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剩女重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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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剩女重生记- 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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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回去伺候眼睛不方便的齐景暄,另一个则是温家的书童,忙忙的跑到温如晦的马车前,挑起菘蓝色的车帘,“公子,还要小半天呢要不你先歇着,等靠近了松烟再叫你。”

“不可”温如晦质疑下了车,“迟了,恐不恭敬。”

那边齐景暄也下了车,不顾自己尊贵身份,以“弟子礼”恭敬的站在路边等候着。

他们在干什么呢?原来,好容易打听到俞锦熙今日离京,稍微一动脑子,兴奋了天赐良机啊俞锦熙的性子放荡不羁,随心所欲,除了去金陵一个多月的路上时间,再想找个朝夕相对、日日相处的机会,难哦大好的“求学”时机,岂能放过?

于是,一个回禀了长公主,一个在翰林院求了南下的差使,结伴到官道上等待——同路行不行?估摸着就算诗仙不乐意,也不好意思翻脸叫人“滚蛋”的。

拜师、求学——这个过程一般的人可能无法想象的艰难,越是名气大的师傅越难拜,越是名气大的师傅,越是难得亲自指点。因为这个时代,师徒关系比父子关系还要紧密。父亲犯了谋反大罪,你可以告发,然后免罪,士林中不会有骂名,只会称赞“大义灭亲”。但老师犯了罪过,弟子去告发的话,读书人的唾沫星子能淹死你从此不会再有士林中人跟你来往——连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都做不到尊重爱戴,这是品行问题。

而品行有问题,就上升到人本质问题。本质有问题,那就是根本性、原则性大问题哪怕你是个清白好官,从不贪污受贿,也断了仕途,受人嘲讽。当今皇帝广平,对俞家忒多意见,还不是等俞家老爷子死翘翘了,才来清算?并且立下遗诏,殡天后迁老师的灵柩葬到帝陵。

害得人家破人亡了,再把人家的骸骨放在自己陵寝边,千秋万代的让子孙祭祀,这是什么想法啊但世人都不以为异。甚至觉得广平皇帝是死前醒悟了,所以他的谥号为“武”,刚彊直理曰武,夸志多穷曰武,总体来说,不算难听。

齐景暄、温如晦,还不算俞锦熙名下的弟子,但他们正向着这个方向努力。师傅可以选择弟子,弟子也可以选择师傅啊。他们二人都觉得,能拜在俞锦熙名下,可谓三生有幸。因为俞锦熙的才华,是实实在在的才华,全面且精深,比起那些年高有德的大儒来说,不是纸上谈兵的“空淡”,更非一些张口圣人、闭口生人的沽名钓誉者可比。

及至马车近了,二人急忙长身一礼,道明来意,诚挚的“师傅远行,弟子自当随侍在侧。”

俞清瑶:“……”

她其实很想说,你们怎么不早点过来说?都到路上了,是逼着人不得不接受啊?

私心里,她很不乐意,明明是父女可以多些相处了解的时机,来了两个青年男子,她怎么办?好吧看在人家一心求学的份上,端起温和恬静的笑意,“你们聊吧。”

一共四辆马车。

她与父亲做的,当然是最豪华、最舒服的一辆,胡嬷嬷、纹绣她们的就逼仄狭小多了。难道让她跟丫鬟们挤?好在齐景暄知礼,鸠占鹊巢,不好意思,让了自己“世子”马车。

这辆马车,舒适不次于父亲的,俞清瑶很是满意。尤其是车厢里更为宽大,茶炉、棋具、书格、果脯,应有尽有,还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双胞胎侍女,一名春风、一名春月。细问后,发现这是她们的本名,乃是二人的父母所取。她们本是官家之女,落魄后被长公主所救,后来就跟在世子齐景暄身边。别的不说,比一般丫鬟伺候得更雅致、体贴。

“姑娘,喜欢喝什么茶?”

俞清瑶对茶不太讲究,别看她花了偌大精力学怎么泡茶,其实对这些可有可无的。对双胞胎的好奇也渐渐散了——终究不是小孩子啊,双胞胎姊妹,也不过是长相相似的两个人,要是她一直唧唧呱呱,好奇的问个不停,然后猜谁是春风、谁是春月,才奇怪吧“随便吧。你们自忙,不用特别照顾我。”

又不傻,齐景暄虽然说了“用心伺候姑娘”,她可不敢真的把人家心爱的侍女当自己身边的,一样使唤。左右无聊,她从袖口里抽出一个折子。这折子一直贴身藏着,可见重要。细细的抚摸,脑中回忆起父亲告知母亲出家的消息时——

“给,这是你的。”

“是什么?”

“嫁妆。”

“啊?”

她迷惑不解的接过来一看,见上面四几间铺面,还有现银万两、各种首饰、布料,家具、古董字画、水田、旱田,果山、以及苑马寺的两百匹壮年骏马粗粗一算,应该是沐家陪嫁给母亲的嫁妆吧?

“这是你日后的嫁妆。至于你弟弟的那份,暂且保留在她手里,等日后他成家立业,再给他。”

有那么一瞬间,俞清瑶很奇怪,为什么自己的那份就爽快分给自己了,而弟弟的还保留在母亲手中?不过这个念头如烟花,转眼即逝。骤然得到一比大的财产,她喜悦极了——估计是前世苦怕了,为了十两银子,姐妹两个撒泼打架,闹得左右街坊都来看,丢尽了脸面。而那么一大份嫁妆,足够她花三辈子了能不激动吗?

好在她极度兴奋中,还保持了一份理智,“嫁妆怎么分的?”

“一人一半啊,怎么了?”

“母亲同意了?”

“为什么不同意?她出家,从此不在是俞家妇,难道还想把仅剩下的嫁妆也带走?”俞锦熙嘴角的弧度透着几分讥讽。

俞清瑶听得这话古怪,为什么是“仅剩下”的,但外祖父当初肯陪嫁母亲一半家财,是看在父亲面上,那要回来也无不可吧?想了想,“既然这嫁妆是我跟弟弟,一人一半。那,能不能让我们自己分?”

“自己分?哦,那好吧,我叫你人把她当年的嫁妆单子拿过来,你想怎么分、就怎么分”

俞清瑶没听出父亲话中的意味深长,只想到,母亲出家了,好坏都是她自己的造化,自己年小力微,便是想帮,也帮不到。舅父估计也这么想的吧?虽然兄妹感情深厚,但能争取的,可以争取。不能争取的,哪有为了已经出嫁的妹妹,就至侯府声誉,至全家老小不管的地步呢俞清瑶见父亲支持她,很欣慰,就连在冰湖上摔了十几个跟头也不计较了,高高兴兴的拿着嫁妆单子跟俞子皓“细谈”。

这个细谈,到底有多细呢?是每一样、每一点的商量丑话还是说在前面,“我知道,一般的规矩是男七女三,姐姐厚着脸皮占了一半,确实违了规矩。但是呢,你我跟外人不同,我们自幼就没有父母在身边照顾,一直是相依为命。即便现在有了隔阂,也不能否认,你跟我是同母所出,是世界上最亲的亲人。姐姐照顾你这么多年,多拿一些,过分吗?”

俞子皓低着头,怯怯生生的,无辜的大眼睛仿佛露出不愿意。

也懒得管是不愿意分嫁妆,还是不愿意分她那么多,俞清瑶直接道,“现在没人阻拦你考科举了。凭你的聪明才智,我相信要不了几年,定然能飞黄腾达。到时候,会缺银子吗?而姐姐我,一二年后就嫁了人,生老病死,全靠这些东西。便是多拿了,你也可以体谅吧?”

俞子皓只能点点头,“姐姐,我可以做你的依靠。”

“你有心就好。但我也不敢指望啦来,还是算算嫁妆吧。先说摇钱树——扬州的盐铺。这是大头,每年都有上万两,姐姐一间不要,都给你。至于母亲的头面首饰,都是十几年了,估计等你成亲,京城流行的花样都变了几回。我就留下了?你觉得如何?”

俞子皓点点头,“好。”

“再说这些水田。上等水田一千五百亩,每年出产的粮食有限,靠天收。这样,你我一人一半?我看了地域,这些靠京城的,就归我——因为我妇道人家,懒得跑外面查。那边通江豫州的,就给你。”

“古董字画,我也要大半。至于苑马寺的骏马,给我留下几匹玩耍的,其他都给你,如何?”

苑马寺的骏马,价值不能衡量

俞子皓听了,眼睛一亮

“这怎么好?”

“没什么不好。这些骏马来年必然派上大用场,姐姐我是女流之辈,要骏马干什么?不如给你留着建功立业。”

“姐姐……其实你不需要……”

“不必多言,我一一绝。就这样吧”

俞子皓听了,叹气一声。唉

一七五章 恶趣味

一七五章 恶趣味(第一更)

广平帝在位三十八年,初期,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劝农桑、修水利,崇尚节俭,一改先皇隆正留下来的靡靡奢华之风。可到了晚年,性情残暴又好大喜功的特点暴露出来,对外,接连发动三次战争;对内,残杀宗室、迫害大臣。安庆侯府无辜被诬陷谋反,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俞清瑶的思绪飞得很远。

今年是广平三十年了,皇帝还有八年的在位时间。这八年,非常危险,因为广平皇帝一手掌控这个国家,早就无人能制约,更因为天灾人祸,接连不断洪水?旱灾?地震?蝗灾?俞清瑶都具体记不清了,反正总是能从集市上听到四面八方的消息,XX地发生了大灾,死了多少多少人,老凄惨老凄惨了。流言或者真实,她分辨不清楚,只知自己亲身经历的,就有一次大洪水。要不是见机得快,早就跟钱氏一起淹没在洪流中了。

此外,连番战争造成的恶果。对北疆,广平皇帝似乎想要一鼓作气,把敌人打废了,再也不敢进攻中原,在后期的六年里,至少发动了三次大的战争——死在北疆的青壮不计其数这意味着多少女子失去了丈夫,多少父母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多少孩子失去了父亲农田荒了,没人耕种,加上天灾,粮食减产,老百姓拖家带口的离开故土,到处乞讨,求一**命之饭。

于是,有揭竿而起的豪强、土匪,不过很快被皇帝派人剿灭了。因此牵连更多的家族,按上了“通匪”的罪名,菜市问斩的时候一排排的头颅悬挂着,别提有多壮观、多残酷。

思绪悠悠,俞清瑶转回念头,一想到未来的八年如此艰难,她怎么敢接受马匹、铺子这种需要人看管,而且移动不方便的财货呢?宁可吃亏,也要金银首饰、古董字画,这些想带走,说一声就能打包拿走的啊她已经想好了,到金陵安顿下来,找个妥当地方,把手头的银票提出现银,或者兑换成金条,除了日常所需,其他全部埋在地里——票号也不能信任了说不准那天一次洪水,把全城都冲跨了而埋在地下,埋得深些,就算地震也不怕当然,光有银子也没用,大难来临时,真正需要的是粮食。问题是她不能满世界宣扬:会有蝗灾,会有洪水,会有地震大家多储备粮食以防不测——估计会被人当成疯子吧?

只有走一步、看一步,日后再做计较了。

俞清瑶满意的收起嫁妆单子,不知怎么,她自认为不是爱财贪婪的人,可这么丰厚的财物,给了她无穷无尽的信心和底气,仿佛未来八年再怎么困难,她都能从容应对。思来想去,她觉得,可能是以前有些误解。清高无尘,觉得喜欢白花花银子的人,都世俗、市侩,俗气,其实银子有什么罪过呢?它能购买任何需要的东西,给饥饿的人凡世,给衣不遮体的人衣裳,给上进求学的书生纸笔,全看怎么用。

贪婪的人为银子六亲不认、你死我活,是他们的罪孽;可她用银子保存自己的同时,力所能及的救济旁人,也算是功德一件?不是吗?

……

午时,太阳正移到天空的正中,虽不闷热,但行路的人走了两个多时辰了,大半饥肠辘辘。马车挑了个阴凉挡风的树林旁停下,护卫兵分两路,有的用石块搭了简易的灶台,有的去捡柴打猎。会厨活的丫鬟忙得团团转,不消片刻功夫,弄出了一锅热气腾腾的腊味蘑菇汤。就着随身携带的干粮,这顿午餐,也算吃得津津有味。

“啊窝在车里骨头都锈了。”懒洋洋俞锦熙,满脸络腮胡,惺忪的双眼,下车就伸伸胳膊、踢踢腿,又原地站着扭扭腰,呃……在场的人下意识的撇过头去,不去看能让人“诗仙形象”崩溃的画面。

“老爷,饭菜已经好了。”

“啊?我闻闻,嗯,很香嘛哈哈,手艺不错”

齐景暄好歹是国公府的世子,身边伺候的人多半是灵巧聪慧的,许是往来见识的都是高雅的宾客,见俞锦熙准备的干净筷子不用,直接用手抓着吃,吃的时候还呼噜呼噜的发出声音,脸上的异色……太精彩了俞清瑶本来也惊奇,但她是落魄过的人,知道饿极了是什么滋味——那时候还讲究什么礼仪规范?能吃饱肚子,看到第二天的太阳,就是最大的幸福了是以对父亲的粗鲁,没多少反感。

反而觉得,当年外公一眼相中,连大半家财都陪嫁过去的探花郎,一定是风度翩翩、教养良好,遭了多少罪才变成现在这样子以己推人,她花了三四年功夫,才接受“官家小姐”到“市井贫民”的身份转变,便觉得父亲肯定也是经受过一番艰难的心理历程……

心中怜悯,亲手盛了一碗蘑菇汤,故意把蘑菇捞得多一点,端给父亲。俞锦熙眨眨眼,接了过来,喝了一口,啧啧赞叹,“这蘑菇,真鲜”

“记得我在莫尔哩沙漠时,那边的风沙啊,吹一次遮天盖地的,别说坐着喝汤,就是趴着也不顶用,得学会闭气。学不会的,都被埋沙子里了。”

“记得有一次最艰难,带的干粮都吃完了。怎么办?就地取材啊挖,沙漠里经常有蝎子、泥虫出没,运气好了能抓一窝,抓到了怎么吃?当然生吃啊难道有柴火生火啊……啧啧,有水分,有肉,吃一口香一口哇”

有两个丫鬟受不住,慌忙离远了。

俞清瑶停顿了下,面不改色的继续吃馒头,喝蘑菇汤。她很喜欢吃小菜,早就让胡嬷嬷备上了一坛子酱菜,馒头就酱菜,味道不错啊至少比树根野草好多了。吃了两口,又听俞锦熙道,“你们没吃过,不知道那滋味,啧啧,回味无穷,保证你们用过后再也不忘诶,这片树林子不小,说不定也有些滋味不错的小虫子,叫护卫抓几只过来,松毛虫、竹枝虫,都是能吃的”

温如晦脸色有些衰败,头也不敢抬,“先生果敢,弟子不敢比。”

齐景暄的脸色也有些……不好。

俞清瑶开口道,“算了,还要赶路呢等到了金陵,父亲若是喜欢……再说吧”

俞锦熙摇摇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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