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那年发生了巨大改变,她一定会成为中国的奥莉娅娜·法拉奇。以她的才情做个中学教师绰绰有余,就好似一个有足够体力爬山的人去走平路一样轻松。
她一直没有结婚。这个女人太风光了,而且,也太聪明了。她身上有一股带杀伤力的气势,分明地告诉走近的人:我不好惹。她也确实不好惹,大多数时候不动声色,一发起火来惊天动地。她永远都是骄傲的、高高在上的、不可一世的,很难想象她温柔低首的样子。这样一个女人,平庸凡俗之辈哪能降服得住她?
一个普通的女人在三十几岁没嫁出去,将会面对很多压力,光是舆论压力就可以把她压得抬不起头。但王老师却不是这样的,她依然昂首挺胸,始终活得潇洒自如、自在故我。不过,仔细想来,压垮一个女人的往往正是家庭婚姻的沉重负担。就如贾宝玉所感叹的:女子未结婚时是颗美丽明亮的珠子,结婚后就变成鱼眼珠子了,等到老了以后则变成死鱼眼珠了。王老师的轻盈、洒脱和魅力正是来自她无牵无挂的单身贵族的身份。
我在还是王老师学生的时候,和她的关系就很好。她很喜欢我,说看到我便看到从前的她自己:固执,我行我素,外表坚强内里脆弱。在我读大学以后,她把我当做一个成人来对待,和我更是无话不谈。因为没有结婚,王老师身上始终保持着少女的气息和风度。我们可以算做闺中密友。但我一直认为,我在她面前永远是学生永远是小孩子。我和她的境界太不同了。比如,我从来没谈过恋爱;而她谈过很多次恋爱,只是,决不结婚。她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我是取次花丛懒回顾。她是圣人,有情无累;我是看不透又出不来的庸人,只好选择无情无累。
我怕累怕失望怕后悔,怕付出了没有回报,怕苦苦追求到头来却发现那根本不是我想要的。王老师笑着对我说:“傻姑娘,别太认真了。”——是啊,王老师的美,就在于她的漫不经心。漫不经心地工作,漫不经心地出游,漫不经心地领受荣誉和误解,漫不经心地恋爱和分离,漫不经心地走马观花游戏人间,漫不经心地在花未谢尽的时候潇洒离开。
就是这个最不认真的王老师,做了一件最郑重的事情:在她的第三个本命年里,穿上嫁衣做了一个男人的妻子。——这个举动,莫非也只是一场不甚认真的游戏?还是生活真的送给她一份慷慨的礼物,送给她一份甘愿坚守一生一世的爱情?
这个消息真是太叫我震惊了。我迫不及待地给王老师打电话,我要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一拨通她的手机,不等她开口,我即把声音放得很严肃地说:“速速如实交代。这样我才好判断该不该说恭喜。”
王老师笑了:“小丫头,敢到师傅头上撒野?拖下去,重打二十大板!”
笑闹了一会儿后,王老师终于告诉我,她嫁给了两年前在西藏游玩时邂逅的那个电视台摄影师。我在照片上见过这个摄影师,记得他有很好的笑容。他和王老师在西藏的生死与共我是知道的,我还知道这个摄影师是在上海工作的一个北方男子,比王老师小八岁。我一直以为他和王老师只是偶然相遇同行一路的伙伴,只是对方生命中的匆匆过客。没想到,他居然为了王老师请调到哈尔滨去工作,以一种执著但不黏糊的方式追求她。究竟他是怎么打动她的,又是怎么最终说服她的?
王老师说:“他向我求婚,我很不屑地问他,你了解爱情吗?了解婚姻吗?他说,我不敢说了解,只能够说出我的理解:爱情是飞蛾扑火,婚姻如赌博。我问他,你有什么可以输的呢?你又想赢得什么呢?他说,我能输掉的是我的孤独,或者说是我的自由;我想赢得的是两个人的幸福,天长地久的幸福。呵呵,我就像中蛊了一样觉得天旋地转,我被他的话语所迷惑,于是就飞蛾扑火了,就身陷赌局了。”
爱情是飞蛾扑火,婚姻如赌博——也许,王老师真的只是一时的头晕脑热,但谁又规定了爱情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呢?或者,正是那些不清醒、那些不可抑止的冲动才叫爱情呢?我可以肯定她做出的选择是正确的,因为,至少她获得了人生的某种可能性。我们的一生,能经历几回如此纯洁且虔诚的告白?又能接到几次如此盛大赌局的隆重邀请?我们又有几回人生呢?为什么不勇敢地赌一把试一下呢?也许我们真的能赢得我们最想要的呢?甚至获得的比我们想要的还要多还要美好呢?
只能够祝福我亲爱的老师了。祝福她和她的爱人,一起赢得这场赌博的最终胜利。
挂断电话,我的心情异常愉快。将电脑的音量开到最大,让音乐充满整个房间,自己走到宿舍的阳台上,从六楼的高度凝望大学路上来来往往的年轻男女们。
有那么一个时刻,我心里升起一个愿望。我希望楼下的人群里会有一个少年,他走到我的面前来,给我带来一束花,送到我的手中。顶好是我最喜欢的波斯菊,那种美得清淡的矜持小花。少年牵住我的手。我不需要任何理由,就跟他走。
音乐变成了周华健与齐豫合唱的《天下有情人》,妙绝的歌词出自林夕的妙手:
爱怎么做怎么错怎么看怎么难怎么教人死生相随
爱是一种不能说只能尝的滋味试过以后不醉不归
等到红颜憔悴,它却依然如此完美
等到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够体会
爱是一朵六月天飘下来的雪花还没结果已经枯萎
爱是一滴擦不干烧不完的眼泪还没凝固已经成灰
等到情丝吐尽,它才出现那一回
等到红尘残碎,它才让人双宿双飞
有谁懂得个中滋味
爱是迷迷糊糊天地初开的时候,那已经盛放的玫瑰
爱是踏破红尘望穿秋水只因为,爱过的人不说后悔
爱是一生一世一次一次的轮回,不管在东南和西北
爱是一段一段一丝一丝的是非,教有情人再不能够说再会
从此尽情飞翔6(1)
今年的“五一”假期,我过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劳动节。我从图书馆里抱回一大堆名著,在宿舍认真研读了整整一个星期。阅读不再是一项单纯的消遣活动,而是带着明确目的的一场劳动。我温习那些曾经感动过我、震撼过我的爱情段落。我想试图找到文学里的爱情对我的逻辑产生修改的有效性和有限性,看看我的理智与情感是怎样斗争的。
可是,我绝望了。我只看到许多模糊混乱、自相矛盾的观点。我还是没有搞明白,爱情
究竟是什么。
难道爱情真是这样此一时彼一时、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或者,真如一个小说家说的:爱只接受欣赏,拒绝讨论。
已经记不得是第几次重读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了。它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中篇小说,也是为数不多的在艺术上和灵魂上都给我震撼令我折服的文学作品。
全书的主干是一个女人写给她爱恋多年的一位作家的一封信。这是一个暗恋的故事。她的生命完全由他而牵动,她将自己一生的意义全部放置在他的身上。可他却从未认识她。而她也并不恨他。沉默、隐忍与谦卑使女主角的爱显得无比宽广高贵。她的感情热烈真挚却始终含而不露引而不发,默默地付出,默默地承受。只在生命终结时写出一封书信,向她的爱人表达她一生的爱、痛与思念。
小说里女主角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不怪你,我向你发誓,我从来也没有对你生过气、发过火。即使在我的身体因为阵痛扭作一团的时刻,即使在痛苦把我的灵魂撕裂的瞬间,我也没有在天主的面前控告过你;我从来没有后悔过那几夜,从来没有谴责过我对你的爱情。我始终爱你,一直赞美着你我相遇的那个时刻。要是我还得再去一次这样的地狱,并且事先知道,我将受到什么样的折磨,我也不惜再受一次,我的亲爱的,再受一次,再受千百次!”每次读到这个段落,我都会流泪,我被女主角无私的爱感动得无以复加。我甚至希望,自己能和那个女主角一样,拿出全部的心思与力量义无反顾地去爱一个人。爱到痛彻心扉。爱到荡气回肠。爱到无怨无悔。
后来,我看到一篇关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评论文章。作者是与我同龄的一个女孩。她说自己高中的时候也非常喜欢这篇小说,但长大以后却发现,这个故事不过是由情欲引发的爱恋被披上了“爱情”的外衣而已。她甚至怀疑,读者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的时候,茨威格是不是在偷偷发笑。这篇评论给我带来颠覆性的震动,那是一种坚守多年的信念被瞬间推翻的毁灭感。而这种颠覆,令我非常痛苦。
后来的后来,我总算从这种痛苦中解脱了出来。那是我读到了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男主角托马斯生性风流,他在与不同的女人上床的同时,也在思考:把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区分开来的千分之一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是灵还是肉?最终他得到了答案,只是一个小细节:他每天清晨醒来,躺在他身边还在熟睡中的妻子,总是紧紧地握住他的手。就是这样一个微小的细节,托马斯区分了逢场作戏与铭心刻骨,知道了什么是爱情,知道了谁是他的最爱。
感谢睿智的昆德拉。
爱情并非是纯然的形而上,就像人有灵有肉。但爱情最深沉最本质的部分,是属灵的。
我最喜欢的一首情诗,是裴多菲那首著名的《我愿意是急流》:
我愿意是急流,只要我的爱人
是一条小鱼,
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
池莉在她的小说《绿水长流》里引用了这首诗。小说里的主人公“我”这样说道:我在十八岁的时候流着泪朗诵这首情诗。鼓掌喝彩的是我十六岁的表弟。我三十岁的表姐在一旁冷笑。姨母织着毛线,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饱经沧桑的五姨婆在火盘边睡着了。
池莉下笔太狠了。但我想,她不是在危言耸听,她是在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真诚地告诉读者她的人生体悟。池莉说:初恋与爱情无关,只是青春期莽撞的性觉醒;爱情会被人类的野心与欲望所吞噬,比如政治;你可以狂热地去恋爱,但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池莉说:我们不谈爱情。
池莉还说了:为了永久的两情相悦,两人必须永不圆满、永不相聚、永远彼此牵不着手,即便人面相对也让心在天涯,在天涯永远痛苦地呼唤与思念。她认为,唯有这种感情才适合叫做爱情。
关于这点,柴菲和伊拉克曾有过精彩的争论。柴菲认为,只要一个人的生命足够丰富,他能够不断带给他的爱人新鲜与惊喜,那么,他是值得另一个人爱他一生的。用不着故意制造距离以产生美。伊拉克却认为,很多时候,我们爱一个人,不是爱他的优点,而是爱他的缺点,当别人对他的缺点感到厌恶的时候,你却感到心疼。真正的爱,在于你是否爱上他的不完美。柴菲反驳说,爱情应该给人带来提升,让两个人不断更新和提高自身。伊拉克坚持说,爱情是两个残缺的人在茫茫人海里互相辨认出对方,互相包容互相安慰。
我不知道她们谁说的更有道理。似乎都能成立,又似乎都失之偏颇。也许,她们自己对自己的观点,也不是那么确定那么斩钉截铁地相信?
我只知道,我还是忍不住喜欢《我愿意是急流》。即使聪敏的池莉好心地提醒我,你喜欢这首诗是因为你还太年轻,还太幼稚,我还是无法一下跳跃到对之无动于衷乃至嗤之以鼻的状态。
或许,对这首诗的无法抑制、不为所动的热爱,是与爱情同质异构的一个变体?或许,这种不可言说无法控制的微妙情绪,就是畅老师要求的恍惚迷离的东西?
爱情是一种信仰,没有讨论的余地。你只能选择信或者不信。而爱情的神奇之处便在于,很多时候,信不信,不由你。
从此尽情飞翔7
大一大二的时候,每到五六月,常常可以看到毕业班的男女同学聚在食堂会餐痛饮。夜晚的大学路上,总有醉酒恸哭的人被尚还清醒的同伴搀扶着,步伐凌乱沉滞,嘴里喃喃说些疯话傻话,怎么也不肯回去。即将分离的大四同学,四年积攒的情绪在毕业前夕集中爆发,放肆大笑之后是放声痛哭,痛快淋漓。看着师兄师姐们大悲大喜大喜大悲,我心里很是羡慕。觉得自己的生活是冗长拖沓的电视剧,而他们的生活则是电影落幕前的高潮,跌宕起伏。他们的生命正在急遽流动。
到了大三,我再看大四,看出的不再是诗意的别离,更多的是凄凄惨惨戚戚的黯然。因为自己马上也要成为一个毕业生,现实的问题迫在眉睫,我与他们之间没有了那个适宜欣赏的优美距离。
等自己真正到了大四,身临其境,才真实体验到毕业生活的风刀霜剑严相逼的质感。拍卖旧衣服和永远也用不着的课本时的颓然与落寞;面对被自己冷落了四年的图书馆和一张烂成绩单时的懊恼与后悔;签工作的过程屈辱却无法反抗,签的结果不如意却也无可奈何。考研考上了的心灰意懒,感慨其实也不过尔尔;没考上的觉得天塌地陷,却也由不得他放任悲伤,必须收拾心情尽快投入下一轮的挣扎。而最最触目惊心的,是校园爱情在坚硬的现实面前的无能为力。
市面上正在流行的一本小说《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在大四毕业生中更是广为流传。我没有看过,我一向对流行小说有很强的抵触情绪。柴菲读过这本小说,她的评价是,作者为了追求浪漫诗意而伤害了真实感,为了追求幽默搞笑而牺牲了疼痛感。
我很奇怪,既然不够真实到位,怎么会如此风靡呢?柴菲说:“因为没有更好更真实的作品。也因为生活太残酷,大家只能半梦半醒地苟活。张爱玲说过一段很深刻的话: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像《毕业》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