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倾心,沉吟至今 作者:唐双(晋江2014.03.14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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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倾心,沉吟至今 作者:唐双(晋江2014.03.14完结)-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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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玲的队伍。林青看到我瞥了一眼我的装扮,轻轻的呲一声,转身就走,我跟上去,婉玲过来问我,“你不是对这种新闻不感兴趣的么?怎么跟了过来,还特意打扮,你都知道林青最介意别人抢她风头了。”
我不知道怎么解释,难道我要告诉她我确实是来引起某人注意吗?婉玲又笑嘻嘻的,“哎哟,没关系啦,我又没有在介意,不过你打扮起来还挺好看的,被惊艳啦。” 我含糊了几声跟上去。

我们不是最先来的,经纪人已经被骚扰的没有好脸色了,对我们说,“kevin外出找朋友不在公司”就让我们回了。

其实我只是想再见一次秦尚思,也不知道有什么意义,就是想确认一些什么。脑子里忽然就乱了,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希望得到些什么。

或者,我也不否认我是在期待碰见李森。

我没有想过再见李森这么容易,又这么不同寻常。
和婉玲她们分别后,天色尚早,我带着自己也感到混沌不清的莫名想法在街上闲晃。走着走着看到前面一对情侣,女生抱怨高跟鞋太累了脚疼,男生就立马光着脚把鞋献出去。画面,是一个光着脚的男生牵着一个穿着男士拖鞋领着自己高跟鞋的女生,算不上多好看,我竟然觉得十分感动。比男生力大无穷的公主抱更让人感动。

其实有时候女生并不愿意成为附属品,世界上的爱情如果都是比翼双飞那该多好。

这么想着自己也觉得脚累了,低头看看自己的装束也觉得好笑起来,一个宅在家里画漫画的何必穿这么华丽?

顺路找到一个公交站台坐下,市中心的公交站台很拥挤,让人没有心情享受这半刻闲暇,只是百无聊赖,无焦距地看着车水马龙的路面,匆匆忙忙的人群。

大概是我看错了,对面站着的人带着强烈的存在感,在不断交错而过的车辆间仍然清晰的放映着,如果这是电影场景,我面前的其他物件一定在后期制作过程中被打上虚影。我看到李森和秦尚思搭着肩膀站在对面。

秦尚思果然是时尚圈的宠儿,高挑的身形再加上时尚的穿着在人群里十分显眼。其实我并不关注他穿些什么,我注意到李森穿着一件浅色牛仔衬衫,袖子挽到肘关节处,一件白色的休闲裤,这样的装扮同以前差不多,但是这么普通的穿法也没有被他身边的国际名模比下去。

我一直以为秦尚思经纪人对我们说秦尚思出去会客不在公司是客套的敷衍辞令,没想到经济人竟是在如实回答。
对面的秦尚思先看到我,他推了推身旁的李森用手指指了指我,李森把脸庞转过来,隔着六个车道的马路,隔着六年的时光,我终于和他对视,我虽然看不清楚,但是可以感觉到他湿润的眼珠向我投来久违的目光,而我竟然就这么久久的跟他对视着,我想我一定是疯了。

秦尚思说了些什么然后用小臂捶了一下李森的胸口转身手插袋潇洒地走了,忽然一切就变回和以前一样,我看着李森俊挺的站在对面,然后过了一会儿朝我走过来。

只没多久,我还没注意观察清楚他的步伐,我还没想好和他第一句措辞,我还没审视好自己的妆容,他就站在我面前了,张口对我说:“好久不见,俞律。”

不知怎的,我又想起来那次在北京咖啡厅里听到的歌,陈奕迅唱的那句“对你说一句‘好久不见’”,说起来真的是好久不见了。

我终于近距离看李森,他的下巴已经长了泛青又细密的胡渣,不似从前微黄的毛茸茸一片,他的轮廓更加立体,眼神也比从前深邃,他是真的,在长成一个男人的样子。

我不知道李森面前的我和从前有什么分别,早晨我照镜子的时候,着实没觉得自己有哪些不一样,非要找出些什么改变,大概就是神态之间多了些世故吧,但是从前我也是一般颜色,所以大概李森会觉得我很无趣吧。

“他说他昨天见到你了,你在报社工作?”
果真是一段寒暄,“恩,我们想找他做一档专访。”

这话一出口就觉得自己有走后门的嫌疑,我忽然就觉得有点尴尬,没想到李森跟着就笑起来,“那你要不要小爷帮你说说,我跟他很熟的哦。”

真是熟悉的口气,带着惯常的尾音,还有多年前他就很爱臭屁自称的“小爷”,我表情轻松起来,也不知是不是秦尚思说的那些话给了些底气,张口就没头没脑地说:“好啊,主编说谁敲定就会有一笔丰厚的奖金,到时候分你一半。”

李森笑嘻嘻地看着我,落日余晖从他身后透过来,于是便和当初一样,变成一个温暖的发光体,我看着他的脸庞,真想夸夸他长得好看。

一辆公交在我面前停下,旁边争着上车的人不小心把我推挤了一下,脚下的高跟鞋没有踩稳,不受控制地就往李森身上倒,我真像一个着急要糖果的小孩,这么卑劣的招式都做出来了,扶着他的胳膊站好,他身上竟然还有那种淡淡的柠檬香,我尴尬地低着头,李森却拉着我的胳膊把我拉的靠里面一点,他细致的手纹摩挲着我的手腕,傍晚的天气微凉,他手心却是温热的,语气也是温热的,他说:“你在这边等我一下,我去取车过来。”

时光真是一个变幻莫测的东西,那个使坏的男生如今跟我温柔地对着话,他凉薄的口气也变得温吞,和当初触碰在我脸部微凉的手指一样,一起被岁月熨烫成温暖的触感。

李森的车和他的人一样,显眼,高大,我不知道是什么牌子型号,但是以坐进去的舒适感和俊俏的外观判断应该是一个骚包的价格。

我其实并不想就这样让记忆云淡风轻,只是我也想不出什么办法让过去的事情重新鲜活起来。总觉得车内太过安静,李森什么也不说,其实他不应该是这样的人,过去他虽与我不对盘,但也总对着我漫不经心地说着话,所以我记得他那时喜欢的篮球明星,感兴趣的电影还有他不经意赞叹过的名迹,但是此刻,他非常安静地开车,我更加不知所措。

李森在一个小巷停下来,拐进去是曲折的胡同,上海的好多旧胡同很像家乡的小镇,只是乌临的巷子更加清冷一些,没有这么多的烟火气。爸妈还住在那个巷子,叶帆已经开始上初中了,我上次回去的时候乌临巷口正修路,遇到李森的那个转角立了一根很粗的电线杆,我看到的时候在那儿傻站了很久。

一条狭窄的路,头顶上两边横着晾衣杆,傍晚住家人刚洗的衣服啪嗒啪嗒地滴着水,李森在前面半牵着我,为了不被水滴到走得飞快,一路蹦蹦跳跳地跟过去,心情忽然很好。他带着我走进一家饭馆,拉着我坐下,叫我点菜。真的只是普通的家常菜馆,我随便点了几个菜,不一会儿就上了,味道没有特别突出,我不知道为什么李森饶了很远带我来这家,我在来的路上甚至猜想李森如果要去很正式的店吃很昂贵的东西怎么办,也猜想是不是会有什么私人厨房之类的东西,原来都是我想太多。

李森一路话都很少,这会儿倒是期待的看着我,问我好不好吃?

我以前和李森的关系一直都不咸不淡,我很少有机会跟他直接对话,这样的对坐更让我局促难安,特别李森直视的眼神让我的心不规律地砰砰跳,小声的回答了一句“挺好的”就放下筷子。

李森的表情似乎有些失望,最后我和他都没吃多少就结束了晚餐。出了店门夜幕已经降临,胡同里暗得很,只有住家零星的灯亮,还有路上的一滩滩水迹反射着皎洁的月光。李森在我后面帮我用手机照着路,我可以看到他的影子高过我,气息笼罩在我全身,心里忽然就全是忐忑不安的紧张感。

许是心不在焉的,一个不查就被乱石粒绊了一下,倒下的时候我就在想今天真是够了,又是绊倒又是摔跤的,我感觉小腿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割破了,身后的李森也跟着被我绊倒下来,为了不摔到我身上他尽量撑着自己的手臂,我听到他闷哼了一声,然后翻身倒在我身侧,他靠过来问我有没有摔到哪里?

气息就吐在我耳侧,又热又烫,我想幸好是在晚上,不然我脸红一定很明显。

我的小腿应该是被划伤了,有尖锐的痛感,李森见我不说话,一把抱起我往回走,没想到沿着路穿过这个胡同到另一边竟然是一个住宅区,李森走得飞快我没来得及看清楚,反应过来就已经在他的屋子里了,他打开灯,一间不太大的公寓,但装修很上心,极简主义的风格,每一个单品都极具个性,应该是还没住多久,家具都是崭新的。
李森把我抱坐在沙发上,去拿医药箱,李森笑着说:“医药箱里的东西都还未拆包,你可真有幸,是第一个使用的人。”李森贴近来给我清理腿上的伤口,我才注意到他的手掌上也全都是砂砾,难怪当时倒下的时候他闷哼了一声,一定很痛,可是他刚刚一路抱着我一句都没说。

不知为什么我竟觉得眼眶热热的,我拉过李森的手看,小沙石都嵌进去了,周围还布着斑驳的血迹,相比较我小腿上的划痕根本就是小儿科。
我掰过他试图掩饰的手掌,把他手边的消毒药水接过来开始帮他清理,他却一直挣扎着要放开,我用力握紧抬起头看他,他白净的脸上还浮着刚刚奔跑的红晕,此刻加上他别扭的表情看着像极了一个害羞的小孩。

我不由自主对着他念了一句:“乖,别动。”说完就呆住了,一时觉得尴尬异常。
而李森竟然也真的没有动。消毒水淋上去的时候没有动,镊取碎石的时候也没动,包扎的时候也没动,我把他伤口弄好了之后看着他还是呆呆的样子,嘴唇微张,若有似无地想着些什么,我忽然像是回到了从前,他又变成了那个幼稚可爱的俊俏少年。

我把他的手掌包扎好,他又转过来帮我清理小腿,我们这样子相互清理着真搞笑。他半跪在沙发前,神色认真,他还是没学好变细心,手忙脚乱的,双氧水淋上来的时候立马就涌上剧痛,听到我“嘶”的一声,他立刻抬起头来,湿润的眼珠警惕地盯着我,温柔地问道:“很痛吗?”我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样子心里柔软一片,口气也跟着低柔起来:“还好,你轻点。”他手下的动作就立马轻柔起来,我看着他心甜如蜜。

他住的地方竟然离饭馆那么近,李森请客也太随便了吧,心里忽然就不甘心起来。
我想,人真是一种贪婪的动物,对本来的我来说,李森带我吃饭就已经是莫大的荣幸了,我现在竟然还在内心计较着这些事。
认真包扎的李森像是感应到什么似的,忽然开口:“我们今天吃的那家饭馆老板老家是乌临镇的,我偶然问到的,我以为你会喜欢他们做饭的口味。”

李森的口气讷讷的,我却听得想落泪。我怎么会不喜欢,我喜欢的要死掉了。






第10章 我记得的我的从前
【阿律的信】
李森,关于爱情,一个女生能想到的,大概就是晚上相拥睡,早上牵手起。
这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耐心看下去,但我就当你看了。这是一个入秋的中午,天气依旧很炎热,你刚刚发短信说你到欧洲的一个小国家,很遥远的地方,我大概这辈子也不会去一次,像你和我一样远,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你一次。
有句韩语,念了很有感觉,我在一部电影里听过,自己喃喃有词时,觉得动人的想落泪。翻译成中文是:好想你。
【正文】
回到自己的住处洗漱好,在床上涂涂画画,我的上一本漫画刚刚出版,我在定义新漫画的人物造型,我对于英雄的造型一向喜欢飘逸凌乱,我的主角的个性也总是随性狂妄,我希望在他们身上看到洒脱的魅力。此刻不知怎么的笔下竟然生成了一个翩翩佳公子,器宇不凡,张弛有度。我端详了一会儿,唉,算了,承认吧,别纠结了,你的漫画册本来就是某人的临摹本。

当初,画漫画还只是我的业余爱好的时候,我就常常涂涂改改一些人物的造型,有时候画一些古怪的坏蛋,有时候是只有侧影的大侠。
直到李森出现,我的人物忽然就有了生命,他们跃然纸上,他们个性偏颇,他们虎虎生威,李森就像是马良的那支神笔,尽管我没有那样高超的画技,但他仍然让我在创作中充满了惊喜。

记得那是一个傍晚,夕阳绚丽美妙,旁边古旧的条纹窗帘随风飘动,班级里在大扫除,同学们三三俩俩的聚在一起笑闹着,在这难得的闲暇,像是要把所有的新鲜事都交流一遍似的。
走廊时不时响着洪亮的名字,然后两个追逐的身影就从一个窗口跳到另一个窗口,两个人影嘻嘻闹闹的乱作一团。真是一段美丽的时光。

李森个子比较高,被安排去擦门,我坐在位置上偷偷看他,他像一个欢脱的猴子一蹦好高,空落落的T恤罩在身上更显得他单薄,他的手臂很长,跳起来甚至够得着门框上的玻璃,我只看得到白色的身影在微黄的光晕里跳动着,像是翩跹的舞者,又像是回旋的战士,他额头上细密的薄汗让他看起来真实动人,不知怎的,动笔就画下来了。

那应该是第一次画李森,后来当这件事变成了习惯的时候我便忘了初衷,现在想想,其实我只是不由自主罢了。

李森刚坐在我旁边的时候还没有习惯好和我对话的方式,我们常常坐着很久无话,看起来我在做自己的事情,其实内心却在扑通扑通的打着草稿,我总是找不到攀谈的话题,我也没有攀谈的勇气。

李森进入我们的班级像是爆开了八卦之门,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我们也都是生活的平淡的学生,每天每天,走着规律的路,做重复的题,我们不似李森,随意的穿校服或者干脆不穿,散漫的听课或者不听,那时,我们规矩,我们认真,我们执着。那时候的我们对李森这样的异数充满了好奇,女生们对他窃窃私语,男生们跟他称兄道弟。

我的旧同桌顾青青是一个很开朗的女生,总是趁着李森不在坐过来跟我讨论。青青常说“阿律,你坐在他身边会不会很紧张?他长好帅!”

那个时候我们还单纯的用着“帅”这样的形容词,我们不知道“器宇不凡”“风神清朗”“颖悟绝伦”,我们形容的简单,表达的简单,我当时怎么回答来着,我忘了,不过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因为,他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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