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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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三国-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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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据城池,尚能自保。而得了先生呢?处处战败,丢盔弃甲,抱头鼠窜,上不能报天子以安黎民,下不能剿贼军而守疆土。在下直言相告,先生雅量,请勿见怪。”

这番话不禁犀利,而且处处透着嘲笑。在场的文官基本上都听出话内包含的意思,都纷纷笑了起来,一时间笑声满堂。

庞统并没有理会众人的笑声,而是自顾自的说道:“鹏飞万里,燕雀不识其志,我本以为燕雀应该在林间,那成想今日全部聚于廊下。我主入主汉中以来,何曾尝过一败?张鲁率领数万大军杀来之时,我主在勉城火攻,玉带河用水,致使张鲁数万兵马片甲无归。最后连葭萌关都落到我们手里,要不是我家主公有估计汉中百姓,现在世间恐怕早就没有张鲁此人了吧!我想,就算管仲乐毅用兵,也就是不过如此了吧!”

随后庞统又鄙了一眼徐靖道:“而有些夸夸其谈之辈,闭目塞听,如果论沽名钓誉,他们五人能及。但是临敌用兵,他们却百无一用,只能贻笑大方了。”

“你……”徐靖看着庞统,好像气了够呛,指着庞统的手指在不断的颤抖。但是单单却一句话说不出来。

“还你什么你,推下去好好歇息吧!岁数这么大了,气死了就不好了。”庞统继续讥讽道。

第八十三章 舌战群儒(下)

同为荆州一派,李严一看徐靖败下阵来,自然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他大踏一步,从坐席间走了上来,对庞统抱拳道:“张鲁拥兵数万,战将如雨,龙骧虎世,欲鲸吞汉北,川西。不知先生有何良策?”

现场问策,这属于在为难庞统,只要稍有不慎,露出些语病,定然会被这川蜀‘群贤’狂轰滥炸。庞统只是稍作思考,心中便有了对策。

“张鲁收黄巾蚁聚之兵,劫汉中乌合之众,别说数万,就算是数十万也不足为惧。”

“哼。”李严露出了几分不屑,“足下军败于勉县,计穷于玉带,竟敢说不惧?我看你真是狂言欺世。”

“哈哈哈,哈哈哈。”庞统狂笑了起来,好像听到什么好听的笑话一般。

“这位仁兄?你从哪打听的消息,我们败于张鲁?如果张鲁果真大胜,我们还有立足之地吗?”说完,眼含着不屑的瞅了瞅他。

李严当即没词了,因为线报都是在张鲁控制的区域打听到的。很可能不实际,仔细想想确实有道理,如果潘凤真失败了,估计张鲁肯定会一鼓作气,剪出掉这个后顾之忧。只是一时气愤,没有多加思考,此时被人抓住语病,驳的哑口无言。

庞统看李严没词了,这才继续说道:“我主公只有兵勇数千,就打的张鲁没有招架之力。而川蜀雄踞山脉天险,却有一帮风雅之士,苦口婆心劝其主公割地,纳粮。殊不知,一条饿狼,怎么喂都喂不饱的。从此看来,只有我主公是这天底下最有眼观之人了。”

李严无奈,也只能抱拳退下。

“足下难道想效仿苏秦,张仪,用三寸肉舌扫平川蜀吗?”这次跳出来的并不是荆州系的官员。而是号称益州第一辩才的张松。

在正史里,此人也是刘备入蜀的大功臣。他暗中相助刘备,后来被其兄张肃给告发,最后命丧于刘璋的屠刀之下。

张松为益州别驾,为人短小,放荡不治节操,然而很有才干;他认为刘璋暗弱,在他手下不足以发挥自己的才能,经常叹息。赤壁之战前夕,张松奉命出使结交曹操,不被礼遇,因此怀恨曹操,劝刘璋改为结交刘备。进而,张松与好友法正一同密谋出卖刘璋,将益州献给刘备,劝说刘璋迎接刘备入蜀。

不过此时他的还心向着刘璋的,庞统的气焰实在太嚣张,这位别驾也终于看不下去了。

“不敢,不敢。”庞统连连摆手,但是他的眼神中却充斥着一份倨傲。

“既然不敢,汝还在这堂堂大殿之上卖弄口舌?难道你以为我川蜀无人吗?”

“足下只知苏秦,张仪。但是却不知道他们乃真豪杰。”庞统目光如炬,紧紧的盯着张松。

“愿闻其详。”张松拱手道。

“苏秦,佩六国相印。张仪,两次入秦。而如今,有人一听张鲁拥兵上万。且不顾虚实真假,就想着叩首乞降,就这等人,也敢笑苏秦张仪吗?”庞统拂袖而道。

“这……这……”庞统字字珠玑,张松有些没词了。不过张松显然有些不死心,他就不信庞统这一张嘴还真天下无敌?作为一个辩论高手,张松深知,一个人的口才在这么厉害,也有哑口无言的时候。从刚才一番对话中来看,庞统必然是对心计谋略比较了解,或者擅长,才能夸夸其谈。但是却不知道他是否有战略眼观,想到这里,他嘴角不禁挂上一丝微笑。

“庞统先生,不知您觉得张鲁何人?”

虽然庞统没有明白为什么张仪会突然转变话题,但是庞统知道,肯定是没有好事。他想了想,没有什么头绪,于是略微谨慎的说道:“奸贼也,天下皆知,何必多问?”

“为何说其是奸贼,请庞统先生您明示。”此时张松脸上不禁挂上一丝颇有意味的笑意。

“张鲁暗通黄巾,欺压百姓,屠戮忠良。尤其是处处和刘益州这朝廷的大忠臣做对,因此说其是奸贼有何不对?”看着那笑意,庞统心中一直感觉到不好,但是他又猜不透张松到底给自己设下一个什么套,毕竟他也是人不是神仙,不是什么事情都能处处料敌于先。

“有您这句话就好,张鲁是奸贼,我不反对。但是我想问问庞统先生,听闻您主潘凤为了据张鲁大军,曾一举火烧勉城。咱不说这胜败如何,我说的这点没错吧!”张松的小眼睛滴溜溜的转,“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则不择手段,致使十几万百姓流离失所,我想这不是仁义之君所为的吧!”

庞统一下子没词了,他心中也暗暗焦急,这次不论是否能请得刘璋相助。这气势上绝对不能落下风。不过火烧勉城此举,确实有失仁义之风,当时情急,在加上庞统也看出,自家主公绝对不是那种拘泥不化的书呆子。往往就因为一个仁义畏首畏尾的人,因此这才果断的提出这个策略,但是没有想到今日却落人口实了。

张松一看庞统被自己说的支支吾吾,好像没词了,顿时就得意洋洋的紧逼道:“在下还请先生对这件事情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庞统想了想,同时在心里也暗暗思虑。他已经有了对策,虽然能解眼前之围,但是对自己的名声,绝对是一个污点。没准在后世的史书上,自己就会被记载成一个玩弄阴谋诡计,毒辣,狠毒,不忠的恶贼。

但是想想曾经的一幕幕,主公信任有佳,自己仅仅次于田丰,是汉中的三号实权人物。但但一个骂名又算的了什么?咬咬牙,庞统决定,由自己承担下这一切。

“这事情跟我家主公没关系,当时我家主公还未回来,战场上所有命令都是我下达的。火烧勉城,百姓我也都妥善安置了,战场之上,不择手段,不求过程,只问结果。”庞统冷眼一扫,四周的所有人都一片哗然。

定计和下达命令根本是两个概念,历史上郭嘉也被称作‘毒士’,他曾经像曹操提出过水淹下邳的计策。帮助曹操一举拿下了下邳,但是后世的人们想起郭嘉的时候,只有敬佩。而曹操却因为此举,落人口实,单单因为此事。一书《阿满传》,曹操被骂了上千年。

而且庞统代潘凤下达命令,这叫僭越。是这个时代大忌的事情,在古代不同于现代,现代的领导都喜欢放权,把自己的权力分散出去,让下属去完成布置好的任务。因此就有俗语说道过:“何为领导?就是动口不动手的那种。”

在这个时代却不同,这个时代的领导,不论是皇帝还是刺史,都喜欢紧紧的把权力抓在手里。什么事情很不得亲力亲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找到存在感,找到自己的价值。

大殿里的气氛有些尴尬,不少人都在纷纷谴责庞统的举动。庞统不理不睬,丝毫不在意这些号称‘大才’的这群人的看法。在他眼中,自己就是那高高飞在天下的大鹏,而这些家伙,不过就是那些在林间的燕雀。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严颜一看气氛不对,赶忙上前打个圆场。

“各位先生,庞统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各位休要口舌相难了,否者就不是待客之道了。”

庞统抬头看了看庞统,眼里不免闪过一丝精光……

龙骧营经过张白骑这段时间的训练,倒是初具规模,士兵们精神头一个个很足,弓马娴熟,最重要的是有股子杀机,有那种狼的劲头。有这股子劲儿,就有成为精锐之师的苗头。而且军中伙食也非常好,基本上每天午餐中都有肉食。营养跟的上,士卒的身体自然强壮。

龙骧营的士兵一脱衣服,一身健壮的肌肉好像健美先生一般。不少其他营的士兵也羡慕龙骧营的待遇,纷纷抢着要进来。潘凤自然来着不拒,但是本来三千人的龙骧营此时却只剩下了一千多一点。

龙骧营待遇非常好,但是训练也不是一般的残酷,按照潘凤的话说:“吃的好,付出的就要多,否者就剩下肥肉了。”

在原本的训练科目上,潘凤又加入了三公里越野障碍跑,五公里攀爬障碍训练,十公里负重越野跑。这新加入的训练科目,不少士兵都受不了,纷纷被淘汰了。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潘凤是有目的性的,他就是要把这只龙骧营训练成精锐中的精锐,训练成特种兵。

没事爬个墙头,弄个埋伏,搞个暗杀什么的,他最喜欢了。想想当敌人无精打采的行军时候,这只早就埋伏在草中的精锐之师。突然像盖伦一样从草里跳出来,口中在大喊着:“德玛西亚”,肯定能把敌人吓个屁滚尿流呀!想想这场景,潘凤做梦都能笑醒。

理想是丰满的,但是现实却总是骨感的,如今潘凤碰到了一个棘手的案件。而且被告人还是他自己,堂堂一个汉中之主竟然被人告上了衙门,你敢信?潘凤自己都不敢信,但是却又是事实,当在青天大老爷田丰看到被押上来的自家主公,那表情被提多丰富了……

第八十四章 乐器店里的美人

潘凤绞尽脑汁跑路,按照他的话来说,最近田丰有点猛。本来平平静静的,所有的事情都交给改托付给的人了,身为主公的潘凤自然没什么事情干。

不过田丰显然看不下去潘凤吊儿郎当的样子,抱着一大堆公文就往他这送呀!有时候潘凤都想不通这么一个小地方,哪有那么多事情处理?怎么弄都弄不完,跟娇妻打情骂俏什么的就更别想了。

抱着“我惹不起,但躲的起的吧!”这种心理,潘凤就不断的四处跑路,逛了大半晌抬头看见一个小酒铺,进去切了三两酱牛肉,一小壶烧酒,品了品滋味儿,这种纯粮酿造发酵的烧酒感觉比他在大酒店喝过的百十元一瓶的好酒味道还要好些,就算不好可怜的潘凤也不懂得酿酒。

唉,当初看小说,那些人穿越时空真是想发财就有人赶着来送银子、想做官皇上马上就哭着求着请他做官、想见美女就算出个恭都能碰上两儿三的美女,我是不是太窝囊了点儿?

好歹现在也混成一个小诸侯了,还弄了个这么极品的手下,没事就教育自己,动不动就把圣人的言论拿出来了,有时候潘凤挺无奈,在田丰面前,他都感觉自己不像主公,反倒田丰像。

潘凤无奈地喝完了闷酒,付了七钱,走出酒馆儿,袖着手郁闷地走在地上,这座城其实很繁华,人口流动也很大,但是你千万不要用现在逛街摩肩接踵的情形去想象它,那个时候绝对没有这么多人。

想想自己可怜的小金库,这几日又缩水了。也不知道田丰给自己俩老婆灌了什么迷魂汤了,现在自己两位未婚妻,也就是未来的夫人。这些日子盯着自己特别紧。府库的财政大权田丰把持着,而家里的财政大权老婆们把持着。估计在过几日,这出来喝酒的钱都没了。

潘凤见店便进,随意乱逛,想碰撞出些发财的智慧火花来,只可惜实在是想不出什么既适合古人、以现在的科技能力而自已又恰巧懂得的知识可以应用,好不容易想起个糖葫芦来,就看见街角站着两个扛着插满糖葫芦的老汉。

潘凤悲哀地想:“不知道西域的羊肉串传没传到中原来,要是还没有可能算是自已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了。可是就算卖肉串,又怎么发家?古人饮食方面派场架子远胜过对口味的需要,要不然食品的‘色、香、味’三者之中也不会把色字派在第一了。”

想想就算在自已那个时代,羊肉串也算不得能登大雅之堂的东西,有身份的人饮酒交往,谁会弄几串肉串啃,没钱的人你让他花一文钱吃那么几粒肉,只怕他又不舍得。

不过亮出他汉中之主的身份卖羊肉串,恐怕销量一定不错吧!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潘凤在心里暗暗打定主意,抽时间一定去敲打一下那些世家,从这些富得流油的家伙们的手中扣出点钱来。以此来充实自己那已经缩水不成样子的小金库了。

在一家乐器店,潘凤突然发现了两个‘熟人’。说是熟人,其实也并不是很熟,在长安的时候,在茶馆里面的那两位,潘凤曾经还救过他们的性命。没想到自己在长安只是随意的一说,两人还真当回事来到了汉中。想到这里,潘凤倒是快步的跟了进去。

乐器店很大,不过人到不是很多,估计那俩人倒是也没注意到潘凤,倒是伙计快步的迎了上来。就潘凤这货,懂什么乐器,但是在干站着,但是总不能说自己来着是为了看人家水灵灵的小姑娘吧!

无奈之下,潘凤只能拿起一个看似像笛子的东西装模作样,眼光却不免悄悄瞧向那少女。

那少女已除下了头上的头蓬,一张宜喜宜嗔的俏美面孔,眉目如画,宛然动人,头上梳了三丫髻,看样子比在长安的时候又娇美了几分,此时的她在不断的调拭案上的一架古琴。回头看爷爷的眼光里充满了慈祥,少女不禁嫣然一笑。

那少女正低着头看琴,看模样那琴倒的确是琴中精品,古香古色的,光泽似金非金,纹路很精美,用的材料是上好的古桐木。

少女眼中露出惊喜之色,伸出纤纤玉指,逐弦轻扣着,室中顿时传出一阵悦耳的音符。“呵呵,音调的不错”,少女喜悦地说,单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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