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北区……”
断断续续,好象一块擦得不完全的黑板,才读几个字就嘎然而止,越过这一段又开始说话,我拼命大声喊:“听不见,发消息给我,发消息给我!”他似乎听见了,“好”一声就挂断了。
我放下手机,还是要去洗头。老同学,要干干净净地去见,我看了表,准备用十分钟解决。
洗头真的很快,冲水,倒洗发水,冲水,冲水。本来有习惯要再重复一遍,赶时间,就把重复乐章删了。匆匆怀抱了一堆东西,钦匡钦匡回到寝室,随地一扔,赶去看电话,果然有留言,竟然是四条,我看了一条,连忙摸了钥匙,穿了衣服,拿了皮夹就冲出去。电话又响,接,还是同学,问:“怎么还不来。”
“来了。有谁啊?”
“除了小猪都到了。”
当然,随手关灯,随手关门是好习惯。
碰!随着门响,我转弯下楼。
“北区旁边的韩国故乡店”是目的地。我不很清楚具体店名,但大概有方向,蹬着车,一路飞飑。雨密密打在脸上,没有质感,只觉得凉,雨披挡不了什么,水跟着风,无孔不入,才洗好的头发,没来得及擦干,缓缓地滴水,一下就进了脖子,我便跟着缩一下脖子。
去北区的路真的很长,我拼命骑,遇上一个红灯,又迷了个小路,到时是15分钟后。
拿下衣服,冒冒失失地冲进去。店员问我几位,我答寻人。地方不大,也没有二楼,我气势汹汹晃了一圈,找不到,心急,觉得傻了。还好服务员不介意,指我一条路,说还有个小偏间。出了门,从屋檐底下过去,果然别有洞天,可能是扩大店面的后遗症,我终于在那里找到了同学。
从雨天跨入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还见到这么多熟悉温暖的脸,还有热乎乎的蒸汽从桌面上的烤炉里冒出来,光是这样,光看了这样的情景,我都觉得细密密的汗从脸上冒出来。我的脸发光了。
大家移动了一番,让出个位置给我。
坐了进去,四周都是老同学,都是笑吟吟的脸,我也不由开心地笑起来,好象一滴水回到大海里,好象一朵花回到土地里,很轻易地又交融在一起。
“怎么样?怎么样?”大家照顾我这个后来者,纷纷发问。
我谈了两句近况,和更加熟悉的几个朋友打趣了一会,便问:“谁组织的呢?”
一个女同学笑着指了个人高马大的男生说:“他呀,要谈班刊的事。”
这个女同学是小微,听说才和男朋友分手,看起来还很滋润。不过她一向很明白怎么和男生相处,可以象哥们,也可以象恋人。那人高马大的男生高中时策划了我们班的班刊,叫张阳。和他的名字相配的是他爽朗的笑声和“张扬”的性格。他点点头,看我,问:“你有什么好的意见?”
我嘻嘻笑着,说:“搞个八卦专栏吧,我都快脱离组织了,要恶补最新消息。”
大家都笑了,说,晚了晚了,才刚刚八卦过,都没有听到啊。
我左右看了看,想知道大家的罗曼史,可又怕是私事,问不好,气氛很尴尬。象小猪,以前和小微有过,结束到现在,两个人还互相视而不见。过去可能真的很难轻松面对吧,感情尤其如此。
我压下好奇,开了别的话题,我想等机会,一个人两个人,单独谈的时候会比较有收获。
一时间,大家怪话乱飞,果然一方土养一方人,一个系出一句话。耳濡目染下来,口头禅象暗号一样。说起口头禅,想起前一段日子大家玩CS,动不动就秒杀,于是谈到游戏,游戏要谈网络才有前瞻性,连忙又请教大家什么游戏好玩。张阳很有谈话的技巧,又是游戏老玩家,十句话有九句倒是他绘声绘色地描述最新游戏。谈到一个爆爽的游戏,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喜欢在城市里干什么就干什么,呵呵,以至于他现在看到外面开的车就想冲上去然后按F,这个操作在游戏里就是抢车。他真是个有暴力内涵的男人,说到这里,眼睛发亮,动作幅度也加大了不少。讲到兴奋的地方,连忙邀请大家去他寝室亲眼观赏。大家都很有兴趣,一致同意。
说完游戏,漫画是不可不提的。不知谁先说了一句“这个漫画,不看的不是男人。”于是,谁要说个书都要说:“这个漫画,不看的不是男人。”后来进化到“不看的不是人。”我也起劲了,连忙说:“只有一个书,男生一定要看!银英!”
其他几个人没听过,迷惘地望着我,只有张阳用仿佛挑衅一样的眼光往我看来。“谈银英?我绝对比你有资格。”他一向以银英专家自称,结果先叫我说出来,大概觉得侵犯了他的领地,向我挑战。
我兴奋着,脸都上红了,说什么话都无所谓,笑嘻嘻地反击:“可以,我对银英也许是没有你熟,没有你专业,但有一样你一定比不过我。”
他好奇了,问:“什么?”
我说:“对杨的迷恋!”
他愣住了,随即大笑,大喊:“神人神人!我怎么一直不知道你是这么个神人!迷恋!迷恋!”
我笑了,觉得他钻了我的陷阱,附和说:“是啊,迷恋。有什么好奇怪的,不应该吗?”
他露出奇怪的神色,但一闪而过,觉得我和他开了一个玩笑。
话题又转移,一个女生谈到最近很红的耽美,张阳又有话说了,他说他在学校里看到过。
他叙述了他的经历,说在曦园里看到两个男生在接吻。我脸红心跳,眯着眼睛问他,看清楚了?不是一男一女?
当然看清楚了,他看我,说,我和他们时间的距离就我和你之间距离的1。5倍。我大笑,一条长桌,我们坐了对面,恰是桌子的宽度,所以我比着桌子的长度说:“这么远?”
他点点头。
有没搞清楚的人大叫,这么远怎么接吻啊!
马上有人纠正他错误的理解。
这么远怎么接吻啊。
我瞟了他一眼。
话题慢慢稀疏了,有个女生说:“阳,该回正题了。”
我突然冲口而出:“不准叫他阳!只有杨威利一个人可以叫‘杨’。”
他大笑,招牌一样爽朗和巨大的笑,说:“靠,别人叫我阳叫了7年了,竟然不准叫。”
我回他挑衅地一眼,说:“我喜欢杨,不要叫他阳!”大家都知开玩笑,而且开得有趣,不怎么介意,便全票通过我的意见。
讨论班刊的事还没几句,老板客气地请我们回去,也许雨天要早点结束营业吧。大家也不为难老板,付帐后要哄去张阳的寝室。
解开锁,我已经落在后面,人太多,分成几排走都挡了别人的路,我一个人走在最后,从来都很安静的我的自行车,竟然会发出咯啦咯啦轻微的锁链摩擦的声音。张阳笑得很开心,在我前面走着,我仿佛在拣拾他的笑声一样。
他的寝室很干净,除了游戏,还有很多程序设计书,他读计算机,看来还很用功。
说到他得意的项目,特地给我们看了个小游戏,他的完成作品,在编译软件里,一长串一长串仿佛外星文件一样的东西,密密麻麻爬满他的电脑屏幕,他驾轻就熟地改了几个参数,就开始演示效果。真的很不错。我在他的桌子上看到厚厚的草稿纸,上面是游戏的图示分析。
旁边的女生说:“阳,别找什么女朋友了,这个多听话呀。”
“是呀,呵呵,叫它做什么就做什么。”我插嘴。
张阳好象很介意这种谈到女朋友的话题,马上说:“谁说我没有女朋友,呵呵,还不只一个呢,不信问小强。”
小强是他同寝室的,也是高中老同学,他贼笑,是啊。
一阵沉默,那女生又说:“没有说你没女朋友,这么有魅力,我们都知道。”
大家又哄笑。
然后看那个据说很爽的游戏。
他操作的人,开着飞车,毫不在意地撵死蚂蚁一样的路人,撞折了电线杆,把警察从车里揪出来暴打,他象个在玩弄快死的麻雀的小男孩一样,发出意义不明却令人毛骨悚然的爽朗的笑声。他说,听,这种声音,(他压过一个人,屏幕上喷出几滴红色的血液。)多清脆啊。
大家围着他一起笑。话题更加奇怪。
他说,别以为我没嫖过。说的时候咬牙切齿,正从一个斜坡上下滑一直开到魔鬼的速度。
真正无敌,我觉得那个笑很可怕,那种声音很可怕,清脆得好象心碎的声音。
我站在他背后,他的后脑勺象没有整理过的荒原一样拼命着着浓密的黑发,惟恐缺少生命力一样,肆意生长。
我想起在店门口,我们面对面开自己的车,我抬起头跟他说:“知道吗,有人叫杨时,我的心跳得厉害呢。真的不是开玩笑。”
“真是神人。”他看我的脸笑道。
这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谁才是那个杨。
——fin
初相识 BY 迷踪
我和怜娇是在一个叫蓝调的gay吧相识的。
那天是我接到新工作的第一天,和往常不一样的作息时间,一直到半夜才让人有时间喘口气,虽然身体累得不行,脑子却因为过度运作而不肯休息,觉得自己快灵魂出壳的样子。
可能是这样半梦半醒让人比较勇敢,我竟然进了以前一直想去却不敢去的gay吧。刚推开门那会还有点紧张,不过进去后,发现人不多,而且和其他的酒吧比起来也没有什么特别诡异的气氛,就三三两两的人坐着喝酒。
我跌跌冲冲地坐到吧台前,这种地方好象永远是为独行者准备的。感觉到其他座位上有人开始对我关注,我却没有什么兴趣。
坐在我旁边的人突然跟我打招呼:“嗨。”
我瞥了瞥他,没看清长什么样,就觉得皮肤看起来特别白,柔顺的栗色长碎发,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个女孩。对于象女孩子的男人我一向没什么好感,但基于礼貌,还是撑着精神道:“嗨。”
他看我回答了他,还以为我有进一步的意思,就自我介绍:“我叫怜娇,怜惜的怜,娇美的娇。”
“名字好女气!”我打断他,斜斜眼表示冷淡。
“你叫什么名字?”看来他还不死心。觉得非常麻烦的我立马就不客气地对他大吼:“烦死了。”
引得别人纷纷侧目。
他也不敢再多话,我们就隔着一个位子默默地喝酒。
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去过一次蓝调后,就不再有恐惧心理,工作结束后,为了放松,常常会过去喝一杯。
不过个性使然,我没办法很自然地搭讪,一旦坐下来又习惯性地板着脸,老妈常念叨我这个样子看起来很凶,让人不敢亲近,以至于我去了几次,也仅限于喝喝酒,和酒保稍微谈两句。
时间长了,隐隐有些不满足。
我从来没交过男朋友,由于意识到自己的性向,也没有亲近女孩的意思,虽然现在的工作也要求交际能力,但挂着工作用的脸孔,不需要也没可能和别人聊聊家常。我是个不多话的人,可是在必要的范围内,还是很希望有个人能和我一起谈谈没什么意义的琐事,放松放松精神。
事后回想起来,大概因为有这样的要求,就自然在脸上表露出来,让那个怜娇看了去,又大着胆子搭上我。
一开始听到旁边的人和我打招呼,语气还是用那种已经相识的随便和不经意,我微微吃了一惊。
“你是谁?”不知不觉就问出来。
“怜娇啊,你忘了?”他把脸稍稍往旁边侧了侧,很小女子的样子。
想起了第一个晚上,不好很冷淡,又有点终于能和人搭上话的高兴,我答了一句:“哦。”
承认了相识,就是默许了继续谈话的基础。
我们终于缓慢而艰难地“聊”了起来。
用北京话来说就是“侃”,天南地北无所不包,却又全部言不及义,想要说的话,苦于无人听的话说出口却变成天气这样无关紧要的闲扯。不能说太多,不能说太深,萍水相逢的人,除了分享冷暖,还能说什么?
慢慢的,支离破碎的信息透露出来,他是老师,因为常常谈及他可爱而调皮的学生们。无关紧要,我就可以开开他的玩笑。
“都是刚刚成熟的果实哦,没兴趣采一个吗?”
“呵呵,我可不想以身试法。”
“想想总可以啊。有没有长得特别清秀的?”
“……有一个好象还不会剃胡子,嘴巴上淡淡一层绒毛,自己又不好意思,走来走去都小心翼翼又要不着痕迹地捂着嘴。”
被他的讲法钩起想象,一个拘谨的小男生形象跃入脑海,倒是和自己的个性有点象,说不定学生时代,自己的那个窘样子也被哪个别有用心的老师温柔地放进心底……温柔地,向旁人叙述……
这么一想,看向怜娇的眼光也多了三分莫名的欣赏。
“你是不是教语文的啊?形容得这么形象。”
“呵呵,不是,我教数学,我最喜欢干净利落地扣他们的分。”
说着,他伏倒在自己的手臂上,仰望我,又是一副很女态的样子。
怜娇好象总是化着妆,我不懂这种女人的东西,但看得出他很精心地打扮自己,每次见到他都又一副不同的面目,往往让我愣上几秒,看不出他是谁。
这么说好象夸张了点,不如说是我总没有把他的脸看清楚吧。
去得次数多了,也会碰上他没有来的时候。别的人也有来搭讪的,可说不到几句,话题往往就向别有用心的地方带,等看我坚决地没这个意思,就怏怏然走了。竟然没有怜娇那样愿意安安分分地听我唠叨家常,再无别的用意。
问酒保,他面无表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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