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真好,梦里的爸爸还活着,我也只有在梦里才能手舞足蹈地扮演那个早已离我远去的角色。那时的我们一直都住在中环的别墅里,每个星期五,爸爸就算再忙也会亲自开车来学校接我。大学离家很远,爸爸总会在车里放好多我喜欢的CD,我就一路唱回家。自从爸爸死后,我再也唱不出那种纯粹的旋律,它们下榻在石头筑起的墓碑底下,和爸爸的尸骨一起永无出头之日。那个时候,虽然妈妈早就不在了,但我还有爸爸,他会永远永远守护我。
我完全沉浸在梦中,怡然地翻了个身,结果就滚到地上了。
地板上铺着一层纯手工编织的波斯毯,但显然起不到什么作用。我揉着发酸的鼻子,估计又要流鼻血了。上次流鼻血好像已经是两年前的事,呵呵,两年前、两年前我和谭非感情还不错,至少和现在比起来算很不错了。
记得是早上六点不到,我还没完全醒过来,只觉得人中这儿湿湿的,还以为是夜里着了凉,所以不当回事接茬儿睡。过了没多久,就感觉枕边的人起来了,还有悉悉索索的声响,像是在找什么,再然后我就不能呼吸了,他不知道拿什么堵住了我的鼻孔。
有一只温暖的手抬起我的下巴,整个后脑勺顺势陷进枕头里。“自己用手堵着,头往后仰。”我听见他的声音,有些焦急。
然后我就醒了,睁开眼低头一看,好家伙,床单枕套都染红了,估计脸上也都是血了,手里是他翻箱倒柜好不容易找着的棉花球。那个时候我们刚结婚,谭非应该不怎么生病,家里连个急救箱都没有,真难为他还能找到棉花。我是彻底醒了,鼻子里嘴里都是一股浓浓的腥味,很难受。
我看见他从卧室的卫生间里出来,手里拿着我的毛巾,小心翼翼地给我擦脸和脖子,还有手臂,我估摸着我的样子应该挺吓人的。毛巾是温的,他的动作也很轻柔,眼睛里是我从没见过的温柔,他就那样跪在床上俯视着我,我有点怔住了。早上的太阳刚升起来,透过窗帘氲进房间,周围暖暖的,他在晨曦里,穿着纯白的睡衣,像是一个天使。
我感觉自己像一个误食了巧克力的孩子,甜蜜猝不及防地直达舌根,我快乐地抹去幸福的眼泪,嘲笑自己真没出息:一块巧克力而已。可身体是最诚实的,我能清晰地感受到无数的颗粒星星点点地开始在浑身上下疯长,忍不住微微颤抖,还好我没有密集恐惧症啊。
你一定不知道,给一个人希望,然后在她以为目标近在咫尺的时候让她绝望,真的是一件很残忍的事。尽管我知道,你从来都不是有心的。
两年了,我还是会常常想起那个“血腥”的早上,甚至一度怀疑那是不是另一个梦。好在谭非偶尔还是会埋怨,说要是早知道我有这种隐疾就不娶我了。我一听就乐了,敢情流鼻血也算隐疾。奇怪的是,那次以后我就再没流过鼻血,他也没能再这么温柔地对我。
小时候我倒是常流鼻血,有时候作业做一半血就啪嗒坠到书上,爸爸一开始也没当回事,后来流得频繁了就带我去看医生,用中药调理了一年半才算治好了。
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流鼻血了,没想到,爸爸死后没多久,我在谭非家里毫无征兆地又流了一次,也许是爸爸想我了,用这种方式让我想起他,让我无法忘记我和谭非这场荒诞的婚姻。
我移开手,还好,这次没有流鼻血,不过酸得我眼泪都滚出来了。我看看周围,还在谭非家里。我从地上爬起来,弯下腰把毯子捡到沙发上,然后无奈地笑了。
这次他居然没有把我弄回卧室,我想,也许我们是真的完了。两年多了,他终于对我厌倦了。
我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快八点,今天是周六,我还能坐着发会儿呆,等他醒过来没准又得和我打一仗。正想着,门外传来“吧嗒”的开门声,难道他出去过又回来了?进来的是每天早上八点准时报到的钟点工,我真是被他气糊涂了。
“太太早。”钟点工一如既往地礼貌,我不记得她姓王还是姓张,反正又不是我花钱雇的她。只记得她是这两年多来在家里做的最久的一个,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永远善于察言观色,大概也就她受得了谭非这么难伺候的主儿。
“早。”我有气无力地回了一声。
她看了眼地上的碎渣,还是昨晚留下的,估计早就习惯了我们吵吵打打,但还是用眼神请示了我一下。
“扫掉吧,当心别扎到手。”我的声音有点沙哑。
碎片摩擦地板的声音实在恼人,听在耳里无异于折磨,我决定回房,首先,我得找一件干净衣服换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被劫财劫色了。其次,我要和他谈谈,现在家里有外人,他就算再愤怒也不能当着外人发疯。这一点我有信心,作为时尚杂志主编,他一向注重在媒体和公众面前的形象,在镜头前装绅士装得还是人模狗样的。
我走到二楼卧室门前,深吸一口气,用不轻不重的力道敲了三下门,没有回应,我又敲了三下,还喊了他一声,还是没有回应。我试着去开门把手,他居然没锁门!
我轻轻地走进去,屋里很暗,窗帘没拉开,被子也没叠,就那样散在床上,可他人不见了。我原地停顿几秒,还是走进去,随便找了一件自己的衣服换上。走的时候又看了一眼衣柜和床头柜,少了几件他常穿的正装,钱包手机平板电脑都不在,显然是出去了。推开衣帽间的橱,果然,行李箱也不在。
他是什么时候走的?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最重要的是,他为什么要走?这是以前从没发生过的,就算要走也该是他把我赶走才对,他为什么要走?我想不明白。
我决定出去透透气,虽然他不在家,但这个屋子里满是他的味道,像是一种迷药,让我越陷越深,似乎永远逃不出这桎梏。
出门前我带上被钟点工从碎片中救起的包包,还不忘提醒她:“我中午不回来吃饭了,你走的时候记得把门带上。”
☆、03沧海一啸 落花多少
我们每个人都期盼与幸福不期而遇,可幸福始终秉持一视同仁的原则,从不过问我们姓甚名谁。所以我的那句“我的老公是某某”只能说给自己听。念念不忘的自我陶醉中,我成了那个被幸福孤立的人。@谭非
我没有打电话给他,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如果他骂我,我不知道说什么;如果他不骂我,又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问我晚上想吃什么,我还是不知道要说什么。我很茫然,所以我不打这个电话。我想他一定是看着我觉得烦,所以想一个人清静清静,也有可能去找他的前女友寻找安慰去了。反正他一定不想看见我,所以我还是识趣一点,等他什么时候犯了折磨我的隐自然会主动来找我的。
电梯从27楼一路往下,好在中途没有人进来,我今天状态很差,脸色很难看,连护肤霜也没有抹,如果有人进来一定会被我吓一跳。
外面阳光很好,因为是周六,一些父母带着孩子出游。我贪婪地用双眼刻录眼前的风光,这与谭非家里简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已经是十月底了,许多树叶开始凋落,我的心也前所未有的萧瑟。谭非的房子在闹市区,有的时候晚上也会很吵,我一直以为像他这种性格古怪的人住在郊区的老房子里才比较合适,不过想想也对,他是时尚杂志主编,要是不住在繁华地带怎么紧跟潮流前线?
我想象着会不会和他在街头偶遇,然后隔着车水马龙对望三分钟,周围的人一定会以为我们是分别多年却依然深爱对方的情侣,电影里不都这么演的吗?想到这儿我又笑了,魔都那么大,要找个人都是海底捞针,更别说偶遇了。尤其是当“爱”这个字眼闪现的时候,我被自己吓了一跳。
红灯亮起,我驻足环视,一对互相搀扶的白发老人站在离我不足五步路的人行横道线上。老太太的眼睛似乎不太好,一只手死死地挽着老伴儿的手臂,让我想起《春琴抄》里的佐助和春琴。如果他们有来世,一定会是这样幸福的人吧。不像我和谭非,要是我在大街上试图挽他的手,他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撇开我自己坐车离开。
穿过两条大马路,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静安公园。我知道不应该进去的,但我管不住自己的脚,我几乎都不用向别人询问,不到十五分钟就走到了那片草坪。我坐到一张石椅上,正对着草坪,许多家长带着孩子来郊游。不对,不能说“郊”游,因为这儿是如假包换的市中心。
我想,如果不是因为爸爸的死,如果不是因为谭非,我还是很喜欢这块草坪的。可这儿是我第一次遇见谭非的地方,是我所有噩梦的汇聚地,我的世界从这里出发,然后我就如飞蛾般冷峻地扑向满目的疮痍。
用很言情的说法就是,如果时间可以倒退,打死我也不会到这个地方。
回忆还是猝不及防地铺陈开。
我记得那个时候,爸爸刚刚因为突发心肌梗塞去世,我从来不知道爸爸的心脏不好。我在一些远亲的帮助下懵懵懂懂、慌乱无章地料理了爸爸的后事,过了没几天,有几个房产中介和法院的人到家里来,说要收走我们家的别墅,因为这套房子转到了别人的名下,房间里除了我这个人以外的所有东西都必须留下。
爸爸死得突然,没留下只言片语,也无遗书,我愣住了,措手不及。后来我从爸爸的秘书口中知道,爸爸生前所有的私人财产,包括这套房子都被一个我连见都没见过的女人卷走了。说没见过也不准确,我在爸爸的手机里看过她的照片。她很美,有一种高贵的淡雅,像爸爸喜欢的百合。可她的心比蝎子还毒,她处心积虑接近爸爸就是为了有朝一日爸爸撒手人寰,她好卷走所有的钱全身而退。我甚至怀疑爸爸的死是否与她有关。可我找不到她,爸爸生前把她保护得很好,相伴十年却几乎没有人认识她。爸爸从不把钱存银行,都放在家里和公司里的保险柜里,密码居然只有他们两个知道。
我彻底一无所有了,我也想到了死,我死了就能和爸爸妈妈团聚了。
那天大学毕业,班里的同学从城乡结合部的校区到市中心吃散伙饭。吃完午饭不知道哪个姐们儿提议去静安公园逛逛,众人笑她老土,她说她爸妈就是大学同学,也是在毕业那天全班逛公园的时候,她爸鼓起勇气,在花木间向她妈妈表白。也许是临毕业大家都有点伤感,我们还是被她这个老套的故事打动了。
公园里没什么人,那片草坪上也很空旷。盛夏的阳光照在头顶,我想如果我能这样蒸发在刺眼的阳光下也很好。爸爸去世已经三个月了,我还住在学校里,过不了几天学校就会来赶人,到时我就真的无家可归了。
后来有人建议放风筝,虽然天热,可还有风吹来。于是我们几个女生就在草坪上洋相百出地抖着风筝线,好不容易把风筝放起来,我已经满脑门的汗了。我看着风筝越飞越高,手里剩下的线越来越短,真希望它的力道足够大,把我一并带去天堂。
我还在胡思乱想,突然有人闯进视线,他那天穿着西装,手里拿着手机很大声地和电话那头的人争论着什么,看样子心情很糟。更糟的是,我的风筝线缠住了他袖口的纽扣,他在打电话所以没注意。风筝线在纽扣上缠了好几圈,他一怒之下就把线扯断了继续打电话。风筝就那样越飞越高,终于看不见了。
我扔下手中剩余的线,三两步走到他面前,我的心情也很糟,好不容易放起的风筝被他轻而易举地“放”走了,怎么着也得让他赔一个给我,再帮我放起来。
我站在他面前,看清他的样子。我想他一定是有钱人,这么热的天他还穿西装。他很帅,是那种不张扬的帅,一抬头一眨眼都让人觉得很舒服。
他看我一眼就移开目光,很快又看着我,这次没有移开,而是牢牢地把目光锁定我。那个眼神好像他认识我,其实我也有一瞬觉得他似曾相识,可事实上我们从未见过。他缓缓放下手机,问我:“有事吗?”
于是我就把他怎么无理地扯断了我的风筝线的始末告诉了他,他抬头看一眼,哪儿还有风筝的影子?转而看我,微微皱了皱眉,眼神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最后嘴角轻轻一扯,轻浮地说:“你嫁给我,我把公园里所有的风筝都买给你。”
我愣了,这人一定有毛病,要不然就是天太热中暑了。他还是那样看着我,像在等我的答案。我当然没有答应他,开玩笑,再帅也不能当饭吃吧?我被他看得发慌,朝他撇撇嘴就往其他同学那儿跑去。我本来以为他会追上来,结果他没有,径直走了。我笑自己花痴,没准他只是公务缠身,想尽快摆脱我,才用了这么惊人的办法。我也真够蠢的,居然就这么放过他了。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的他,三十岁,应该刚刚接手杂志社主编的位置,忙是在情理之中的。可他的求婚不是在开玩笑,他是真的想娶我,尽管我打破脑袋也找不出理由,两年多来他也从不正面回答我。
起风了,我的思绪终于飘回来。这个地方从此也有了他的味道,所以我不能再坐下去了。
☆、04暗香浮动 孤影重重
你的声音,是我一个人的国粹。@谭非
回到复式楼的时候已经快六点了,我一进门就直接上了二楼卧室。依旧没有人,只不过房间已经被打扫得一尘不染了。
我默然地转身往下走,刚才急于上楼,连灯都没开。黑暗让这间屋子陷入一丝恐怖,我立马走到沙发边把客厅里所有的灯都打开。一瞬间,屋里明亮得刺眼,我徒然低下头,无力地坐到沙发上,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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