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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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纪- 第2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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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杀得真痛快!好久没这么痛快了!”

“如此杀戮,比起和山东之地打更让人痛快!”

“你这不废话吗?山东之地再怎么说,也是华夏一脉,杀得越多,越让人心里不是滋味。这些异族连年扰边,杀戮无数,他们都该死!”

秦异锐士欢喜无已,紧握着还在滴血的秦剑,咧着嘴,大声议论起来。

“还愣着做什么?等我请你们喝酒,还是请你们吃肉?”蒙武把手中的秦剑一挥,一片血雨飞洒,大吼道:“公子说了,不仅要杀这些该死的异族,还要抢。吃食要抢,金银珠宝美玉要抢,牛羊骏马更要抢,还不快去抢!”

“抢!”一个字的回答,惊天动地,直贯九霄,秦军欢声雷动,无不是使出浑身解数去抢掠。

等到秦军过后,楼烦营地如同被秋风扫过似的,连毛都不剩一根。

“隆隆!”蒙武率领秦军,骑着骏马,赶着不计其数的牛羊骏马,带着丰厚的缴获,又踏上了新的征程,如同狂风般,朝西飞掠而去。

楼烦已经不复存在了!

……

楼兰是河西走廊上一个很大的游牧民族,其窝冬营地很大,占地上百里,集中在这里的楼兰人接近十万。

到处都是帐幕,一座接一座,一眼望去,不知几多。

楼兰牧民也在抓紧入冬后的最后一点时间,收割牧草,打柴禾,准备窝冬。牧民忙忙碌碌,一派热闹景象。

在营地正中央,有一座巨大的帐幕,这是楼兰公主的帐幕。楼兰公主双十年华,个子高挑,婀娜多姿,曲线玲珑,光洁的皮肤如同美玉,透着晶莹,是一个十足十的大美人,人见人怜,谁见了她都得心生绮念。

更重要的是,楼兰公主甚有才华,楼兰王率军赶去北河与匈奴相会后,楼兰的事务就由楼兰公主处置。

“禀公主,发现大量秦军。”一个斥侯飞也似的冲进楼兰公主的帐幕,大声禀报。

“秦军?秦军怎么来到这里?你没弄错?”楼兰公主一脸的惊诧,大是不信。

“公主,千真万确。这些秦军有两千人。”斥侯忙回答。

“两千秦军?他们来做什么?”楼兰公主更加诧异了。

虽说秦军兵威无敌,谁都得惧怕,然而,秦军就从未来到楼兰之地,楼兰公主还真是想不明白。

“禀公主,秦军杀人了!”就在这时,又一个斥侯冲进来,一脸的惊惧之色:“秦军见人就杀,不分清红皂白,如同疯子一般。这要如何是好?”

“哼!”楼兰公主冷哼一声,俏脸含煞,道:“区区两千秦军就敢到我营地放肆,太不敢我楼兰放在眼里了!来啊,随我去杀光秦军。”

楼兰公主修长的双腿迈动,如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率先出了营帐。

楼兰公主点齐一队兵马,朝秦军冲去。来到近前,不由得气得俏脸煞白,只见秦军如入无人之境一般,在营地纵横来去,楼兰人压根就拦不住秦军,唯有被屠杀的份。

“秦军休得放肆!”楼兰公主冷斥一声,如同银玲似的,很是动听。

然而,秦军不鸟她,对着她就冲杀过来了。

“区区两千秦军,也敢放肆,活得不耐烦了!杀!杀光秦狗!”楼兰公主白玉似的右手挥着弯刀,率先冲了过去。

“杀光秦狗!”楼兰人发一声喊,挥着弯刀,从后杀来。

楼兰人在楼兰公主的率领下,气势汹汹,杀气腾腾,然而,他们遇到的是秦军,尽管拥有兵力优势,仍不是奈何不得秦军。

楼兰公主一怒之下,不断调集楼兰精锐前来参战,很快的,参战的楼兰精锐就由三千增加到五千,再从五千增加到七千,又从七千增加到一万。

参与围攻秦军的楼兰人不断增加,到后来,凡是能盘马弯弓的楼兰人都参战了。若是从空中望去的话,只见两千秦军被数万栏兰人围得水泄不通。

“哼!敢招惹楼兰,管你是秦军还是赵军,都得死!”楼兰公主看在眼里,喜在心头,不无得意的一挑好看的眉头。

然而,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隆隆!”一阵惊天动地的蹄声响起,不计其数的秦军从楼兰人的背后冒了出来,如同海潮一般,对着楼兰营地涌来。

第四十九章 拓地千里

这队秦军没有一万人,也有七八千了,排着整齐的战斗队形,如同泼风般冲来,杀气腾腾,让人心悸。

“不好!上当了!”楼兰公主心思玲珑之人,一转念头就知道,她上了秦军的大当。

很明显,与他交战的这两千秦军是诱饵,就是要她把楼兰精锐集中在一起,然后,秦军伏兵从背后杀出,前后夹击之下,把楼兰的精锐全歼。

楼兰是河西走廊上的大部族,拥有的军队不少,若是秦军从正面强攻的话,打胜不是问题,问题是取得的战果不会太大。一旦楼兰人打败了,就会作鸟兽散,四处逃命,以一万秦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追杀得了,是以,黄石公决定先派出两千秦军进攻,吸引楼兰人的注意,把楼兰精锐集中起来,他再率秦军从背后杀来。

果然,楼兰公主不察,落入了黄石公的圈套中。

“快,拦住他们!”楼兰公主头皮发炸,背上发凉,一旦背后的秦军冲来,前后夹击,楼兰会死伤惨重。

拦住黄石公率领的秦军,固然是很不错的想法,然而,注定不可能实现。

在黄石公的率领下,秦军从背后杀来,如同海潮一般,汪洋姿肆,不可阻遏。

“啊啊啊!”慌忙冲来阻拦秦军的楼兰人哪里秦军对手,死伤无数,惨叫声响成一片,只一口气功夫,地上就是不计其数的尸体。

秦军如入无人之境,横冲直撞,来去自如,楼兰人死伤惨重,纷纷溃退。

就这般,在黄石公的指挥下,秦军对楼兰发起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屠杀。等到秦军的屠杀停歇后,整个营地已经为鲜血染红了,尸积如山,空气中的血腥气浓烈得让人几欲作呕。

秦军锐士把浑身是血的楼兰公主推到跟前,黄石公一双眼睛在楼兰公主身上打量,轻笑道:“久闻楼兰公主是罕见的美人,果是不假。”

“只要你饶我一命,你要做什么我都愿意。”楼兰公主一咬牙,轻声道。俏脸上一红,颇为羞涩,更增几许娇媚。

“真的?”黄石公眼中光芒一闪。

“当然是真的了。”楼兰公主冲黄石公抛了个媚眼,具有勾魂慑魄之力。

“那就好!”黄石公脸上泛起了笑容。

“男人还不就这德性,只要我一抛媚眼,就露出原形了。”楼兰公主色诱成功大是得意。

“呛啷!”然而,就在她得意之际,只见黄石公拔出秦剑,脸上的笑容更盛,道:“你是大秦的俘虏,你竟然敢打我的主意,你包藏祸心,留你不得!”

手腕一振,一道耀眼的剑光掠过,楼兰公主的头颅飞得老远。

楼兰公主的俏脸苍白如纸,没有一丝血色,如同在土里埋过似的,脸上带着迷惑与不甘,她到死都没有想明白,为何她百试不爽的勾引男人招数对黄石公没有用。

黄石公是英才,追求的是功业,他当然不会被楼兰公主所惑,即使楼兰公主再漂亮十倍百倍也是没用。

对于黄石公这种英才来说,功业才是他的毕生追求,而不是女色!

“怎么了?”黄石公握着滴血的秦剑,大声喝道:“区区一个包藏祸心的妇人就晃瞎了你们的狗眼?还不快去抢!见什么抢什么!牛羊骏马要抢,金银珠宝美玉要抢,吃食更要抢!”

“抢!”秦军爆发出一阵惊天的吼声,欢天喜地的去抢东西。

秦军搜刮的本领不凡,很快就抢掠一空,在黄石公的率领下,骑着骏马,赶着牛羊骏马,带着不计其数的缴获,又踏上了新的征程。

楼兰,已经不复存在了!

……

浑邪营地,占地极大,有着不计其数的帐幕。

只不过,曾经的热闹忙碌已经不复存在了,这里已经被尉缭率领的秦军攻破,浑邪牧民死伤无数,他们的鲜血染红了大地,到处都是尸体,到处都是鲜血,到处都是残肢断臂,到处都是破碎的内脏。

“呼!”尉缭紧握手中剑,吐出一口浊气,放眼一瞧,尸积如山。

“河西走廊,从未有过华夏军队,这是不得不杀。这次大杀之后,华夏就会威名远播,这里的异族不敢再叛!”尉缭作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兵家,他当然明白秦异人要求在河西走廊大开杀戒的原因,他也很赞成,他严格的执行了这一命令。

在尉缭率领下的秦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袭了浑邪营地,浑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死伤无数,尸积如山了。

“抢啊!”尉缭手中还在滴血的剑一挥,血雨飞洒,大吼一声。

“抢喽!”秦军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分头行动,没多久功夫,整个营地就被秦军抢掠一空,比狗舔过的还要干净。

“走!”尉缭一拍马背,率先驰出。

“隆隆!”惊天动地的蹄声响起,秦军骑着骏马,赶着牛羊骏马,带着不计其数的战利品,重新踏上了征程。

……

休屠营地,已经是一片血色的修罗世界,这里被王翦率领的秦军光顾过了。

王翦有着非凡的政治智慧,他非常清楚秦异人要秦军大开杀戒的原委,那就是要立威,要通过杀戮威慑河西走廊上的异族。是以,他率军出发以来,严格的执行了这一命令,所到之处,能杀的全杀了,能抢的全抢了。

河西走廊上的异族虽然善战,遇到战力强悍的秦军,却是没有丝毫还手之力,被王翦杀得大败。一路西行,王翦攻破的营地不少,斩杀的异族不少,很快就打到了休屠的营地。

休屠是河西走廊上的一个大部族,拥有的口众不少,其营地占地很大,不下百里。为了把休屠全歼,王翦把秦军一分为四,从四个不同的方向进攻,先是推倒休屠的帐幕,制造混乱,防止其逃跑。

然后,王翦指挥秦军杀入营地里。此时的休屠营地已经一片混乱,乱成了一锅粥,哪里是秦军的对手,秦军如入无人之境,所过之处是一条用尸体和鲜血筑就的血路。

在秦军的砍杀下,在相互踩踏下,休屠死伤无数,尸积如山,血流成河。不过半天时间,秦军就把营地里的休屠人屠杀一空。

王翦浑身浴血,如同一个血人似的,手中的秦剑沾满了鲜血,鲜血顺着剑尖滴落,发出“嘀嗒嘀嗒”的轻响。

“抢啊!能抢的全抢了!”王翦大吼一声,如同雷霆。

“抢喽!又有得抢喽!”秦军一路西进,抢的东西不少,又有东西可以抢了,秦军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将军,这是金人,休屠王祭天的金人!”就在这时,一个将领带着人,抬着一尊用黄金铸就的金人,来到王翦面前,欢天喜地的向王翦禀报。

“休屠王祭天的金人?”王翦眼中精光暴射,盯着这尊三尺高下的金人,大是惊讶。

在当时,祭天金人相当于“圣器”,很难缴获。王翦率军一路西进,杀戮不少,可以说血流成河,抢的东西不少,就没有缴获一件这样的“圣器”,乍闻此言,即使以王翦的胆识,也是大为震惊。

“我们的运气不错呀!”紧接着,王翦就是欢喜不已。

“是呀。我们的运气非常好,竟然能缴祭天金人!”这个将领咧着一嘴,哪里合得拢,笑得跟开心果似的。

“好好收着,运回咸阳去,君上准喜欢!”王翦大是振奋,道:“这东西与单于的权杖、王旗一样,好东西!”

祭天金人是休屠的象征,其意义不比单于的黄金权杖,帐顶金鹰和王旗差。运回咸阳的话,秦昭王一定会欢喜不已。

历史上,霍去病缴获了休屠王的祭天金人,史书大书特书,其原因就在于此。

秦军的搜刮已经很熟练了,没过多久,能抢的就抢光了。然后,在王翦率领下,再度踏上了征程。

……

金泉如同一条蜿蜒曲折的玉带,清澈明净,哗哗流淌,散发出清新的水气。

金泉是河西走廊上重要的河流,这里水草丰美,是游牧民族向往的优良牧场。若不是在冬季的话,金泉之滨到处都是牛羊,到处都是帐幕。

如今,入冬了,天气转冷了,牧民扎营,回到帐幕里窝冬去了,金泉之滨有些冷清。

“隆隆!”如雷的蹄声打破了金泉之滨的宁静,只见一条黑色的水线沿着金泉西去,这条水线就是由秦异人率领的一万秦军。

秦异人在灭掉林胡后,率军西行,狂飙突进,席卷千里,被他灭掉的部族不知几多。

今天,终于来到金泉了,秦异人一瞧胯下战马,只见战马眼中放光,不住摇头,看样子是闻到水气,想要喝水了。

行军这么久,是该歇息了,秦异人一拉马缰,停了下来,大声下令道:“停下!歇息!”

命令一传下,秦军停下来,飞身下马,拉着战马,来到金泉边上,给战马喂水。

战马发出一阵欢快的嘶鸣声,大口大口的喝水,一时间,喝水声如同雷鸣,很是响亮。

士卒一边给战马喂水,一边捧起水喝,一脸的惬意。

秦异人拉着战马来,来到岸边,一边给战马喂水,一边问道:“还有酒吗?”

“酒?”秦异人突然问起酒了,朱亥不明所以。

“该不会是给你喝光了吧?”朱亥好酒,这是出了名的。

“公子,你想哪去了?我虽然好酒,却也不能太贪是不?”朱亥脸上一红,忙道:“还有半坛呢。”

“拿来。”秦异人右手一伸,朱亥很是不舍,如同割了他的肉似的,心不甘,情不愿的把半坛酒递给秦异人。

行军途中,要想弄到秦国的凤酒很难,马奶子倒是不少,只不过,朱亥喝不习惯。这半坛酒是他省了又省的,很是舍不得。

第五十章 西域

秦异人接过酒坛,大声道:“弟兄们……”

正在饮水喂马的秦军士卒忙抬起头,打量着秦异人,人人眼里闪着精光,他们知道秦异人必然是有话要说了。

对于秦异人,士卒是打从心里爱戴,因为秦异人就从未让他们失望过,带着他们打了一个又一个胜仗。

对于一支军队来说,最能激励士气的并不是什么严明的军纪,也不是精良的装备,更不是什么空洞的口号,而是胜仗!一个接一个的胜仗,必然让军队的士气高昂,战意炽烈。

秦异人就是这样的统帅,要将士们不爱戴他都不行。

“……自从我们离开九原郡西征以来,我们打了很多漂亮的胜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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