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牵扯到施文彬身上。
我在屋里一直静静地坐着等到警笛声急促地响起时,我打开门走了出去,告诉那个因看到屋里惨状的胖警察“我杀了人”后,乖乖地伸出双手戴上手铐坐上了警车。
在警察的取证,问供后,我得知我的开庭审问将在三天后举行。 “莫邪,有人说在事发现场见过有人逃走,你应该知道那个人是谁吧?你怎么都不肯对说警方说这个有利的旁证呢??”听到了这一消息后赶到警察局里唯一肯来看我的是贤哥,我的第一个男人,他更显衰老了,原来把我卖出去了以后他的日子也并不见得比以前好过。我笑了笑,摇了摇头——用黑暗沾污了光明的人,下场不管怎样我都心甘情愿。
“根据那天房子里的隔壁邻舍的回忆,在你杀他之前还有一个人也进入了那房子,你至少也要把那个现场证人找出来,这样才好洗脱你杀人的嫌疑呀。”贤哥左右四顾地望望,压低了声音对我说道:“不然他们这次找了全香港最好的律师来指控你,如果不是你报警报得快,早就被他们活活打死了。我听说他们要告你犯下了故意杀人罪,如果罪名成立的话,你就算不死,恐怕也要在监狱里呆一辈子了,你还那么年青……”
“贤哥……我记得你以前说过,我这辈子都不可能会有一个正常的爱情了,这我相信。既然是这样,我就算只能站在黑暗中保护我想要爱的人也好。”他……应该逃走了吧?还是学会了象以前的我一样若无其事地继续着自己平静的生活,把那天的一切都当成是恶梦?我笑了笑,打断了贤哥的劝诱——反正他不可能爱我,那么至少让他能记住有这样一个我也好。
“你……你长大了……我原来一直担心以你的聪明,如果继续在黑道上发展下去,会成为一个很可怕的人物。你能忍,在必要的时候也够狠……所以我都不敢再把你放在身边了。”见我意志已决,知道再劝也没有用,贤哥突然说出了那时让我极为纳闷的、他非要送我走的原因。
“贤哥,你给我起名字时一定没有想到,‘莫邪’也指上古时候的一把名器,戾气极重,用了很多人的血才铸成,最后连铸剑的大师也成了剑铸成后的第一个血祭吧?现在我找到了容纳它的剑鞘了。”原来他们在靠近我的时候也会怕我身上过份冷静的戾气,那个死了的老头也不止一次地对我说过,如果他现在不压制着我,总有一天他会被我完全的反噬。其实我自己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可怕的人,也许会往更可怕的路上走去……如果没有那个下午的小白屋,那小小的十字架救赎,以后的我会变成什么样?
“既然你决定了,那你好自为之。我……我会尽力帮你找个好律师的。”这是与我有过肉体之谊的男人所能给我的最后承诺。那么我爱的那个男人呢?我笑了笑,在贤哥走后疲惫地睡着了。 三天后是我开庭的日子,我穿著重刑犯的囚衣,在被告台上看着下面镁光频闪的公众席。天才少年沦为杀人犯,我连他们明天的头条题目都可以想到了!我微微地笑着,对庭上一切有利于我或是不利于我的指控都答一个“是”字。
“根据当时的作案现场的指证,据说还有一人在案发现场后逃走,此事是否属实?”
“哦,完全不属实。当时只有我一个人在场。因为我杀了人感到害怕,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想逃,但是后来才发现我还是报案的好,所以又回去报警,争取主动坦白。”只有对这个问话,我做了一下解释。
………………冗长的问话进行了一个上午,在我的辩护律师与他们竹帮请来的律师争辩声中我快要睡着。
“现在休庭,请被告和公众们先暂时退场,等候各位法官集体讨论做公正的叛决。”
“等一下,那天从现场逃走的人是我,人不是他杀的!!!”在我快被押到退场的出口时,一个喘着气的大叫声在法庭上炸响了一声惊雷。
“文彬??他怎么来了???”我大惊失色地看着那双抢到前台来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
“莫邪,对不起,我是个儒夫,我现在才敢来……”他竟然还在向我道歉?这个笨蛋!你不来才更好!!!我漠然地看着他,压仰住心中滔天的巨浪。
“请大家先退离现场,本案改天重审。”几个黑袍法官显然是被这个突然的变故吓懵了,只好重申请那些好奇的记者和围观的人们先行离去。
由于我和施文彬都一口咬定人是自己杀的,让案件处在了胶合的状态下无法继续进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让我见一见施文彬。
“莫邪。我……”他瘦了,这种生活他并不适合过,才一打照面,我惊觉了他的憔悴。
“嘘,你为什么要来?反正我早就想宰了那个老头了,而且我动手了!你没必要趟这淌混水……”我压低了声音对他说道。 “可是是我……”我瞥了一眼墙角,那里有个监视器,然后突然扑上去堵住他的嘴,不让他把后面的话说出来。
“唔……”真正比起来,我的力气还是比他大些,我放肆地品尝着他的唇舌,直到他完全没有了力气后,舔吮上他的耳朵,用窃听器听不到的声音附在他耳边说道:“你就算一直在承认也没有用的,所有的指证都指向我,你根本就不用出现最好……听话,回去过你的优等生生活,别逼我做更为难的事……”
“喂,你们在干什么,你的时间到了!”在我的故意拖延下,进门来的警官震惊地看着压在施文彬身上还意犹未尽地吮吻着的我,急忙地把我拉开。
“文彬,我爱你……”我挣扎着被拉了出去。
再度的开庭,情形果然如我所说,因为案发现场的凶器上只有我一个人的指纹,在室里并没有发现第三人的指纹及痕迹(废话,以为我在黑道上是白混的?要消灭一个人有可能存在的蛛丝马迹是我的拿手好戏),施文彬的投案行为在那个送我们会面后亲眼目睹的警察出庭指正下,成为了我的同性恋人为维护我而冒险出庭做伪证。虽然这种行为扰乱了法庭的判决,但念在其是初犯,只做罚款处理——听到这一判决时,低头坐在一边的施文彬浑身一震,抬起头来看向我,我向他笑笑,一切都在意料中不是吗?——至于我,鉴于我是在长期被死者进行性虐待的情况下愤而反抗时防卫过当,造成了过失杀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因为我才年满15,不足法定的入狱年龄,移交青少年教管所进行教管,这一件血案就此告了终结。
在法庭外,带着手铐的我被押送着到警车旁时,我回头看向了那个在沐浴在阳光中的人,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能看到他了吧?我的可怕、我的狡诈、我的淫贱……统统在他面前展示了个淋漓尽致……我想他以后也不会想再见到我了,久久地与他对望着,我笑了笑,低头坐上了呜呜鸣笛的警车。
你要问我后面怎么样了?
白天与黑夜还会不会有交汇的日子?
当有一天我正在太阳下挥汗如雨地进行劳动改造时,高墙外来了一个白衣翩然的人,他温和的眼睛看着墙内的我,在我跑过去隔着那厚厚的铁栅与他面对面地站着的时候,轻轻地对我说:“我等你出来,莫邪。”
“等我出来?做我的同性恋人吗?”我笑着看他。 “你……”他的脸立刻就红了,但是却肯定地答我道,“是的,我爱你!”
“我爱你……”
交叠着握在一起的双手不再需要语言的交流。因为,再漫长的黑夜也会过去,光明的明天必将到来。
end
《白夜》by:堕天 '荷泽有鱼' 33K 08…23 21:34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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