突然见到花飞雪那副“悲天悯人”的神情,以及傅遥那副幸灾乐祸的模样。没办法,谁叫傅晶蝶自小就是傅遥的小跟班,而且刁钻的脾气愈来愈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比之当年的傅遥有过之而无不及,傅遥看着她在家顽皮惯了,偶尔在外面受点教训也是好的。

“咱……咱们何时到达万佛寺啊?”看傅晶那副要死不活的表情,其实她应该是想问,什么时候才要离开才对吧?

“就快到了。”花飞雪怜悯地说道。

“好,那么……咱们就快走吧!”开玩笑,傅晶的自尊可是强得很呢!说好要来万佛寺,无论如何也不能失约。更何况眼前还有这么个一年一度的盛大庙会可以凑热闹,这对平日足“不能”出户的傅晶蝶,可是个天大的诱惑。

还好,这一路上为爱痴狂的姑娘并不是真的那么多。大部分仍是保守害羞的,像幸运的花飞雪和傅遥,就没有被人骚扰之虞。

许多仰慕他们的女子,只是偶尔传来一下动人的秋波,或着是一见便害羞地低下头去,那模样实在清纯可人多了。

而且一近万佛寺,寺中远远传来比丘的诵经之声,场面十分地庄严肃穆。

万佛寺附近的庙会果然非常热闹,各式各样新奇有趣的玩意儿,跟沿街兜售的各类小吃,都令傅晶蝶开心不已。

看来方才的折磨还是有代价的。

正当傅晶蝶看上了一家摊贩的精巧玉饰之时,一个乞丐模样,浑身脏兮兮的小孩,突然间跑了过来,而且“不小心”撞了傅晶蝶一下。正着迷于眼前五花八门的美丽饰品的傅晶蝶也不以为意,仍然专注地观察着她的目标。

但花飞雪却在小孩跑开之前,飞快地拉住了孩童的小手。他笑嘻嘻地对着小孩说道:“你手上拿了样别人的东西,记得要物归原主。”

傅晶蝶闻言好奇地探头一望,这才汪意到了自己原本挂在身上的钱包,不知何时竟已落入了那小乞儿的手中。

她先是吃惊地低吟一声:“啊……”

但眼光一落到这个瘦骨如柴,浑身脏污的小乞儿,眼中所露出的恐惧以及绝望。那一瞬间,傅晶蝶所受到的震惊,难以言喻,不由得想到:这么小的孩子就已开始在街上行乞,甚至为了得到一餐的温饱,不得不出手行窃吗?

傅晶蝶只看了一眼那个瘦小受惊的小乞儿,然后笑着对花飞雪说道:“喔!我正嫌这袋中的银子太重,累得我走路都快走不稳了。干脆送人也好。”

接着转头对着那名小乞儿说:“这袋钱我送给你了,你拿回家留着慢慢用吧!以后不必在街上行乞了。”

只见那小乞儿满面感激涕零地点头道谢地走了,傅晶蝶露出了满足的微笑,好像是做了件应该做的好事似的。接着她满心欢喜地挑了一个玉饰,正要付钱的时候,才突然想起,钱包早已送人去了。

傅晶蝶愣了一下,回头想找傅遥来付帐,却发现傅遥不知何时早玩得不见踪影了。

而一直站在傅晶蝶身旁的花飞雪,则不待傅晶蝶开口,便立刻掏出了一锭银两放在小贩的摊上。傅晶蝶见状感激地投以一个甜美的微笑,俊俏的花飞雪也还以一个迷人的笑容。

他们之间的默契,似乎愈来愈佳了。

傅晶蝶在接过了花飞雪所替她付帐买来的玉簪之后,心里突然有种莫名的感动,觉得只要有花飞雪在她的身边,她就会感到很安心。

两人温暖的眼神相互交会,似乎有某种异样的情绪波动。直到花飞雪注意到了傅晶蝶手中的玉簪时,他才诧异地问道:“你……你怎么会突然想买玉簪呢?你不是……”

其实他是以为像小晶这样严重的“惧女症”,不可能会想买玉簪这种东西来送姑娘吧?他不是每次看到热情的姑娘,就像见鬼了似的?

傅晶蝶闻言一惊,突然意识到自己此刻正女扮男装以掩饰身份,怎么会一时糊涂,见了漂亮的玉簪就给失了神,忘了自己的“男儿身”?

糟了,花飞雪该不会是怀疑起她的身份了吧?

“呃……其实是这样的,我见这玉簪子漂亮,于是就突然想要买来……送给义母。”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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