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人!”我愤怒的看着那个漂亮的阿姨,“刚刚明明我也进去了,为什么说千灯不能进?”
“啊?千灯你进男厕所了?”两个妈妈都大吃一惊。我妈的脸迅速的熟了。
“呜哇!千灯跟星遥穿同样的裙子,进同样的厕所,到底我是女孩,还是千灯是男孩啊……”
星遥穿着漂亮的小裙子,更加起劲的哭了起来。
那是我对我们最初的记忆。估计以前同睡婴儿床的时候也没少发生恶性事件,不过我已经不记得了。我记忆里遥的第一个画面,就是安静坐着的,穿着小裙子漂亮娃娃,像我最喜欢的芭比。
那天的闹剧以后,双方父母想出一个最奇怪的方式让我们相信彼此的性别。他们剪短了遥的齐耳短发,逼他脱掉小裙子换上开裆裤。
“唉,我一直想养一个小女孩,可惜不能再让阿遥穿我心仪的小公主裙了。”史妈妈十分遗憾的这样说。
之后他们又一再的对我们进行洗脑,坚持称我是他的“新娘”,而他是我的“新郎”。
他们说我们定过娃娃亲。娃娃亲是什么意思?是大人们的家家酒吗?为什么我不是新郎?
大人们自以为很聪明,以为通过这两个方式就可以扭转局势,却不知上了幼儿园以后,我跟遥一起玩的时间那么多,完全有时间对他进行再次“洗脑”。
“遥,你是女孩子,女孩子都是干净的,漂亮的,男孩子都是脏脏的,傻傻的,知道不?”
“嗯,我是女孩子,我是干净的,漂亮的。”遥乖乖的跟着我学。
遥真乖,我亲了他一口。他也学我,在我脸颊上留下甜蜜的触感。
“走,去尿尿。”洗脑结束,我得意的拉着他的小手往厕所走。
“不是嘘嘘吗?”他跟在我身后,乖巧的说。
“一个意思啦……咦?你为什么站着?”
“妈妈说……我应该站着嘘嘘……或者是尿尿……”
“为什么要站着啊?我都是蹲着的啊。”
“对啊,为什么你要蹲着?”他也觉得很奇怪。
我认真的想了很久,终于想出一个十分合理的答案:“因为蹲着比较省力气。”
“是啊……”遥又被说服了,他蹲了下来。
“啊!我尿裤子了,为什么你不会尿裤子?”他十分迷惑不解的问出这样的问题。
在遥被我完全“洗脑”成女生之前,他的父母终于发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为了即使扭转这个极端错误的偏差,他们把遥放到姐姐的部队大院里。在这失去遥的两年岁月里,我的记忆都是空白的,空白的记忆里只有一点异常清晰——我强烈的思念着我的小新娘子,尽管大家都告诉我那是我“新郎”。
两年很快就过去了。
失去小新娘子的我对家家酒也失去了兴趣,我开始喜欢能够独立完成的挖沙行动,并且乐此不疲。父母为我洗衣服洗到烦,已经改用军童装来装扮我的童年了。
因为是春夏交际,怕我热出痱子,父母给我剪了一个很短的短发,以至于很多不认识我的大人都以为我是男孩子,尤其,在我玩沙子的时候。
这一天,我正在幼儿园的院子里刨沙子玩,细致的挖一条长长的战壕,忽然一只小脚丫子无意的踩中了我“万里长城”的另一端(从沙堆的底部延伸开来的),立刻整个战壕都如同多米乐骨牌一样纷纷倒塌。
“你干什么呀!干嘛毁掉我的战壕?!”
我愤怒的从沙堆顶上冲下来——这个伟大的工程我眼看就要成功了!
真是太无情了!
“啊,我没注意。”对方是一个同样穿着军童装的小孩——不过我是中国陆军,他是美国迷彩。
“赔我!”我推了他一下。
他似乎有些吃惊我的恼怒。挠着头说:“对不起,不然我陪你再弄一条吧,我在大院里也常常玩沙子,修的战壕可漂亮了。”
于是我们冰释前嫌。一起埋头研究沙堆。
他真的很厉害,当然我也不弱。不一会儿我们俩就修出一个雄伟的沙堡,还有长长的战壕和众多的碉堡。虽然彼此的脸上都已经脏的可以去当煤球了,可是我们相视一笑,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喂!你叫什么名字?”他拍着手中的沙子,含笑问我。
“叶千灯,你呢?”
“叶千灯……”他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大概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怎么觉得哪里听过……”
可是小孩的记忆力真的有限,他很快便放弃了对过往的追究,笑着对我说:“我挺喜欢玩沙子,还有警察抓小偷。咱们玩警察抓小偷吧!”
我摇摇头:“我就喜欢玩沙子,不喜欢警察抓小偷。”
“是吗?”他的声音微微有些失望,不过很快就释怀了,“那你玩沙子的时候叫上我好了,我也喜欢这个。”
我有些喜欢他的眼睛:“我也可以玩警察抓小偷啦……你叫什么来着?”
“史星遥。你叫我阿遥好了,我爸妈都这么叫我。”他爽快的说着。
隐隐约约觉得记忆里呼喊着“遥”“遥”……可是那个乖巧漂亮的女孩怎么也不能和面前这个英气的男孩子混为一谈,于是我很高兴又认识了一个新朋友——“阿遥”。
相处了几天以后彼此都觉得脾气很合得来。虽然我在那个“遥”面前很强势也很有推理能力,可是“阿遥”高高的个子还有豪气的性格给我更多鲜明的感觉。我开始喜欢阿遥,并幻想他是我的新郎。
“遥”被我抛在了脑后,小孩子,更加无情的喜新厌旧着,而且没有丝毫的罪恶感。
一天,我穿了干净的蓝白套装,在二班的活动室门口被阿遥拦住了。
“玩骑马杀仗啊!”他兴奋的一头一脸的汗水。
“好!”我毫不犹豫的答道,“可是我力气不大,恐怕……”
“我当马好了!”毫不犹豫的这样答道。然后我趴在他背上,他带我横冲直闯,隐然如王者。
趴在他的背上真的好好幸福哦!我陶醉的想~~我要当他的新娘我要当他的新娘我要当他的新娘我要当他的新娘~~我脑子里充斥着这些十分女生的想法,真是跟我现在的行为严重背离啊!
当我们得到真正的胜利后,两个人都兴奋的眼睛亮晶晶的。
“千灯,你知道吗?我真的很喜欢你!”他由衷的赞道。
“我也很喜欢你……”讨厌!他为什么就直接说出来了!我有些羞涩的扭转头。
不行!既然他胆子那么大,那我也要说出来!抓紧这个机会,我连忙问出我心中最关键的问题:“如果我不漂亮,不聪明,成绩不好,兜里没钱,你还会跟我在一起吗?”
“没关系,这些东西我都有就好了。”他豪爽的答道。
“真的吗……”好感动!!我说不出话来了!!只能用“含情脉脉”的眼光看着他。
“让我们来义结金兰吧!”同时,他兴高采烈的这样说道。
“……”
“为什么义结金兰?难道你以为我是……”
“要好的男生们不都是拜把子称兄弟吗?”
“……”
“我是女的!”
我怒吼着说。
悲惨的青春
悲惨的青春
青蛙王子
“上帝啊,请告诉我一个把青蛙变成王子的方法吧?”“你吻他一下不就得了。”“可是我吻过了,他还是青蛙啊!”上帝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对不起,我把恐龙看成公主了。”
于是,上帝和青蛙都去吐了。
5、悲惨的青春
“你真的喜欢史星遥吗?就是你说的那个阿遥,抑或是——遥?”
既然回忆的黑匣子已经打开,这么无趣的事情要是憋在心理该多难受啊,我选择了紫瑾来当我的泔水桶——虽然我“妻妾成群”而且绝对不缺乏倾听者,但在说这些事情的时候,我还是选择理性而又知性的紫瑾——事实上,现在我正躺在她家的床上,像仰望星空的孩子一样,久久的注视着苍白的天花板。
“喜欢?才不呢。”我笑着翻了一个身,手臂枕在头发下面,“像我们这么熟络的对象是无法喜欢对方的,我们之间应该是那种深邃到骨髓里的依恋与厌恶——是的,明明讨厌对方,却又习惯性的依赖着,这就是彼此间精确的定位。”
“其实你们认识的过程很有意思,你不觉得吗?有这些不寻常的经历却被看作糗事,不是很可惜吗?”
很有意思吗?也许吧。如果我童年的悲惨命运还只是被嫌弃——被老爸、老妈、甚至被遥嫌弃的话——那我的小学到中学,简直就是被遥践踏着,无望的成长经历。
如所有人所希望的,我搭乘着史家的顺风车,同遥进了同一所重点小学,而且分到了同一个班里。
双方父母似乎真的想要培养我们两个人的感情,所以一致决定让我们穿“连裆裤”穿到高中去。这次遥被“洗脑”的厉害,居然忘记了反抗,他待我真如同亲兄弟一样照顾——
请注意我的措辞:亲兄弟……可是我是个女的啊!!
事实上就是这样:
五岁以前别人以为我们俩是姐妹。
十岁左右别人以为我们俩是兄弟。
天啦!
明明我是女生他是男生,再这样下去我们俩都要不男不女了!
于是从十岁叛逆期开始,我就激烈反对跟遥这个家伙走的太近。既然他都可以被送到部队大院去培养男儿个性,为什么我不可以读女校来恢复我的女儿本貌?我强烈的要求考初中的时候能够去女校读书,以恢复我“花木兰”的真正身份。可是五只手高高举起,一致反对我转学,包括遥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祸害!
“女儿啊,你能读上这么好的学校都是靠的史家的关系,你转学真是太对不起人家了。”老爸这样教育我。
“死丫头,我费了多少心血才让你跟小遥结成娃娃亲的,你这种黄毛丫头赔人家人家都不要的,还挑三拣四……小遥没有嫌弃你就是你天大的福气了!”老妈这样诋毁我。
“千灯啊,你成绩那么好,人又那么乖,与其让那个皮孩子跟坏小孩学坏,不如跟你一块玩,你可要看好我家阿遥啊!”叔叔这样劝慰我。
“阿姨最喜欢千灯了!其他女生都看不上,就想要千灯当我的外女……千灯,看好你的小老公,别让别的女人接近他,知道不?”阿姨这样警告我。
“既然叔叔阿姨爸爸妈妈都这么说了,你还是老老实实当我的跟屁虫吧!”遥这样笑着,一副无所谓而又坏坏的样子。
呜呜……还是叔叔阿姨好,老爸老妈……丢脸死了……遥……我无视他的存在……既然叔叔阿姨这么信任我,我就勉为其难,再当几年遥的……保姆……女佣……丫鬟……共犯……替罪羊……催办儿……
人生的悲剧继续延续着,我的青春暗无天日。
上了中学开始,我和遥就开始疯长起来。
虽然都是全班里长得最快的学生,为什么区别就那么大呢?
遥小时候还是可爱的苹果脸,大眼睛水汪汪的,像个芭比一样人见人爱。可是一开始抽条就迅速的消瘦下去,小脸也尖了,眼睛也小了,鼻梁如同斧头狠狠的劈过一般笔直坚挺,而细瘦而又结实的肌肉让他的身体在白衬衫下若隐若现的浮想翩联。而我呢?则正好相反……小时候因为营养不良,长期都处于小尖脸,细黄毛,尖嘴猴腮形象的我,却在青春期完结的阶段疯狂的横窜起来。那时候我是标准的激素过量样本——满月脸,水桶腰,虎背熊腰,四肢发达,再加上我男性化的举止和打扮,很快就被校铅球队挑中了……
同学们,这种情况下你们能想象到,当那些无知而又纯情的少女对遥表白时,他却说“千灯是我老婆”这句话的效果吗?
很快,大家都知道铅球队的那个预备役是遥的老婆,谣言泄愤般的传开了。
“天啦!遥你不是开玩笑吧,那种女生怎么配的上你呢?”教室里总是这样一再的,故意的大声询问。
“父母在生下我之前就这么决定了啊,我也没有办法。”他也总是如同王子一样微微的笑着,目光朝我看过来。
“遥你真是太可怜了……为什么不反抗父母呢?现在都什么年代了?”
“因为,千灯并没有讨厌到,需要我反抗的程度啊。”
他还是那么一成不变的微笑着,如同最尊贵的王子对我垂下怜悯的橄榄枝。由此他迎来了更多的同情和更多的追求者,每个想追她的女生在仔细“欣赏”过我的脸之后,都更加坚定了决心要拯救他脱离苦海。
他如同一个会走动的罂粟一样迷惑着众生,而她的母亲因为担心让我更加约束他的行为,看好她宝贝的儿子。
我……我看得好他吗?事实上我快自身难保了!那些迷恋他的女生都视我做眼中钉,肉中刺,恨不能大卸八块丢去喂狗,我能奇迹的长大没有少胳膊少腿的就已经阿弥陀佛了,我哪里还有余力去看好他啊!他为什么不用块抹布遮起他那张祸害的脸啊?!
虽然我是铅球队的预备役,看上去身材也很能唬人,但这不代表铅球队里就没有“阶级敌人”存在,“阶级斗争”不时发生在我周遭一米处——有一次还正好被遥看见了。
那一次他似乎真的生气了,走过来默默的扶起我,平静的说,千灯,铅球别练了,跟我去学柔道吧。
于是就这样,我退出了铅球队,迈进了柔道的门槛。
同学们,感动吧?是不是觉得遥很讲义气很够哥们对我很照顾很关心很体贴?算了吧,我算是看透他了,他不过是怕我这个挡箭牌过早夭折了才拉了我一把。他对“受苦受难等待悟空拯救”的唐僧这一角色分外着迷,所以他还暂时不想失去我这个“想吃唐僧肉”的妖精。我继续跟着他,当他的小跟屁虫。
而事实上,他带着我学了很多东西,比如柔道,比如篮球,比如排球,比如网球……反正他们家有钱,报名的时候捎带手我就进去了,而且他还多了一个练拳的沙包,一个斗牛的对象,一个排球场的树桩,一个狂捡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