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什么会知道?”翠郎问。
“因为凌大人经常出入烟花场所,阅人无数,对女性构造的了解无人能及。”我注意到凌孟海的脸色不对,连忙改口,“不,我是说,我们凌大人是一枚非常纯洁的男子,他出生到现在的四十七年里还从未……”
“呯!”刀面很用力地砸在我脑壳上,我整个人都趴桌上了。
“凌捕头不要生气,开个玩笑而已。”我艰难地用手撑着桌面直起身,脑子被敲得还是有些晕乎乎的。
我们下面几个时辰都被分开关在不同监狱里,再写下这一天中所做的所有事情。经过一番折腾,终于确定我们没有任何人在中场离席。眼看天都要亮了,我们才被放出来。
“我不喜欢那个凌捕头。”翠郎哈欠连连,“明知道我们是最没嫌疑的人,还要争强好胜扣押我们。”
“浣熊前辈你只是因为色诱失败感到丢脸吧?”多多不客气地指出。
“才不是!”翠郎说,“还有,‘翠郎前辈’怎么变成‘浣熊前辈’了?”
“还不是听前辈‘浣熊’、‘浣熊’地叫,听习惯了。”多多扶正自己的四方帽。
“长生,还是多亏了你,他才受不了,放我们出来的。”翠郎说。
“柔克刚,道克柔。那知道软硬不吃的人怎么办吗?”我问。
“无赖?”翠郎回答。
“答对了,浣熊,回家请你吃烤栗子。”
陈斑正腼腆地擦着窗沿,见了我们还憨憨地笑。他斯文白净的长相配上鼻梁上挂着的黑框眼镜看上去酷似教书的夫子,很难想象这样的人是青楼的打手。
“夫子早。”我跟他打招呼。这个绰号不是我起的,很早大家就这么叫他了。
“没事吧?”陈斑问。
“骨头都硬了。”翠郎揉着肩膀,“真是太可怕了。”
“怎么,对你们用刑逼供?”陈斑仔细看了看我们四个,“凌捕头人是严厉了些,但还是很重视大清律例的。”
“听他瞎吹。”我说,“就是他伏在桌上睡着,结果落枕了。”
“真的很可怕。”多多说,“他们竟然放猫进来捉老鼠。”
“我墙上有道裂纹,可以看到对面被关押的女犯换衣服。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啧啧。”老爹还一副回味无穷的样子。
“那你大可回去继续看。”我说,“我不会拦你的。”
“我的孩儿啊,你这样说真是伤透了老爹我的心。”老爹扶着胸口,“我可是说过,要一直在你身边的。”
“吵死了,都闭嘴。”阿雨病怏怏地坐在桌前。
她穿了一身鲜红的衣裙,红莲花般绽放在窗边。这可真是好看,墨绿色虽然不错,可穿久了总显老气。不过我记得阿雨以前都没穿过红裙。
“那个慕家老头死就死吧,还害得我们倒霉。”我抱怨说。
“讨厌鬼活着才更让人倒大霉。”阿雨冷冷地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手中红透的枫叶从楼阁上缓缓飘到近处茶楼的屋顶上。那片红色在青黑的瓦上格外显眼。
我插上门闩,回头看屋里的阿雨。
“怎么,有话对我说吗?”阿雨那根翡翠烟杆搭在她的大腿上。
“我是问你有想对我说的话吗?”我问。
“你想听什么?”
“只要是你想说的就好了。”我背靠着木门。
“你觉得我做了什么?”阿雨的笑容倾国倾城。
“你做什么我们都是站在你这边的。”我说,“我不会让任何人动你一根手指,只要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知道满清颁布的逃人法吧?”阿雨猛吸烟杆,缓缓吐出一口青烟。
“当然知道。满清入关当日,很多汉人百姓被贬为奴,因为满洲权贵需要奴隶养着。有些奴隶不堪遭受非人的虐待,逃亡请求一些人家收留。凡是收留逃奴的,不管做到了多大的官,都要抄家。”
“满门抄斩,”阿雨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上凝结了一颗清亮的泪珠,“一个都不放过。慈悲心是不允许存在的,慈悲在这个时代是奢侈品。”
“尽管如此,总有些人想要温柔地活下去。”
“对。三十年前,适逢康熙二十一年的大雪天,那个手足皲裂、遍体鳞伤的逃奴倒在我家门口,爹爹微笑着拉他进了府。”
“我……知道了。”
“管家的儿子小聪哥哥带我逃了出来。爹爹的旧友慕彰收留了我们。”
“那个慕家老爷?”
“就是他。”阿雨橙红色的指甲掐进指肚里。
作者有话要说:我没有黑清,因为它本来就黑。
☆、红莲
“做了过分的事情?”我问。
“够了,不要再继续下去了。”水墨的声音猛地在我脑海响起。我打了个激灵,浑身像是泡了个冰水浴。
“哦?不继续了吗?”阿雨问。这时全身冰凉的感觉消失了。
我怎么感觉刚才像被附身了一样。不舒服,骨头里的寒意还没有消散。不过现在不是管这些的时候。
“那个人在我六岁的时候奸污了我。小聪哥哥上前斥责他这样对待好友的遗孤,被他一刀劈成两截,让人埋到了后院。”烟杆重新放回了她的大腿上,“你说,这样的人,为什么还能恬不知耻地过八十大寿呢?人为什么无耻还能活下去?”
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蔓延在我心间。如果这样会痛苦,那么大家为什么还会在这里呢?
“我十岁那年跟着街头拐骗幼女的鸨母跑了。我是自愿入乐户籍的。”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那是我最好的选择。像我这种漏网之鱼本身就不会有好人家接纳。在慕家也只是被慕彰玩弄至死。我发誓要成为一代名妓,不择手段地让所有欺侮过的人跪在我的面前。”阿雨说,“不要觉得我多好,我只是个卑劣的女人。”
“我原话奉还。”我说,“喜欢把人想得太好的是阿雨你自己。”
“我救你从来不是出于对你的善意,而是出于对爱新觉罗家的恶意。”阿雨说。
阿雨当日用身体贿赂监斩官,让他在我行刑的时候用白布挡在邢台前,淋在白布上的猪血蒙蔽了清廷。吴芳他们在现场放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火,多多和老爹因而得以有机会救出我。虽然素昧平生,阿雨当时是救了我的。我每次问她为什么,她都说因为我是抗清志士,是爱新觉罗家的敌人。
“你的行刺虽然愚蠢,可在皇四子被狗皇帝封为雍亲王的同年对其行刺,可把狗皇帝气得不轻。他们想要你死,我就无论如何都要救出你。”
“不管是出于卑劣还是高尚我都无所谓。这份了恩情,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我说,“现在轮到我来保护你了,谁都不能伤害我的救命恩人。”
“你以为慕彰是我杀的吧?”阿雨耷拉着眼睑。
我是要承认怀疑她还是担心她呢?这种问题还真是难回答。
“我觉得你好像对他怀有恨意,所以想来了解情况。我以前有个很好的同伴,因为被人威胁所以出卖了大家。当时我很生气,很伤心。但是现在想起来我也不是什么都没做错。如果那时候我再细心些,多关心一下她,就不会发生那种事了。”
“你还是太年轻单纯了。那种事根本就不是你的错。”阿雨说,“世界不是你想怎样就会怎样运行的。”
“这不是谁的错的问题,也和改变世界没关系,而是我可以做什么的问题。”
“慕彰不是我杀的,你可以不用管了。”阿雨说,“想要活下去,就不要管太多闲事。”
“可惜我是个贪心的人,我不但想活下去,还想保有自己喜欢的姿态。”
阿雨没有承认。她这么高雅睿智,我觉得她不会为了个讨厌鬼毁掉自己的生活。况且实在让人难以想象阿雨这么一个弱女子把人的头皮给剥了,但刻骨铭心的憎恨不令人做出反常的事,就不能被称之为憎恨了。她也许是不想我介入才否认的。
而真相不是听别人口说就能获知的,想要不被那层水雾蒙蔽,就必须通过自己的眼睛亲自去确认些什么。
慕彰的尸体被他那帮家属看得很严。焚毁尸体这件事在不伤到活人的情况下办不到。而且需要的稻草也很多,把几斤重的稻草扛到太平间不现实。
黑夜里并不是重回案发现场的好时候,只不过是因为白天我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冲进去。虽说夜里的守卫会更加森严,我做偷偷潜进去这种事应该不会太差,毕竟是当过兵的人。打过仗的好处就是面对任何事情都不会惊慌,大脑往往会在第一时间思考应对措施。
夜行衣我用的是老爹前年送给我的。他说以前做侠盗时穿的就是这一身。既让人辨别不出穿衣人的身形,又不拖沓。
黑布不是一样利索的蒙面用具,性能别说跟尼龙袜比,就是三块钱一双的黑丝袜都能甩它两条街。好在今天要做的事不会花太长时间。
我点亮手上的蜡烛,同时摘下遮脸布。鱼尾楼作为这一带最有名气的酒楼可不是浪得虚名,从这里种类繁多的刀具就能看得出来。光是刮鱼鳞的刀就有五六种,这是用于配合不同鱼种。剁丸子的刀都有两三种,这应该是为了防止鱼肉、猪肉和牛肉串味从而影响口感。我上前试了一下这些刀具,实在想不出来剥头皮需要什么样的刀才好做。
有了!这种切千层羊肉的刀就不错。刀身不算长,柔软的刀片配上高超的技巧应该可以快速剥下人皮。
阿雨到底是被高雅睿智的秉性把持,对慕彰懒得搭理还是控制不住仇恨的冲动,不惜以自己现在的安定为代价犯下罪行。
阿雨的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要是换了是我,我会怎么对待慕彰呢?真是把他的头剁碎都难解心头之恨。我要是恨成那样,会怎么剥他的皮呢?
我尽量回忆那颗头当时的样子。这真是一件很恶心的事情,恶心到我后面三天差不多都要吃不下饭。
那颗头面部的肌理没有突兀的平滑切口,完好到蓝色的经脉都清晰可见。眼睛是完好的,鼻子原在所在的地方只露出白森森的软骨。软骨是完整的,上面还沾粘了些许皮肉。耳朵都没有了,豁口……样子记不大清楚了。但是没有任何残余的皮肉,所以应该是被刀子整齐地切除了。
残存的血迹到二楼的楼梯口就消失了。我小心把蜡烛靠近旁边的球形木把手,使上面疑似血迹的一团污点能清晰呈现,又不至于两者因距离过近而燃烧起来。上面红色花瓣一样的印记颜色已经失去了鲜艳。说那像一瓣花,其实更像是个指印。那指印像是手指按上去的,比我的要小,应该是女人留下的。
慢慢的,扶手上原本就不是很明亮的光圈暗了下来。
☆、立秋
“长生师傅,大半夜的不睡觉出来溜达,很有闲情逸致嘛。”凌孟海微微上扬的嘴角在月光下亮成了一个点。
“哟,这不是凌大人吗?”我松开攥紧的拳头,想办法胡说了一通,“难道你看到了我留给你的纸条特意在这里等我?我真是太高兴了。”
“什么纸条?”凌孟海说,“有这样的东西吗?”
“当然,”我很肯定地说,“我花了好久才想到在这里约见大人的。”
“不知所云。”凌孟海说,“再说约见需要穿夜行衣吗?”
“这主要是因为我觉得穿起来比较拉风。我从小就有当女侠的梦,所以觉得穿这一身见你是再好不过了。”我的思绪仿佛飘到了无际的天边。
“满口胡言,你不用再说下去了。”凌孟海上前抓住我的手腕。他另一只手上拿着的镣铐锃亮发光。
“你抓住我的手了。这么说凌大人你果然是爱着我的吗?”我连忙说。想要不被缠上最好的方法就是先缠上别人。这三年我为了避开他,终于想方设法使自己变成了今天这副厚颜无耻的样子。
“鬼鬼祟祟的出现在案发现场,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凌大人别这样说,我对破案什么的是很有兴趣的。”
“那你就说说你的看法。”
“也许是他家的狗咬掉了他的脑袋,再啃了他的头皮,最后叼着他的脑袋把他从二楼摔了下来。”
凌孟海冷笑了两声:“照你这么说,这狗还成妖怪了。”
“这事不好说。动物发起狂来没个轻重的。”我说。
“你再妨碍公务,我就以对待发狂动物的方式对付你。”凌孟海厉声说。
他松开手。我假装刚才被捏得很痛,做作地揉着手腕。
“好了,在我改变心意前快回去。”
“凌大人,那你呢?你这也是单独行动,和我一样可疑。难道你想一个人销毁证据?”
凌孟海深吸一口气,在情绪稳定下来后说:“那就跟上。”
“凌大人你都在看些什么啊,为什么我都不懂?”我瞅着半跪身子在地上观察血迹的凌孟海,也跟着蹲旁边了。
地扳的缝隙里突然有一道突兀的反光。凌孟海眼疾手快地把它捻起来,一道长长的发丝出现在烛光下。
“女人的头发。”凌孟海说。
“我觉得是男人的。男人因为剃发,所以剩余的头发可以更充分地吸收脑部的营养。”
“没听懂。”
“我是说,男人剩余的头发少,才那么一撮,不会出现打结的情况,所以发质应该比女人好。”
“那上面的香味呢?”
“男人身上沾染女人的气味并不稀奇,你懂的。”我眨巴了一下眼睛。我现在需要做的是把凌大人的思维引导向一个奇怪的方向。
凌大人酷酷地甩我一记卫生球眼。
“凌大人,这个慕彰以前的事情你有调查过吗?”我问。
“他为人与世无争,宽厚仁善。”
“那只是他家里人这么说吧,没有家里人会跟人说自己的长辈多么不像话的。”我说,“万一他外表看上去正义凛然,却做过卑鄙的事情呢?要知道外表越是光鲜可人,内里可能越是龌龊肮脏。”我掀开一截翘起的木板,里面赫然是被虫子咬烂的样子。
“够了!”凌孟海吼道。
“凌大人你激动什么,我又不是说你。”我无谓地说。凌孟海是有讨厌的官架子,可据我了解,他的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