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雨初霁》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樱雨初霁-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你不要勉强,我知道你一直习惯一个人。”
“不,不,不勉强。你我同吃同住同寝形影不离那么多年了,我早就习惯了。”
说完我自己都不禁打了个哆嗦,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霁泽却是看起来很满意,无视小二怪异的眼神,眉眼含笑的揽了我的腰径直进了房间。
听说这凡间吃住都是要钱的,反正我是身无分文,“孔,霁泽。”
“干嘛?”
“你,你有钱吗。”
“钱?什么钱?本公子出门从不带钱。”孔雀这话答的趾高气扬,一点都不心虚。
再看旁边小二的脸色,我不禁倒抽了一口气。
“没钱?没钱你们住什么店?!看你穿的人五人六的,想不到是个穷鬼,走走走,赶紧给我出去。”
霁泽不慌不忙的从袖中拿出一个圆眼形的翡翠,有一搭没一搭的把玩着,“虽然,本公子不常带钱,但像这样的翡翠玉石什么的倒是带了不少,既然如此,我们就到别处去好了。”
民间常说六月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可我看这小二的脸比六月的天变的还快,那叫一个瞬息万变,丰富多彩,啧啧。
“公子您别生气,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您里边请,需要什么还请吩咐。”
“这个拿去吧,没事别来打扰。”
霁泽仍然搂着我的腰,将我往他的怀里扣了扣,留给小二一个邪魅的笑。
那小二笑着打量了我俩,口中连连称“是”,匆匆退下。
我活了近三千年,对这凡间的男女之事我还是略有了解,况且,五峰山上有好多精怪都在双修。但男女共住一室,在凡间于礼不合。我倒是不太介意这些,我与这孔雀住在一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此刻不过是换了个皮相,换了个地方而已。于是我就放心的躺在了床上,打算先睡一觉在说。
我刚刚躺下,那只孔雀就脱掉了外袍,坐到了床沿上,继续脱着鞋袜。
我急了,“喂,喂,这是我的床。”其实,我并不是介意一树一鸟躺在一起会发生些什么,我只是担心他会占去床上很大的空间。
那只孔雀并没有要停下的意思,将鞋子挨着床边放好,“这里只有一张床。”
我将床上的锦被全都抱在自己怀里,与他对峙,在谁睡床谁睡地上的问题上,我绝不让步。
他回头看看我,“好吧,既然这样,我只好再去开一间房,你晚上自己要小心。”
我咬了咬牙,挤就挤一点好了。“哎………………算了算了。你,你上来好了。”关键时刻还是小命比较重要。
我往里面挪了挪,很不情愿的将怀里的锦被分出一半来。
孔雀倒是很不含糊,一骨碌在我旁边躺下,拉了拉锦被给自己盖好。
我还坐在旁边犹豫要不要躺下,以前我是棵树他是只孔雀的时候,他在我身上跳来跳去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怎么如今,他不过在我旁边躺着,我却总觉得有些别扭。
“怎么,你不睡?”
“孔雀,要不,你在变回一只孔雀?这样,这样我们这床上也不至于这么挤,是不是?”
那鸟儿朝我翻了个白眼,自顾自的闭上了眼。
最后,我只好讪讪的在他旁边躺下。刚开始怎么都睡不着,后来总算迷迷糊糊睡着了,却是噩梦连连,梦中一把斧头闪着金光,照的我心发慌。迷蒙中我连着翻了几个身,想寻个舒服的姿势,后背一暖,才觉得安心了些,直到后半夜,才睡得沉了。

  ☆、第四章

刚到凡间两天不到,我就在客栈待不住了。我们住的房间在客栈的二楼,早上,我只着了中衣就迫不及待的打开房间里的窗户。那只鸟儿起了个大早,说是去找吃的。其实我们根本就用不着吃什么早饭,只是孔雀说尝尝这人间的食物也是一大乐趣。支好窗户,先不忙着整理衣衫,我披着头发,懒散地趴在窗台上,好好打量起楼下这条街道来。明明是天朗气清的好天气,宽阔的青石板路面上却泛着湿意,想必是昨夜下了雨,我睡得沉,竟未听见雨声。两旁的小商贩不住叫卖,各色小吃和小玩意沿着街道两旁蔓延,竟看不到尽头。果真是繁华闹市啊,只可惜比起五峰山,浊气重了些。不过想起孔雀隐匿了我的气息,封了我部分法力,倒是不必担心为浊气侵袭,扰了修为。我继续望着楼下出神,不知孔雀那鸟儿何时回来了,顺手将一件衣裳披在我身上。
“你现在跟个凡人也差不了多少,早上凉,要发呆也要穿好衣服。”
我不以为然,或许是做树的时候我睡得太多,难得见那孔雀有如此温柔体贴的一面,此时不由生出了调侃他的心思,“啧啧,孔雀,我发觉你化做人形后变得温柔体贴了许多。”说完我学着凡间女子的样子,漫不经心捋着自己耳畔垂下的发,低头故作娇羞模样,“是不是,觉得人家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你对人家…………”
正在吃早饭的孔雀慢悠悠转过头,看了衣衫略微不整的我一眼,缓缓道,“这只能说明,我的作品很成功,不是吗?”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这幅皮囊,好吧,我承认,自己的调侃很失败,谁叫我这个样子的确是那鸟儿变出来的呢。我默默坐到桌前,发现孔雀刚刚端来的食物很是新奇,雪白的小团子浮在青瓷碗中,几片芙蓉花瓣飘浮其上,还有些碧色的不知是什么植物做点缀,闻上去透着草木的清香,十分精致。
“你一大早起来,就去买了这个?”
孔雀将洁白的小汤匙递给我,自己也不疾不徐的吃起来,“我借了客栈的厨房,亲手做的。”
我心里连连惊奇,我使劲将刚入口的滑溜溜的糯米小团子吞下去,“这,这居然是你做的?”
“不信?”
孔雀放下手中的小汤匙,只看着我一个接一个的吃着。
“与你相处也快千年,这几日我却发现我对你了解甚少。”我埋头苦吃,将最后一个小团子消灭掉,打了个饱嗝,“你似乎不是日日待在我身边的那只我认识的鸟儿了。”
孔雀却笑了,我望着那张笑脸,几缕清晨的阳光打在他脸上,微风混合着雨后的泥土青草香气吹来,我竟觉得心中暖暖的。
一棵树的生活,日复一日的站在泥土里,日子枯燥的多数时间都用睡觉来打发。三千年来,我从未觉得做一棵树有什么好,也从未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何不好,无喜无悲,平平淡淡。我将一片芙蓉花送入口中,我不开花,也不曾尝过花朵的味道,不知道原来一朵花竟是如此清香甘甜的。瞬间,我觉得生活这样下去就好,平平淡淡中好像也有莫大的乐趣。
“这汤还没有名字,看你喜欢,不如你就给它取个名字吧。”
这样的汤,该有一个雅致的名字,我冥思苦想了许久也未想到一个合适的。
“这汤里的芙蓉花瓣我很喜欢,不如就叫芙蓉露吧。”
我知道我一向没什么文采,也不会取名字,所以一直也没给自己想个好名字,任由那鸟儿小樱小樱的叫我。
“喂,你笑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起了多年前的一个朋友,你给这汤取的名字,跟他取的一样。”
“你曾经为人做过这汤?”
“嗯。”
“他,可是个凡人?”
“不,是个不怎么聪明的小妖怪。”那孔雀拿着瓷勺搅着碗中的小团子,说起他口中的那个人的时候,脸上竟是我从未见过的柔和,还有,宠溺。
本来,我想问问孔雀口中的小妖怪现在去了哪里,却突然没了兴致。
我将面前的碗推远,双手支着脑袋看着窗外的阳光。这孔雀,竟也是有只有所牵挂的鸟儿吗,他也曾,如此用心的为别人准备过东西吗。我原以为,他与我一样,不知道如何来到这世界上,在漫长的岁月里被人遗忘,遗忘别人,甚至最后遗忘了自己的童年。不过,很显然,我错了。世上在也不会有人像我一样,活的干干净净到近乎没有意义。
“小樱,你刚才说我似乎不是你认识的那个我。你可知道,这一千年来,我与你片刻不曾分离,无论是风雨还是晴天。你觉得你不了解我,可我却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
我转过脸,看着这只说最了解我的鸟儿。可是连我自己都不了解我自己,这样,还会有人敢说了解我吗。我不够好,我实在是不够好。

  ☆、第五章

“孔雀,今日我们上街转转可好?”
“就知道你快沉不住气了,好,今日,本公子就带你出去看看这人间。”说罢,孔雀伸手在我头上点了几下,在我周身布了个淡淡的结界,刚好可以屏蔽我的气息。
“喂,孔雀,用不着这样吧,我又不是什么香饽饽,天下的妖魔都抢着来吸我的元气。”
“好了好了,别说那么多,我们上街吧。”孔雀拉着我就出了门,真是搞不懂这只孔雀,方才还不紧不慢的,此刻又比我还急着出门了。
我们来到的这个小镇叫做新安,算是凡间比较繁华的城镇了。除却一千五百年前,那时候孔雀还未到五峰山。一日,我在五峰山上是在是无聊,化了一缕清风来凡间飘了一圈,后来就在也不曾下过五峰山了。眼前的屋檐,叫卖,街景,都新鲜的很。
我扯着孔雀的袖子,放慢了脚步细细看着,却发现许多商贩,行人都往一个方向匆匆而去。
“孔雀,这是怎么回事?”
“听说今日官府开堂审问一个凡人,这凡人出身大户,大家都去看热闹去了。”孔雀合了扇子,一指前方,“喏,就在那儿。”
我一听也来了兴致,向来只听说过天庭发落那些犯了事的神仙,却还未见过这凡间的审讯是何情景。
“我们也去看看吧。”
我万万没有想到吸引这么多人来围观的犯人竟是一名女子,若是容貌出众也就罢了,偏偏还是其貌不扬的一位。
“孔,霁泽,这女子什么来头?竟引得这么人来看?”
“这女子并没有什么来头,普通百姓人家的女儿。只是她的夫家,是本地富甲一方的商贾,新安一半以上的商户都要仰仗她的夫家,城北李家。”
那我就更不解了,既然夫家如此有势力,她万万不该沦落公堂受审的地步。我这么想是有原因的,先前,我听说天上有仙官犯了事情,若是有位高的神仙出面说情,那么这犯事的仙官就会免去些刑罚,况且那些神仙活的长久,不定哪日就会需要哪位仙官帮衬,所以事事留个情面也不奇怪。
我以为这样的事情在人间也应该不例外,他们叫什么来着,对了,走后门。况且又是这样有势力的人家。
“是她的丈夫不疼爱她吗?”如此家世还沦落至此,也就只有这一个解释了,一个连丈夫都不愿出面做保的可怜女人。
“不,她的丈夫,两个多月前死了。她是侧室,出身低下,却深受她的丈夫李允喜爱。倒是正室,也就是正牌李家夫人,喏,就是一旁听审的那个,唤作于荣,出身名门,却不得李允的心。李允暴毙,财产顺理成章都归了于荣,这侧室的日子,自然不好过了。”
我透过人群,看到做在公堂一边听审的于荣。果然是一身素色华服,珠光宝气,甚是讲究。此刻,她正一边拭着眼角,一边向堂上的县太爷说着什么。
我虽然身上有结界,但毕竟不同于凡人,耳力还是很好的。“家夫刚死去三个月不到,这女人,就与他人有染,这如何让家夫瞑目啊,还求大人做主。”
在看堂上带着枷锁跪着的女子,一身普通的衣衫,我听闻民间女子都是极爱美的,这女子浑身上下竟不见一件像样的首饰。
堂上惊堂木一声响,“犯妇陈氏,李家夫人说你勾结奸夫,你可认罪?”
“我没有。”
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我听得清清楚楚。
“孔雀,这女子,怕是被冤枉的吧。”
“这才刚刚开始审,你怎么就知道是冤枉的。”
“喂,不如我们打赌吧。我赌这女子是冤枉的。”
孔雀撇撇嘴角,“赌就赌,你若输了该当如何?”
“嗯…………我若输了………”我想了半天,也未想起来我若是输了能有什么可与那鸟儿做赌注的东西。
“你若输了,不如明年春天就开一树樱花,如何?”
“这……………”开花对于一株花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我却不知为何总也不愿意开花。提起花事,心中总是莫名的抵触。
“小樱,你不要告诉我,你不会开花吧。”
“切,我不会开花?开花一棵树天生就会的耶。好了好了,我要是输了也没什么给你的,就开一季花好了,反正也不是什么难事。”
孔雀满意的点点头,得意的展开扇子。
“孔雀,若是我赢了,在人间的这些日子,你就天天给我做芙蓉露,怎么样?”
我原以为孔雀会跟我讨价还价,谁知道那鸟儿听见我这话,笑意更深。
我有些不耐烦,“到底,到底行不行?”
“行,芙蓉露而已,这有何难。只是………………”
“只是什么?”这鸟儿最近越发喜欢卖关子了。
“你突然提出要我天天为你做芙蓉露,可是在嫉妒我早上所说的那只小妖怪?”
我清清嗓子,正色道,“开什么玩笑,我好歹…………”环顾了一下四周的人群,压低了些声音,“我好歹也活了快三千岁,怎么也算半个树仙,会嫉妒一个喝过你汤的小小精怪?你若不愿就算了,大不了,我们在找别的赌注。”
“好了好了,我愿意我愿意,每日一碗芙蓉露而已。”
听得孔雀应下这事,我就关心起堂上受审的女子来。方才光顾着跟孔雀说话,此时不知怎的,县太爷就要下令打那女子三十大板。
案上摆了三个竹筒,县太爷伸手去摸最左边的竹筒,里面盛放的是尾部被染成白色的竹签。一直坐在一旁听审未怎么出声的李家夫人于荣此时干咳了两声,那县太爷将已经抽出的白色竹签又插回竹筒,摸出了最右边的黑色竹签三至,扔到了地上。两旁的衙役见竹签落地,就准备开始行刑。
我觉得县太爷的行为有些蹊跷,便问孔雀,“那三个竹筒,可有何说法?”
“唔,那三个竹筒里分别盛放的是白色,红色和黑色的竹签。每支竹签代表十大板。只是,同样的三十大板,若是扔下三支白色的竹签,犯人受完刑后皮肤白净如旧,若是三支黑色的竹签,三十大板,就是个男子,恐怕也得丢半条命。”
原来人间的公堂还有这一讲究。综合刚才看到那于荣给县太爷的脸色,我更加笃定了那陈氏是冤枉的,那县太爷一定收了于荣的好处。
陈氏挨着打,却咬牙一声不发。我看到她已经脸色发白,额上都是豆大的汗珠,嘴唇也咬出血来,在这样下去,恐怕就要被打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