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强辩道:“八哥跟九哥情况不同。九哥已有许多子嗣,娶妻主要看人品样貌,出身倒在其次。可是八哥子息单薄,娶新妇是为了传宗接代,这就不得不考虑血统了。程怀蕊虽然好,可惜她是十二哥府上的奴才,生下来的即使是皇家的血脉,到底还是差了一层,比不上大家闺秀产下的小阿哥尊贵。”
老佛爷若有所思地琢磨了一会儿,终于点头:“云舒说得有理,哀家反倒欠考虑了。”又扭头对一旁的马嬷嬷说:“你待会儿把云舒的话报给皇上听,让他替胤禩重新选个大户人家的女孩!”我长舒一口气,事情到了康熙那里就代表还有转机。玉蓉母家的势力就算是康熙也不得不有所顾忌,他嘴上虽然骂玉蓉是悍妇,实际上却一直对胤禩不纳妾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康熙摸棱两可,指婚就可以永永远远地拖下去。
玉蓉赞许地看了看我,我刚打算咧嘴,就听到老佛爷一个回马枪杀了过来:“云舒,这话选秀的时候你怎么没跟德妃说呢?”
我额头上的冷汗一下子全冒了出来,低头道:“云舒愚钝,刚刚听老佛爷说八哥没有子嗣才想到。”
“恩。”老佛爷无可无不可地应了一声,开始谈论起其它话题。
花香人悦,我却再没了赏景取乐的心情,只是僵直地坐在位子上,度时如年。
第二十九章 胤祯番外
宾客尽去,仆人散尽,白日的喧嚣已经远去,大红的喜帘高高挂在门楹窗框上,满眼夺目,满目嘲讽。
有多少男人会有这样的经历?春宵一刻值千金,我却在软香在怀时想到另外一个女人。她的眼,她的眉,她的齿幻化成朦胧的影,如影随形。
动作快过意识,在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抛下新妇,夺门而出。
该庆幸还是悲哀?我迟钝至此,直到洞房花烛夜才发现内心的真爱,找到自己的真心。
第一次见到云舒,她还只有七岁,懒洋洋地躺在院子里晒太阳。眉清目秀、明眸皓齿,美人儿我见多了,她却带着一种与众不同的恬美与安然,顾自沉醉在梦里。我不忍打扰她的小憩,阿克敦却大力推开了半掩的院门,狠狠地在她头上敲了一下。“干什么呢?以为姐姐好欺负是不?!”她当即跳了起来,毫无形象地挥起拳头向阿克敦打去。我对她的好感由于这突来的变故瞬间全无,世间居然有这么凶悍的女子,竟比八嫂还厉害,还真是开了眼界。
因为有了这样的第一印象,我开始捉弄她,抢她的荷包、嘲笑她的武功,却渐渐地发现其实她很好玩,总能想出有趣的点子,而且大部分的时候都很温柔。她救过我的命,看透过我的假名,能做出各种让人忍不住想舔盘子的糕点……不知不觉,我开始习惯她的陪伴,喜欢跟她在一起。
然后她就进了宫。
宫里人情淡薄,即使是一母同胞的四哥也会摆出冷若冰霜的臭脸来给我看,可云舒却是个异数。她的笑容很温暖,就象午后的阳光,哪怕在三九严寒也能让我整个人都暖和起来,嘴不知不觉就咧开了,再大的烦恼都在瞬间烟消云散。这是一种魔力,神奇惊异,没有道理。我从来没有分析过自己对云舒的感情是亲情还是爱情,但我知道自己想要保护她,恨不得将她捧在手心,视若珍宝。我想,既然富察大人的死让她失去了曾经的依靠,那我就成为她现在的依靠吧。
我舍不得她受一丁点委屈。
皇阿玛说,避免战乱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公主的和亲,二是骁勇铁骑令人闻风丧胆的威名。如果和亲是云舒进宫的原因,那我保护她的唯一方法就是训练一支坚不可摧的雄师,令八方来朝,无胆觑觎我大清的公主。于是我自请去北部驻营,苦,但我甘心。
再见云舒已是一年之后,她险险地躲过了仓津的魔爪,我被吓出一身冷汗。当然是要报仇的,我制定了暗整仓津的计划,没想到在抢球时他自己倒先送上门来。机会难得,我故意用言语激怒他,狠狠地抽了他好几鞭子,还让他摔下马去,大出了一口恶气。皇阿玛为此革了我的职,可我不在乎,一年多的历练已经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作为阿哥,除了上阵杀敌之外我还有两种方法可以获得权利:做皇帝,或者做贤王。
皇权同样可以保护云舒,而且这种保护更加坚固持久。
生在帝王家,对至尊的渴望流淌在我们高贵的血液里,那种一呼百应的号召力是如此迷人,它对任何一个胸怀大志的阿哥都有致命的吸引力。可惜我出生地太迟,早在我牙牙学语时哥哥们就开始招兵买马,待我开衙建府时局势已成,我根本没有参与角逐的资格。罢了,罢了,我安慰自己,亲王就亲王吧,为臣的风险总小过为君的风险,至少我不必如八哥般活得小心翼翼。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为皇太后的一句话,惠恪成了我的女人,轻率地仿佛儿戏。我当时很难受,却说不清为什么难受,八哥、十三哥看我的表情里居然有一丝同情,好象他们都是了然的,只把我一个人蒙在鼓里。
我的感觉更差了。
我去找云舒,她笑得开怀,胸中的火气一下子被勾起,我大声地质问她:“我成亲你很高兴?”她楞了,却不生气,耐心地帮我分析我烦躁的原因。这就是云舒的奇特之处,她有时候象姐姐一样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去信赖,有时象哥儿们一般跟你称兄道弟,有时却又象一个妹妹,激起我的保护欲,含在嘴里怕化了,捏在手里怕碎了。也许正是这种亦姐亦友亦妹模糊了我的判断,让我在如此长的时间里都没能看清楚自己的感情。但有一样是肯定的:我毋庸质疑地被她吸引,沦陷在她的聪慧灵秀、温暖柔美里。
大婚之夜,我在书房坐了整整一宿才明白,我要的不是亲情,而是爱情。
“很多人成亲前都会跟你一样,觉得不安,害怕未来,但他们成亲以后照样过得很好,我相信你也能过得好!”云舒的声音尤在耳边。可是,可能吗?没有你,再美好的未来都笼罩着阴影。
小的时候因为崇拜皇阿玛,无论是文治武功还是言谈举止都力求学得一模一样,甚至还曾赌气似地说将来要娶像皇阿玛一样多的女人,生像皇阿玛一样多的孩子。如今想来,都是笑话。什么环肥燕瘦、左拥右抱,情到浓时,惟有心中的唯一才能勾起真正的喜悦,才能激起泛滥的情潮。
我无法接受惠恪,因为云舒我心里烙下了太深的烙印,我无法忘记她的气息,我的身体抗拒与其它女人的亲昵。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情在不能醒。
第三十章 芳晴番外
我出生于一个平凡的满人家庭,阿玛是四阿哥旗下的领催,安安分分做人,老老实实办差。像我们这样的人家,虽比不得豪门大户的风光显赫,但只要不出大的纰漏,衣食总是无忧的。我的家人没有出色的才干,可是都是知足常乐的人,夫唱妇随、母慈子孝,所谓的和乐美满,大抵就是如此。倘若没有我的降世,他们应该会永远地幸福下去。
是我打碎了全家的祥和。
因为从娘胎里带出一股虚弱之气,我从小吃的药比吃的米还多。昂贵的药石掏空了家中的积蓄,额娘夜夜垂泪,我的病却仍然半死不活——既好不了,也死不了,就这样日复一日地折腾着,看不到康健的希望,暂时没有死的危险,似乎永无尽头。世人总说好死不如滥活,可是我恨透了这样的生活,拖累家人的同时还得忍受病痛的折磨,倒不如死了干净。然后就有了那么一天,我用剪子割开了手腕,看着鲜血染红衣襟,涌上心头的是前所未有的解脱。
很痛,但是很轻松。
我没有死成。一个丫头在第一时间发现了我,之后是长时间令人窒息的忙乱。额娘一遍一遍绞着帕子威胁我:“要是你死了,额娘绝不独活!”我知道她是认真的,看着她仿佛老了十岁的面容,我自责,失措,无奈。再不敢提“死”字,试着积极地面对生活,可是身体却因了这次自裁不可避免地衰弱了下去。那段日子是如此地浑噩,时常前一刻还在跟人说话,下一刻就跌进了梦里。半睡半醒间,我分不清白昼和黑夜,辨不清哪里是东,哪里是西。
有时候,我甚至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再清醒时已是十余日后,我平躺在广济寺大大的诵经台上,祈福的和尚跪了一地。“阿弥陀佛,女施主总算醒了!”方丈的声音稳稳地传来,如同寺庙低沉悠远的钟声,令人安心。有人告诉我,是一个叫做富察云舒的姑娘赠的经书和香囊逼退了我身上的阴湿之气,让我苏醒。大家都说她是我的贵人,是她救了我。
戏文里常常有这样的桥段:翩翩君子英雄救美,小女子感动非常以身相许,而后二人喜结良缘,佳偶天成。可是倘若救美的是一个女子,那么被救的那个又该如何报恩?我的恩人是富察将军家的千金,阿玛官居二品,生母还是当今太后的亲妹,如此的家世背景,我一个小小下级军官的女儿又有什么可以给她的呢?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思来想去,最后终于决定亲手画一幅富察小姐的画像悬于广济寺内,请得道高僧为她念经七七四十九日,积得善缘。
“你只在迷迷糊糊的时候见过恩人一面,怎能记得清她的模样?”额娘担心地问我,可是我胸有成竹。云舒身上有一种奇怪的特质,她不一定是最美的,但那种特有的气质、风度,绝对能让人见之难忘。又或者,这本身就是一种缘分,这个关系着我终生命运的关键人物,从一开始就以某种难以言说的方式刻入了我的心。
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
当时谁也没有料到,富察云舒不仅是我的贵人,也会成为我一世的劫。
十三阿哥是因为云舒才注意到我的。最初吸引他的是那副挂在广济寺的画像——有人告诉他那是我画的,于是他便想以重金求了去。身份摆在那里,像他这样的人但凡有要求我们是无从拒绝的,我二话不说就把画送了他,心里却暗暗猜度起他与云舒之间的关系——很容易联想到儿女私情,而且他们两个看起来很相配。可惜云舒已经进宫,一个兄一个妹,他们是不可能的。我很为他们的错过惋惜。
本来事情到这里已经告一段落,我报了该报的恩,可以心无挂碍地回到我原本的生活中去。可是十三阿哥是那么好心的一个人,他知道了我的处境,以“还赠画之情”为名请了太医来为我看病,还送了好些昂贵的补品。我的病一直不好,来自十三阿哥的关怀也一直不断,府里受宠若惊。我明白我们之间身份悬殊,一开始并不敢痴心妄想,可是爱情根本就不受控制。十三阿哥英俊高朗,才华横溢,爱上他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我毫无悬念地陷了进去,几乎连挣扎都不曾有。
我发誓我从来不敢奢望有朝一日能成为十三阿哥府的女人,但它却真的发生了。听到婚旨的时候我正在梳妆,当时唯一的想法就是:如果这是梦,那就请让我一辈子都不要醒。
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
我太天真。是梦总会醒,不管你愿不愿意。
十三阿哥体贴、细心,既不会像九阿哥那样流连花丛,也不会如十阿哥那般呼来喝去。我身体不好,百年人参、千年灵芝,他一样一样费力寻来,尽心尽力。所有人都羡慕我嫁得如意郎君,我却是有苦说不出——他不在乎给我任何东西,却独独吝啬给我爱情。早在我认识十三阿哥之前,他的心就遗落在了那个曾救过我的女子身上。沉重的爱变成他的枷锁,也幻化成我们共同的劫。
该恨吗?恨又如何?真心已付,覆水难收。他心似我心,将心比心,我们谁也逃不出这命定的缘。
也许一辈子就这样了,我守着他,他恋着她。我不贪心,只要能在一旁陪着,我便知足。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第二卷 相思相见知何日
第三十一章 诉情衷
该来的终究会来。当看到胤祯静立在逸云轩门口的时候,我知道,我的人生不会再如以前般平静。
深吸一口气,镇定地走过去。
五个月的时光在胤祯的身上留下了太过清晰的痕迹,他瘦了,也沉稳了,张扬不再,顽劣流逝。他就站着静静地注视着我,面色疲惫,目光无波。
我突然觉得心疼。
每个人的成长都要付出代价,而我,让胤祯的代价太高昂。
“你们几个,走远一点!”他淡淡地开口,奴才听话地后退,直到十米开外。
我们的话题太过危险,即使支开了随行的下人,草木丛生的逸云轩仍旧不是谈话的地方。我提议道:“御花园里有一处景致不错,陪我去看看吧!”
胤祯点头,伴着我走过一进又一进的高门,不断地有太监丫鬟向我们下跪请安,脑袋抵着地面,高呼千岁,绝对的不苟与恭敬。
“就是这儿,还不错吧?”我在一个小巧的亭子前止步,内里的摆设十分简单,仅一桌二椅,遮雨而不挡风,但难能可贵的是四面临水,唯有十余方形石阶连通对岸。这样的设置,即使是再能干的细作也不可能听到亭中人的谈话。
胤祯面露讶异,将亭子仔细打量一番,眸中亮色划过,突然激动着抓住我的肩道:“云舒,你叫我怎么放得下你!”
我本能后退:“十四……”
“我爱你!”
我们两个同时开口,可是他的声音盖过了我的。即使早有心理准备,真正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还是不规则地跳了一下。不是不感动的。我们身份已定,明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怎样的坎坷前途,他还是选择说出来。
女人天生就是罗曼蒂克的,天生就渴望无畏的爱情。我也不例外。
可是,理智告诉我这样的爱情是危险的,它象罂粟花般艳丽诱人,却能在转瞬之间扼住你的喉咙,封杀所有微弱的喘息。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在面包与爱情的单选题中,面包是我唯一的选择。
掩盖起心中的波澜,我镇定地开口:“十四哥,我是你的妹妹!”
“你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