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江湖一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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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江湖一箭穿-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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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她说,除非能够找到一个比她更笨的孩子。

然后我救下了墨生。

比小笛更笨的孩子出现了,老天也在帮她!

我很愤怒,非常担心她会以此作为借口留我。

可是她似乎忘记了我的那句话。

只是很高兴的跟墨生玩耍。

有时候看他们两个人没心没肺的闹成一团,我真是沮丧。

一对活宝!

厨师过来问中午吃什么,瞧着那一对,我没好声气的说,傻瓜炒傻蛋!

结果小笛很高兴的问我,傻瓜是什么瓜?

而墨生则欢呼雀跃,有蛋蛋吃了!有蛋蛋吃了!

我差点厥过去!

我又去找苏无困那个疯子,那个疯子说,传说中刑风宝藏里的凤灵能够治好她的顽疾。

可是那个疯子又大笑着说,可是她注定得不到!得不到!

她就是个被诅咒的孩子!什么也得不到!

我冷冷的拍碎了他的桌子,转头就走。

我不信她得不到。

我让她练一弦九箭,等着极乐宫的人找上门。

那个人真的来了。

第一眼就很不喜欢他,一本正经,装模作样。

说话跟爆豆子一样,一个一个往外蹦!

知道的觉得他摆谱,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结巴!

总体评价,就是一个道貌岸然的猥琐男人。

身手不错,难道是传说中的极乐君?

那一瞬间我有些后悔,对手的实力很强,情况晦涩不明,小笛会不会有危险?

然而没了退路,竟然输掉了赌局,虽然做好了准备,输了总让人不快。

何况输给这个猥琐男人,真是不甘,就算是做戏也不甘。

小笛就是那个时候开始脱胎换骨。

毛毛虫终于慢慢变成蝴蝶,张开她眩目的双翅,柔软的飞翔。

我简直不敢相信。

那次她被那个猥琐男人送回来后,我们一起去扬州,路上她始终抑郁。

她低着头抑郁的样子,有一种独特的美,仿佛一株忧伤的莲花。

虽然面貌酷似,但是她跟师娘气质完全不同。

师娘的美,谪仙一样,冰雕玉琢,清丽脱俗,高不可攀。

她的美,雨落无痕,没声没息,却又如同潮水,铺天盖地。

她真的已经长大了,身材高挑,面目如画,只是性格,或许更像师父。

平心而论,她还是个挺不错的女孩子,没有大部分女子的骄娇二气。

非常的朴实,善良,正派。

仔细想想,除了武功,学别的也不算很慢。

我开始觉得师父当初的决定并不是坏事,甚至,我心中竟然隐隐有了一种归属感。

然而她似乎失了魂。

黯然的在扬州城游荡,摇摇晃晃的象一缕孤魂。

难道是为了那个猥琐男人?我很愤怒,也很沮丧。

想我也算是身经百战,閲尽人间春色,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她也算跟了我那么久,怎么短短几月,就被那个人勾了魂?

没出息,没品位,没架子,没身姿。

气死我了。

看到她在地上画的那个楚字,我的心忽然成了一座四处漏风的房子,空空只听见风声。

以前老是担心王鹏大哥跟陈叔会将庄主的遗命告诉小笛,这样她就可以拿鸡毛当令箭,名正言顺的嫁给我。

两人倒是很有默契的绝口不提这事。

现在忽然希望他们能够在小笛面前提一下。

于是假装不经意提起了这事。

大家都尴尬的顾左右而言他,于是我又逼问了一句。

王鹏竟然说他只记得师父让我做这个射日庄主,不记得师父曾经将小笛许给我。

我惊讶坏了,怎么会忘了?王大哥的年纪好像还没有到健忘的时候。

陈叔终于道:“墨儿,你的武功心智,绝对胜任这个射日庄主,我们也绝对拥戴你做这个庄主。至于小笛,姑娘家家就让她找个人家嫁了!庄主那时,没有料到后来的事情。错配鸳鸯也是有的。”

错配鸳鸯?

我立刻表示不介意小笛的呆笨。

没想到陈叔跟王鹏古怪的看了我半天后支支吾吾道:“……射日庄尽出情痴,小笛肯定也不例外。若是真的嫁给你,你又风流成性,她会伤心欲绝的。你们俩,不合适。”

嗯?什么意思?

陈婶忽然一阵风一样冲出来:“亏你们还是大男人!说个话吞吞吐吐的!我们家小笛是天下难得的好姑娘!你瞧这长相,跟夫人当年几乎是一个模子拓出来的!人又谦和善良,又肯吃苦耐劳,比那些个大小姐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宁墨你从小就一直欺负她!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恃强凌弱,哪是爷们!你根本就配不上她!给她提个鞋都不配!前些年,保定李家少爷,萧山胡家公子来射日庄,整天跟在她后面转悠,走了没多久就差人来提亲……我家小笛又不是嫁不出去!凭什么嫁给你白白糟蹋了!”

嫁给我白白糟蹋了?

下巴差点掉了下来。

陈叔干咳了几声道:“你婶子她一直将小笛视为己出,她那是癞痢头儿子自家好,说的话不作数,别往心里去。其实我知道吧,你不喜欢小笛,没必要勉强……庄主那时,不知道小笛的身体不合适练武,否则也不会让她做庄主,这位子还是你坐合适。他也没料到你会不喜欢小笛,这个婚嫁的话也作不了数……”

我愣愣的出门,原来在长辈们心中,配不上的那个人,是我。

保定李家,萧山胡家!以后绝对不再跟他们来往!

我咬牙切齿,一不小心咬痛了舌头。

我没有采纳他们的意见,而是下定决心要将小笛推上这庄主之位。

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够名正言顺的留在她身边,辅佐她。

一辈子。

于是我费尽心机,倾尽人力,追寻她的足迹,抓她回家。

然而那个人非常的狡猾,一次次被他给逃了。

一直到最后,终于将小笛捉住,带她回家。

她比以前更加美丽,举手投足都是诗一样的韵味。

可是这种美丽却不是为我,是为了那个猥琐男人。

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

何止是千度!

眼波流转间的深思,眉头轻锁中的忧伤,微微低首的微笑,蓦然飞红的娇羞。

一笑一颦,都是为他。

而我,只能强颜欢笑,黯然神伤。

我将射日庄那些莺莺燕燕遣散,很久没有再碰女人,只是尽心尽责的打理庄中事务。

我希望所有人,包括小笛能够看见我的变化。

没人看见,根本没人在乎。

忽然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重要。

众星捧月,如日中天。

都是假的。

忽然想知道小笛以前对我的感情,在没有遇见那个男人之前。

是不是,曾经喜欢过我。

于是假装不经意的问小笛:“以前有没有对别的男人心动过?是说除了那个男人之外……”

她微笑,深思,然后道:“那时候很小,曾经喜欢过一个小哥哥,就是你那个好朋友京城洪公子的小厮叫五子的。”

五子?小厮?没有印象了。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会喜欢一个小厮?

“我用箭射果子给他吃,他很崇拜我。”她浅笑,再度沉思。

就这样?果然没出息!

“那么,那个什么保定李家,还有萧山胡家的公子你不喜欢?”

她愣了半天,才道:“不大记得……我这么笨,人家条件那么好,我配不上。”

嗯?这就配不上?那个猥琐男人怎么贴的紧?

她的眼神忽然溺死人的温柔:“他?你不是也说他身世又可怜,身体又不好,跟我正好般配……”

我不死心,终于问道:“那我呢?比那些个保定萧山的公子怎样?”

她惊讶的看着我:“宁墨当然最优秀!那么多女人追!”

我深吸口气出门。

原来,她根本没有想过要嫁给我。

一直以来,自作多情的那个人,原来是我。

唯一的机会,就是那个猥琐男人,在射日庄的口碑极差,没人支持小笛。

我也许有机会将他打败。

宁楚番外之相轻(下)

楚沉

浮浮沉沉,大起大落。

以致于后来我见到好的东西总是以为这又是上天下的一个圈套。

而我,总是毫无抵挡落入圈套的那只动物。

我不大记得小时候在眠枫山庄的往事。

不是记性不好,我的记性一直好的离谱,过目不忘。

那时候我的先生充满惊讶的对父亲说,小公子真是惊人的聪慧!以后一定能考上状元!

不是不记得,是刻意忘记。

根本不想再想起那段往事,过于美好,与狰狞的现实反差太大。

以致于每次想起心都会滴血。

记得清晰的是跟父亲一起乞讨的那段往事。

异常的清晰,历历在目。

生活就是那种颜色,灰灰的,带着淋漓的血色。

宿在荒庙街头,吃着残羹剩炙,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即便这样,父亲还是尽量把我俩收拾的齐整,安静在街头静坐乞讨。

从不跟在人身后很讨嫌的追着要钱。

虽然,遭了火之后,他既盲且残,完全有足够博取同情的资本。

再饿他都教我吃饭时候要优雅,并且在我们栖身的那座破庙里插上花。

就是跟别的乞丐不一样。

父亲跟我说,再难的困境,都不要放弃希望。

再深的痛苦中,都要快乐,都要自尊自爱。

再卑贱的身份下,再深的耻辱中,都不要鄙视自己。

所以,即便是饱受白眼,饱尝苦痛,父亲依旧兴兴头头的活着。

我们喝的水,父亲都会仔细沉淀过几遍,煮熟了吃,馊了的饭菜,也会很仔细的煮很久。

虽然去不了那难闻的味道,可是我们从来没有因为吃了不洁的东西生病。

这点很重要,父亲说,一贫如洗,决不能马马虎虎打发自己,否则,一旦病倒,就会万劫不复。

吃饭的时候父亲一定会找通风阳光好的地方,在景色宜人之处,席地而坐。

用细竹节折成筷子,很优雅很缓慢的吃,倒像是幼时出去踏青时的野餐,情趣十足。

后来这个习惯我终身保留,吃饭的时候一直对环境比食物更加挑剔。

吃饭成了我最喜欢的事情,再痛苦,再失落,只要安安静静的吃顿饭,心情就会好转。

可是父亲在大火中受了重伤,痛苦的苟延残喘了一段时间,终于还是没耐住痛苦去了。

我知道他心中万分的不舍,他一直视我如命。

临终他叮嘱我原谅。

原谅母亲,原谅那对狗男女,原谅这冰冷的尘世。

我做不到。

仇恨在我心中深深铭刻,不破不灭。

十岁那年我杀了第一个人。

是个盛年男子,精壮大汉,满脸横肉,身藏尖刀,江湖中人。

他竟然想要……

漂亮对我这样一个身无武功,又没有家人保护的孩子来说,是种危险。

那个男人很恶心,当然若不是他对我心存不轨,我也不会觉得他恶心。

也是那次我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天才。

我记得当时非常冷静,很快心里就有了算计。

我假意温顺,提出身体脏,要求沐浴更衣。

那男人同意了,给我买了干净的衣服,打了水。

我洗完后赤身伺候那个男人脱衣洗澡,给他按摩。

他显然很舒服,对我毫无防备。

我悄悄的在给他脱衣时将尖刀放在边上的凳子上,在他正舒心的躺在澡桶中的时候,一刀割了他的咽喉。

当时我并没有任何杀人的经验,听说过咽喉是人体的柔软要害,没想到竟然会一刀毙命。

这时候的命运天平似乎往我这边偏了一下。

杀了他后我细心的擦去身上的血迹,穿上干净整齐的新衣,拿了那人身上的银包,跳窗而出。

一切浑然天成,在我开始的时候都算计好。

我知道一个小叫化一夜暴富肯定会引人注意,所以很细心的当夜离开我乞讨的那个小城。

直到走了很远我才敢动用银两。

之前怕引人怀疑,只敢花几文钱买些渣饼,扎紧裤腰带过日子。

尽管省吃俭用,那笔钱还是花完了。

我终于大了一点,开始能够做些零活,糊个口。

但是没背景,没家人还是一直招人欺凌,我忍了,我认了。

可惜十二岁那年终于还是不小心遇上了人牙子,被他给绑了。

究竟是皮相惹祸,男人长的漂亮不是好事。

他们商量着把我卖进宫,作太监。

没什么感觉,虽然知道作太监其实就绝了后,可是毕竟今后的衣食无忧了。

那时候我竟然被人救了,遇见了我师父。

那是个非常漂亮的男人,面孔绝美,但是表情阴骘。

他竟然让我做极乐宫主。

那年我第一次进极乐宫,被那雄美的宫殿惊呆了!

眠枫山庄跟它比起来,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竟让我做这样美丽豪华的宫殿的主人?

天上砸下来一大堆金银珠宝,正砸在我的床上,还没砸中我的要害。

可是听师父讲完极乐宫的历史以及他找上我的原因后我立刻退却了。

原来又是上苍的一个圈套。

砸下来的那堆金银珠宝带了毒,会要了我的命。

我断然拒绝,进宫作太监不过是不能人事,可进宫做宫主连命也没了。

师父用噬骨断筋掌逼我,我吃不住痛苦,同意了。

死就死吧,总好过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痛苦。

又上当了,学了师父的极乐神功,更加生不如死,这功夫的名字也太骗人了。

父亲的那些话支持我活了下来,没寻短见,而且,到底还是有些希望。

历代的极乐君多年的努力给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另外,这事情跟我楚家也有些关系。

于是专心学习师门林林总总的本领,虽然心底还是不平衡。

因为怕我狂性大发,在我能够控制自己体内的真气之前,大部分的时间被关在一个石室中。

几乎只有两位护法会进来帮我度过最最痛苦的发病时光。

我也不愿意出门跟人交往,一见到人,我心里就会极度的痛苦不忿。

什么宫主,简直就是祭桌上的牺牲!

为了他们那些所谓的传承,为了能够在必要的时候吓唬一下江湖人。

牺牲了那么多惊才绝艳的美少年!

若我不能找到那传说中的神药,也绝对不会再让这个悲剧一次次巡回演出一样演下去了!

很早我就立下这个宏愿。

极乐宫一直处于暗处,以前是因为第一任宫主是前朝皇室中人,怕受到朝廷的注意。

后来则是因为宫主的心性身体,怕武林中人知道了有什么异动。

可是我想以极乐宫的实力,即便让武林中人知道,也翻不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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