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个乌鸦一般一刻不停地叨叨有的没有的,他肯定都没有认真听,只是突然我发现他慢慢地停了下来,感觉到他的心不在焉,于是顺着他愣神的视线望过去。
那一天夏明修穿着傻傻的条纹病号装,睡在一把白色的椅子上,就像以后每一次见到他一样超然脱俗,阳光把他的头发染成栗色,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天然的淡淡光晕,他熟睡
着仿佛天使一般,那样的苍白透明,仿佛一碰即碎。
男人的直觉也是可怕的,我在第一眼看到夏明修的时候,第一眼看到洛予辰看他的眼神的时候,就隐约猜到了最终这个令我灰心丧气的结果。
谁能想到爱神丘比特拿着他的小弓在一个医院里转悠,然后看到没有资格被他射中却弄巧成拙成了红娘的我,一定从心里笑死了。
有些缘分类的东西,不是你的,就是求不得。
我又看了一张,是摩天轮,新年的夜里。
他已经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戴上了银色的十字架,英逸冷漠,俊美逼人。
他的生日是圣诞节,那年他十八岁,刚刚出道却惊艳四座急速蹿红的小歌星。
他长得那么帅,在路上被星探要死要活地拖住也算是情理之中,其实那一年对我来说,才是天翻地覆的巨变。
我,这个娘早死没有爹,在叔叔家过着寄人篱下不算寒酸却也不算快乐的日子的从来没想过能飞黄腾达的人,突然凭空冒出来一个哥哥。
经他们千般举证,万般说明,我突然摇身一变成了某巨头娱乐公司老总的私生子,现在老头子驾崩了,脑子进了水要把他旗下一半的公司股权留给我这个他一面都没有见过的
儿子。更进水的是他正牌夫人的亲生儿子,我的半个哥哥,不仅不学古代王爷们谋权篡位更改遗诏,反而非常善良地对我特别好。
这样一来,突然洛予辰成了艺人,而我成了能主宰他生杀大权的人。
他不会为他自己的前途求人,但是他来求我了。他请我提拔夏明修。
夏明修长得自然是非常俊秀,但是这个世界上长得好的人多了去了,公司基本是想捧红谁捧红谁,不是非他不行。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于是我开出的交换条件是要他和我在一起,十年,他答应了。
他早就知道我爱他。也是做好了牺牲自己的准备的,为了那个夏明修。
之后我们就做了十年的情人。
飘在洛予辰身边有了几天的日子,有时很惊讶地能看到一个完全不曾熟悉的他。
他工作的时候一直都是一个样子,我原来躲在角落里看着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明明置身于众人当中,又仿佛超脱世外,眼神不知道飘到哪里,思想可能更是神游天外。
他永远难以捉摸难以理解。
我离开了他应该心里还是很窃喜的,结果也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大喜大悲。
他曾经是个相当喜怒形于色的人。高兴的时候,周身都充满阳光,沮丧的时候,一朵乌云就在头上飘荡那样的明显。
变成现在这样,大抵都是我的错。
夏明修真的收拾着开始搬进来,他的东西一点点在房子里多了起来。
他在门口看到那个装着洛予辰挑出来准备扔掉的照片的箱子,就多管闲事地抱到洛予辰面前。
他好像很喜欢踩洛予辰的雷区,居然昂着头说:“洛予辰,你连这个都不能留下么?”
我知道夏明修这次触到的不是一般的雷管,是鱼雷。
不过转念一想夏明修虽然迷糊,也不至于笨,什么是雷他自己也知道,他敢去触雷自然是有一定的资本,哪像我,在洛予辰面前比较卑微,只好从来都是努力避着洛予辰的锋
芒。
因为相当尖锐,刺着人非常疼。这点上,洛予辰大概是看夏明修皮肤比我嫩很多,所以才一直没忍心随随便便刺。
洛予辰果不其然脸色阴沉,刀削的脸庞冰冻千里。
夏明修显然对此不似我一般畏惧,还拔高了声音:“肖恒到底做过什么事,到你不能原谅的地步?”
我大鼓掌,夏明修同学不愧是夏明修同学,问得问题也是我最想听到答案的。就是这个,我究竟做过什么,能叫你如此憎恶。
“你不要跟我提他了好么。”洛予辰有些愤愤然说:“我以后都不想再听到他的名字。”
夏明修抱着箱子,愣愣地站了半响。
我则是扫兴,好不容易夏明修问出来了,还是没能听到问题的答案。
“洛予辰,他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夏明修放下箱子,坐下来轻轻搂住洛予辰。
洛予辰没有挣开他。
什么?这算什么?我瞪他,徒劳地瞪。
这算默认了?
我一瞬间比岳飞还冤了。
我特别想不通,我到底做过什么了,就十恶不赦了?
洛予辰有能耐,一句话不说,就把代表光明和正义来匡扶我这个弱小的洛予辰变成了同情他这个受害者,然后对我这个坏人同仇敌忾的人。
之后的几个小时,我的行为就是努力地思索着我曾经做过的最对不起洛予辰的事情。
间接导致他放弃足球和强迫他跟我在一起,不知道哪个更不可原谅一点。
还有比这更甚的么?不是吧,我肖恒怎么说也算是天性善良,更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记得干过。
而且,就说足球和在一起的事情,如果洛予辰自己特别坚持,我又能对他有什么影响?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职老妈子一样伺候他,帮他在事业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对他不利的人,费尽一切心思讨他欢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着笑脸,就
这样,还是被不屑一顾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层纯洁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实真没差多少。
十年了,虽然不能让他展颜,我却已经尽我全力补偿他了。
连最后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说是恨我浪费了他的青春年华,那么他现在二十七岁,正在最英姿逼人的年纪,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费掉了。
我私底下觉得自己虽然做得很不对,但怎么也算仁至义尽。
人心都是肉长的,就算我怎么样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边的一只老流浪狗也该有点感情了吧。
要说拆散他和夏明修,虽然很对不起夏明修,但是其实十年之间两个人根本没断过,有我没我基本一样。就算没我从中作梗,两人难道就能顶着名人的身份昭告天下?
心不在焉地跟着洛予辰工作一天之后,在停车场,遇到了我最为愧对的人。
其实死了之后第一次看到,还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私底下觉得洛予辰好像挺不喜欢他的,貌似还有点憷他,以前见到他都会浑身不自在,今天照旧表情僵硬,不过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会给洛予辰个好脸,今天也脸色不
善。
脸色不善其实已经很对的起洛予辰了,我还以为他会跳起来把洛予辰暴打一顿。
我哥方写忆,就是那个脑子进了水,对我特别好,我十七岁才认回来的老爸的正宫娘娘的儿子。
因为十七岁才认识,叫哥我觉得肉麻,于是一般情况下我都会直呼其名。
离近一看,方写忆瘦了不少,脸色也很差。
可以理解,我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他以前虽然位居经理,却一直是懒得管公司的事,三天两头不见人影的人,现在公司整个都是他的了,我没有提前预告就把大小事务全盘扔
给了他,还要他帮我料理后事。
凭良心讲,其实真的特对不起他。他对我一直不错,结果我肯定让他伤心了。
既然我不在,方写忆 经理就没有理他旗下的大牌歌星,径自向自己的银色奔驰走过去。
“方先生。”洛予辰不知出了什么问题,破天荒开口叫他。
方写忆优雅地拉开车门,停住,头都没回,架子拉得比洛予辰大明星还要足。
“请问,您。。。。。。能联系到肖恒吗?”
我很surprise。
我以这种没人看得到的形式在他身边也飘了有一周左右了,他可是一次也没有主动提及我。
不过初次听他提及,我也并不高兴,按照常识推理,不是什么好事。
“洛先生找小恒有什么事吗?”我才注意到方写忆一身黑色风衣,靠着银色跑车缓缓转身,潇洒优雅万分,我都快要鼓掌了,他还不够,又悠悠点起一支烟。
本公司方总经理如果去拍电视剧,赚得不能比夏明修少。
“他。。。。。。还有一些东西放在我这里,我想还给他。”
果然,我的推理正确。
那一箱他看了就烦的照片吗?我立刻开始无情地嘲笑洛予辰,你自己烧了就是了,至于多此一举么?你还是想借机知道我的下落吧?
我的遗书里,明确地告诉方写忆,不要告诉洛予辰我的事。
如我之前所说,我很善良,我不希望洛予辰因为觉得有愧与我而和夏明修不得修成正果。
现在看来,我还是太自命不凡了,还以为自己这种洛予辰生命中的小灰尘能够给他造成一定的影响。
失败源于过度自信,非常鄙视自己。
方写忆吸了一口烟,魅力十足,然后凉凉道:“不用。你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肖恒用不着了。”
他说的是大实话。
洛予辰当然觉得被针对了,也很不爽,反正牌大也敢耍,冷冷地看了方总经理一眼,转身走了。
我回头,看见方写忆狠狠掐了烟,丢在地上碾碎。
感觉真的很不好,心里给方写忆默念了三千遍对不起。
洛予辰一路就是飙车回的家,被方总经理得罪之后的愤怒,即使压抑着,也一清二楚。
他停好车就立刻跑上楼,了解他如我,已经很明确他要干什么了。果然,他几乎是愤恨地拎着那一箱照片,迅速下楼到了垃圾焚化炉,然后毫不怜惜地通通塞了进去。
就洛予辰那种一根线的神经,巨好预测的行为。
火光闪耀,带着焦黑的碎片飞来飞去。
这次不错,烧得噼里啪啦,也算听了个响。
我地站到一边,冷静地看着回忆一点点焚烧殆尽,化成灰。还能不住地赞赏,洛予辰你够狠,一点点活口也不给我留下。
要是还活着的时候我能像现在这么酷,说不定在洛予辰眼里我的形象还不至于卑微。
3。盛夏之风
夏明修很晚的时候来了,带了宵夜,两人就在厅里吃着,一派祥和。
经过几天的细心研究夏明修和我的不同,我的基本总结就是夏明修除了天生的笨手笨脚和糟糕的做饭水平,哪里都比我好。
外貌心灵之类的硬件问题就不谈了,有一点夏明修很明显胜过我的就是,他和洛予辰的相处模式是平等的。夏明修从来不用像我一样处处委曲求全地顺着他。
现下我心里已经没有了对于世界并非人人平等的愤愤不平,觉得夏明修这样独立的人格和不卑不亢的性格非常值得我学习。
一般情况来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百般求都不得。所以,不自抬身价就不错了,倒真不用像我那样弄得卑躬屈膝。
夏明修自然是很喜欢洛予辰的,但是却没有表现成没有洛予辰就不行,所以和夏明修在一起的时候,洛予辰是温柔的,因为他不温柔的话,他不能笃定夏明修就会一直喜欢他
,像他笃定我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样。
夏明修也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完美的人之一,外貌动人,心灵美好,连天生的行为模式都是这么正确,让人不得不感叹造物主心情好了的时候的杰作。
至于我深爱洛予辰,曾觉好像也是比较完美的。
后来和我在一起,他被我供着奉着,就成了一个冷酷、暴躁、我行我素的人。
不过幸好也只是对我而已。
然而在夏明修面前,他算是一个很好的情人。
不禁想起曾经听说过的一个童话,就是两个不完美的人相遇,一起变得完美。
我和他一起是错的,他当然完美不了。
现在他终于能够和这样一个很完美的人在一起,变得更加完美。
我曾经比较自私,我希望洛予辰幸福,但是看着洛予辰和夏明修一起幸福快乐就想搞破坏,根本不能装看不见,更别说是退到一旁默默祝福。
所以说要我放手确实是比登天还难,就因为我只要活着一天,都没有办法看着他和别人在一起,才用死来一了百了放他自由。
然而自己阴魂不散的结局,真是令我哭笑不得。
而现在,我已经彻底叹服了,甚至学会了欣赏两个人在一起的美好。
不过我一定是还有什么没有做好,才仍然不得升天。
或许要等到我可以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的一天,就解脱了。
不可思议,一周之前这还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现在我却觉得也快了。
等到万籁俱寂两人早都沉沉睡着了,我无所事事,于是开始继续挖掘情敌的完美品质。
夏明修还是一个很坚强的人。
当年在医院里,他是面对病魔最顽强的;后来在萤幕前,他也是笑得最灿烂的。
我一直特别嫉妒他。但是从来不敢跟神祈祷这个人能从我和洛予辰的生命里消失。
在医院里的时候,他正被白血病折磨着,随时都可能死掉。
在生与死这个问题上,我不敢到神明面前乱说话。
我经常被洛予辰押着,不情愿地去看他,他每次都是苍白、透明,却坚强地笑着,缠着我说我们俩小时候故事吧。
他那时病得都不太能走路了,就只好捣腾着花草,在窗边种了一排一排,抹得满脸泥,然后神神经经地一个一个花苞起着名字。
其实那个时候我和洛予辰都不认为他最后是能活下来的。
洛予辰背着他哭的时候,他就会安慰他说,我又还没放弃,你哭什么。
当时我虽然极度妒忌他抢去了洛予辰的注意力,但是还是希望他能够好起来的。
后来有一次他昏迷了,好几天,我一度在想之后我该怎么安慰洛予辰,结果他居然还是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