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我十二岁,刚上初一,心中对身边的大人们充满了鄙视。几年过去,我变大了些,也向大人的概念靠近了一些,我开始同他们达成和解。
当我的中考分数离重点线差了十万八千里时,当我痛苦地发现自己属于典型的“天才不够天才坏又不够坏”时,当我面对类似的困境束手无策时,当我不断地向现实妥协时,我不得不承认,有很多事情,大人们真的是不得已而为之。人有太多的局限,人生有太多的局限。
我不再那么愤怒。我收敛了措辞里的锋芒。我打量周遭人事的目光变得体恤和温柔。我不再轻易说“这样不对”,而是说“也许可以那样吧”,或者干脆什么都不说。我明白了这世上没有斩钉截铁的事,皆有迂回周旋的余地。就像这世上既无十恶不赦的坏蛋,也绝无完美无瑕的圣徒。
但我的内心有自己的天平。在我心底里,还是认为有对错这那好坏之分的,还是会保藏一些自己的傲慢与偏见。比如我一直不喜欢女人用香水,不喜欢用香水的女人。说讨厌,也不为过。
5 只差一步
何冰的婚礼在香格里拉举行。
看看排场就知道她嫁的不是一般人——不是一般富有的人。十层之巨的精美蛋糕,九百九十九朵怒放的新鲜玫瑰,豪华汽车组成的婚礼车队,名师设计的独一无二的崭新婚纱,高朋满座欢聚一堂,这是每个女孩梦寐以求的盛大婚礼。看得我也想当富婆——富人的老婆了。
早听说新郎是个年过四十的成功人士,见后才知不是我想象中猥琐庸俗的大款。是的,他不帅,他老了,但他魅力十足。成熟、自信、沉着、从容、风度翩翩,连皱纹都是有味道的。我忽然了悟,男人要上一定岁数才有魅力,一脸青春痘的毛糙小子没啥看头。大款被电视小说给漫画化妖魔化了,就像青春偶像被媒体宣传给艺术化神化了。毕竟,钱不会从天而降,没有人能随便成功,要变成大款,需要足够的智力、毅力和魄力。让成功男人发光的不是口袋里的黄金,而是他的能力。
非常欧化的一个婚礼。仪式过后,新娘换上了简约的黑色紧身晚装,与身着西装的新郎一起在大厅内跳起了交谊舞。呵,是魅惑的探戈,跳得还真不赖呢。凭他二人互看的眼神和默契的舞步,我能判定他们之间的联结纽带不仅仅是金钱,绝对还有可以被称为爱情的东西。是的,何冰应该是爱他的。这两个人的故事一定精彩绝伦。
探戈的配乐是著名的西班牙舞曲《por una Cabeza》,英译是“losing by a head”,中文译作“只差一步”,字面意思是说赛马时胜负决定于一个马头的差异。电影《闻香识女人》里,阿尔帕西诺饰演的盲军官挽起美女起舞时也是用的这支曲子。乐曲轻快动听,歌词也经典。“那匹高贵的马儿输掉了,只差了一步。它缓缓走去一段路程,复又折回来,好像在说:别忘了兄弟,赌博这玩意儿,你可不在行……”
原本,我还怀有一些隐约的期待,期待哥哥能在婚礼上反客为主,带走新娘,上演一场惊心动魄的抢婚。抢婚是在电视剧里常常出现的情节。我老骂电视剧俗套,可在俗世里,我却在期待俗套的情节发生。见到了新郎,见到了新郎新娘珠联璧合的共舞,我确信自己期待的一幕不会发生。今天的主角永远不可能是哥哥。在我心里的赌局中,哥哥已经输掉了。才意识到自己骂错了,电视剧不是太俗,是太假。
我也在为哥哥辩护:如果他再长大一些,他也可以像大款一样大款,可以帮何家还清债务,可以为博美人一笑而一掷千金,他也可以是成熟的、强大的、有魅力的。可是,何冰等不了哥哥了,她现在就要嫁人。哥哥差了一步,有些赌局,他暂时还玩不起。我替哥哥感到无奈。
婚宴上,新婚夫妇向客人敬酒。不一会儿敬到我们这一桌。何冰又换了一身衣服,是大红色的中式旗袍,妆容无懈可击。她可真美!她身上还是香香的。这一回,女人香不再那么令我讨厌,香气又变得悠远迷人,把我领向了另一个时空,领向了几年前的剧院:——我的左边坐着哥哥,右边坐着何冰,环绕我们的是不知名的香水味和王阿姨凄婉绝伦的唱腔:良辰好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何冰微笑举杯,哥哥微笑举杯;她小呷一口,他一饮而尽;她笑,他也笑。在她和他的脸上,我寻不着一丝一毫的异样,两个人都平静如水。然后,她走开,继续敬下一桌;他坐下,继续与旁人说笑。
对于他俩相对时的平静,我有点惊讶,还有点伤心。或许,这即是所谓的成熟。在一本书上读到的话:成熟,就是不再为失去的东西感到伤心——哪怕是最珍贵的东西。我的惊讶和伤心也只有那么一点点,因为,我也在渐渐成熟。
婚礼散场,各回各的家。哥哥喝得有点多,我不放心,说:“哥哥,还是别回旅馆了,回家吧。”
他轻轻笑了一下,说:“好的,回家。”
进门一看,鞋柜旁边搁着两件行李——不好,爸妈回来了!
正想把哥哥推出门,发现地上有一张字条,是妈妈的字迹:
俐俐,爸爸得了急病,我送他去医院。打我手机。
赶紧给妈妈打手机。爸爸得的是急性胆囊炎,要施行手术,有危险。
“你是继续伪装还是自动暴露?”
哥哥一把拉上我的手,说:“废话,当然是暴露了。赶紧去医院!”
6 城南旧事(1)
妈妈坐在手术室门外的椅子上,眼睛望着地板,整个人一动不动。她的周围形成了一个奇异的气场,教任何人都不敢接近。我甚至不敢在妈妈眼前晃动。真想不到,我一向温柔的前小学老师妈妈,竟然会有如此有气势的时刻。算是信服了妈妈是真的在帮爸爸做生意,而不是在帮倒忙。
手术不堪忍受的漫长。情况比我想象的要严峻。我心情紧张,坐立不安,快要窒息,只
好去楼梯口的窗户透气。过了一会儿,哥哥走了过来,站在我身边。他无话,我也无话。各种担心忧虑不断袭扰,我的眼睛逐渐红了起来,眼泪就快冲决而出。
这时候,哥哥忽然开口说:“俐俐,你知道吗,你就是在这个医院出生的,三楼。你生下来时可胖了,八斤一两,真是虎妞啊,把我们全家给震撼的。”
“有那么夸张吗?你看我现在瘦得像难民似的。”百日照片上的我,确实是个肉球儿。
“一点不夸张!你小时候特强壮特凶悍,念幼儿园小班时,动不动就冲到大班去把人家男孩子打了!在家更是个霸王,连爸爸都怕你,我更是从来不敢惹你!后来你得了一场大病,莫名其妙地猛瘦了下来,人整个也绵软老实了,总算没长成危害社会的母大虫。”
“哈哈!我怎么一点不记得?”
“你病好后就跟失忆了一样。你转了个性情,我和爸妈都特高兴,就没敢提醒你。”
“你胡说呢!”
“句句属实!还有啊,你上幼儿园第一天就逃学了,一个人在路上瞎溜达,幸好被一个熟人撞见,带你回家。要是遇上人贩子被拐卖了,现在你还不知道在哪个穷山沟沟给人当童养媳呢!”
我捶了他一拳,说:“你还好意思说我?你小时候逃学还被电视台拍到了呢!”
“哈哈哈!”哥哥仰头大笑,又说,“你看了《射雕英雄传》以后,没事就在床上‘练功’,手做鹰爪状大叫:九阴白骨爪!”
“切!你更恶心,看了《香帅传奇》后,成天拿把扇子挥来挥去,冒充楚留香!”
我俩就这样互相揭发对方的糗事。越揭发越觉得,小时候真好玩,从前的日子快乐似神仙!
从前,我们全家住在南郊的剧团的破烂筒子楼里。楼梯窄且陡,没有灯,家家户户都将蜂窝煤和杂物堆在楼道上。我家在最顶层,水压不够,爸爸每天得去四楼陈叔叔家提水。哥哥有时也会帮忙,拿一只小桶打满水,再洒一半在路上。
哥哥最大的力气用在害人上。他曾趁夜色将二楼的自行车搬到三楼,三楼的搬到四楼,四楼的搬到五楼,只为了看看人们以为自行车被偷时沮丧的脸。
我也是淘气的。一夜之间流行起了跳广场舞,一些没事干的妇女和老太太就在我家楼前的空地上跳,用劣质收录机放垃圾音乐,十分烦人。我往楼下跳舞的人群里丢过好几回鸡蛋壳。
淘气的还有老鼠。成群结队招摇过市,那简直叫做猖獗!没食物可吃时,就啃肥皂啃电线啃木头,竟还啃到了床脚。爸爸和哥哥与老鼠们斗法时,我和妈妈躲在被子里不敢伸出脑袋……
妈妈那时还是小学的语文老师。走在路上常有人喊她“老师好”,那些人各种年龄的都有,与我一般大的奶声奶气的孩子居多。记得有一次妈妈生病请假,家里一下来了二十几个学生来看望她,妈妈苍白的脸上荡漾着幸福的微笑。
说实话,我对爸爸唱京戏不怎么感兴趣,但爱玩他的行头,最喜欢把假胡子别在头上当假发。我最最喜欢的是吃过晚饭后,听爸爸拉手风琴唱儿歌。春日的风雨夜唱《小雨点》,夏日的星夜唱《知了》,冬日的雪夜唱《雪绒花》。至于萧瑟清冷的秋日月夜,那是留给苍凉的二胡的,是留给爸爸独自感怀伤逝的。
后来爸爸不唱戏了,做生意。先是倒卖一点小饰品,之后推销过一阵某品牌的出租车计费器,最后做起了汽车配件代理。自然有磕磕绊绊,但总体运气还不错,家里逐渐富起来,爸爸越来越忙碌,二胡和手风琴都很少碰。妈妈见爸爸太累,便辞职帮忙,很快她也成了个大忙人,可她还是会在睡觉前给我读童话书,还是会检查哥哥的作业。
再后来,我们家搬到了北郊的新房子里。二胡与手风琴盒上满是灰尘,童话书也打包封存进纸箱子里。爸妈工作辛苦,哥哥和我学习繁重,城南的清贫松弛的快乐生活被咔嚓一下剪断了。我不禁叹道:“好想搬回南郊住,好想搬回过去住!”
哥哥笑笑说:“现在也挺好啊!南郊北郊无所谓,一家人在一起就好!”
是啊,过去是好的,现在也是好的,一直都挺好的。只是说,小时候懂事少、想得少、需要负的责任少,更没心没肺,更容易快乐。小时候,我连看家里房顶漏雨都觉得有趣呢!长大了,才渐渐看清一些残酷的事实。看清了房子漏雨并非游戏或诗,而是真实的烦恼;看清了,哥哥的爱情是怎样输给了现实。
但与此同时,我还看到了,通过爸妈的努力,我家大大改善了居住环境;我看到了,哥哥正在努力,有一天他会长成真正的男子汉,终会赢得他想要的爱情;我还看到了,我也应该努力,学好英文,出国,学管理,拿到学位,让家人放心,让他们为我感到骄傲。
还应看到一些更远的事。比如,有一天,我将拥有自己的家庭,我会尽心尽力呵护爱人和孩子,让孩子拥有城南旧事一般诗意的童年。我将愿意为我的家人奉献一切,甚至去跳大腿舞,如果必须如此的话。想来,大可不必去驯养动物,我有一头叫做“生活”的野兽需要驯服。我发过誓,要当一个最伟大的驯兽员。
呵呵,这些真的太遥远了。此时此刻,在这家医院——我生命的起点,我最想看到的是:亲爱的爸爸手术成功。上帝保佑。
就在一瞬间,我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宗教感。哦,原来,我也是有信仰的人。
7 孔雀开屏
加州的阳光是奶油色的,温暖地照耀整座城市,呈现一幅明信片上印刷出的精致风光。美则美矣,却掩盖不住刻意经营的痕迹,看得到背后的工业制作流程。是的,是美的,也是虚假的,连带那份温暖也变得可疑。我明白了,加州梦,真的只是一个美梦。而梦想,永远是你在奔赴的路途中眺望时它看起来最美。
我的留学生活简单而紧张。住租来的公寓,搭公交车上学。时常从网上下载免费电影看
,进影院看大银幕的次数却屈指可数。熬夜写论文时很想悬梁自尽,拿到A的时候觉得自己够格当选十大杰出青年。能争到奖学金就争,争不到就自己去赚钱;怎么挣扎都脱不开穷学生的身份,但还是要挣扎一下的。喝很多速溶咖啡,但很少去星巴克。其实老美的正宗星巴克并不贵,不去那里是因为我对之无所谓,我从来不是国内那种以为上一趟星巴克就高级了就情调了的小资。
今天是周末,明日不用早起。忙完了下周的课堂报告,我决定看个片子再睡觉。
看的是《孔雀》。老早存进了电脑里,一直没看,现在提起兴趣看是因为听到了一个有趣的说法:《孔雀》是一部恐怖片。看罢觉得的确不错,很有恐怖的效果,艺术地表现了生活的残忍,打个85分。为导演顾长卫叫一个好,再怀疑一个:人生果真是那么暗淡的吗?我觉得不是。但这个问题是争不出答案的。艺术家的感觉太敏锐了,容易极端;我的神经又太粗了,难免错漏。谁也无法说出生活的原生态究竟是什么样子。
我想,我的粗糙是必要的。就像这个世界不能没有摩擦力,否则地球会极速运转而瞬间倾毁,人类将死无葬身之地。生活也不可能完全顺风顺水顺意,必有险山恶水重重阻挠;行走于这茫茫世间的芸芸众生,必有无奈必有妥协,有时需要硬着头皮迎难而上,有时得策略地绕道而行,有时或许还要卑躬屈膝匍匐前行。
片子的末尾,孔雀开屏了,但没有人看到。只有镜头之外的我看见了。异国他乡暗夜的房间里,我想起了那个叫余振威的小男孩,想起了他那张引得孔雀开屏的漂亮脸孔,也想起了他的美丽过早夭折之后的没落。有点难过。想到此,我把打给《孔雀》的分数修改为90。
不自觉又联想到了Tim,打网球时认识的一个ABC。Tim像极了余振威,我是说像小时候的那个阳光俊气的余振威。Tim有一双漂亮灵活的大眼睛,他是余振威的优异的成年版,浑身洋溢着洁净健康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