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一味“百日草”,虽服用时冲劲较大,但却能抓着病症根治。
只是百日草所生的地方往往是在山林阴潮之地,药铺中又很少有这味药,看起来只能是她亲自出去采了。
念兮问了方盈在这长平城附近哪里有山林,又让她给自己画了一张地形图。
方盈有些担心,说道:“念兮,长平城边的山林虽不是很险,但你毕竟不熟悉地势,一个人去太危险了,不如我陪你一同去吧。”
念兮笑道:“方姐姐,你去了那医馆怎么办?”
“那……要不等孟大哥回来,让他陪你去?”
狼生这两日去了外地给医馆进药材,大概要明日才回来。念兮算了算时候,若是等他回来,只怕就来不及在慕容宏来的时候将药配好。
“没关系,方姐姐难道你忘了我是在苗疆长大了,从小就混在山林中,有了地形图,你还怕我迷路不成?”她拍了拍方盈说道,“你放心吧,我明日一早就出去,早点儿采到草药就早些回来,到时候等晚上狼生回来了,咱们一起坐下来好好吃一顿饭,你说好不好?”
方盈见念兮这般自信笃定,便也就点了点头。
苗家女子从小就一直在林中乱窜惯了,念兮进了山林就跟鸟儿飞上了天际一般,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这片林子背着山阴,十分阴潮,秋叶铺满了一地,黄灿灿的煞是好看,踩在上面便如踩在一片织锦地毯上一般。念兮仔细观察着林中的地形和周围的环境,百日草往往靠水生长,若是这林子里有水潭的话,说不定便能找到。
越是往里走,林子里的湿气就越是觉得大,念兮知道这样的地方最容易有沼泽泥潭,因此便格外地小心起来。一直走到林子尽头的时候,终于听到了潺潺水声,那儿真有一个水潭。
念兮抹了一把头上的细汗,赶忙跑过去。
百日草,生性喜阴,味苦、性寒。一般的大夫哪里敢给一个身患重寒之症的病人再开这样的猛药?但殊不知世上还有以毒攻毒,物极必反的道理。慕容宏身上的寒症已是顽固之症,倒是非得下这样的猛药才能将至寒驱除,再慢慢加以调理,寒症才能逐渐消除。
功夫不负有心人,水潭边真长了不少的百日草,只是要伸手采到却并不是那么容易,需要越过一些嶙峋石块。念兮观察了一下,挽起了裤脚,小心地走了过去。只是看着眼前,脚下难免恍神,一不小心,她脚下踩的石块上沾着湿滑的青苔,身子没站稳,就摔了下去。偏生这里的石头一块块垒在一起,念兮的脚顿时就被卡在了两块尖利的石块当中,一阵刺骨的锐痛令她几欲掉下眼泪。
四周寂静无声,一个人影都没有,她只能将石头搬开,再小心翼翼地用手抬着右腿挪出来。那皮肉上已是血红一片,陷进去的时候,连胫骨也都断了。别说是走过去采百日草了,就是站起来走上两步都成了问题。
念兮大喊了几声,除了山林中鸟儿扑棱着翅膀的声响便只剩下她空荡荡的回声,一遍一遍从远处又回到她自己的耳朵里。
没有人……还是没有人。
想起小时候在苗家,她也会贪玩到林子里去疯上半日半宿,实在累了走不动了就能在林子里歇上一会儿。记得有一回,她在树林子里追野兔,追的久了跑不动了,靠在树上眯眼便睡了过去。
一直到天黑的时候,是努雄大哥找到了她,将她背回去的。
那时候,她根本就是什么都不怕,什么也不担心,总会有人找到她,总会有人在她的身边保护着她。
天色越来越黑,念兮靠着石壁,茫然无助。手上的银铃发出清脆的响声,林中开始起瘴气了,她有些恼恨起自己不争气的腿来,还说着晚上要回去一同好好吃一桌饭的,如今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家里。
眼皮子沉沉的,不知是过了多久,她的身上突然暖了一暖,睁开眼来,已是被人抱了起来。她抬起头,望了他半晌,动了动嘴唇,却没发出声来。
孟旭看着她笑道:“怎么傻了?”
她的喉咙有些发涩:“狼生,你怎么来了?”
他打横抱着她,念兮只能将自己的双手揽住他的脖颈,一抬眼便是孟旭深邃如潭的黑眸,他的气息微微打在自己脸上,缠惹着那些不听话的发丝,脸上竟越来越热,只能再将脸埋了下去。
“我听方姑娘说你到这儿来采药了,这么晚还没回去,不知道人家会着急吗?”孟旭的口气有些嗔怪,可更多的却是担心。
念兮心中一暖,喃喃说道:“脚受伤了,要是能走我早就回去了。”她轻轻将头靠在孟旭的怀中,他的心跳声就在耳畔,刚才所有的不安这时候全都消散不见,原来这天地间只要有他,她便能安然。
走了一阵,可是林中的瘴气却越来越大,四周都是一片迷蒙,孟旭转了几个圈,却一点也看不清前面的路。
念兮熟悉这样的情况,拿衣袖帮孟旭将口鼻遮了遮,“现在林子里瘴气太大,咱们肯定走不出去的,孟大哥,还是回水潭那边吧,那儿有个山洞,咱们今晚只能呆在那里了,等明天天亮了再走。”
孟旭也是从小在野外长大的,她知道念兮说的都是实情,便抱着她走回了刚才的地方,那里果然有个山洞,他将念兮抱进去后,又转身出去捡了些树枝进来,擦着石头点着了火星。
有火,便暖和了许多。
孟旭将念兮的裤腿向上卷起一些,看着她那条受伤的右腿,他的胸中突然间就冲起一股怒意,他勾眼看着念兮,问道:“你大老远跑到这里,可采到你要的草药了?”
念兮一怔,随即说道:“是啊,差点忘了,那些百日草……”
孟旭转过身去,冷冷说道:“原来你是为了那个慕容宏,才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的。医馆已经解封了,你却仍为治他的病这般费心。”
念兮听他口气颇是不快,便道:“既是答应了别人的事,那自然是要做到,更何况慕容公子又不是白看病的,他会付诊金给方姐姐的。”
他还是背转着身子,不说话。
念兮咬着唇,身子向他挪过去了一些,轻轻拍了拍他肩头:“狼生……孟大哥,你怎么啦?”
他索性闭起眼来装睡,念兮看着他,突然嘿嘿笑道:“孟大哥,你要是再不理我,那我可就只好给你种上咱们苗家的蛊毒了……”
孟旭赶忙睁开眼睛,一把扣住念兮的手腕,她身子没坐稳,便倒在了孟旭怀中,他手臂一紧,念兮便被他揽在了怀中。
“你要给我下蛊?”
念兮被他揽着,心中小鹿乱撞,怦怦直跳,低低笑道:“骗你的,我虽会种蛊,可从不给人种。你可知道,在咱们苗家,若是哪家的姑娘看上了俊俏的情郎,就会给他种下蛊,让他一生一世都不会变心。”
孟旭怔了一怔,问:“那你会给人种吗?”
念兮扬起头说:“我才不要给别人种这样的蛊,要是他是真心,不用种蛊,也会一生都待你好。他若变心,却靠这样的法子拴住他,那又有什么意思,和一具没了灵魂的躯壳又有什么区别?”
四目相对,孟旭的心里不由漾起一丝暖意。为什么他回去后一听到方盈说念兮来了山上他就赶忙地跑来找她,为什么刚才他一听到念兮说是给慕容宏采药的时候,竟突然那么大的怒意。
孟旭啊孟旭,你一向天地之间无牵无挂,无所畏惧,可是刚才你却明明是在吃醋啊!
他低头看了看在他怀中躺着的念兮,原来早在不知不觉中,她早就占据了自己心间的半壁江山了……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作为勤奋的更文党,妖儿今天双更鸟?霸王的童鞋啊,上来冒泡表示支持一下吧!!!!!!!嗷嗷嗷嗷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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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裴冲回朝 。。。
山洞中火光荧荧,念兮靠在孟旭的肩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她向来是个没什么心事的,再加上孟旭在她身边就更觉安稳,虽然腿上有伤,但却一点也不影响她的心情和睡眠。
孟旭轻轻地拨弄着她额前的头发,从前人人都瞧不起他,被人用石头追着打那都是常有的事情。从小,他看着别人家的孩子锦衣玉食,受人疼爱,心底深处总是深深不服。大家一样是人,为什么别人一生出来就能什么都有,过的是富贵生活,而他却偏偏天生贱命,遭人践踏?有些人明明蠢笨如猪,可却功名利禄一样不缺,而他天生有着一副好脑子,却偏生只能过着偷鸡摸狗的生活?
从来没有人将他当人一样看,都喊他是“野狼的种”,唯有念兮,唯有遇到了她,他的整个人生仿佛便都不同了。如今他再也不是那个四处被人打的狼生了,他是孟旭,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如今,他也不再是在那乡野山村,与狼为伍,他来了长平,大雍朝最繁华的都城,在这里他要重新开始,就如念兮给他取的名字一般,旭日始旦,光华重生。
这一夜,孟旭没有一点睡意,倚在山洞石壁上想了很久很久,一直到天色微明,念兮在他肩头醒来的时候,他才回过了神来。
“咦,狼生,你这么早就醒了?”念兮揉了揉眼睛,吟吟笑着问道。
“腿还疼吗?”孟旭看了看念兮的伤口,血肉之处已开始结痂,扶着她的腿动了动,念兮“嘶”的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这里面的胫骨怕是裂了,回去的话只怕没个三五十日也好不了。
“下次要是再出来采药,告诉我就行了,你毕竟一个女孩子要是真出了事,到时候哭都来不及。”孟旭一边说着,一边将念兮背到了身上。
念兮的脸贴着他的肩头,嘿嘿笑道:“可要是我真出了事,你一定会找到我的对不对?”她的手勾着孟旭的脖颈,丝丝的细发钻进了他的衣领中,心中蓦然一动。
是啊,是你说的,咱们是共过患难的,所以不管将来什么时候,我都不会扔下你不管的。
孟旭背着念兮出了山洞,旭日初升,林子里的瘴气也都消散了,踏着满地的落叶,他们往回走。
“等一下。”念兮在他背上喊道。
“怎么啦?”孟旭停下脚步,回头问念兮。
她指了指那边水潭的百日草:“是为它来的,现下可忘了正事了,要是空手而回,那可是太对不起我这条受伤的腿了。”
孟旭看了看那边,先将念兮放下,自己踏着石块过去,替她采药。
“孟大哥,你可小心,那边的路不好走!”念兮朝他喊着。
他又不是娇生惯养的,什么样的路是没走过的?采到了百日草,他放到了念兮手中,皱了皱眉说:“以后就算是为了治病,也该要先顾着自己。那个慕容公子几时再来?”
“明日。”
“那他的病几时能治好?”
念兮想了想,回道:“三四年吧。”
孟旭沉了沉脸:“那你岂不是要对着他三四年,还要一直跑这儿来给他采药?”
念兮看着他这副样子笑道:“那倒不必,这些草药回去制成药丸能吃上一两年,我也不用总是跑这儿来了。”
山林中是清晨最和煦的阳光,点点洒在他们二人的身上。这树林之中,他背着她,慢慢走着,寂静之中仿佛是远离了世外喧嚣的桃源,没有浮华,没有别人的打扰,只是两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一个伏在另一个的背上,山风吹拂,带起了她悠扬的歌声:
玉江的水迢迢哟,向东流,
天珠山飞鸟群群哟,向南飞,
谁家的小妹子,对月不成眠?
念着谁家的情郎哟……
谁家的情郎哟,眉目俊,
谁家的妹子哟,笑如花,
小妹子对情郎哟,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哟,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她一边唱着,一边用袖子替狼生拭着额上的汗:“累吗?累了就坐下歇会儿吧。”
他摇摇头笑道:“这点路哪里就累着了。念兮,你刚才唱的什么歌,这般好听?”
“嘻嘻,好听吗?这是咱们苗家的歌谣,每年七月初七的的时候,苗家的少年郎和村寨里的姑娘都会到天珠山上,一群站在这边的山峰,另一群就站在对面。姑娘们唱曲子,中意哪家的少年郎就把自己的东西扔给他,若是那少年也中意她,第二日就会上门去……”
“去做什么?”
念兮的脸红了一红:“去姑娘家里提亲啊,两情相悦,自然就该在一起的。”
狼生听她说着,这苗疆的男男女女倒是不拘小节,哪像大雍朝里的大家闺秀,有些说不定临到喜房都还不知自己的夫君是个什么样子。
他问:“那你可曾对哪家的少年郎唱过情歌,赠他信物?”
念兮忙道:“当然没有。”她自是随着一起去看过热闹的,只是对面山头的努雄大哥、布耶大哥手里捧着别家妹子送的项圈香囊,却总望着念兮,等着她的信物。
可她从来都只将他们当成哥哥一般,手腕银镯上的铃铛儿随着风声零零作响,煞是清脆动听,这银镯子便是她的信物,将来……那是要送给自己心爱的人,定下终生的。
她低声说道:“要是我真遇上了那个值得托付终生的人,才会给他唱歌,送他信物的。只是,那人也要对我一心才好。”
孟旭的脸上是暖暖的笑意,他没答话,可是脚下的步子却不由放慢了下来,清风伴着歌声,这样的时光真是恨不得它能流得慢些才好,就在这树林中,落叶地里,慢悠悠地,他能背着她走上一生一世……
快过午时,两人才回到长平,只是还没进城就被拦住,城门外的两侧都是穿着甲胄,气势威武的御林军,普通百姓早将两边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念兮伏在狼生的背上,也被挤在人群之中。
城门的高台上,皇家的明黄华盖,羽扇宝幡耀目不已,那上面坐着一个身穿龙袍的少年,而他的两侧则是两个气度雍容的大臣。
孟旭朝身边的人问道:“这般的排场是有何事?”
那看热闹的说道:“这可是盛事啊!安庆侯裴将军在北疆打了胜仗回来,咱们大雍朝已经多少年没打赢过那些北地蛮子了,这一回扬眉吐气,皇上还有两位相爷都亲自前来迎接裴将军呢!”
另一人接过话道:“那可不是,都说那裴将军是少年英雄,才二十不到的年纪,打起仗来可却是直叫那些蛮子闻风丧胆,这大雍朝里说起安庆侯,谁不是竖起大拇指叫一声好!听说他尚未娶妻,不知道多少权贵人家的女儿挤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