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成问题的。
把沈家青和几个孩子送走,差不多已经是下午四点多的时间了,太阳晒到身上也感觉不到温度了,方红梅挪回屋子里坐着,家里就她一个人,突然就想起在现代的日子,那时候的高中大学,那时候的朋友闺蜜,还有那时候的准备结婚的人……外面远远传来买东西的吆喝声和左邻右舍的说话声,王氏训孩子的声音,都仿佛和她隔了一个世界。
“娘子,我今天赢了一个倭瓜。”沈家贤回家的时候看方红梅正呆愣愣的看着远方,仿佛没看见他回来一样,只好大声的和方红梅说话,同时把倭瓜放到方红梅面前的桌子上。
这里说的倭瓜就是那种长的矮矮胖胖的南瓜,秋天里收回来能在地窖里放上很久,平日里和红薯一样的吃,算是大半个主食,只不过方屠户家和沈家贤这边都很少种地,这些东西也不值得用钱买,吃的比一般人家少一些。
方红梅很喜欢吃类于红薯南瓜这一类不用费多少牙齿本身带着些甜味的食物,看见沈家贤回家才反应过来该做晚饭了。
晚饭吃的很简单,热的杂面馒头,加些咸菜,沈家贤额外一碗骨头汤,方红梅做杂面馒头白面用了很多,差不多有五成的白面,吃起来口感很好,另外一种是玉米面,磨的细细的,还用筛子筛过了,带着些本身的甜味,竟是比白面馒头还要好吃,沈家贤每次都能吃两个,不过十几天的功夫,沈家贤就胖了两三斤。
晚上睡觉的时候,方红梅把手头的钱都翻出来,压箱底的五两银子,秦氏给她的十两银子,外加那个少年给的十多两银子,总共二十六两银子,她到这边来买东西都花了一两多的银子,现在手里还剩下二十五两银子,外加几百文的铜板,这才不过几日的时间,就花去一两多的银子,方红梅把银子收好,以后可不能这么花,不然这么点银子太不够花了。
“娘子,这个给你。”方红梅整理银子并没有避讳沈家贤,一来她觉得夫妻之前不需要隐瞒什么,二来古代这边的女人存私房钱是因为大部分都是丈夫管家,大多都没成算,妻子总要存上一些才能放心,也能贴补贴补娘家,方红梅没有这个顾虑,这几日接触下来,方红梅对沈家贤的了解更多了一点,对沈家贤来说,银子只要够花就好,其他的也没什么用,他所谓的够花,就是每天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就是银子够花了,方红梅对他来说,比银子好,自从方红梅嫁过来,他每天都能吃的很饱,还都很好吃,穿的也不愁,对银子完全没需求,自然不了解方红梅为什么对着一堆银子叹气。
或许是觉得叫娘子比较好,方红梅纠正了很多次,沈家贤还是比较喜欢叫她娘子,方红梅也随他去了,听习惯了也一样的。
方红梅接过沈家贤拿出的一个小坛子,坛子不大,但是拿到手里沉甸甸的。
☆、第十二章玉雕
不好意思,这两天比较忙,今天把昨天的补上,晚上9点左右更一章。大家圣诞节快乐o(n_n)o~~
里面是五锭银子和几百枚铜钱,银子是五两一锭的,加上铜钱,大概有二十六两左右,在这样的时候,算的上是大笔的钱财了,这里盖一所一般的房子也不过二三十两银子的样子。
“你怎么会有这个。”方红梅很惊讶沈家贤能拿出这么多银子,毕竟嫁过来之前对他家的情况还是有所了解的,印象中沈家贤是没有钱的,因为这个她的彩礼要的也很少,没想到沈家贤竟然能拿出这么多。
“这是我的月钱啊,娘让我存起来以后娶媳妇,现在还剩了这么多,都给你吧。”
沈家贤说的满不在乎,毕竟对他来说这些钱就是稍微贵重一些的东西,娘说过,这些银子不能被别人看见,不能弄丢,可是他留着也没什么用,这些年存的银子,除了每年私下里给沈家青一两,让沈家青帮他置办衣服和一些生活用品,每年给余氏三两银子,其他的他几乎没花过,同僚之间因为他的性格,很少会有交际应酬,和张京一起出去自然不会是他付账,因此,他虽然月钱不多可是存下的银子倒是还真不少。
“还有这个,是张京前几天给我的,你那天不在家,我就放到坛子里了。”沈家贤拿出的是一块白玉雕琢的兔子,兔子正拿着一束青草吃,血红的眼睛,鲜嫩的青草,看起来很可爱,难得的是兔子全身雪白,眼睛和青草都是玉本身的颜色,雕琢的浑然天成。
“张京说这个算是送给我们的贺礼。”其实张京送礼的时候不是这么说的,这个白玉兔子的材质不算多好,关键在于匠人的巧思,把兔子雕琢的活灵活现,给这块玉增值了不少,也算的上是张京喜欢的东西。
不过好朋友结婚了,怎样也要送礼表示一下,明面上送的东西都是一些很常规的,自己好歹也要费一下心思,送些特别的礼给他,这么想着,张京把整个库房翻遍了才挑了这么只小兔子出来,算是他觉的能配的上方红梅的,至于库房里其他的东西,只要他一想到会被方红梅拿到手里都觉的糟蹋了,可是这只兔子算是他能在库房里找到的最差的东西了,只能很不满意的扔给沈家贤了,然后抱怨了几句,虽然是特意送给她的,可是还是觉的委屈了这只兔子,把兔子扔给沈家贤张京就把沈家贤赶回家了,省的自己越想越不忍,再把兔子给要回来,为了这么个不值钱的东西丢脸可就太不值得了,虽然,是他特意找人把沈家贤叫过来的。
沈家贤可不会这么想,方红梅若是个一般的路人也就算了,可是现在方红梅是他娘子了,不管别人怎么看,他是觉的娘子就是娘子,不管做什么,娘子就是好的,不止是这么对方红梅,若是换了个人,他还是会一样的这么认为,可见沈家贤骨子里,也是个护短的人。
“这块玉……”方红梅对玉器研究的少,只知道一些很简单的常识,对于这些玉器一类的东西不是很喜欢,不如金银,直接拿到钱庄里就可以兑换了,不过有人白送,还是很可爱物件,她也就收着了,不过不能拿出来,这块玉虽然看起来不是很好,可是也不是普通人家能摆设的起的,若是想显摆,也太不知道身份了。
方红梅想起她以前的一块玉,是她爸爸给她的,不知道真假,一块橙色的玉,中间有一缕血色穿过,人常说玉戴的久能戴活,她不知道她的那块玉是不是被戴活了,可是又一次她大病之后那块玉碎了,她妈妈说是那块玉为她挡了一劫,她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过后来为了安慰心理,她还是买了一块相似的戴上。
沈家贤过了小半个时辰才到床上,对着方红梅看了很久,小声的叫了几句娘子,方红梅没反应,沈家贤也仿佛不用等方红梅的回答,又接着喊了几句,为方红梅拉好被子,然后才更小声的说道:“娘子,姐姐说你想家了,我以后会很好很好的对你,你不要伤心,姐姐说,咱们好好过,你肯定不会比在家里过的差的。”说完,也拉过被子睡了。
方红梅动了动,翻了个身,眼睛没有睁开,心跳却是快了很多,心里一下子轻松了很多,且不说自己刚刚那是多愁善感,就依沈家贤说的这几句话,都能给她很多安慰,沈家贤其人,不够聪明,可是却绝对不是油嘴滑舌之人,说出的话一定是自己想说,而且是会去做的,比起很多人的承诺还真,这样一个人能说出这种话,她还有什么不开心的,虽然回不去以前的时光,虽然现在有着让人唾弃的外表,可是自己在乎的人不在乎这些,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就算上一世她拥有傲人的外表,可是三十岁了都没有找到一个可以真心和她安心在一起的人,竟然还不如这一世,有个知道关心她的老公,不用工作也饿不死她,老公还算个是个公务员,工资也算是工人阶级中的中等,这么一比较,貌似处处都比上一世好上很多,没电脑没手机的日子也没那么难熬了。
漆黑的窗外偶尔传来几声虫叫和几声婴儿的哭闹声,听起来竟然是意外的让人安心,几颗星星远远的挂在天空中,看来明天又是一个好天气。
第二天吃过早饭,方红梅在院子里转悠,考虑鸡窝放那边合适,肯定不能离房间太进,这边的鸡醒的太早,四五点钟就开始打鸣,远远传过来还能当做是催眠,离得近了可就是扰人清梦了。虽然鸡放养比较好,可是以后院子里要种些菜,不得不防着这些鸡,要是把菜苗给吃了,可是有她哭的了,小鸡苗是秦氏早就和人说好了的,定了六十只,自家养三十只给方红梅这边送三十只,就是鸡窝的材料很是让方红梅愁了一阵,沈家贤家里真是干净的让她无语,这么大一个院子除了几颗树一个厕所竟然什么都没有,连墙角的破棍子都是文栋文中过来玩留下的,圈鸡窝最好是能用一些芦苇杆或者玉米杆,可是沈家贤家里一样都没有,鸡本身都是喜欢上架的,鸡窝里也要放些粗一点的树木,在沈家贤家这也是极难找的。
“娘子,张京来了。”沈家贤笑容满面的带着张京从外面回来,这几日沈家贤的腿伤好了很多,他是个闲不住的,天天吃过饭就往外面跑,不是陪孩子玩,就是陪隔壁家的老太爷下棋。
“今日我在这边吃饭,你可不能那么小气,多买些肉回来吃。”张京别扭的点菜,他家里的事情还没处理好,天天吃饭对着一群哭丧着脸的女人,胃口都不好了,今天好不容易闲下来了,想起那日在沈家贤家里吃的饭,虽然口感不好,却是他难得吃饱的一顿饭,顿时就忍不住过来了。
“娘子做的饭没有肉也好吃。”沈家贤傻笑着和张京进屋,他是个超级好养的人,这么些天方红梅天天给他炖骨头汤喝,按理说骨头汤再好喝也不能顿顿喝,这么喝上几天人都会腻的,沈家贤这么喝都十多天了,差不多是天天喝,但是现在让他喝骨头汤他还是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自从你成了亲,你娘子做什么都是好的。”张京忍不住回应沈家贤的话,他家的那些妻妾,个个都比方红梅好上几十倍,他都看不出她们哪里好,沈家贤娶了这么一个人,竟然还天天念着老婆好,他这个老婆除了做出的饭菜能入口,其他的他还真看不出哪里好了。
沈家贤偶尔也和方红梅说起张京,语气里倒是比跟他的两个哥哥还要亲昵一些,看样子心里一直拿张京当弟弟看,方红梅没和张京相处过,但是自然不如沈家贤想的那么单纯,张京到现在还能和沈家贤相处的这么好,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应该是沈家贤和他没有利益上的冲突,而且沈家贤这个人,和他相处永远不会担心被他算计,跟沈家贤相处能让他放松不少。
方红梅自然不会傻到和沈家贤一样把张京当做弟弟看,但是不可否认,沈家贤能过上现在的日子,张京功不可没,而且以后他们家也不会和张京又利益冲突,和张京交好,没什么坏处;但是又不能太过于交好;那就成了巴结;让两边都难堪。
本来一般人都是极顾头脸的,若是有客人来,家里再不济,也会拿出最好的东西来招呼客人,张京又这么说了,方红梅自然不能薄待,好在现在时辰还早,去外面买些东西回来也是来的及的,方红梅招呼了张京和沈家贤在外面坐了,又准备了茶点,才转身出门买东西。
“看来你娶这老婆还是有点用的,好歹有杯热茶喝了,往后我就不用自己准备了。”张京以前在沈家贤家中,若是要喝茶,还要随从的人去隔壁收拾,现在虽然面前摆的是粗瓷大碗,里面也只是白开水,张京虽然看不上这种东西,也自然不会真的喝,可是面前能有这么一碗热气腾腾的茶,感觉还是好的。
张京没答话,这事不用张京说,他最有感受,就是每天一碗的骨头汤都让他感动的不得了,更何况方红梅在其他地方对他的照顾。
☆、第十三章送礼
“还好当初没有把府里的丫头指给你啊,个个都跟着主子学成精了。“张京长叹一声,他自十五岁娶了妻,往后更是差不多每年添一个妾,但是却是没有一个能让人省心的,个个都是能闹腾,若是对哪个好了,还要想想其他几个会不会愿意。
“前几天我家哪个水仙花还跟我说菊花的丫鬟怎么怎么样,说是什么主子养什么人,今天我就看见水仙花家的丫鬟在偷着跟踪我。”张京如果和沈家贤聊起家中的妻妾,从来不提名字,一来提对一个男子提女子的闺名总归是不好的,虽然沈家贤并不会多想,二来他提了名字沈家贤也记不住,所以他喜欢用自己对女人的感觉来用花比喻,比如说他的妻子他就会用白牡丹来表示,不是说妻子长的像花一样漂亮,是因为他妻子给他的感觉就是事事端着架子,太骄矜了。
“跟着你干嘛?你又不做坏事?”在张京的印象中,衙门里有时候会对一些嫌疑人进行跟踪,所以第一反应就是张京做了什么坏事。
“家里的那些人,恨不得能绑在我身上,时时都知道我在哪,省的逃出她们的手掌心。”张京一挥手把小厮叫到跟前,跟小厮说了几句话才漫不经心的说道:“你老婆啊,虽然长的不能看,但是看上去不是太精明自私的人,做饭的手艺也勉强可以,跟这种人,你这辈子勉强凑合,千万不要学我啊,娶了那么多,净是给自己找事的。”
聊完了家事,张京又说了些场面上的事情,他虽然在揽月城有些名声,但是却还是比很一些人要低上些身份,很多时候也要赔笑脸说小心的,这些事又不能往家里说,只能给沈家贤这个听了和没听一样的人来抱怨抱怨。
现在这时节街上也没什么菜卖的,无非是白菜豆腐豆芽,方红梅走了整条街,才买到了些茄子干,回去用肉汤烧的入味了肯定好吃。
沈家贤家中的人少,厨房里的锅也少,就两口锅,一口大锅一口小锅,大锅煮粥蒸馒头什么的,小锅炒些菜,平日里两个人吃饭倒还好,若是多几个人,做饭的速度就要慢下来了,沈家青那边厨房里可是四口锅,几个人一起开动做饭的速度极快。
把排骨飞过水加上干蘑菇慢慢炖上,方红梅挑出五香的萝卜干切成细细的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