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文明,都消失了,也只留下天长地久会成为天长地久。而他总是急切地想要抓住那些最终总会流逝的东西,哪怕那样做只能让它们消逝的速度变慢一点。流逝总让他感到绝望。
这个城市不一样的天空总是呈现出一种阴惨惨、灰蒙蒙的压抑感,柔软的云飘过时也变得沉重,整个人也是昏昏的,那样的天气他常常失眠,哪怕那些雾霾后有个大大的太阳,它也是给人压迫,敬萧喜欢用相机记录不同地区,不同时段的天空,从清晨暖融融的朝阳到黄昏破碎混沌的云霞,这片天空的冷色调,幻化出不同的轮廓,如同从海底浮出的泡沫,短暂的冰冷后就破裂成空白。
王敬萧撑着大伞看着雨滴从天而降,望见了同样撑着伞落的蓝嫣丽,风从低吟的树中吹过来,将一道神秘之光投射到他混乱的心中,眼前的她穿着一件深蓝色MIUMIU外套,不经意抬头,四目相遇,一瞬间空气像是凝固了般,树木在那个季节发出抽芽的声音,随着雨打树叶,显得悠远澄澈。她转身,走到他身边,指着挂着单反的他,问,你可以帮我朋友拍几张照片么?
那天的雨一直没停,淅淅沥沥的,整个城市升起的水汽让陆家嘴的那些地标建筑如同装在一个磨砂制成的巨大水晶球里,影影错错,充满了梦幻色彩。他低着头,学校红色砖块铺成的小路像被洗过一样干净,婚纱店,如果可以的话,做一名永远在镜头后拍婚纱的人也不错,一同来拍婚纱的人总不会想到这个世界的其他角落正发生这一场一场的离别。
古小力和她的导师一起设计了几套婚纱,为了让这些她口中的“天才之作”不被傻瓜玷污,她于是像父母预支了一年的零用钱,在城市的西北角盘下了一个临街的门面,装修成了一栋影楼,请蓝嫣丽做模特model,考虑到作为专业摄影师的费用很高,她只雇佣了一个,而王敬萧,是她“用来凑数”的。
拍出的照片挂在门前,开门大吉,生意兴隆。
古小力两只手夹着王敬萧拍的景物照,像是拿沾满了病菌的纸。对旁边一脸期待的蓝嫣丽点点头,说,勉强及格!然后把照片都扔到垃圾桶,右键放进了回收站。
当蓝嫣丽对敬萧回应的时候,她夸张地说:“她觉得你拍得太好了,比那些拿着单反混饭吃的人强多了!”
敬萧有些诧异的看着她热切的表情,他知道自己停留在什么水平,虽然看不出是业余,但比专业的还好,他有些怀疑,望着蓝那张少有的开心的脸,心中自然是很高兴,当即答应了。
为了帮助快速出片,蓝嫣丽当上了现场导演和模特的角色,她身高一米七三,身材很好,而敬萧得以在镜头后注视她,拍照的时候,她总有意无意地向他这边的相机看过来。有时候敬萧想,她为了最好的朋友在不超过十度的气温中穿着清凉的婚纱,毫无怨言,她这样的千金小姐,不都应该是娇生惯养,受不得半点委屈的么。
或许她不一样吧,王敬萧在三脚架后面,看着她,她的皮肤在聚光灯的照射下几近透明,丰满的皮肤泛出淡淡的红色。每次休息时古小力就拿着大衣和毯子把她包起来,端上热咖啡。古小力在纸上画画,她在旁边喝咖啡,而敬萧则在趁她不注意时拍她。她嘴唇翘起蕴含的美,让他看起来淡淡的,有些恍惚。
那天晚上一直到凌晨四点,东方兰黛色的天空已经出现了一丝苍白色,他们从学校的画室走出来,蓝嫣丽穿回了一件宽松的Chanel大衣,系着一条蓝色Gucci长围巾,上面点缀桃红的心形,由于寝室还没开门,他们沿着学校通往城市中心的街道一直向下走,夜风浮动梧桐,叶子窸窸窣窣,仿佛沙砾低声悲鸣,他们与睡眼朦胧的人擦肩而过,巨幅液晶屏依旧寂寞地闪烁着,来往的汽车沉重地辗过街道,带来清晨微凉的风,扬起他们的风衣,夜很静,她走在在他前面,微光掠过她的静美的脸,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如清澈的湖泊,她不经意将眼神放在他身上,他看着她,两个人都停下脚步,有种淡淡异样的感觉,一阵风吹过,她的两缕头发直直落下来,她说:“其实以前我在大学的时候做过一段时间的执行导演,当时···”他伸手把她的头发撩到耳朵。然后她就不说话了。
王敬萧修长的手指划过她的头发时,他脸上的表情很认真,在夜晚散发着温柔的暖暖的光。然后他像是很尴尬似得低着头清了清嗓子,他没想到他的动作会让她停下说话。
她两只宝石般的眼睛灼灼地望着他,安静美好的侧脸是他在这个夜晚见到的最美的风景。
是他二十年以来见过的最美的风景。
两个人又向前走了半个多小时,她有些惆怅地凝望着前方的万家灯火,饱满的脸颊笼罩着青春的气息。在一家通宵营业的餐厅喝了杯咖啡,她捧着咖啡始终没说一句话,敬萧坐在她对面,或许是咖啡馆太温暖的缘故,她的脸一直微红,看着桌面的什么地方,不敢看她,咖啡喝完后,她看看时间,走出去,一辆宝马从黑暗中驶来,停在他们身边,她拉开车门,望着他说,我走了。
他说,嗯。
但她没有走,两个人相互望着,像两个美丽又忧郁的傻瓜。
她脸上温柔的光一闪而过,他走上去反手把她的手抓住,提着她的手臂,然后他们就很近地站在一起,她脸上满是娇嗔的表情,两张美丽的脸间隔着一线温柔的灯光,她美丽的大眼睛荡漾着盈盈的涟漪,倒映出他的影子,柔软的睫毛上有跳动的雾水。
她觉得自己心跳得很快,或许他的也是。
夜风掠过他们身后摇曳的树丛,带来一阵厚实浓重的芬芳,风声显得这夜更静了,远方传来一两声猫叫声。
两个人一点不顾司机的感受。
王敬萧认真地探下嘴唇,被夜风卷起温柔,他的头一寸一寸落下去,穿过阻挡他们淡淡的月光,直到最后一寸,她像是醒悟了什么似得,微微侧了头,王敬萧只吻到她的嘴角。
然后她推他,然后上车,白色汽车消失在即将散开的夜幕中。
王敬萧一个人站在逐渐热闹的繁华街道,望着她离开的那条道路逐渐被夜风吹亮,感觉有些不真实,他心里是极端喜悦的,但从那张俊秀平静的脸上看不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夜色温柔
有一天清晨,大永站在床上,穿着超人紧身小短裤做了一个动感超人的姿势,向全世界大声宣布:
“春天来了,我的发情期也来了!”
那时候他刚刚摆脱了学姐的纠缠,熟话说从哪儿跌倒就要从哪儿爬起来,于是当他从一个没事儿也逃课的男人变成了一个严格按照作息时间生活的男人时,寝室其他三位都觉得不可思议,那时他的表现为,总一个人呆呆地对着显示屏的风景桌面,时不时发出一两声傻笑;在寝室里每隔十分钟走到盥洗室的大镜子前整理仪容,在教室里每隔五分钟拿出小镜子整理头发;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蹲在厕所不满一个小时怎么催也不会出来;看金庸或者琼瑶的小说;开始体贴人,时常提醒王敬萧衣服多穿点、被子该晒了······
那段时间一旁背单词的敬萧总有种坐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感觉。
李晨远语重心长地说,大永,药不能停。
“这一切的一切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大永又恋爱了!”程亦城用感情专家的语气说,其他人都对此表示不可思议,因为此前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深切追忆自己以前的女友,具体来说,他曾推倒无数少女,常自语,
年少气盛,遨游裙钗之间,十步推一人,千里不留行。了事穿衣去,深藏身与名。
大永曾和程亦城交流心得,两人被奉为专业的“摧花圣手”。王敬萧候想,如此情场大咖,也会马失前蹄,栽倒于小短裙下?
此时大永已经蹲在厕所里快一个小时,其他三人都担心他是否还活着。他从厕所出来的时候哼着小曲,表情欢乐,像捡了钱包似的,其他三人马上问他最近怎么了,是不是真的捡钱包了。他说:
“一个学姐!”
“一个学姐”
“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他伸出两只手,耸肩做了一个特别无辜的动作,李晨远想,是的,这个动作,很欠揍。
“雷锋活到现在,也会献身解救大龄单身女青年的~”卫一鸣说。
“老树发新芽~加油!”王敬萧说。
“你们好好说话行么?”大永说。
程亦城说:“别理他们,他们是嫉妒你!女大三,抱金砖,哪栋宿舍的?恩······寝室联谊就定在这个星期五吧,星期六我要去见高尔夫教练。。。二栋的!?行啊兄弟,哈哈哈···二栋好二栋好,上次在二栋门口就见到一个特别高挑丰满的······”
以后大永和以为十分漂亮的女孩子在校园各处出双入对,女孩名叫韩霜瑶,考察637寝室,这个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寝室,因为四位身材颀长的大男孩在学部女生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女朋友来之前大永十分紧张,在寝室内外指手画脚:“···把你那张汤唯的诱惑照给撕了喂喂喂不能用二次元小萝莉做桌面······注意形象,王敬萧,程亦城,不要故意耍帅,至少今天不能比我帅······”交代完后与韩霜瑶一同来到寝室,敬萧躺在床上看书,没在意,学姐间几位学弟“有些人样”想起共同奋斗的姐姐妹妹,发起了光棍解放运动,两个寝室间搞寝室联谊会,这让王敬萧艰苦学习的伙食向世界贫困线靠近了一点。几个大男孩和一堆美女,叫着“花姑娘”就脱缰而去,程亦城讲笑话,美女笑倒怀里。程亦城喝高后,眼泪哗哗流下去,······她就这么走了!我接到短信那一刻整个人都蒙了,全世界都知道了,我还在那儿傻傻地等······我和她在一起风风雨雨十年······
妹子:“咦?你刚刚说你十八岁?!”
“我八岁时我们家就帮她赎了身···”
“你们家真是好人!”
程亦城抱着妹子大腿哭得昏天暗地,王敬萧当时坐在他们对面,挠了挠头,看着他直摇头,他不是卫道士,但觉得爱情还是认真的好,他知道不负责任对其他人的伤害。他体验过那种伤。
或许是他太保守了吧。
后来这程亦城和美女突破禁区,成功打到三垒,分手的时候美女在楼下疯了似地守了程亦城两天,他在楼上玩游戏,王敬萧放下书,端着咖啡走到阳台上,向下看了看,说,你确定她会没事儿吗?
程亦城在沙发上耸耸肩,说,那她能怎样?
然后他用一笔钱解决了问题。
这个长得和时尚杂志封面那些男模一样的花花公子,总会认为,钱可以买到一切,那些说钱买不到快乐的人,是因为他们钱还不够多,或者他们不知道去哪儿卖。
以后的几个月中,王敬萧见到蓝嫣丽,也只是淡淡一笑,有时候他觉得,那天黎明前在街道的吻像是他做的一个梦,然而他也能清晰回忆起她嘴角温软的感觉,她温暖的呼吸,和身上好闻的味道,然而她总是若无其事的,仿佛对她也不过只是一个好朋友,只是当他送她花时,她脸上才浮现出慌张又惊喜的表情,那是王敬萧在她脸上从来没见到过的。
蓝嫣丽对于爱慕者总表现出的不屑一顾,并不是因为她的高傲,而是因为她生活面之窄,王敬萧在图书馆和教室之外很少见到她,每个假期,蓝嫣丽都钻进宝马里,离开人们的视线,人们不知道她要什么,除了名字之外外界对她知之甚少,以至于谣言私四起,根据她的衣着和习惯,有人推测她的父亲是政府高官,具有军方背景,也和学校的某位书记关系不错,各种谣言满天飞,敬萧也不知道相信哪种。
一次,程亦城拿着花又去找学妹,没见着人,无功而返,敬萧说,你真是花心大罗卜,程亦城说他暗恋蓝嫣丽,没有任何行动,骂他怂蛋,他不顾程亦城的强烈反对,将他即将送给学妹的九十九朵玫瑰抽出一朵,半夜拿去送给蓝嫣丽,当时已经过了十二点,蓝嫣丽放下书,接到他的消息很惊讶,回复说:太晚了,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吧!
蓝嫣丽忐忑不安地放下手机,一分钟后,手机屏幕亮了:我一直等,直到你下来。
蓝嫣丽捧着手机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一道光从窗帘的缝隙中照亮了白色天花板的一部分,她到窗边拉开窗帘,窗外是一片繁华的街区,以及一轮白色的月亮。
他抬起头,也能看到这月亮吧······
她穿衣服,推开卧室的门,客厅里作画的古小力诧异地说,这么晚了什么事?蓝嫣丽没回答,慌忙推开门向楼下走去,北苑是老师住的小区,她走了五分钟,才看到小区的铁门已经被阿姨关上,空无一人的道路灯火通明,望过去,只有铁门的影子,然后她才发现,一个颀长的身影靠着墙。
那天他穿着一件花灰深绿色毛衣,领口露出点点里面的斑点白衬衫,习惯地把手放在牛仔裤的口袋里,另一只手拿着那朵花,他低着头,帅气的侧脸埋在浓密柔软的头发下,她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她能感觉到他入神地望着那朵花。
他身后的灯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她轻轻走过去,两个人隔着一道铁栅栏,他再不能凑下来吻她了吧,她有些胡思乱想。
蓝嫣丽白皙的脸同样红着,低着头,伸出手拿着花,嗅了嗅,慌张又惊喜,她本来可以说嗔怪他这么晚还让大小姐下来,或者只对他说一句“谢谢”,但他们什么都没说,好像他的花本来就该送给她似得。他的脸笼罩在夜色柔和的温柔中,那张年轻英俊的男人才能表现出的温暖的光芒,让人心醉。
很久之后,他说,不早了,上去吧。
她说。再见。
然而她转身,走了一百米的样子,回头时发现他还站在那里,嘴角带着笑意,向她投来温柔的目光,她转身继续走,直到他再也看不到她,他才像醒悟般转身向往寝室走。
又要向阿姨求情了开门了,他笑着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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