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得谦逊:“只不过是做过的题多了大概熟悉而已。”
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谦虚,他是真的做过太多的题。清修和仲微不一样,他不是属于绝顶聪明的那类人,可是他刻苦,从不抱怨的勤奋着努力着。我曾经因为得知他背过整本枯燥的韦氏字典而讶异万分,所以我猜他早晚都会成功。那时我没有去猜我们的未来,也许也是猜得到的。我想过会嫁给他,只是没有想过他从来没注意过我,一次都没有,在他心目中我只是林家的长孙女,周仲微的青梅竹马,如此而已。结婚后,有一次跟他闲聊过去,他竟然想不起在那么一个炎热的下午给我讲过物理题,可是我甚至连他给我讲的第一道题的答案都还记得清清楚楚。清清楚楚啊,连他当时的表情都能够想起,以及他平静清朗的声音,还有他握笔的姿势,他好看的字迹。闭上眼睛就能在我的脑子里鲜活,总是那样一个美好的画面,好像只要我高兴他就始终定格在那一个灿烂的午后,始终是那么一个温和的少年。
我爱上他的时候是十七岁那一年的冬天。
总是听人家说多事之秋,十七岁那一年的秋天才真正懂得,什么是多事,伤心事一波一波的涌起,只见潮涨不见潮落。九月份的时候,表姐结婚,嫁到新加坡去,临嫁前与我同睡,对我说:“畅妍,趁早恋爱吧,你也许不能嫁给自己最爱的人,但是一定要和最爱的人谈一场恋爱,否则会后悔。”我那时候已经不小了,课本念到高三,言情小说也偷偷读了很多,我知道她话里的意思,她讲得不动声色,我也听得心平气和,可是听到最后,那温柔的声音竟是带着一丝哭意,仿佛是长了刺,扎得我的心生生疼得厉害。十月份的时候林家的生意出了僵局,只得把海外的投资收回。事情还未解决,三叔和三婶便闹着离婚,因为分家产撕破脸皮一时不可开交。奶奶心脏病发作住了医院。三婶一向跟我关系很好,是个美丽的女人,每举手投足自成风景,没想过有一天会看到她歇斯底里的尖叫,摔瓷器撕照片发泼。她那般狼狈的样子也许再也不会有人看到了,一场气势汹汹的哭闹后,梳洗整齐,款款步出他家偏宅,背影决绝似是永不回头。十一年前,在我六岁那年,三叔也曾这样的歇斯底里,这样的背影,这样的决绝,为了娶她过门,抛开一切。十一年后,他们恩断义绝。十一月份的时候,奶奶病逝,在箱柜整理遗物时发现很多旧时信件,没有信封,信纸早已发黄甚至干枯成褐色,里面的竖行小楷写得极潇洒飘逸,只看字迹便已让人刻骨铭心,落款是甫熙。我知道爷爷叫林康年,字瑾铭,他的小楷写得端庄大气。我因着迷那些字,匆匆伸了手只撕下一角,便交给了走进来的爸爸。给奶奶换衣服的时候,爷爷拿了信过来,放在奶奶床边,仔细的码成了垛,他的手略微的颤抖,因为我实在不忍心看他那样一遍一遍的将信纸整理整齐便去握住他的手,才觉出他在颤抖。也不敢多问,只是搀扶住他,那时候才恍然爷爷竟然也老了,老到能看得出筋骨,老到不能为我撑天了。奶奶被火化的时候只带着那些信纸,而她带了一辈子的戒指留给了我。我拉住她苍老的手,突兀光秃的手指,哭得一发而不可收拾,只觉地动天摇,那一刻才真真正正的觉得她离开我了,再也看不到她的脸其实比再也感受不到她的呼吸还让我难以接受。我始终留着那一角旧信纸,上面只有“艾叶”两个字。我虽不懂中医,也知道艾叶是一味中药,因为小时候不经意浏览过奶奶的《本草经集注》,偶然翻到的那页“艾叶”被细细划上了线,所以记得真切。那个秋天使我远离了三位亲人,将我认定的爱情观一重一重变得阴霾,忧心自己的将来,其实不过是少女的复杂心思,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使我萎靡。又刚好转年高考,因为出国不出国的问题和家里隐隐闹着矛盾,而奶奶不在了,没人再护我,也不敢妄自提出主意来,我永远都在羡慕着仲微的勇敢,永远拿不出那样的勇气。于是在十二月的一天,大雪纷纷扬扬的时候,终于觉得疲惫不堪,只想寻处静谧可藏身。无头无绪的出走,没有目的的投奔,没有想过会被人找到。余清修顶着大雪敲开茶庄的门,第一句便说:“冷不冷,给你带了衣服。”而我却怔怔傻在那里,他不是七月份时就飞去英国了么。
看我没有伸手去接,他就帮我把衣服披上,轻松的笑着说:“你真聪明,躲在自家作坊谁能想得到。”
我的泪落得很莫名,连自己都不知道已经哭了,直到他递手绢来,才觉得面上已是冰冷。我邀他进屋,给他泡茶暖身。他的五官在絮絮的热茶烟气里英俊出众,儒雅非常。那一刻,我知道我爱上他了,也许爱了很久,比在他敲开门问我冷不冷的那一瞬还要久一点,远一点。
我问他:“如果可以留在国内可以念喜欢的专业,你会读什么?”
他想了想说:“大概会读医吧。”他的声音一直都很暖很暖,好听到我的耳朵上都带着心跳。
后来我忍不住问他:“那天是怎么找到我的。”
他说:“忘记了,只是凭感觉去找。”他把那一天也忘记了,可我却始终忘不掉。如果可以我多想时间就停在那一天,暖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起伏的聊着天南海北的天。可是,时间从来不等人,等不及我爱上别人,等不得他爱上我,就迅速的过往,开来。
十八岁时念了国内的大学读医科,我这辈子恐怕也只会做这么一件叛家的事情了。一读就读了七年,一等也等了七年。
二十五岁时又见了他,越发沉稳内敛。已经一步步从寡言的男孩清瘦的少年蜕变成了出色的男人。可是在他眼里我仍只是林家的长孙女,周仲微的青梅竹马。那时的仲微像是束不住的野马,虽收了玩心,却不改特立独行,离家创业,起初不是在B市的。所以,见到清修时他也很茫然,问我:“仲微还好么。”我说:“挺好的,只是四处奔波。”
他就淡淡的笑着。七年没见,开口只问我别人。
然后事情发生的很戏剧,一日回家,妈妈告诉我爷爷决定让我和清修结婚,我吓了一惊。那年爷爷的身体垮得厉害,视力和听力都已是不行。可是,他一个人在书房时是摘了助听器的,却在我每每轻步站在房间门口时他都能抬起头对我笑,说:“妍妍回家了。”仿佛只是凭感觉冲着我站的位置露着微笑。我再说些放假了或者回来拿东西,他就听不见了,只点点头含糊的说着好,让我走近些。爷爷那样的身体状况,我怎么会狠心再去惹他生气,于是跟爸爸商量先订婚。那时哥哥也回国在打理公司了,他说话有了份量又一向宠我,所以事情还是顺利的。先订婚。虽然是订婚,却也有旅行,只是我不知道该不该叫做蜜月,或者只是心灰意冷的两个星期。清修很诚实,。他坦白告诉我,他有喜欢的人。订婚总是婚礼的预演,可我知道,我们的正式演出,将会遥遥无期。因为他连骗我都不肯,让我不得不恨,如果他骗我,我也能骗自己,然而他选择伤害我。我本来想就那样麻木下去,他偏又在我打算逃到天涯海角时将我找到。我已经在其他的城市找到了工作,他只说了一句:“还记得你奶奶走时你哥哭得有多伤心么,在跟前总比忽然听到噩耗要能接受一些。”是的,他再次找到了我。我想我因此发了疯,找到姜非浅跟她交代了一切,见到她我才知道,原来他爱的是那么简单的女人,像他当年送我的梨花。那年的冬天冷得厉害,一连下了很多场雪,那年我的心也冷得厉害。他要带着姜非浅回家过年,要征得他父母的同意到我家退婚。他要娶她。他要娶他的油画美人。我知道,他在三十的那一天在他家的大门口一直站在深夜,我对他彻底的死了心。开玩笑,我是林家的女儿,还有嫁不出去的道理?
可是初一的下午哥哥急匆匆出门,我有预感和他有关,只是凭着第六感。便跟着哥哥的车到了他的家,才知道,姜非浅走了,而他病了。后来他高烧了三天三夜,我没有照顾他,因为哥哥替我不值得,带我回家不准我去看他。
我问哥哥:“那为什么听到他病了你不顾一切的奔过去送他去医院。”
哥哥说:“认识了十几年,在国外又相互照顾了那么多年,兄弟感情不是说没就没的。”
我冷静的说:“我也认识了他十几年,订婚也将近一年,退婚前我就是他的未婚妻,那样的感情也不是说没就没的。”
哥哥还是不肯,索性我是学医,有很多的眼线每日向我发消息,报告他的康复情况。他大病了三天,我也煎熬了三天。
后来,他痊愈出院,来我家退婚,被我拦在门外,没有为什么,我怕爷爷受不起。他要娶别人的消息可以堵住不让爷爷知道,他要退婚又怎么能瞒得住。所以,我不准。再后来,听说他花天酒地,可是我知道,他只是逢场做乐而已,不是真心。那一个低着头把物理题目拆得见骨头见肉的少年是只有一颗真心的,没有给我,也不会乱给出去。再再后来,我也变得坦然,爱不上别人也就不去强求,爱他就是爱他,不犯法也不违背道德,我是他的未婚妻。所以,我开始跟他做朋友,很好的朋友,无话不谈。因为我读了医,他也羡慕我。在他的羡慕里,我可怜自己,我为什么要去读医,他难道不知道么。他有多么的忽视我才能注意不到这样明显的心意。说到底,他心里从来就没有装过我。这样一过又是四年,姜非浅回来了,成了周仲微的女朋友,我不知道是她和清修孽缘太深还是和我的缘分不浅。姜非浅回来了,他又开始辗转难眠。而他的辗转和四年前的我没什么不同,都是看着爱的人在别人的旁边露着幸福微笑。那种痛都一样,只是谁先谁后而已。我因为能够理解他,所以也能安慰他。我不知道这样的关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所以当仲微来向我打听的时候,我便告诉了他一切,我已经是这样了,不能再看着仲微也往火坑里挑。可是他到底比我勇敢,他总是能做出让我看不透的事情。因为爷爷身体实在是不行了,哥哥又赶不及找个人来跟他结婚,只得靠我添些喜色,匆忙着跟清修商量了一下,他便点了头。他点头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们两个人都很痛,很痛,我怀疑自己是不是不止有一颗心脏,否则那么拳头大小的东西怎么可以痛到如此的深刻如此的难熬如此的遍体伤疼。尽管哥哥百般阻拦,我仍是成功的说服了他。我的哥哥有时候很傻,我说嫁给清修会好过一点,他就相信了。
然后我们终于结婚。
每天他如果没事都是按时回家的,如果不忙都是会在周末带我出去玩的。在外人眼里他的好无可挑剔,在我眼里他的好也是无可挑剔,除了不爱我,什么都是好的。他做饭很好吃,我便不去插手,只负责买菜洗碗。他喜欢穿蓝色的衬衫我就帮他买很多件。我喜欢听交响乐,但凡有大型演出他都会弄到vip票然后陪我去。其实我们过得很好,很安然。有一天很突然,他事先也没有跟我打过招呼却回来得出奇的晚,回来时脸上脖子上还带着伤,我一看就知道是仲微打的,又不是没看过他们俩打架,能把他打成这样子的也只有仲微了。我猜到了大概,只是心疼。帮他处理伤口,在给他贴胶布时,他忽然拉着我的手说不肯说话,过了好久才慢慢抱住我。对我说:“畅妍,谢谢你。”我的泪又莫名流出来,和当年一样,流了很久才知道自己哭了。只是这一次哭的时候是在他的怀里,不是面对他干净的手绢。我认识了他很多年,以未婚妻的身份做了他的朋友很多年,才知道,这世界上有比“我爱你”还要让我欢喜的三个字。
其实,清修,“谢谢你”该是我对你说的三个字,在你当年找到我的时候,在你当年给我讲题的时候,在你当年送我梨花的时候。也许我们之间不会有爱情,但是我们之间有感激。也许我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一场等待。我等到了那个找到我的人,所以我感激。也许感激是爱情的另一种方式,只是我们才刚刚发现而已。
初晓番外的番外
第 1 章
好久不见,冉牧朔近在咫尺,用初晓的话讲就是吃了英国牛肉的人到底不一样,愈发英气逼人,谈笑间绅士气息扑面,让人爱不释眼。爱不释眼啊,杜罗罗开始后悔了。她不知道冉牧朔进化了多少,也不想知道,她只知道他还是那样的一双眼,晃晃似明镜又邃邃似古井,凌厉间透着坦然,仿若能洞悉一切然后再放手不理。这样一双眼,让她怀念,也让她生厌。厌得是自己,竟然对他还如此眷恋。而他的眷恋却不为她所享,天下就有这样的不公平,她连絮叨的权利都不具备。说自己此刻是心如刀割,早在八百年前就被割过了。说自己此刻是心如死灰,一颗心究竟还能死几次灰几次。她想,大约只是有些哀。
两天前。
休病假的杜罗罗正在沙发上擎着遥控器百无聊赖,手机响起得再合适不过。初晓的电话一向来得急切,好像看到屏幕上“初晓来电是否接听”就能想见她暴风骤雨一般不容间断的表达,而实质内容无外乎吃某顿大餐心得或者路遇某不知名帅哥。按了接听键,罗罗先笑了起来,“前线又有什么军情需要汇报啊?”然初丫头却难得吞吞吐吐,“那个……其实……也没什么……”
罗罗姑娘嘻笑中尤未察觉,“哎呀,你什么时候变婉约派了。”
“刚刚入会。”初晓还是犯贫的口吻,琢磨着还是不安心开口,只得又重复了一遍,“刚刚入会。”
“你到底想说什么啊,是一口吞掉了大灰狼还是错手斩了关云长,怎么觉得你心里有鬼呢。”
初晓忽然脑子变灵光,“所以说,你聪明嘛,我心里还真的有鬼,好大一窝鬼,男鬼女鬼,大鬼小鬼,死鬼活鬼。”
“嗯,然后呢。”杜同学端着电话静候重点。
“罗罗,你知道,我对老年人和残疾人一向是爱护有加的。”
“嗯,然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