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过去跟他们握手,我还隐约的听到“李总真是性情中人”“李总好眼光”这样令人害羞的字句,李森周到地把他们送走,他转过身对着我看,我们中间隔了不太远的一段,我看着他把右手插进口袋,身体的重心放在左腿上,和当初一样痞痞的站姿,只是目光中多了一些潜藏的温柔情谊。
我忽然就笑了,那边的他对着我也跟着笑了。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可以这样遥遥相望着,互相,互相,看到天荒地老去。
李森朝我走过来,我这边定定的看着他,他靠的近的时候我似乎能听到自己胸腔的起伏声,看着他英俊的眉眼越来越近,盛开的暖阳照在他的脸上,像是渡了一层金光,让他整个人更加闪耀。
他在我面前站定,语气温柔诱哄,他问:“你怎么会在这里?恩?”他以前就喜欢这样说话,语气冲冲却带着上扬的语调“恩”的时候就让整个问句变得缱绻,我曾经深深为此着迷。
此刻我却变得非常拘谨,要怎么回答呢?只好被动的选择沉默,安静地对着他站着。
李森的右手覆上我的脸颊,有熟悉的微凉,我听到李森温柔到极致的声音。
他说:“阿律,你来找我,我很开心。”。
第13章 看这时光安好
【阿律的信】
李森,写下这个称呼的时候,忽然打了两个喷嚏。本来有些懊恼,但有莫名的欢喜起来,因为我竟然忍不住联想,是不是碰巧你也在想我。
【正文】
在这晴朗的午后,路上车水马龙,城市依旧喧嚣,但全都成为我身边男子低声叫唤的背景音,他的呢喃在嘈杂中清晰的响在耳畔。
李森把手滑下来,斯文的牵住我,他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横亘在我的掌间,我可以感受到微凉的触感,舒服的不像话。我微扭过头来看他,他挑了挑眉,手又握地紧了一点,眼神无赖的挑衅着我,分明是在说“不给牵么?”。我想再没有人像他一样把牵手这件事做的这么别具一格了,我顺从地让他握着,享受着这午后闲暇里最美好的遇见。
我忽然就和李森这样开始了,没有征兆的,甚至我还没来得及和过去过渡,一切顺利地不像话,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掩藏在平坦的表象下的往往是更加繁杂的内在,上天从不给每一个人独享平安喜乐。
李森最近去到香港,一想起来竟有一个多星期没见了,李森间或会打电话过来,电话总是短,我也总是找不到重点,李森在那边挂了之后我就在这边百爪挠心地心痒痒。
睡前李森打电话过来,似乎有些口齿不清,应该是喝醉了,他问:“睡了吗?”
我似乎总是忘记回话,他又叫唤起来,“喂?”,我赶忙狼狈地应他,他口气微微不耐,“你怎么老是不讲话啊?”
我似乎可以看到他撇嘴的样子,一定像没拿到糖果生闷气的小孩,忙不迭地回他,“我在。”又接着问,“你喝酒了吗?”
才听到电话那头低低的笑起来,“恩,他们都喝不过我,小爷我横扫一大片。”这口气一如初见,那时他像一个骄傲的公鸡,对我说:“小爷我叫李森。”
喝醉了的李森又像回到了过去,忽然多了很多话,不带着客气的表象,乱糟糟的咕哝着,他时不时的念着我的名字,破碎的叫喊着“阿律”,他还说着,“再等我一会儿”,等什么,我不太听得懂,姑且就当他乱说了,听着他喃喃自语,声音带着沙哑的磁性,真希望他在那边一直说下去。
一个电话竟然聊了半个小时,李森大概是酒渐渐醒了,讲话声音越来越清明,话也渐渐少了,最后他说:“早点休息,晚安。”
我真希望醉的那个人是我,那我就有借口缠着他再多讲一些话。
放下电话竟觉得睡意全无,我想着微醺的李森拨通我电话的样子,心里暖洋洋的幸福着,索性就到阳台吹风,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就很喜欢它的装置,虽然小,但五脏俱全,适合惬意地生活,当时正好第一本漫画大卖,正好够首付,就直接买下来了。
站在阳台上,深夜的风徐徐的吹,微凉却怡人,手机又“叮叮叮”的响起来,竟然还是李森,一接通就听到李森在那边喊“下来”,一时反应不过来,我在阳台上往下张望,就看到楼下有一个高瘦的人影倚在车旁,不用猜就知道是李森,他是怎么知道这里的我不知道,但是他确实就站在这楼下。
我披个外套就往楼下跑,跑到他面前,真实看到他的脸,竟觉得好久不见,一时心里有种难言的酸涩,明明几分钟前他还跟我真情毕露的讲着话,明明他就站在我面前认真地看着我,明明我其实幸福地快要死掉了。
李森伸手来拉我,他说,“陪我走走吧。”
我跟李森在小区的广场前走着,李森侧过脸来对我笑了笑,说:“你们小区的保安好尽职,来回排查我几遍。”
我回头看了看停在那儿的车,才反应过来,原来他刚刚就已经在这儿了,挂了电话看到我出现在阳台上才又打电话过来让我下去,他竟然体贴如此,我想象着他坐在车里呢喃那些话语的样子,心里软的不像话。
走了一会儿,李森拉着我站定,探究似的看着我,小区前面阔大的梧桐树随意散漫的掉落着树叶,暗黄的灯光不甚在意的照着灯下的人。
我不敢抬头,但也知道他的面庞会比平时好看。
他身体微晃,更显得单薄。
她我听到他的声音,在头顶,在耳侧,他说,“我可以抱抱你吗?”
还没来得及反应,他的手臂就圈住了我,我们的高度差是我的嘴唇刚好触及他的脖颈,我感觉到自己呼出的热气让他痒的往后躲了躲,我很讶异我竟然还有闲功夫想这些细碎的小事……
他圈的更紧了,嘴里咕哝着,说着一些绵蜜的情话,肉麻的让人打颤。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我抬起头来,正对着他眉眼灼灼,又赶忙要低头下去,却忽然,他欺压下来,先吻在鼻侧,大概男人有某种直觉,第二下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嘴唇,甚至,一个不查他的舌就探了进来,温暖,湿润……
感觉却是陌生和慌乱,终于想起来挣扎,却早就被占尽先机。
我睁开眼,看到他微闭的双眼,投入又沉醉,我想到别人说如果接吻时对方双眼闭上便是真的沉醉与用心,有些微的窃喜。
到后来,我已经分不清自己是故意迎合还是任意放纵。
真是一个漫长的接吻,他终于慢慢放开,我睁开眼看他,他嘴角挂着坏坏的笑容,调笑地看着我,顿时觉得窘迫,急急地愤步离去,他从后面抓住我,面对我,不耐地又俯身下去,我听到自己胸膛的鼓噪,急促又非常不规则地,一下一下地敲打着。
感受着他灵巧的舌在我嘴里周旋,忽然涌上逞强的反驳想法,双唇裹住他的舌,甚至恶意的吮吸几下,有纠缠的快感,但我还来不及享受胜利的快感,就被他更伶俐的掠夺占领,他像是荒野里久旱的旅者急迫的吮吸着甘露……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我却感觉自己快要站不住了,羞怯,窘迫,慌乱纷至沓来,我头越发地低了,听到他的声音在叫唤,却怎么也没办法抬起头来。
对面的他,半蹲下来,逼迫我跟他对视,我看到他嘴角带笑,越来越靠近,然后……他又轻轻的触碰着我的嘴唇,这一次,温柔的舔着唇边,我们两人在微冷的深夜,交换着热烫的气体……
睁开眼睛看了时间,已经是九点,昨天晚上精神太过亢奋,迟迟未睡下,所以一醒来已经这么晚了,幸好我不用上班。
我下床来拉开窗帘,外面竟淅沥沥地下着雨,雨珠成股留在玻璃上,交汇,又斑驳地流下。
我忽然想起什么,快速走到客厅,李森仍睡在那里,沙发不太能容得下李森的身体,他半屈着,眉头微微皱着,似乎在做着不安适的梦。
昨天李森的酒未醒,我不放心他开车回去,试探着让他上来过夜,李森开始有些迟疑,见我一脸尴尬,他倒是笑起来了,拉着我的手阔步向前。我在后面看着他的背,在黑夜里像一座大山,他的胸膛也很温暖,刚刚还拥我在怀中,心里忽然变得很安定,幸福地直冒泡。
李森看起来很累,我带他随意洗漱了一下,他就在沙发上和衣而睡,不多久就传来均匀的呼吸,我拿来毯子帮他盖好,又细细地看了一下他才转身回房休息。
我没想到他还安然地睡着,俊俏的脸庞在微暗的室内显得柔和,刀削的下巴弯出好看的弧度,密长的睫毛在眼睑投下阴影,窗外还有着淅沥沥地雨声,我细细地看着他,时光在他身上的印迹也变得不分明,他和当初一样睡得像一个孩童。一时觉得这情形十分美好。
我去厨房做早饭,心里想沾了蜜一样甜。
我先把洗干净的米放在锅里煮着,然后把从家里带来的晒干的瓜干切成细小的碎丁,淋上酱汁,装在釉色净白的盘子里,又在锅里摊着煎蛋,蛋液在油锅里滋滋响,只一小会儿就可以关火出锅,两个鸡蛋外围有一圈脆脆的焦边,咬起来特别香,我最喜欢这样吃鸡蛋,细细的闻了一下,火候应该正好,“恩恩”的自我赞叹一下,满心欢喜的端着出厨房。
一转头就看到李森倚在门边上微笑着看我,那笑容让这美好的早晨更加心动,他穿着里面的浅色衬衫,睡了一夜有些皱皱的,却让整个人显得更加慵懒,又闲适地倚在那儿,童叟无欺的笑着,我想这世上再没有一个男子会像他一样这么让我心动。
李森接过我手上的盘子凑到鼻尖闻了闻,心满意足的“恩恩”了一声,然后抬起眼,坏坏的笑,我才发现他是在学我刚才的样子,一时觉得羞窘,抬起手推了他一下,转身去端另一个盘子,李森竟在后面跟上来,跟着我走到料理台,他把手上的盘子高高举着,然后双臂圈着我,我感受着他的眼神细细在我脸上周旋,然后他慢慢俯身,在我脸上啄了一下,爽朗的笑起来,对着我夸赞“我们阿律真能干!”
我看着他脸上盛开的笑容,像是这秋日最暖的太阳,又想着他那句心满意足的赞叹,也跟着开心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吻戏,写了很久,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14章 微澜的水面
【阿律的信】
李森,人这一辈子,为什么总要有一些繁杂的过程,最近流行的有句话叫“待我长发及腰娶我可好”,真的是一句很温柔的话,一个女子的期盼,一段缠绵悱恻的等待,我头发已经长长很多了,我很想见到你,握你温暖的手,我不需要你一直留着,只要你能出现,眼睛一直一直看着我。我真的很想见你,想让你问我过得好不好,真的很想。
【正文】
李森的工作真的很忙,时不时出差,我知道他的公司在国内还没有站稳,他经常跑也是应该的,李森的电话每天都会打来,有时候短,有时候急促,但是每天都会打来。
我已经学着利落地跟他讲话,也渐渐跟他讲一些我的事情,我讲话的时候李森会很安静的听着,我总能想象到他温柔地眉眼,心里止不住的花枝乱颤。
我的假期还有一些日子,主编这次真的是给了我一个大福利,可是闲的太久,我都不知道要干什么了,想着也有好长时间没有回去了,正好趁此机会回去看看。叶帆以前还时常给我打电话,最近却一直没有音信,这小伙应该是恋上哪家姑娘了吧,我想。
高中真是一段美丽的时光,我们时常在回想高中的时候带入某一个人物,所谓爱一个人,恋上一段时光。
乌临是一个闲暇的好去处,这儿总是静静的,你总可以有一个借口发发呆。此刻,我站在巷口看着那边炊烟袅袅,心一下子找到了归处。
还没走到到家门口,就听到阿帆吵嚷嚷的叫声,一定是在跟爸爸呛声,他总也没学会听话,可是这个年纪的男孩不就应该这样么?越调皮越惹人疼爱。
我推开对门,古旧的门轻轻地发出“吱”的一声,这声音就像是挂在心上的风铃,有人归来,就叮的作响。
叶帆看到我,先是讶异,接着欢快的跑到我身后躲着,他的脸蹭着我的肩膀,笑嘻嘻的,“阿律,你回来得正好,救了我呢。”。
爸爸接着从屋里追出来,本来还是一脸怒容,看到我就转成惊讶,阿帆搂着我的肩膀在后面高声叫唤:“爸,阿律回来了,咱们的帐以后再算。”,然后又仰着嗓子往屋里喊:“妈,你闺女回来了!”。
这吵吵嚷嚷的叫唤,给这深幽巷子里的小屋添了诸多生气,阿帆一路成长地很开朗,有着每一个少年都有的任性调皮,还多了一点体贴暖心,从抱来小狗的那天开始就与我渐渐亲近,这么多年暖着我的心,而且也是他让我在这个家里找到了适合的位置,我无比感谢上苍,赐给我这样一个暖心的男孩。
阿抖已经长到青壮年,身形比当初抱回来的时候长了不止两倍,此时慢吞吞地从屋里走出来,他的毛长成了淡黄色,抖起来像一个活灵活现的狮子,叫他“阿抖”真的是叫对了,它走到我的腿边亲近着我,真是难为它丝毫没有觉得我生疏,看着它觉得亲切感又增加了一些。
我走进屋内,妈妈从厨房走出来,看到我时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妈妈年轻时也是远近闻名的美人,当时奋不顾身跟了我的生父,结果却伤痕累累的回来,我那时已经长到十岁,但是看到生父的次数却屈指可数,印象中他总是穿着深色的皮衣,面容常常在烟雾缭绕里看不真切,所以尽管那时我已经记事很久现在却总也回忆不起来他的样子。
妈妈带着我回来的时候几乎成了全镇的笑柄,但继父却没有任何犹疑地就娶了带着拖油瓶的她,那时的我性格乖戾,不懂得和颜悦色,是一个难相处的小孩,但继父对我也很周到,我仍记得那场不华丽的婚礼上继父用颤抖的声音说:“跟着我,我一辈子对你好。”
他们说,继父年轻时就一直喜欢妈妈,只是还是少女的妈妈满心满意的都是另一个男子,所以那个男子是她生命中的过客,而继父才是她的归属。
其实,爱情真的有千百种样子,每一个真心实意的女子都值得被捧在手心上疼。
妈妈把湿湿的手蹭在围裙上擦干,走到我面前来,虽然脸上多了一些皱纹,但面容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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