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另她自豪的基础。虽然她不愿意相信姐姐说的,但她并不蠢苯,二次碰面时班内特家姐妹露出的端倪,已经明明白白的告诉她,班内家特确实变得有钱了。
费兹威廉·达西是她弟弟的朋友,举止高贵,世出名门,母系还是大贵族。她早就爱上了他,但这位先生的内心像石头一样坚硬,难以打动,她曾以为或许他一辈子都不会爱上什么人。但是千万没有料到的是,在麦里屯这样的乡村,有一个乡下姑娘施展了卑鄙狡猾的手段,使达西先生有了心动的迹象。幸好这位先生谨记着家族的体面和荣誉,没有露骨的表现出这一点,还主动疏离了这个乡下姑娘,但是这可隐瞒不了无时无刻不在注意着达西先生的她。
想到狡诈的伊丽莎白·班内特,彬格莱小姐蹭地一下站起来,对着姐姐大声说:“不,我绝不!”她走到赫斯脱夫人前,紧紧抓住她的手恳求到,“露易莎,我要好好请求你,千万不要泄露关于班内特家的消息,这绝不可以让查尔斯知道。一旦查尔斯知道了,他肯定会告诉他的好朋友达西先生的。在尼日斐花园,就是班内特小姐生病的那次,达西先生就对她妹妹伊丽莎白有了非同寻常的关注,万一他知道的话,我就丝毫机会也没有了。”
“那查尔斯的幸福呢?你毫不考虑他的心情吗?”
“露易莎,求求你了。查尔斯他一直随遇而安,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忘了她的,但是我不行……”
晚餐前,班内特夫妇赶回来了,他们今天去办理完了购买房子的所有手续,又雇了人把新房重新打扫了一遍,换上了新的窗帘和床单。
班内特先生兴奋地向女儿们宣布,明天他们就可以搬到新家去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达西先生的地位,原着里凯瑟琳女士是这么说的:他的母系是高贵的出身,父系虽然没有爵位,可也都是极有地位的名门世家。两家都是豪富。
刚才看到有妹子在评论里说达西搅和了彬格莱的恋情,以后他和伊丽莎白在一起是不是会觉得对不起朋友。
原着里关于达西怎么拆散他们的,一直很含糊。按我的设想,达西肯定是不会直接去对彬格莱说,“那个女的不爱你,你们分手吧。”这类的话的,因为达西和简并没有什么接触,如果他直接这么说的话,我想彬格莱也不会相信的。
这里大家好像都忽略了彬格莱小姐的作用,她其实比达西更不想让彬格莱和简在一起,从她写给简的信里可以看出,她希望的弟媳是达西小姐(为什么说彬格莱是弟弟呢,原着里写他租下尼日斐花园的年纪是刚成年二个年头,而彬格莱小姐出场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是十几岁,而且她对彬格莱似乎有点管得多了,那么按推测,我觉得她应该是姐姐。)或者可以换句话说,她希望的弟媳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女儿。
而一开始,彬格莱小姐又表现得对简很亲热,作为表面上的密友,她如果跑去彬格莱说:“简跟我谈过了,她不爱你,希望你不要再去纠缠她了。”
而后伤心的彬格莱到达西那儿去寻求安慰,达西再来补充一句:“据我观察,班内特小姐似乎是没有爱上你。”这时候,彬格莱估计已经百分百的相信了,然后达西再顺势安慰彬格莱,说些“幸好班内特小姐不爱你,你看,她们家与你门不当,户不对,老娘无再取闹,妹妹到处丢脸,还有些穷亲戚什么的,不如快刀斩乱麻,快点离开这里吧。”就这样,彬格莱去了伦敦……
而且文中现阶段,达西和彬格莱对于班内特家姐妹来说,都是不怎么样的,都处于一个水平线,后面假使伊丽莎白看上了他,也是达西自己努力再努力的成果。至于彬格莱,按他的性格……
第四十七章 伦敦第二十九日
上午十点,嘉蒂纳家的住户们一起驱车去了曼塞尔街的班内特宅新居。
新居入口花园处的喷泉中央摆了一尊卡诺瓦的女神雕塑,白色大理石的台阶,罗马式的圆柱,墙上刻着的天使像,曲线流畅的窗台……
聘请的仆人从内打开大门,他们穿着白色镶银边的制服,排成整齐的二列,同时鞠躬迎接主人的到来。
室内更是富丽堂皇,美轮美奂的水晶吊灯,银制的烛台,里斯本的华丽橱柜,胡桃木的缎面坐椅,大马士革的地毯,来自清国的镶金边瓷器……
屋内一楼有一大一小二间宴会厅,二间餐厅,三间会客厅,楼上共有十六间卧室,二间书房。二楼两间相连的男女主人卧室是班内特夫妇的,姐妹们选择了三楼那几间拥有联合大阳台房间。
丽迪雅年纪最小,姐姐们把正中央那间浅黄色系的房间给了她,这是她喜欢的颜色。
推开门,她看到卧室里摆了张舒适的胡桃木大床,床上是浅黄色的天鹅绒被,上面还盖着鸵鸟羽毛,地板上铺着米色的羊毛毡子。镀金的家具上雕刻着美丽的花纹,桌上的水晶花瓶中插着逼真的绢花,上面潵了些法国香水,隐有香味袭来。这简直就是曾经在电影里看见的,宫殿里公主住的房间。
当刻有杜波伊斯家徽的马车抵达皮卡帝里大街的时候,斯托克小姐和达西小姐也正好从马车上走下来。
“这是我第二个妹妹,玛丽,这位先生是玛丽的未婚夫,杜波伊斯男爵。玛丽,这位是斯托克小姐,这位是达西小姐。”简为双方介绍,玛丽还没见过这两位小姐。
说是油画展,但画廊里展出的有一大半都是水彩绘的风景画,达西小姐正在学习这种类型的画风。
“真可惜,皇家艺术学院的画展是在夏季的,现在这时候只有这种的小型展览可以观摩,这样的格局比起学院的夏季展可要差得多了。”达西小姐身体并不是太强健,遵兄长安排,她每年夏季都必须要回彭伯里避暑,所以有些怨念。
丽迪雅驻足在一幅描绘乡村景色的水彩画前,她看了一会儿,对凯瑟琳说:“这幅画用了淡水彩的渲染,但是色调却有着油画的鲜明,我很喜欢。凯蒂,你说我把它挂在我的卧室里怎么样?”
“这幅画的色调和你房间的颜色很般配。”画面的景色是夕阳下的村庄,与丽迪雅那间淡黄色的房间应该很相衬。
“这个作者虽然没有什么名气,但整幅画的色调和意境都很完美。”达西小姐走过来,给予了这幅画很高的评价。
到最后,丽迪雅一口气共买了这位汤姆斯·格尔丁画的四幅画。
逛完画展,也不过才四点钟刚出头,作为唯一的男性,杜波伊斯男爵邀请小姐们一起去咖啡馆共进下午茶。
坐在大大的落地窗旁,捧起香浓的奶茶或咖啡,享受着夕阳的余韵,这实在是种莫大的享受。
放下茶杯,达西小姐忍不住向温柔的简抱怨,“最近哥哥老是阴沉着脸,也不知道是什么事竟然会让他不高兴这么久。”
“达西小姐的观察真是丝丝入微,我想很少有人可以从达西先生的脸上分析出表情。”提起达西先生,伊丽莎白忍不住吐槽,她虽然很喜爱达西家的小姑娘,但对她哥哥还是怨念横生。
达西小姐笑了笑,对这种情况相当无奈,她遇到过好几次类似的情形了,明显眼前这位漂亮小姐也曾遭受过哥哥毒舌。
斯托克小姐也了然的笑了,她有一位从苏格兰来的表姐,在舞会上被介绍给达西先生时,这位先生不耐烦的表情相当明显。后来跳舞的时候他也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这导致表姐过度紧张,不小心踩了他几脚。舞曲一结束,达西先生就用教训的口气对表姐说:你的舞技太过生疏了,为了舞伴的身体健康,我认为你应该回家找教师好好多学一段时间再出来参加交际活动。
简拍了拍伊丽莎白的手,示意她不应该在达西小姐面前针对达西先生,“达西小姐,斯托克小姐,我们家今天搬了新居,在曼塞尔街24号,以后有信件就寄到那里吧。”
“哦,我以前去过那里。它的原主人是一位意大利人,对吗?”斯托克小姐去年的时候曾随哥哥一起去参加过那儿的宴会。
班内特家的姐妹们向这二位小姐表示,等过几天屋子全部装饰整理好之后,邀请她们下午去那儿做客。
坐了三刻钟左右,小姐们在咖啡馆门前道别。
马车行到半路的时候,丽迪雅看到对面过来一位身穿军装的英俊骑士。
她示意车夫停下,等骑士走近,“韦翰上校,好久不见,你好。”
韦翰跳下马,走过来向他们一一问候。他刚结束军部的工作,暂时获得了四天的休假,正打算回家换上礼服后去班内特家,没想到现在就在路上遇到了她们姐妹几个。
“丽迪雅小姐,最近的点心还满意吗?”
“相当好,真是太感谢了。你这是要去哪儿?”
“明天开始,我有四天假期,现在正打算回家换衣服,然后去令舅府上拜访。”
“你还没回过家,所以不知道吧。我们今天已经搬了新家,今天晚上不外出参加宴会,舅舅一家也会暂时住在我们那儿的。所以你不用去换礼服了,现在直接跟我们一起回去,好吗?”
韦翰当然是即刻同意。
“你们的新居很美,不过真遗憾,班内特先生和太太只能住二个晚上。”吃过晚餐,韦翰与丽迪雅一起走到阳台上聊天。
“因为爸爸他无法忍受长时间呆在城里,他更喜欢浪博恩的田野。不过既然在这儿买了房子,我想他们也会经常来这儿住几天的。”
“没想到这么快,杜波伊斯男爵就已经和玛丽小姐订婚了。我的意思是,虽然看得出他们相爱,但毕竟结识的时间并不长,竟然刚放假就听到了他们订婚的消息,这令我有点吃惊。”没想到这位男爵先生平时不显山露水的,出手却这么快、狠、准,速度也未免太快了,竟然马上就能抱得美人归了。
“哈哈,这是当然的,对于相爱的人而言,求婚只需要几分钟的事。”
韦翰走上前,握住丽迪雅的手,她的手软软的,比丝绸还要光滑,他忍不住心中一荡。“丽迪雅小姐,你认为我那幢位于道体街的房子怎么样?”
“那儿也很不错,但是可比不上这儿。”乔治亚式建筑讲究对称的风格,与巴洛克式建筑这种不对称的美可以说是相反的,到底哪个好一些,从艺术角度上是难以评议的,但她当然是更喜欢自己家的房子。
“或许这是因为没有女主人打理的关系。丽迪雅小姐,你说,如果给它找个黑发蓝眼的女主人,这怎么样?”
“这你可要问它了,你可以回家对着大门说:‘房子先生,我想给你找个女主人,现在来问问你的意见。’然后听听它是怎么回答你的。”丽迪雅抽出手,对着韦翰挤眉弄眼地笑,暧昧的气氛也荡然无存了。
韦翰暗自叹了口气,真难搞定,他暗示过几次,都被她像现在这样装傻含糊过去。“他们的婚期订在了什么时候?”
“要等到十月份,因为那时候玛丽才能满二十岁。本来男爵想要在复活节结婚的,爸爸可差点儿就生气了,因为我们家不满二十岁是不允许谈婚论嫁的。”班内特家会有这种规定,这都是被她经常在耳边不停灌输些关于年纪小,早生孩子对身体不好之类的话而引起的。
就好像谎话说多了,人们就会以为这是真的,是同一个道理,现在班内特一家也都是这么认为的。玛丽还特意翻了些医书病例,上面记载了几例初胎难产的,也确实有好几位死亡的孕妇当时不满二十岁的,这下班内特先生更相信了。其实西方人发育得早,女孩子多数都在十五、六岁就发育完全了,丽迪雅在自己发育之前不了解这些,还是按照东方人体质猜测的。
是这样吗?这种规定也太奇怪了。韦翰上校决定有机会要和班内特先生讨论一下这事。
“韦翰上校,有空可以教我学开枪吗?”丽迪雅看到韦翰腰间的手枪,有些雀跃欲试。这种小型的燧发手枪携带方便,她对这个很感兴趣,而且这也可以试探下韦翰对于她出格举动的接受程度。
今天韦翰上校没有赶回家换衣服,现在手抢还别在腰间。
听到丽迪雅的话,他挑了挑眉,轻声问到:“喜欢这个吗,丽迪雅小姐?”
他的声音有点低沉,像大提琴上的低音弦被轻轻拨动,她听了有点儿心颤,脱口而出,“当然喜欢。”
“为什么呢?难道一位小姐,会有需要用枪的时候吗?”
“因为安全。万一遇到危险的情况,我可不愿意躲在别人身后发抖尖叫。如果能给我一把枪,我会证明自己肯定比许多先生做得更好的。战争随时会降临,就连国内,也时常会有暴徒行凶,我想要有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手段。”不如索性都说出口,丽迪雅坚定地望着韦翰,眼里像有火光在跳跃。
有光明就有黑暗,虽然近年来,工人暴动渐渐减少,但国内的形势仍不是百分百安全的。再过二年,拿破仑掌权后没多久,英法大战又要开始了,周围还有其他老牌帝国在蠢蠢欲动。她还想要出海游历,手无缚鸡之力可不行。她一直有在偷偷练习前世学过的格斗技巧,但手枪却一直没机会接触。
“好啊,就明天怎么样,丽迪雅小姐。”韦翰沉默了一会儿,就答应了。
“哎呀,你太好了,韦翰上校!”丽迪雅高兴地抱住他的手臂。如果他能送她一把小型燧发手枪,那就更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shirleking、小一的轰炸
有些朋友觉得达西的人品是一极棒的,对我某章里写达西在背后说班内特家坏话,认为我把达西摸黑了。
在此要说明一下,关于达西的人品,刚写的时候我也是觉得他的人品应该是一级棒的,但写到一半又去翻了遍原着,才意识到这种观点好像是出自哪本其他同人里的。
这位先生出场的时候极为傲慢,第一场舞会就得罪了伊丽莎白。
他为什么会得罪伊丽莎白呢,因为他当面讽刺了她,这些话对小姐而言是极其难堪的。
原文:“你说的是哪一位?”他转过身来,朝着伊丽莎白望了一会儿,等她也看见了他,他才收回自己的目光,冷冷的说:“她还可以,但还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