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千穗没办法,只好抱著儿子起身。
真是的,儿子越长越大、越来越重,她这个做妈的,都快抱不动他了。
十分钟後,母子俩已经换好衣服,来到厨房,但有个人比他们更早起来。
「妈。」元千穗叫道。
「婆婆!」洛斯则是带著一脸的笑容叫人。
「早餐快好了。」头发花白的元母转头说者,手边煎蛋的动作没停。
想当初她无法接受女儿未婚怀孕,甚至气得差点高血压,但气归气,她也没想过要让女儿拿掉孩子,现在看来,幸好当初没那么想,不然又怎么能见到这么可爱的外孙呢!
不过邻居好奇的询问,仍对他们家造成困扰,她只好声称女儿的丈夫是个外国人,已经在孩子出生前过世。
「妈,爸呢?」
「你爸去公园运动了,我们先吃没关系。」
「哦!」元千穗拿著儿子专属的小汤匙,准备喂他吃稀饭。「洛斯,来——」
「妈咪,我要自己吃。」洛斯胖胖的小手伸过来,想拿她手里的汤匙。
「千穗,也该让小孩子自己学著吃东西了。」元母笑道。
「妈咪——」洛斯不停摇晃身体催促著。
元千穗只得把汤匙放到他手里。「要吹吹哦!不然会烫烫。」她柔声提醒道。
「好。」他听话地点头。
「千穗,昨天跟你说的事如何?我可是先去见过的,那人真的不错,也不在意——」元母突然转移话题。
「妈,这事我不想谈。」元千穗蹙起眉打断母亲的叙述,突然觉得胃口尽失。
她知道母亲在说什么,但她压根不想去相亲。
「千穗,不要因为孩子,就阻断了你的幸福,你还年轻,不要这么快就拒绝这事。」元母劝道。
「妈,我真的觉得现在很好,实在没必要再去相亲。」她叹道。
最近是怎么回事?先是公司有人对她表示好感,现在又是母亲逼著她去相亲,难道她脸上写著「我缺男人」吗?
「千穗——」元母还想劝,却被打断。
「妈,洛斯在,别再提了好吗?」她恳求道。
「妈咪、婆婆,你们在说什么啊?」洛斯睁著大眼好奇的问,碗里的稀饭已经让他吃掉了大半。
「洛斯,妈咪是在跟婆婆说,等会儿吃饱後,带你去公园玩,顺道找爷爷回来吃早餐。」元千穗赶紧扬起笑容。
「好啊!」洛斯用力地点头,在他小小的脑袋里,只要妈咪可以多陪他,他就很开心了。
「洛斯来,吃点蛋。」元千穗试著将注意力放到儿子身上,以躲避元母的劝说。
「妈咪,你也吃。」洛斯高举一匙稀饭。
「洛斯真乖!」
这头的元母当然知道女儿打的主意,虽然很闷,却只能莫可奈何地望著他们母子俩的互动。
看样子,她得再加把劲劝她改变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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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的时间,可以成就很多事,而对皮尔斯来说,更是如此。
这几年,艾翠斯经由他的努力,已扩展成全球知名的集团,旗下拥有服饰、美容等多项时尚产品,并且在世界各地开设制造厂与分店,员工高达数万人。
当然,忙碌的生活让他在世界各地四处跑,而他多采多姿的社交生活则让八卦媒体趋之若骛,三天两头追著他跑,一会儿报导他和某名模坠入情网,一会儿又说他和社交名媛共度春宵,但他从来不在意,任他们炒作,所以有关他的风流史,可说是一长串。
事实上,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些不过是逢场作戏,各取所需而已。在他的心里有个角落空空的,好像缺了什么,当夜深人静时,他总会想起那一双水漾而清澈的眼瞳。
那一天,他记得一早醒来,身边早已没有了佳人的身影,当时他只觉得有些失望,并不以为意,可是之後她的身影却经常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偶尔他因公务到亚洲巡视,总会不自觉地注意每个东方女孩的脸孔,可惜那都不是她。
皮尔斯也说不出自己为何会越来越在意她,难道他在那一夜付出的,不只是一时的欲望,还有他的爱?这想法让他皱了皱眉。
要是他把这想法告诉他朋友,铁定会被笑的。
他身边的女人总是来来去去,有些女人甚至在分手时,骂他无情,而他现在竟然怀疑自己爱上一个只和他有一夜情的女人!?这可能吗?
耳边忽然听到机上的广播,告诉他飞机即将抵达目的地,也将他飘远的思绪拉回。
根据手下送来的报告指出,台湾人的消费力十分惊人,尤其是在服装与美容方面,光是这点,就足以引起他的注意。
当然,早在两年前,艾翠斯就已经进驻台湾的各大百货公司,在年利润呈现百分之五十的成长下,他决定在台北成立旗舰店,这也是继日本之後,他在亚洲的第二间旗舰店。
为了这事,他专程到台湾来参加开幕仪式,藉以宣传造势,并预计停留两天才到日本去。
想著今晚的开幕酒会,一阵疲累莫名涌上。
近来他越来越厌烦这类的活动了,也许他该放自己一个长假,让自己好奸的休息,毕竟这几年他一直马不停蹄地工作著。
但想归想,他也知道短期之内是不可能有机会的,因为他的工作已经排到三个月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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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翠斯集团总裁皮尔斯,布洛,与知名女星XXX,一同为旗舰店剪彩
报纸上斗大的标题,让元千穗无法不去注意到这则新闻。
他、他到台湾了!?
坐在客厅里,她拿著报纸的手轻颤著,心跳也有瞬间的停顿。
这几年来,只要是有关他的消息,她都会留意,甚至还会偷偷地剪下他的报导收藏起来,不敢让家人发现。
看著他的事业发展得越来越顺利,她总是为他感到高兴,但见到他与女人在一起的照片,她却只能压下心头的酸意,毕竟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也就没什么好说的。
「妈咪——」洛斯从房里蹦蹦跳跳地跑出来,扑到她身上。
「洛斯,怎么啦?」反射性地,她将报纸盖起来,不想让儿子见到照片,虽然她知道这个作法太过自私。
「妈咪,今天放假,我们出去玩好不好?」他摇著她的手臂道。
「你想去哪里玩?公园吗?」她温柔的笑道。
「妈咪,不要去公园啦!每次都去公园,好无聊!」他的头摇得更大力了。每次去公园,要是妈咪不在,其他小朋友总是爱来拉他的头发,他一点都不喜欢。
「好好好!不去公园就不去公园,那妈咪带你去逛百货公司,好吗?」元千穗想想也是,常常往公园跑,偶尔换个地方,对小孩来讲也是好的。
「YA!那我先去换衣服。」洛斯开心地又蹦又跳,一路跑回房里去。
元千穗见到他快乐不已的模样,也跟著笑了。
回头再翻开报纸,她还是习惯性的拿出桌下的剪刀,将有关他的新闻剪下来,再将剪报收进房里的某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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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咪,快点!快点!」洛斯小小的身影跑在前方,还一直回头催促著元千穗。
「洛斯,慢点,小心跌倒!」她担心的又是蹙眉又是笑的。
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就是这样,活动力超强,从家里出发到现在他们逛完百货公司走出大门,都已经过了三个多小时,他还是蹦蹦跳跳的,她则是快累瘫了。
「哦!」应归应,他小小的双脚可没有停住,仍是一古脑儿地往前冲。
「真是的!」元千穗没办法,只好加快步伐跟上去。
红砖道上,人来人往,元千穗只顾著闪躲人群,还有注意洛斯的状况,根本无暇顾及其他。
「妈咪——快点啦!」洛斯边跑边回头,心里只想著对街的麦当劳,完全没发现自己就要撞上从商店里走出的人了。
「洛斯,小心!」元千穗大喊出声,可惜来不及了。
「哦!」洛斯小小的身子撞到那人,接著就倒弹到地上。
「洛斯!」元千穗吓得赶紧冲过去扶他。
「洛斯,妈咪呼呼,有没有哪里摔疼了?」她焦急地检查儿子的手脚有没有受伤,幸好并没有擦伤,只是有点瘀红。
「妈咪,我不疼!」洛斯贴心地抱住她摇头道。
「洛斯乖!」见儿子真的没事,元千穗松了口气,这才注意到儿子撞到的人并没有离开,就这么站在他们面前,她赶紧抱起儿子跟对方道歉:
「对不起,小孩子不小心撞到你了!请你——」不要责怪他。这几个字,却在抬头见到那人时消音了。
怎么会……她瞪大眼,整个人傻在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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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穗?」皮尔斯喃喃地叫出她的名字。
在离开台湾之前,皮尔斯再度来到旗舰店巡视,他完全没想到会在出了店门口时,见到心中一直挂记的人,而她的身边竟有个小孩,这小孩拥有一头褐发,且他的眼瞳颜色更让他大吃一惊。
这一刻,皮尔斯几乎可以百分之百肯定,这小孩是他的!因为这小孩不但是他的翻版,眼瞳的颜色更是和他如出一辙。
「跟我来!」收起惊讶的情绪,皮尔斯不由分说地揽住她的腰,将她带进停在路旁的车子里。
一进到车里,他就下令司机开车,并且打电话给在国外的特助,强势地将原定的工作全部取消或延後。
在如此近的距离看著他面容严肃地交代著工作,元千穗无法告诉自己这是在作梦。
他……他们真的相遇了……
「妈咪?」洛斯轻摇她的手臂,看看母亲微白的睑色,再看看一旁讲电话的叔叔,他觉得很奇怪。
妈咪为什么愣愣的,又让这个跟他一样有著褐头发、灰眼睛的叔叔带进车里?
「……」她觉得呼吸困难、心跳加速,根本说不出话来。
他知道了!他看到洛斯的时候,一定就知道了!
结束通话,皮尔斯关掉手机,转头面对她,心头五味杂陈,一时间竟不知从何开口。
他本以为这一生大概没机会见到她了,没想到老天安排的,却是出人意料的惊喜。
「叔叔,你认识我妈咪吗?」洛斯稚嫩的声音,打破车内的沉默。
「是啊!我和你妈咪是很久不见的朋友。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皮尔斯用标准的中文说道。为了拓展亚洲的市场,他早在两年前就请专人教他中文、日文了。
「叔叔,我叫洛斯。」他扬起笑容回道,越看越觉得叔叔真的跟他长得好像。
「洛斯,你今年几岁?」皮尔斯笑问,其实心中早有答案。
「三岁。」他伸出短短的手指比个三。「叔叔,我们的眼睛和头发都是一样的颜色耶——」
「是啊!我也发现了。」听小孩叔叔、叔叔的叫,皮尔斯几乎可以肯定—件事——千穗从来没有把他的事告诉孩子,那么她已经为孩子找个父亲了吗?「洛斯,你爸爸呢?怎么没有陪你们呢?」
「洛斯没有爸爸,婆婆说,爸爸去了很远的地方,不会再回来了。」想到公园里那些比他高的小朋友,总爱笑他没有爸爸,洛斯就觉得很闷。
「是这样吗?」这么说来,她一直没有结婚啰?
皮尔斯看著一脸局促不安的元千穗,再将视线移向她的手,发现她纤细的手指上,并没有戴任何戒指。
看著皮尔斯,洛斯突然想到眼前的他跟自己长得很像,应该可以当他的爸爸,於是就这么直截了当的说出来:「叔叔,你可以当我的爸爸吗?」
「洛斯!」元千穗被他的话吓到了。
「我很乐意当你爸爸,但是你要问你妈咪的意思哦!」皮尔斯笑笑地把问题丢给元千穗。
「妈咪,叔叔可以当我的爸爸吗?」洛斯拉拉她的衣袖问道,表情带著冀望。
「这——」他的问题问傻了她。
「可不可以嘛!可不可以啦,妈咪——」洛斯大声地嚷嚷。
「洛斯乖,不可以吵闹哦!」望著他满含渴望的表情,元千穗无法拒绝,只能安抚他。
「妈咪,你还没回答我,可不可以让叔叔当我的爸爸?」对父亲的想望,让洛斯非常坚持。
「洛斯……」元千穗蹙著眉,不自觉地看向皮尔斯,却发现他也正看著她,用一种饶富兴味的眼神。
「妈咪——」洛斯嚷著一定要她答应。
「洛斯,来,我带你去我住的地方看看,好不好?」见车子已经来到饭店门口,皮尔斯笑笑的插话。
反正他已经排除所有的工作,现下有的是时间可以跟他们母子俩在一起,不一定非要现在逼问出结果。
「好,可是妈咪——我——」虽然他成功地转移了洛斯的注意力,但是洛斯却还是很想听到母亲的回答。
「那个晚点也可以问啊!」皮尔斯拍拍他的头。「洛斯,可以让我抱你吗?」
「好!」洛斯终於不再坚持、乖乖地伸手过去让他抱。
而元千穗只能愣愣地看著他们父子一块下车,直到儿子向她招手,她才回神下车,就这么跟著他们进饭店。
「叔叔,你怎么会住在这里?」洛斯虽然年纪很小,但几次和外公、外婆出去玩,也曾经住过像这样有著很大的客厅,而且到处都有人走来走去,还有穿著制服的叔叔阿姨的地方。
「因为叔叔在台湾没有地方可以去,所以住这里啊!」皮尔斯笑笑的说道,一行人就搭乘电梯往顶楼去。
「那你可以住我们家啊!」洛斯天真的接话。
「洛斯!」元千穗赶紧开口制止他。
「妈咪,不可以吗?」洛斯不解母亲的反应。
「洛斯,别乱话,你忘了家里没有空房间了吗?」元千穗低声说道,不敢看皮尔斯的脸。
「那叔叔可以跟我睡在同一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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