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我类似谋财害命的举动到是一点也不惊讶,仿佛早有预料一般,悠悠然然端着酒杯说:“问吧!”
“你到底是为了什么要我当你的弟弟?大老远的把我拉到你家来,却把我晾在一边,你这是什么意思;把我当猴耍吗?”
“因为我在等你主动找我!”听我这么问,他心情到是很好,到是我是差点被他这破回答气到厥倒。
“那我现在来了。我想问你,你打算让我当你弟弟当到什么时候?”我单刀直入。
“你呢?你希望当到什么时候?”他眼珠子轻瞟了我一下,却反问道。
“我一刻都不想再当下去了。”我看着他,坚定地说。
“为什么?”
“我只是一个跟你弟弟长得像的陌生人,没有任何的理由去占据他应有的位置。接受令尊和令堂的关怀,只会让我很不安。”
“你真是个怪人!”他笑着晃了晃酒杯,一饮而尽;自己又斟上一杯:“若换作别人,遇上这等飞来的横福高兴还来不及,而你偏偏却不愿接受。”
“因为我不喜欢为了这种表面的荣华放弃自己而去当别人的影子。”
杯中酒未满,他倒酒的动作却停了下来,看着我的眸子里没有了往日的似笑非笑,只有一瞬的惊讶:“你的自我意识还真强。”
“可能我喜欢活得随性一些。”我端起面前的茶杯,冷冷地轻笑了一声。
他却拿了一个空杯子,给我也倒了一杯酒递了过来:“那为了你的随性,我敬你一杯!”
白瓷杯中;酒色淡黄清亮,香气浓郁。一口干尽,滋味醇厚,鲜甜甘美,味道还真不错,一杯酒下肚,嘴里全是浓郁的香味,让人不得不想再来一杯。
“这酒名为香雪,色清却味醇。往日与同僚来时,都喝不出这酒的好,今天与你来了,反倒才尝出这酒中的滋味。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只有与雅人共尝才品得出个中滋味,怪不得要叫它为香雪。”他仔细的打量杯中的酒,淡淡地笑着对我说。
而我对这酒的意见则是,味道不错,只是度数太低了,只能当可乐果汁类的饮料喝,要用来拼酒的话,怕是喝到水肿都醉不了。因此,有拼酒需要时,还是建议用生啤老白干二锅头。
等一下,他刚才念什么来着?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我想问一下,你怎么知道这两句诗?”我瞠大双眼;好奇他在这个世界怎么会知道这两句宋诗。
他看着我,眼光更奇怪了:“这诗就是你作的那道啊!”
“我作的?我记得我没作过诗啊!”我一学工科人就算间歇性抽风也不会无端端的作这种诗啊!
“我听你作梦的时候反反复复都在念这两句,然后就记下来了!”
他的眼神里分明写着两个字——崇拜。他是在崇拜诗是好诗,还是在崇拜我能在梦中作诗?
我却格外纳闷,自从上了大学我就压根就没再接触过语文,要是背诗的话,我也就顶多背过一些“上课一排全睡,打饭从不排队,反恐如痴如醉,传奇不知疲惫”之类的打油诗,为什么我说梦话的时候背的不是物理公式,不是英格力士,反而是古诗?啊呀,乖乖,人脑果然的最复杂的操作系统。
然后我再继续想他什么时候听见我说的梦话,他却开了腔:“你不会晚上做梦的时候作了诗,一醒来就忘光了吧?”
俺的白眼一翻,这哥儿们智商大大的有问题,看他一副狐狸的奸狡模样,竟然也会干脱裤子放屁的蠢事!
“谁会记得晚上说的梦话啊!”
“要不让我晚上来帮你做记录吧,你梦里作的那些诗都是绝好的诗,不留下来可惜了!”狐狸眼珠子一转,水汪汪地又变身成了家养玩耍型的犬科动物。
“不要!”我警觉心提高;怒眉一横,坚决反对。
“为什么?”
“因为我已经决定要离开樊府了。”
“谁说你可以走的?”他用疑问句,表示语气强硬。
“难道你说过我不能走吗?我又没跟你签卖身契!”我用反问句,表示语气比他更强硬!
突然,他笑了起来:“你果然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你显然是个很没意思的人!”我回嘴道。
他却笑得更加张狂起来。
“越洋,你知道我为什么在这几天疏远你吗?”他放下了酒杯,凑近我,神态变得严肃起来。近距离下,他脸上的线条也随之显现出一种刚毅的美感,我不由得看怔了。他的眼眸漆黑而深遂,逼得我不敢直视,只好低下头,摆弄桌上的酒杯。
“鬼知道,没准怕我这狂犬病患咬你?”我没好气的咕囔了一句。
他哧地笑了一声,摇摇头:“因为你这个人实在是太令我觉得好奇了。我一开始看见你,只是觉得长得像小浚的你应该是个很好玩的人,所以才把你带到京城来。一般出身乡野之人,见到我爹和大娘,总是会紧张得魂不附体,我当时以为你也是这样,而你见了他们,非但没有一丝紧张,而且举手投足间那种自然随意就连我都难以做到的地步。你对着他们,居然笑得那般无谓,就像他们的威严对你来说仅仅就是一张薄纸。我突然很想知道,如果没有我在旁边指点,你会怎么做,所以我决定只是静静地看着你,避免给你任何的提示。而你,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办到的,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却能让他们在短短几天内喜欢你到看你一眼都觉得高兴的地步。我和小浚从小勤学苦练,十几年如一日的寒窗苦读,甚至在金榜题名的那一天,他们都没有露出像现在这么爽朗的笑。我一直在怀疑,把你带到京里来,是不是做错了?我一时兴起让你冒充小浚,你却这般轻易就得到了我们兄弟渴望得到,却从来没有得到的东西。我真的的好生妒忌!”
“既然这样,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快离开的!”嘿!小白脸的主要目的居然就是要我当猴耍!!!!!
我重重地拍上他的肩,露出了我硬度媲美犬夜叉的八颗闪亮的大白牙。其实我当时很想一口给他咬下去的,碍于喋血酒馆时会吓倒四周普通群众,我硬生生的把怒气忍了下去。
“可我希望你留下来!”然而,我拍他肩的手却被他迅速握在手中,他手心的热量沿着我的手指唰地蔓延到全身。
我没看错吧?他好像握着我的手!……他居然还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脑子里红色警报立刻大鸣大放!哎呀我的亲娘咧,这气氛不对头啊不对头!
我使劲抽回我的手,努力把脸挤成笑呵呵的形状:“但是我却热切地希望盼望渴望离开樊府。”
“我说了,我不是故意要伤害你的,我向你道歉,你留下来,不要走好不好?”很不解,这大哥干嘛还要死拖着不让我走!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我刚刚说也说过了,我喜欢活得随性一些,总是活在你弟弟的影子里,我没那种耐心……”
“难道偌大的定国公府就没有让你留恋的东西吗?”
“东西都是死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你们还是留着慢慢用吧!”其实,他们家很多东西我
还是蛮喜欢的,毕竟也是大户人家,珍玩玉器,珠宝手饰都属价值连城的档次,因此我用无比坚定的目光看着他,希望他脑子开开窍,说送我一两件。
然而他继续聊着让我失望的话题:“难道府里就没有一两个值得你留恋的人?”
“他们认为我是你弟才对我好的,要是他们知道真相了,没准我还得挨上一顿闷棍。算了,这种留恋还是摆进心里,有空回忆一下好了。”我耸耸,说得若无其事。
这下轮到他快厥倒了,雪白的脸皮被我气得发青,长眉紧拧,双目瞪得暴圆,看起来已经濒临抓狂的边缘了。
我面不改色,故作一本正经,其实看见他抓狂,我乐得肚子直想抽筋。只是耍了我这么久,才能给他这点儿小教训,直是便宜死他了。
他也是挺够涵养的,深吸一口气,看着我半天,咬着牙切着齿说了三个字:“那我呢?”
他急切等待我回应的眼睛,盯得心脏突然跳漏了一拍。我不由得暗暗的骂一句,明知道自己长的狐狸眼就别盯着男人放电行不?看来此地不宜久留,我一个故意理解错误:“你好办!你这个当哥的拉着我闯祸,烂摊子当然是你来收拾。你先结完酒钱,然后回家,跟你爹,你大娘该说什么就怎么说。兄弟我就只能说就此告别了,后会有期了!顺便代我问候你全家啊!”
了不起,我把他漂亮的脸说石化了,他再抽搐,最后扭曲。而我,满意地把笑容绽得像春花一般灿烂。告诉你,老子其实最看不就是你这种小白脸!!!
“越洋,你开什么玩笑!”他开始大叫起来,完全丧失了平时风度翩翩的美男形象。
“拜托,谁跟你开玩笑!还有,其实我跟你也不是很熟啦,下次还请叫我全名,听起来不用那么刺耳。等你结婚了我再回来看你吧,兄弟,保重啦!”哥哥我选逃再说!我窜了起来,调头打算往门口跑。
“越洋,对不起,我承认这几天没有照顾好你是我的错,可我是真心希望你能留下……”他见我站起来,慌了,伸手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我差点摔了个趔趄。我猛回头,正想吼他,却正对上他的眼,眼眸黯然失采,那淡淡的哀伤似浮于一层忽隐忽现的水雾中。
看着他,心脏突然像被什么狠狠刺了一下。我……竟然把他给弄哭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份了?但是我没错啊,跟他非亲非故的,不在他家白吃白住很符合人类的道德观念啊!
我没有说话,他也没有,只是一脸哀怨地看着我。双方保持沉默,无私地在炎炎夏日给周围的群众奉献冷空气。
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大叫:“大少爷,二少爷,老爷让你们赶快回去,说有要事相商。”
樊汐一见来人,狐狸眼噌地闪出了一道光,该死,他刚才还水蒙蒙的眼越看越像在笑,天杀的,他居然是一个演技派!我沮丧得要命,在这么关健的时候,老爷子你为什么要来绊我的马脚?可樊老爷子对我好得没话说,我亲爸都没他对我好,他有事让我回去,我不得不卖他一个大面子。可是,这一回去,这离开樊府的事就不知道要拖到猴年马月了。呜呜……
又一次失足落水
一回家,有幸见到伟大的大雅朝皇帝御笔亲书圣旨一幅,内容是要所有正三品以上的京官和各国公候的子弟,凡年纪在十三岁到二十五岁之间的人都要去参加后天晚上在皇宫之内举行的晚宴。而我和樊汐都是榜上有名,because,老爷子官职是左丞,官阶正一品!
晴天忽来一道高电压霹雳,把我轰了个心脑残疾,四肢无力——老子竟然必须要进皇宫观赏皇帝!
众所周知,穿越系著名的绯闻基地排行榜,皇宫年年拿第一。穿越的女人视它们为小家雀们飞上枝头变凤凰后的华丽鸟窝,最理想的爱的归宿。而对穿越的男人来说,那是耗干了无数好男儿自尊与血泪的虎穴,埋葬各类美少年美青年美中年花样年华的龙潭。
小肉包为什么可怜?因为当它飞去打狗的那一刻,它便丧失了回头的自主权。过河的卒子为什么悲惨?因为当它越过了楚河汉界的时候,它便只能勇往直前。回了樊家的罗越洋为什么要眼泪连连?就因为他一时心软,把自己再次陷入了虎穴龙潭;想回头?只有一个字;难!
由于我对外宣称为失忆的樊家二少爷,蒙在鼓里的老爷子为了怕我在宴会上丢脸,不惜亲力亲为;把封尘已久的诗书礼颂翻出来,要我连夜挑灯奋战,把“以前”所学重新温习一遍。
我独坐书房,盯着书山一座,不尤地想起鹿鼎记里的经典段子。陈近南让韦小宝进宫偷四十二章经,临行前要教他绝世武功的场面:
韦小宝拿着一本书:嗯?这么大一本我看要练个把月啊!
陈近南:这本只不过是绝世武功的目录,那边才是绝世武功的秘笈!
(对面是一堆书山)韦小宝:哇!看也要看一年啊!
陈近南:我是看了三年,练了三十年,才有今天的境界!
韦小宝:三十年,那我还有多少时间练?
陈近南:一晚!
韦小宝:噢!我还有一晚的时间练,那还不是“九死一生”啊!
陈近南:不是,看了就九死一生,不看就十死无生!
韦小宝结果也没看,混进宫非旦平平安安,还混成了鹿鼎公。我稀里哗啦地翻着书,繁体字一堆,能认不会写,几页下来早已是眼花缭乱。很不明白,去参加宴会只不过是吃吃小酒小菜,看看小歌小舞,再听听皇帝放放龙屁,没有必要弄得像赶考一样慌张吧?
我正在考虑要不要效仿小宝兄弟,这时,樊汐却赶来撂了两句话:“这场晚宴怕是皇上给太子选侍臣的幌子,爹可能想你通过这次机会重返朝堂。可我却不想你趟进这混水,所以你到时还是什么都不要做,安安静静呆在一旁就好,尽量不要把自己显露出来。其它的事由我来应付。”
些话一出;我水汪汪的眼里满是星星;觉着此时的樊汐;真是越看越像尊救苦救难的观世音!!!
我喜笑颜开,拍拍着樊汐的肩大力称赞:“这话好,正合我意!兄弟你果然够意思,比陈近南负责多了!”
“陈近南是谁?”他愣了。
“谁也不是,反正你也不认识!我先去睡了,明天还有一堆事要准备呢!”我打着哈哈一身轻松地逃开了他的再次追问。
宴开仁寿殿,灯光火影亮如白昼,人影绰绰乱花迷眼,轻歌曼舞袅袅翩跹。我坐在一个光暗影昏的角落里,对着精致美味的小酒小菜,兴致索然,怀着一肚子怨气地等樊汐出现。樊汐这混蛋,让我先出门,自己却在家打扮个没完。 切,小白脸再梳妆再打扮不也还是臭男人一个?累得半死半活的,还不如像我一样索索性性臭到底,活得既省事又潇洒!好不容易对他建立起的好感;此时又化成飞灰一片。
而我一个人在这富丽堂皇笑语声声的地方,却只能孤零零地对影自怜。不是我内向害怕跟人交谈,而是因为樊汐交待过,我一定要当一个木木讷讷其貌不扬的小白青年才有可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