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他们用什么来打动我?”
“自然还是黄金,他们自己不拿出黄金来,却能帮助大哥去劫掠别人的黄金,大漠上有很多很富有的王公,每个人的存金都有几十万两或几百万两。”
“这倒是不错,大漠上有上百个部族,其中最穷的王公地都能拿出十几万两黄金的。”
“这正是他们感兴趣的地方,他们可以派人来帮助大哥,一个个地吃下来,你分得小份,他们去吃大份的。”
“那要我答应才行,这些黄金在大漠上转来转去,还是留在大漠上,一旦溜人到外人手中,就不会回来了,我们大漠上的王公都有个默契,本身也许不禁互助争夺,但绝不容外人来分沾的,黄金是阿拉真主赐给我们的财富,除了阿拉的子民,谁都不容占有的。”
洪九郎一笑道:“但是大哥受了她们的蛊惑,为她们所控制,情况就不同了。”
“我不相信,没有一个女人控制我。”
“大哥;话别说的太满,魔教中的女包蛊惑是一种很高明的手段,很少有男人能够逃得过的。”
金加也笑道:“魔教中那一套手法我并不是不清楚,但是对我们没有用,大漠上的男人不会为女色所动的,因为我们并不像汉人那样尊重女人,女人在大漠上没有地位,她们只是男人的附属品,不足以左右男人的行为。”
“现在说这些或许言之过早,等一下勾魂四姝来了,大哥就可以知道了。”
金加也笑道:“我不会怕她们的勾魂手段,却怕她们的武功,我承认斗不过她们,还有我这些部属也不行,上次你已经杀了我一批,这批人可不能再遭受损失了,否则我这个光杆儿王公就没得混了。”
“这一点大哥请放心,小弟会照料的,绝不让大哥或你的子民受半点损伤,素芬和心心她们已经去准备了。”
金加笑道:“兄弟,谈起女人,我可实在佩服,这一批母大虫,你是从哪儿找来的,个个武功高强,杀人像切瓜似的,如果你肯交换,我可以用十个换一个。”
“大哥,好的女人如同烈马一样,要你自己去驯伏,而不凭交换得来的。”
金加叹了口气道:“我知道,我也只是说说而已,你们汉人的女人我也是不敢要,她们不像大漠上的女人那么驯服,尤其是练过武的女子,对男人更没有那么尊敬,说不定那天发起脾气来,一刀割了我脑袋,那可不上算。”
洪九郎笑道:“只是割下脑袋还好,就怕她在你的子民面前,拳打脚踢,着着实实地修理你一顿,你这大漠第一勇士可就没法儿再做人了。”
金加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声未竟,远处已来了四个女人,身上穿着轻纱,火光隐约中,眼见她们雪白的肌肤,修长的腿,鼓隆的乳房。
碧眼、隆鼻倒不出奇,因为维吾尔的女郎中有很多也是这种形相,但她们脸部轮廓之美,却是无法以言词来形容。
金加停住了笑声,张大了嘴,忘其所以地站了起来。
那个男人为他引见道:“大汗,这是敝国的四位公主,温妮、妲妮、娜妮、银妮。”
四个女郎一起浅浅地鞠躬,莺声呖呖同时道:“拜见大漠上最英勇的大汗!”
金加还是呆呆地站在那儿,直等旁边的一名女人轻轻地碰他一下,他才从失神中惊醒过来。
他刚开大嘴笑道:“好!好!好极了,真想不到你们会这么美,来!来!坐下坐下,啊!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一位是大漠上最大的一族康拉王公的世子叶尔小王爷,也是大漠上公认的第一美男子。”
他手指着洪九郎,这时洪九即已换了回人贵族的装束,英气勃勃,一派潇洒之状。
四个女郎的眼中都亮起来了光,康拉王公那一族在天山之麓,所属最大,人口最多、最富。
而且叶尔小王爷在大漠上的名气也极大,是每一位公主争婚的对象,他跟洪九郎是好朋友,洪九郎熟知他的一切,两个人也长得颇为相像,所以才借用了这个身分。
这些魔女显然对大漠的情形颇为了解,金加王公固然是她们所乐为笼络的人,而叶尔小王爷更是她们的对象。
如今这两个人居然能凑在一块儿,叫她们全碰上了,这是多么好的事呢?
四个人又向他行礼。洪九郎的表现不像金加那么急色,但显然也为她们的美色所吸引,含笑答礼问好。
于是温妮和妲妮傍着金加,娜妮和银妮陪坐洪九郎,分成两组坐了下来。
她们笑得很甜、很开心,金加乐极了,笑声不断,洪九郎也很开心,他知道金加的表现极为失常,但这是很好的现象。
大漠上的王公都很好色,但不会为一个女人而着迷,显得手足无措,因为他们取得女人太容易,女人只是财产的一部份,不会如此重视的。
金加恰如其份地表现了他的粗莽。但他绝不是这样的一个人,这表示他心中仍有警觉性。
四位黄金城的公主都很喜欢饮酒,也很风趣,在喝了一点酒之后,她们的表现更洒脱了。
她们整个人都倚在两位男人的怀中,对金加的轻薄不但未加拒绝和阻止,甚至于还主动地挑逗他。
娜妮和银妮比较含蓄,这不是说她们较为规矩,那是因为她们所陪伴的对象,洪九郎所扮演的叶尔小王爷很矜持,也极有修养,他只是低声和他们谈话,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他男人的温柔和魅力,反倒把两个女子弄得如痴如醉。
这一次宴会极尽其欢乐之能事,酒酣而散。
温妮轻轻地在金加耳边说了两句话。
金加惊喜地道:“真的?”
温妮妩媚地点点头,嫣然一笑,拉着妲妮走了。
洪九郎则拉着娜妮的手,低声道:“我实在舍不得跟你们分开,我们出去散散步好吗?”
娜妮笑道:“小王爷,在这黄沙遍地的沙漠上,有什么好逛的?”
洪九郎道:“水边有树,树下有草,今晚又有月色,我们能避开别人,悄悄的谈话,不也是很美吗?”
“可是草里有蛇,我们怕蛇。”
洪九郎微感失望地道:“那我只有跟你们说晚安了。”
银妮却笑道:“小王爷,我们的帐篷里没有蛇,而且有我们从黄金城带来的美酒,你可以到我们的帐篷去。”
“这不大唐突了吗?你们的随员不会干预吗?”
“谁敢干预,我们是公主,除了国王外,谁也不能干预我们的行动。”
洪九郎笑道:“那么我等一下一定去拜访。”
银妮手指着道:“我们的帐篷就在前面左边的那一个,我和三姐同一帐篷,你可千万别弄错了,跑到大姐她们那儿去了。”
娜妮也笑道:“你若摸错了可热闹了,因为我知道大姐也约了金加大汗到她的帐篷里去呢!”
“你怎么知道?”
“那是她的习惯,她喜欢一个男人时,必然会邀约到住处去的,我们也是一样。”
这些魔女们究竟难登大雅之堂,虽然她们的公主身分不假,但表现得却有如娼妓,调情的技巧也很拙劣。
不过洪九郎却深自提高了警觉,这勾魂四姝是金妮特由黄金城调来对付自己的,假如她们只有这么一点能耐的话,金妮又凭什么以为她们能对付得了自己?
那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她们的武功很高,一种则是她们蛊惑男人的功夫很行。
不管是那一种,洪九郎都认为相当具有危险性,不但自己不愿轻试,也不能让金加去轻试。
等她们都走了,洪九郎把金加拉到一边问道:“大哥,你对她们的印象如何?”
金加笑道:“你是问温妮和妲妮?那是两条母狗,才第一次见面,她们就约我上床了。”
洪九郎道:“这未免太直接了吧?”
金加道:“她们是什对大漠上的习惯,在大漠上,男女相悦,就是上床睡觉,没有你们汉人还要谈情说爱的那套,我相信另外两个也对你发出同样的邀请了?”
洪九郎道:“她们只邀我到帐篷去再聚。”
金加笑道:“就是那个意思,在大漠上,女人邀你上她的帐篷,就是要你跟她睡觉的意思。”
洪九郎道:“大哥答应她们的约会了吗?”
“当然要答应,在大漠上,没有一个男人会拒绝这种邀请,尤其是我大漠之鹰,若是连一个娘儿们的约会都不敢参加,传出去岂不是笑掉了大牙?”
“大哥也打算跟她们上床吗?”
“不打算,我已经有很多女人了,怎么还会去跟两条我母狗上床呢?”
“大哥打算如何应付呢?”
金加笑道:“兄弟,你别来提醒我了,我对黄金城的情形并不陌生,也知道魔教中女人蛊惑男人的手段,我若真跟她们上了床,也许就被她们吃定了,魔教的姹女迷魂大法是很有名的,我可不敢以身轻试。”
洪九郎笑道:“大哥这大漠之鹰倒是名不虚传。”
金加道:“那个温妮对大漠上的情形很了解,也清楚我以前的谋生方式,她听说我改变了生活方式,觉得很失望,说可以支持我成为大漠之王。”
“大漠上各部族自立为主,没有一个统一的王的。”
“她说可以支持我两千勇士,征讨各部族,把每一个部族都征服下来。”
“她对大漠的了解太不够了,大漠上有几十万人呢!只凭两千人就想征服大漠了?”
“加上我的合作倒并非不可能,大漠上的人虽多,却是分散在各处的,最大的几个部族,也不过是几万人,去掉老弱妇女,不过才三、五千战士,如果有黄金城的两千名勇士为助,我是可以一个个地吃掉他们。”
“这对大哥倒是一个机会。”
“我可不是傻瓜,我成了沙漠之王,她们却是大漠的太上皇,我只是一个傀儡而已,那有什么干头。”
洪九郎轻叹道:“大哥毕竟想得透彻,但大漠上其他的王公却不会这么明白的,她们在大哥这儿得不到结果,自然不会死心,一定会在别人身上下功夫的,看来她们这次雄心不小,想在大漠上扩展地盘了。”
金加道:“我知道,大漠是我们维吾尔人的土地,不能由着她们来胡闹,所以我要先下手为强。”
“杀了她们?”
“是的,阿拉真主保佑,让我最先碰上她们,这除害的责任,就落在我的身上了。”
洪九郎十分高兴,金加不是个糊涂虫,于是他们也作了一番计划,就分头进行了。
洪九郎也把尤素芬召了来,要她们配合计划,然后他就整整衣服,也踱向了那一所指定的帐篷。
黄金城的人一共只搭了两座帐篷,供四位公主休息,其余的人都是露天而歇,就睡在火堆旁边。
洪九郎撩开帐帘进去,两个女的都在含笑等着他。
她们身上的衣服却穿得更少了,除了一袭轻纱外,里面不着寸缕,肉香满溢,充满了诱惑。
娜妮上前含笑道:“小王爷,你可来了,我们姐妹已经等了很久了,来,宽宽衣服吧!
在我们的帐篷里是没有任何拘束的。”
她扭动着腰肢上来,要帮洪九郎宽衣。
洪九郎一把抱住了她,迫不及待地吻住了她的嘴唇,就往毯子上倒去,娜妮轻轻地挣扎着,口中还发出咯咯的声音。
银妮本来含笑在一边看着。
洪九郎伸出一只手,拉住了她的手腕道:“来!你也别闲着,我们一起来。”
银妮笑着道:“别急呀!小王爷,到了这儿,总有得你乐的,你先摆布了三姐再说。”
“她已经摆布定当了。”
银妮一怔,移眼去看娜妮,但见她面部已经扭曲,身体也不动了,大吃一惊,连忙夺手想挣开。
洪九郎却用手一带,将她的身体拖了过来,右手趁势一拳掏出,重重地击在她的肋骨上。
这一拉一击的劲道合起来是无法想像的,帐中可以很清楚地听见肋骨断裂的声音,等洪九郎放开了手,她已口角流血,四肢在轻微地抽动着,人是绝对地活不成了。
断骨刺穿心脏,巨劲震碎了内脏,洪儿郎出手时是十分凶狠的,能用这种狠手对付一个女子,他的心肠也够狠的,他翻过地上娜妮的尸体,由后腰处拔出了一支匕首。
他是利用抱住她的时候,悄悄地刺入了这支匕首,又吻住她的嘴,使她发不出一点声音。
匕首刺入了娜妮的肾盂,那是人体的要害,洪九郎在杀人时也是十分在行的。
帐外发出了呼喊的声音,是尤素芬率着金加的手下,在对黄金城的人展开搏杀。
他们是趁人无备时,突然下手的,成果也不错,出手就解决了一大半,不过还有七、八十人逃过了杀劫,在跟他们搏战着,有心心她们在拦截。
洪九郎相信没多大问题,只对尤素芬吩咐道:“一个也不能放过。”
匆匆地进到另一所帐篷,但见妲妮已被砍成两截,尸横就地,温妮却仗着一支匕首,跟金加对拼着,口中还连连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
金加看见洪九郎进来,笑着问道:“兄弟,你那边都解决了?”
洪九郎点点头道:“解决了,一刀加上一拳,两个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外面也差不多了。”
温妮跳后了一步,吃惊地道:“你们是计划好了要对付我们的,为什么呢?”
洪九郎大笑道:“为什么?那还不简单,你们是到中原皇帝那儿去朝贡的,一定带了不少的金银财宝,而大漠之鹰则是专门发横财的,正愁找不到财路,你们却自己凑了上来,还要问为什么吗?”
温妮一怔道:“难道你们是为了财?”
金加大笑道:“大漠之鹰从不为其他的原因而杀人。”
温妮叫道:“金加,你会后悔的。”
“老子从来没有后悔过任何事情。”
“但是这一次你就要大大的后悔了,你杀了我们黄金城的人,你和你的族人将受到魔神诅咒!”
洪九郎笑道:“魔神不会知道,因为我们是不期而遇,没有一个人知道是我们下的手。”
“可是我们的随员会逃回去的,那时就该你们后悔了。”
“他们逃得了吗?”
“绝对有几个逃得了的,你把我们当作一般人就错了。”
这时尤素芬也进来了,她的刀上还满着血。
洪九郎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