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过后,我一直都在 作者:云上薇(晋江2012.05.22出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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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过后,我一直都在 作者:云上薇(晋江2012.05.22出书修订版)-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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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握住了她的手腕,把她从房间里拉出来,反手拉上门。动作太快以至于等她反应过来时,门卡已经被他捏到了手里,他一手捏住她的手腕,脸凑上来,淡淡的酒气喷薄在她脸上,一向慵懒的眼神锐利得不可思议。
  他说:“你躲什么?”
  她轻轻一挣,想要摆脱他:“宋迟,你喝多了……”
  “只是喝多了吗……”他竟然笑了笑,看着她的眼神却欲言又止。
  她想起桥上他拦腰抱住她的那个眼神,突然像是被人点了哑穴,再也说不出话来。
  
  “别躲,说句真心话吧,夏耳,什么现在很开心,什么捉摸得到的感觉,我都不相信。”他锐利的眼盯着她,仿佛要看到她心里去。
  她别开眼,沉默了一会,慢声说道:“谢谢你那次送我去医院,还有借安梁送给我的那些纯净水,甚至更早,我现在的这份工作,应该也是你帮我找的吧,我谢谢你。”
  “还有吗……”他变得冷淡,她知道这是压抑着不耐烦的征兆。
  “还有其他我不知道的一切,我还能顺利走到现在,都谢谢你。”好像除了谢谢,她也没什么真心话可以说。
  “然后呢……”
  “我已经答应跟他一起走下去,所以,请祝福我们。”
  
  握住她的手突然一紧,他伸手捏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掰过来看着他。
  “你躲什么……你说不要来找你,好,我就不来找你;你说要走,好,我就让你走;你说不要见面,好,那就不要见面。我忍着,什么都答应你,是因为我觉得对不起你,跟我在一起,让你承受那么多压力过得那么不安,是我当时太高估自己,却根本没怎么顾虑你的想法,但是呢,你想装不认识,装什么都没发生,夏耳,为什么我总要听你的……”
  “我走的时候,就没想过我们还有再见面的机会,所以我早说过你不要等。”她垂着眼,试图决然地别过脸,“现在这样已经没有意义了,宋迟,我更不想因为这样伤害到无辜的安梁,你也不需要为我伤害到别人。”
  “不用管别人,我只想知道你的心,这么多年你就不曾有一点后悔?”
  “……”夏耳沉默。
  “我去年底就离婚了。或许你恨后来我跟沈纹结婚,你不相信我们有结果,所以我把结果给她。但是你走的那天,我对自己说过,我绝不会主动出现在你面前,但是只要有一天你站在我面前,我一定不会再放过你……”
  
  夏耳抬头看着宋迟,眼里露出惊恐,却依旧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如果你不想再见面,那为什么还要回来?”他真的喝多了,微微弯腰,一手捏着她的手腕,一手环到她身后虚抱住她,额头抵在她身后的门板上。这是她今晚的第二个拥抱,她却微微发抖,一点都不觉得温暖。
  他沉默许久,终于缓缓吐气在她耳边:“……我等了这么多年了,不在乎再等多一点时间,一年,两年,还是三年四年,夏耳,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九、(1)

  听说过白昼之夜吗?
  大约从五月份开始,俄罗斯这个高纬度的国家会出现白昼之夜的现象,太阳在夜晚十点前不会下山,往往在凌晨一点的时候,晚霞还会挂在天边,莫斯科河跟涅瓦河在这样的霞光里静静地睡去。那些总是希望一天有32个小时或者白天能够变得更漫长一些的人,可以在这里实现自己的梦想。然而相对的,一到冬天,“黑昼”也会如期降临。俄罗斯地域辽阔,因此气候也复杂多样。大约15%的领土都位于北极圈内,每年12月份,“黑昼”会在这里降临,一天24个小时几乎都是黑乎乎的,全靠电灯照明,即使在不是北极圈内的领域,这样的黑夜以及这样的冬季,也漫长得仿佛没有尽头。
  世界总是公平的,它不让你抱有一丝侥幸。
  
  有很长一段时间,夏耳会在这样22点的黄昏里,感到迷失。
  就像是一个经常会休克的人,在短暂地昏迷过后,然后又清醒过来,然后又昏迷过去。后来她书本里找到了这个词,叫做“文化休克”。
  漫长的白天总是忙碌的,课堂上永远是没完没了的诗歌和文学,偶尔讲讲变格,俄罗斯教授的语速低沉而飞快,却在课后留一大堆作业到网络硬盘里。她很少去图书馆,因为里面总是有旁若无人一样大声喧哗的中国留学生,他们大多来自富裕的家庭,很小就出来读书,对功课并不是很努力。有自己的帮派,开跑车用名牌,总是衣着华丽。而那些穷留学生,则散落在这个城市的码头、餐馆、工地打工,盯着银行里每日卢布对人民币的汇率,忧愁一日三餐。
  每当深夜写完作业之后,夏耳拿着酒瓶坐在窗台上喝酒,看着底下这个黄昏中美丽而忧郁的城市,这里灰扑扑的人、迷宫般的地铁、吃怕了的面包、牛奶、数不清的博物馆、为中国人开的赌场,中国留学生在这里不受欢迎。
  地铁出口总有些年轻人聚集着,拿着酒瓶喝酒,她每次低着头快快地走过,心里总是怕得很。在第二次被酒瓶砸中之后,她去把头发染成了浅棕色,然后开始化浓妆。
  
  她为什么要来这里?很多次喝到快醉的时候,她不断得在心里问自己,她为什么要来这里?然而在每次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她看着窗外城堡的屋顶,告诉自己,不要紧,起码这是她的理想。
  倘若她不能使自己这么相信,那无穷无尽的孤独就会将她吞没。
  
  有一次她喝到半醉,被同学拉去了赌场。俄罗斯的赌场,经常有抽奖活动,她在那里看到一个中国人,高个子,斯文清秀的面孔,有干净修长的手指,他抽到了奖,然后还需要和另外5个俄罗斯人赌一局,玩21点,奖金是8000美金或者一辆雪铁龙。他的运气实在太好,谈笑间不动声色地击败了那五个老毛子,最后带着大笔的奖金扬长而去。
  她鬼使神差地抛下同学,就跟了上去,跟他跟到地铁口,他一手插在裤袋里,转身看她,慵懒的眼神微微嘲讽:“不介意的话,你是要跟我回家吗?”
  她如梦初醒,在他的注视下落荒而逃。
  
  她怎么会把他当成了宋迟,就算有一样白皙修长的手指和慵懒犀利的眼神,宋迟却从来不是个赌徒。
  或许这是她唯一觉得可以安慰自己的地方,他并不是个赌徒。
  
  他13岁时跟着移民的爷爷奶奶一起,去国外去念初中,就像典型的小留学生一样,在国外沾染了一身不好的习气,一度甚至被认为已经无药可救,只能被送回了国内重新读高中。19岁勉强高中毕业,在此之前做尽一切叛逆无良之事。毕业后去本地的一所大学读工商管理,大一下学期突然觉得这样的生活毫无意义,于是提出休学。为了让他继续读书,家人只能把他送到国外留学。他没有去报到,拿着所有费用去玩户外极限运动。一年后把钱花光,然后回国,很快被恼羞成怒的父亲送去部队当兵,就像做了三年牢。三年以后他24岁,退役后被要求管理一家石材企业,抱着玩世不恭的心态做了两年,然后发现比起石材,对俄食品出口更有利润空间。
  遇上她的时候他26岁,或许是叛逆期过早,或许是早就把各种人生都体验过一遍,她看到的他,没有一点青年的戾气和浮躁,只有内敛自持,甚至是一个,称得上有教养、洁身自好的男子。
  有时候,夏耳会觉得自卑,配不上他。她不过是一个父母都不要的私生女,靠着爷爷的一时怜悯才侥幸活了下来。她没有光鲜的家庭背景,只有一个劣迹斑斑的赌棍父亲,并且不断地给她制造麻烦。她从来不期望风花雪月,甚至连谈恋爱都觉得奢侈。她原本以为自己会顺利地毕业,去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城市,做一份虽然辛苦但是收入还不错的翻译职业,然后嫁给一个老实敦厚的男人,如果他也同意的话,就不要生小孩。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遇上宋迟这样的人,并且喜欢上他。
  然而这种小儿女的心态,她不会讲给他听,因为他总是会摸着她的头发,说她想太多。
  所以她总是很努力,更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足以与他相配。
  这样天真。因为怀揣了一点爱意,便觉得自己再也不是孤零零一个人。
  
  那一年的十月份,夏耳去参加全国高校俄语竞赛决赛,获奖的人可以被公派去莫斯科,由留学生基金会全额资助,做一年交换生。
  比赛的地点在另一个城市的外院,为期四天。跟她一起去的还有系里的辅导员,机票是活动方赞助的。尽管很希望,但是她没有开口让宋迟跟她一起去,因为不方便。
  他也没有主动提出,只是在出发的前夜,跟她一起吃了晚饭。她因为紧张和缺少睡眠,舌头上起了两个泡,几乎不能吃东西。回去的时候,他在路边停车,到药店买了西瓜霜和消炎药,回去以后让她仰躺在沙发上张开嘴,然后往她舌头上撒药粉。她忍不住要笑,喷了他一脸的药粉和口水,又被他板着脸打了一巴掌。
  决赛有三个环节演讲、即兴问答、才艺展示。最后一天的才艺展示她朗诵普希金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台下鸦雀无声,直到最后掌声雷动。致谢的时候她抬头看到他站在报告厅的后门口,初秋的天气,穿一件长袖的亚麻衬衣,一手插在西裤的口袋里,侧靠在门边,朝她微微笑着,很温柔。
  
  评委现场打分,夏耳以笔试第二,总成绩第一的分数获得高年级组一等奖。她被辅导员拥抱,然后跟各个评委老师握手,又去跟留学生基金会的人见面,被引荐给从普院过来做评委的老师叶莲娜夫人,这是一位满头银发涂着口红的女士,后来成为她的导师。
  直到晚饭以后才有机会跟宋迟见面,他在酒店下面的地下停车场等她,她跑过去勾住他的脖子,整个人跳到他身上。他骂她像只猴子,没有形象,却忍不住笑着低头吻她。
  “你为我高兴吗?”她看他的眼睛,却不确定他的情绪。
  “当然。”他说,唇边有笑意,却没有像她希望的那样露出喜悦的眼神。
  她只能把这理解成,他不想跟她分开一年的缘故。
  “要是我没有获奖呢?”她问。
  “像你这么努力,要是不获奖,太没有道理,”他说得十分笃定,眼神渐渐柔软下来,“就算没有,我也会做你的经济担保人,送你去莫斯科。”
  
  从比赛回来后,宋迟却带她去做了一件旗袍,在城中的一家老字号。
  他说,去了莫斯科,学校文化节或者留学生活动的时候都会穿到,如果不带一件过去,到时候会比较麻烦。
  她想,他好像什么都知道。
  花色和布料也是他挑的,一块纯紫色的布料,纹理非常细腻,她用手摸一下,柔软熨帖得很。帮她做衣服的老师傅戴着老花镜帮她量身,在一旁慢吞吞地说,这样的布料,如果做好了穿在身上,就像是你的另一层皮肤一样,会呼吸。
  她以为是师傅在吹牛,哪里会这么神奇。宋迟的眼神却告诉她,这是真的。店里也有红色的布料,纹理同样细腻柔软,带一点暗的枣红,很衬她的肤色。他说过最喜欢她穿红色,但是他却给她选了紫色的旗袍。
  到底是专业,量身就量了快一个小时,她从来不知道做一件旗袍居然要这么复杂。出来时她还是忍不住问了:“你说我穿红色比较好看……”
  他回头微微调侃:“你已经迫不及待要嫁给我了吗?”
  她没想到他会这样说,窘迫得反驳:“谁说只有结婚才能穿红色?又不是大红。”
  他眯起眼睛打量她,最后说:“这是穿给别人看的,要那么好干嘛……”
  她愣一下,然后看着他吃吃得笑起来。他打一下她的头,然后双手往裤袋里一插,骄傲而故作镇定地往前走。
  她追上去,从旁边搂住他的胳膊,他终于忍不住也笑出声,任由她牵着。
  
  后来她才知道自己真的是没见过世面,蒋子渊在知道宋迟带她去那家做旗袍后,几乎要尖叫。
  “你知道那个师傅有多出名吗?我妈托了很多关系都没能预约到他做一件旗袍,你居然还能让他亲自给你量身。”蒋子渊刻意用一种嫉妒的语气说。
  “我真的不知道。”夏耳耸耸肩,虽然知道结果后会觉得太过贵重,也隐隐有些不安,但是已经没有办法说不,她知道宋迟的脾气。他总是不动声色得给她最好的,却从不邀功。
  
  虽然直到最后,她都并没有拿到这件旗袍,更没有机会体验一下到底有没有老师傅说得那种神奇的效果。她走得仓促而混乱,去北京转机,临上机的前一夜才想起缺一件旗袍,大晚上出了酒店满大街得找,最后在巷子里的小店随手买了一件对付过去,劣质的粉红色,穿起来像餐厅里的服务员,只在一次文化节上穿过,毕业以后就压箱底。
  




☆、九、(2)

  
  第一次看到沈纹是在一家日式餐厅。
  宋迟带了夏耳去那里吃海胆饭和三文鱼刺身,那天在下雨,他们要一个走廊底部的包间,慢条斯理地吃了很久,她觉得三文鱼鱼肉太酥,并不喜欢。幸好北极贝非常鲜美,而海胆饭则把她辣的热泪盈眶,最后只好把冰块含在嘴里。雨淅淅沥沥得一直没停,因为那天没什么事,他们也不急着走,就坐在窗边的榻榻米上划拳掷骰子,清酒又是那种好上口的酒,酒精度也不低,她饶是天生酒量好,在喝掉了几壶之后,也开始变得话多起来。
  “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好不好?”她在心里打起慢慢小算盘。
  “哦,什么游戏?”他懒懒地看她一眼,眼神仿佛洞悉一切,却不急着拆穿她。
  “还是掷骰子好了,猜点数,输的人要回答一个问题,不能说谎。”
  “你肯定玩不过我。”他轻描淡写,一句话就把她堵了回去。
  她想也是,她肯定玩不过他,于是索性放弃了拐弯抹角,厚着脸皮问他:“你为什么会看上我?”
  “可不可以不回答这个问题?”他看起来并不情愿配合。
  “不可以。”她双手叉腰,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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