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他只是一般的发烧,没有送医院的必要后,她拿湿毛巾覆上他的额。却在这时,听见他低低的呼唤“花晨……”
她愣住,睡梦中的许夕颜眉头皱起,褐色的睫毛轻轻颤动,显然睡得极不安稳。
然后,他第二次唤起她的名字“花晨……”
她伸出手,纤细的手指停留在他俊秀的面孔上。一滴泪无声地从她眼里落下,伴着她自语般的话:“你到底让我怎么办?……”
离开吧,离开是最好的办法。也许,也会是最好的结束。
“除了道歉,我还要和你道别。再见。”
***番外1花晨VS许朝颜
认识许朝颜是在我十六岁生日那天。
吃饭时父亲总是不止一次地谈起他新聘请的特助是多么能干,多么一表人才,又洁身自好。在父亲的口中,我第一次听到过如此完美的人。于是我问他,那安然呢?父亲一笑,安然不错啊,但只不过是个男孩。
那我呢?
你啊,是我的女儿,当然最棒!但这根本没发比嘛!
我是个稍微成熟的女孩,漂亮优秀的女孩,但总归是个孩子。
于是我一直很想见他。
可是我向来不喜欢去父亲的公司,好奇心也没有到非见他不可的地步,所以第一次见到许朝颜的时候,他已经成为父亲的特助快一年。那天,是我十六岁的生日,父亲叫了许多朋友和公司的人员,当然包括他最得力的助手许朝颜。
聚会上一张张陌生的脸孔和过于热闹的气氛,我即使能应付得很好但也支撑不了很长时间。于是,我叫了安然去前花园透气,彼此开着轻松的玩笑。
夜色很美,月光皎洁。
许朝颜就这样出现在我面前,穿着他喜欢的黑色。
我一眼就望进他深黑的眸子里。冷漠淡然的双瞳,在夜色中更加深沉暗淡,但我却准确地对上。即使只是一瞬,即使他只是以那样的眼神向我投来淡淡的一瞥。
他向我们走来,因为我和安然正站在大门旁。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他再次淡淡地看了我一眼。不带任何感情的,甚至连探询也没有。如此高傲的一个人啊。
但我却就此爱上他。
安然刚开始曾说我这是迷恋,但惨遭我的白眼和冷战后,终于收回他所谓好心的劝告。其实迷恋又如何呢,反正都是恋,和爱差得不远。
况且,我认为,我是爱着他,一直到现在我都知道,我确实爱过他。
边城中的翠翠可以为了梦境中那个男子的歌唱而无怨无悔地等他一生,我亦可以因为一个对视爱上他。只不过我不是翠翠,我也不是所有甘愿一厢情愿付出的人。我不会满足单方面的爱,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认定了的东西,就要得到它。马上、立刻,并且坚定。
我想方设法让他爱上我,说通俗点,就是我开始追他。
总裁女儿的身份让我有不少机会接近他,我也可以借着父亲要求许朝颜去学校接我,或到父亲的公司做所谓的调查作业,顺便让他帮我。
等等等等……我从来没有这样任性过,像个百分之百富家娇女,也许许朝颜刚开始也是如此认为的,所以在已经过了几个月后,他才发现我的心意。
我依然记得他微微惊讶的表情,心想原来他百年不变的扑克脸也是会有变化的。但很快,他的眼神就恢复了一如的淡然和冷漠,在沉默了半晌后,他说:“你太小了,我们不适合。”
我并不感到窘迫或丢脸,而且一点也不意外他会这样回答,毕竟我比他小那么多,只是个高一生。心中却还是有痛的,可我明白,轻易得到的,一定不是好的。反之,如果要得到最好的,就要经历痛苦和艰难的过程。我愿意经历。“年龄不过是借口。你不喜欢我才是事实。”我浅浅一笑,“所以我不接受。”
许朝颜转身离开。
显然他认为我简直不可理喻,也懒得和我再费口舌。我看着他远远离开的背影,第一次感到绝望。如果他说不上喜欢我,但还对我有一点点感情的话,他不会这样走,步伐那么沉稳坚定,背影如此决绝。
我如言没有放弃,他开始避开我,但我总有找到他的时候。
每到那个时候,他就重复着年龄或者家事等等对我来说无谓至极的理由。我一再地表示不接受,向他表明我的爱和决心。现在才知道,我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也太低估他的冷酷。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感动,然后走向我。可是,有生之年,这一天都没有到来。
我一次次看着他从我面前转身,决绝地转身,没有一次回头。
终于,一年后,父亲告诉我,许朝颜辞职了。语气中带着对我的薄斥。他认为许朝颜是无法忍受我的纠缠才离开的,就因为我的无理取闹,一厢情愿导致父亲失去这样一个百年不遇的得力助手。
我却还是没有放弃。
后来,升上高二后,我在新生中看见一张和我记忆中面孔有几分相似却稚嫩许多的俊秀容颜。
他,就是许夕颜。
第五章
花晨到美国的旧金山,已经快三个月了。
生活无所谓好不好,对英语流利并已和母亲几乎游遍全球的她来说,也无所谓适应不适应。
她是逃避,她承认。起码对自己承认。但这样的逃避,显然逃避的对象,不是许朝颜罢了。
花晨知道,即使她有足够的勇气和耐力面对许夕颜,他也不想再见到她。这样的话,她的离开就当作对他的补偿吧,让他眼不见心不乱,然后慢慢忘了她。
课程很轻松,教学方式也和中国大大地不同。除了必修课外,她选修了几门课,闲暇的时候就在学生宿舍看书或逛街散步。
和她同行的中国学生,正是诺奇的女朋友,林萧。也许说是前女友还好些,她就是因为要来美国一年所以和诺奇分手。
以诺奇的性格,怎么可能耐住寂寞等她一年?况且如果她在这一年内成绩优秀还可能被保送上美国的大学。两个人感情很好是没错,但却没好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的地步。她林萧也是个够干脆和爽快的人,那天在把篮球队经理的工作转接给下一任的经理后,她就把诺奇从篮球场上叫下来,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
当然,诺奇即使受了刺激,也还是算爽快地答应了。然后回到场上垂头丧气地告诉许夕颜说:“哥们儿,我也被甩了。”
这句话显然说的不是时候,说话的对象也没找对人。看见许夕颜瞬间要杀人的眼神,诺奇只好装傻没看见继续说下去:“林萧也要去美国当交换学生了……”
“哦。很好啊!”许夕颜冷淡地应道,投进一个漂亮的三分球。
“花晨也要去!”说完诺奇又有要自己咬掉舌头的冲动了,不过一想,没准夕颜早知道了呢!……可是,即使这样,他说出这话也是不要命的举动啊!
果然,他看见许夕颜的脸色难看了几倍,苍白中还隐约泛着铁青:“你说什么?”
“哎,咳,没什么,我跑步去了……嘿嘿!”捂着脑袋飞快逃窜——他好像不知道呢……算了,反正自己说的也是实情,不算错误啊!是无辜、无辜的!
许夕颜并没有追上他暴打他一顿,他只是久久地站在那里,面色深沉,眼眸低垂。
她就这样走了,什么都没有留下。如此轻松又决绝,“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洒脱啊。而他呢,却在这里,独自痛苦着。
***
话题扯地有点远了,现在回到花晨身上。
也许说她到了这里三个多月唯一的欣慰,就是她交上了一个比她大了快二十岁的朋友——夏空羽。
夏空羽三年前来到美国这所学校,开始教电影欣赏这门选修课。自然色的中长发,淡妆而美丽的脸,能把休闲款的衣服穿出高雅的味道,能把因岁月流逝而爬上眼角的细纹变成衬托她成熟美的装饰。
花晨去上她的课,于是就这样认识。
也许是出于对电影共同的爱好,也许是同为中国人,也许是因为两人的气质有着或多或少的相似,她们渐渐熟识,从师生转为朋友。
就在花晨在旧金山度过第六个月的时候,她无意中问空羽:“你为什么不加入美国国籍?”
“因为我是中国人啊。”夏空羽答得很自然。
“那么,你还是要回去的了?”
“……不知道,应该吧。”空羽耸肩,用笑容掩饰好眼中的一抹灰暗,“你呢?满一年就要回去了吧。”
“我也不知道呢。如果我想,我可以待在这里的。”
沉默了一会儿,空羽缓缓说:“一个人在外很辛苦,你不觉得吗?”刚开始并不觉得,但她的家是在中国。她是在漂泊。而理由,却是为了躲避……多少年了,她有些倦了。
“可是,在国内也是很辛苦的啊。”花晨苦笑。对她来说,现在这样,才算轻松得多。
夏空羽望着花晨,她有着十七岁的女孩不应有的成熟和沉静。连笑,都是虚弱的。空羽似乎已经感觉到,花晨之所以来到这里,为着的,是和她一样的理由。
逃避。
她轻轻说出口,换来花晨惊讶地回眸。
她冲她温和地笑:“我是因为这才逃离原本应该属于的地方的……”
“为什么?”
“我爱的人,比我小十岁,我们不能在一起。”
花晨皱眉:“这不是理由。”是的,年龄不是理由!她太清楚了。“他爱你吗?”
“是的。”起码那时是的,空羽很清楚。
“那你为什么?……”花晨瞪大眼睛,不可置信也不可了解,“你知不知道,如果你爱的人也爱你,那是多么幸运的事?而你……”
忽然意识到自己无端变得这么激动,花晨缓缓调整呼吸,才又试图平稳地说道:“我和你一样,也是逃到这里的。只不过,原因太不一样了。”
然后,她说起许朝颜、许夕颜……说起那一段应该算是过去的事。心还是会疼痛,只是很淡很轻了,而疼得最多的,竟是为了对许夕颜的愧疚。
她流泪了。她想起,上次哭泣的时间是在许夕颜睡着后,居然像过了很多年似的遥远。
只是,她不明白,为什么夏空羽也哭了呢?
就在她对夏空羽说起许夕颜的那段话时——“我无法爱你,不是因为年龄、家世或者别的差距,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我的爱早在很久以前就给了另一个人。我在等她,也在寻找她。一直都是。包括一年前的离开,并不是为了躲避你,而是因为我在美国的朋友告诉我几个月前在纽约看见了长得像她的人。我便去了,甚至走遍全美国,却依然没找到她。我已经爱了她快十年,即使其中有三年她已经离开。我是无法再爱上别人的,因为我爱她,并且打算一直爱下去。你懂吗?花晨。”
***番外2——夏空羽VS许朝颜
那一年,我二十五岁。正准备结婚。
我的未婚夫是个相当出色的男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从小双方的父母就有结为亲家的意愿。所以,在我大学毕业后,我和他就订了婚。
中指上的钻戒挡走了所有企图追求我的人。
他应该是很爱我的,因为他看我的眼神从始至终地温柔,很英俊,性格温和,对我很好。他具备了一切让女人爱他的条件,而我却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他。
无所谓的,我对自己说,爱上他是最好,不爱也是无用的,反正一出生就被决定了这样的命运,我这种随遇而安的性格注定无法反抗。
我也懒得反抗。
母亲和父亲当初的结合就是如此,在结婚后恋爱,现在还不是一样幸福甜蜜。照理说,这样温暖的家庭应该培育出开朗单纯的女孩,满脑子都是积极美好的梦,能够轻易地爱上一个男人,和他共度一生。
我却不。从小到大,也许是所有的东西都太轻易就能得到,所有的愿望都能得到满足。我变得无欲无求。这不是褒义和夸奖,这代表了不思进去和消极颓废。
不是自己的也懒得争取,是自己的如果不是太重要就放手送给别人,或看着它从眼前消失。对于爱情,没有亲身体验的我亦是这种态度。
也许,我会爱上他。有时我也会这么想,很自然的把他当作生命中的一部分,产生依恋,进而生爱,这便是我的幸运了。这个的可能性也还是有的吧,而且不少,足够让我满足了。
心中却时常空落落,不知该用什么去填满。
但在结婚前的两个礼拜,我却把婚戒弄丢了。那是特别订做的婚戒,价值二十五万,以后将会是我婆婆的人笑着说,这种东西就应该奢侈一下。
对于她来说,对于我们两家来说,二十五万不算什么。可当这二十五万化成婚戒,我又把它弄丢,事情可就严重了。
我想不出它掉在了哪里。订做的婚戒尺寸完全合适,它没理由自主地滑落,所以只能是我把它摘了下来,又忘了戴上。
到底在哪呢?……
忽然想起几天前和罗小微去KTV的时候,喝多了酒,然后意识就始终处于混沌之中。就连怎么回家我都不记得了,只知道第二天醒来时我安全到家。
我是相信小微的,她不可能趁我不注意把戒指拿走。她的家世甚至比我要显赫得多,而且她是我从高中起一直到大学的好朋友。
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我耍酒疯,把戒指摘下来故意炫耀?不会吧……头上仿佛划下三道黑线——也不是没有可能,不是很多人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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