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里,已经容不下别人。所以,他注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落下帷幕。
连带着,将我最后的希望,带进坟墓。
在我昏迷,继而被救醒后的第二天,江凝洲浑身是血,抱着人事不省的方言可,冲进医院的急救室。
然后他来到我的病房,虚脱了似的靠住墙壁,缓缓堆了下去。雪白的墙壁,留下一道鲜明的血迹。
方天枞死了。
自杀。
☆☆☆ 清响于2005…10…01 12:42:47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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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
没人知道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江凝洲赶到时,浑身是伤的方言可倒在方天枞的身边,已经昏过去。身上殷红的血,大半却不是他的。
那血,是从方天枞的身体里,汩汩流淌而出。满屋满地,触目惊心的红。
方天枞的手里,握着一枝手枪。弹夹空空如也,一粒不剩。
六颗子弹,前五颗深深镶嵌进身体。剩下一颗,瞄准了太阳穴。
谁也帮不了他。包括方言可。于是他选择了先毁灭别人,最后自我毁灭。
他毁了方言可,毁了自己,也毁了我。
那五颗子弹,全都射在身体的同一个地方。
我需要的地方。我能够利用,来延续生命的地方。
最后的希望断绝。而我,已经等不到下个希望来临的时候了。
三天后,方言可醒过来了。
他并没有受什么致命的伤。身上有的,都是残暴凌虐后的痕迹。比我上次所见,要严重得多。
到底,方天枞还是没能将他一并带走。他把他独自留在这个世界上,让他来承担所有的痛苦与悲伤,承担着一切,本不该由他承担的责任。
方言可只是呆呆地看着窗外出神,什么话也不说。
江凝洲默默看着他。一个星期之后,他来和我告别,说他有事,要回香港一趟。
“那个家伙,拜托你们了。”有些歉然地笑笑,他戴上墨镜,头也不回的离开。风衣依旧,随风飘荡。
江凝洲走了。方言可依然每天看着窗外发呆,依然沉默。直到那天,魏遥光揪起他的衣领,狠狠给了他一拳。他终于开口,泫然欲泣:
“天枞……说他爱我……他居然说他爱我…… ”
我叹息。爱,什么是爱:欺骗,憎恨,伤害,甚至死亡?
如果这样也是爱,那我拼命活着又算什么?
虽然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但最后的结局却一样。
一个月之后,我病入膏肓。
我并非不相信奇迹。毕竟,这世界上是存在奇迹的。可既然称之为奇迹,自然是少而又少。只有最幸运的人,才能得到这微乎其微的机会。我一介凡人,运气也不佳,所以从不指望能有什么奇迹发生。看着随时都有可能是最后一划的“正”字,突然怀念起从前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
没有生离死别,没有人世沧桑。两个不识愁滋味的青绿少年,怀抱着最纯真的憧憬,并肩眺望未来。那时,谁也不知道,未来是怎样的光景。单单憧憬的幸福,就足以满溢于胸了。
能有个属于自己的家,能治好妈妈的病,能平安无事地颐养天年。
能创建一家全国最大的企业,能开到一部真正适合自己的车,能恬淡幸福地颐养天年。
这是我们当时的憧憬。
还有一点小小的奢侈,却不敢让彼此知道。小心翼翼,藏在胸口,想起来就偷偷地笑。
希望,能和彼此相守到老,永不分离。
怀念,永远是如此美好的事。甚至在当时痛苦不堪,一旦变成回忆,都会散发着苦涩的甜蜜。
不管什么苦难,挺过去了,就是成功。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我却再不敢憧憬。趁着能回忆的时候多想想过去,把那些快乐都印在脑子里。
“树阳,你干什么呢?”魏遥光端了牛奶进来,看见我手里的纸笔问。
“写遗书。”没理会他,继续我的工作。
“别开玩笑了。我看看。”他笑着,不由分说,抢走我手里的纸。看着看着,眉头皱起:“这是什么?”
“正字啊。”
“我知道。你画正字干什么?”
“哦。”我浅浅一笑:“从我被抢救回来那天起,每过一天,就划一笔。看看能划多少笔——没准创个记录,活过了预定期限什么的。留着给方医生做镇院之宝,鼓舞病人士气……”
他沉默。然后坐到床边,伸出胳膊,揽住我。
他抱得很紧。我呼吸有些困难。
“树阳……我不会让你死的……”
“呵呵……我知道……那个……”
“嗯?”
“遥光,再说一次吧……”
“……我爱你……树阳,我爱你……”
“嗯。我听见了……”微笑着揽住他的脖子,有些头晕。但是我知道,这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这个……”触到他脖子上的细金属链,用指尖挑了起来。小小的金色镂空球,举到太阳下,碎光点点。
这是他送给我,最贵重的礼物。
是只属于我们两人的幸福啊。
真好……和那天一样……
阳光暖暖扫在脸上。可能是太过柔软,微笑着牵起嘴角,神情有些恍惚。
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细弱却清脆,只是听不太真切。
又是这个梦……二十岁生日那天,窄小的寝室里,比阳光更灿烂的笑脸,一遍一遍,叫着我的名字……
树阳,树阳……透过树荫,投下斑驳的光影,那是你的名字啊。
嗯。我知道。那也是你的名字。
如果有来生……我还叫这个名字。
只要,你还是我的太阳。
我不相信奇迹,我只相信你。
遥光。原谅我。我有些累。我再也揽不住你的脖子了。
你看,我只是睡着了。等着我,等我醒了之后,又是新的一天了。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你。相信我,从明天起,我会永远对着你微笑。
一切从明天开始。
那时候,阳光普照,永远都是晴天。
五十三
晨光熹微。朦胧中,细碎而轻微的声响传进耳朵。微微睁开眼,又慵懒地合上——清晨的阳光虽然不是很强烈,而且还有窗帘遮挡,但对于刚刚告别了黑夜的人们来说,还是有些刺眼。干脆又闭了眼,迷迷糊糊地拉过被子——被子上残留的、清馨而温暖的淡淡香气钻进鼻孔,又熏得我昏昏欲睡了……
“喂,起床了……”
轻柔而低沉的声音,悄然响在耳畔。同时,蒙住脸的被子也被轻轻拉下来。不满地皱皱眉,想再拉回被子。却听见极轻地一声笑,然后,唇上一暖。温润如玉的触感,堵住了我抗议的低吟。
“起来啦……你不是说今天要上山去么?快点,晚了就来不及了……”温润的嘴唇离开,轻声敦促着。我不理会,反而转过身,背对着趁人昏睡之际吃豆腐的某人。
“又来了……”为难地叹息一声:“我不记得你是这么爱撒娇的人,果然是我把你惯坏了……没办法,最后一次,下不为例。”下定决心地自言自语一番后,没来得及我反应他自语的内容,身体突然被一股强大的力道拖住,拽了起来,撞进一堵厚实的墙壁上。皱了眉想抗议,却又换来了清晨不宜的某镜头……
“好了。做人不可以太贪心,早安吻一个就够了,下次可没这么好运,再撒娇也没用……”
极尽全力地从他怀里挣脱,正因为方才和清晨静谧氛围完全不符的激烈行动而气喘吁吁。听到他理所当然的替自己的行为戴高帽,还说得义正言辞,一时有些悲愤,一口气没喘匀,猛烈地咳了起来。
“喂,不用这么激动吧?”他有些焦急地拍着我的背,神情关切:“好了好了,我刚才开玩笑的。只要你喜欢,我一点都不介意……”
“喜欢个头!”咳顺了些,冷眼望着他一脸自鸣得意,我开口,以一句优雅而由衷地赞叹,作为迎接崭新的一天开始的序幕。
“吃面包……”面包递过来。我冷冷望了一眼:明明是玉米面包,被他烤成了黑米的;
“喝牛奶……”牛奶递过来。我又冷冷望了一眼:这是牛奶?我还以为前两天刷墙的白灰不小心掉进水壶里了;
“那,吃火腿……”有些迟疑,但火腿还是递了过来。我再次冷冷望了一眼:好歹火腿还过得去,就是切的技术有问题——这等刀功,给人家养猪场剁白菜都闲烂。
“乖,早饭一定要吃啊……”他好像也有些着急,低声下气,软语相求。我看他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算了。把果酱递我……”
“啊?不行,这个太甜了,不能就这么吃……”他坚定地阻止。
“除了这个还有什么能吃?”我忍无可忍,干脆地向他挑明——人家都是熟能生巧,偏偏他的厨艺,自我得知起就从来没进步过。甚至,还出现了历史的倒退——从前,像面包牛奶这类简单的东西,他还是可以应付的,现在反而连这些都弄不好了。害我每天早上起来,什么都没吃就已经饱了。
“早饭的事儿先不说。”我推开眼前一堆被他糟蹋成垃圾的食物:“你今天早上说什么了?”
“嗯?”他不明所以:“我说什么了?什么也没说啊……”
“那是我幻听了?”我嘲讽地笑:“我明明听到,有人说什么撒娇啊宠坏了啊……”
“树阳,你最近休息不太好吧。今天可得早点儿睡……”他讨好地笑着。
“是么?”我冷笑一声:“可我听到的明明是某人的声音啊……”
“那是我哄你起床,你不用这么在意吧?”他干脆坦白:“再说我说的也是事实啊,有什么好生气的……”
“哦?”我温柔地笑笑,起身,来到他面前,揽过他的脖子,在他耳边低语:“那你说说,是谁和谁撒娇,谁被谁宠坏了啊?”
“好啦,就当我没说。”他轻轻叹息,就势揽住我的腰,将脸贴近我的脸:“反正无论说什么,你的一切,都是我的……”呢喃低语着,吐呐间,气息相依,暧昧气氛陡增。我有些尴尬地侧过脸:“算了。一会儿不是还要出去的么。快点准备准备。呆会儿热了就……”突然想到什么,慢慢地转过头,平静地看着他:“遥光,我是要你今天早点叫我吧?”
“是啊!因为你说要赶早上山……”
“我有没有说过:我要上山干什么?”
“说过。你说昨晚星星多,今天天气一定好。要我早点叫你,上山看日出。”他答。
“对了。”我更加温柔地笑:“可是,你叫我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
“哦……不好意思,可能是我刚才准备早餐的时候太专心了,耽误了时间……”他有些歉然,捧着我的脸亲了亲:“对不起。我们明天再一起去看吧,嗯?”
“我说的不是这个。”我也温柔地捧着他的脸:“既然太阳已经出来了,你还叫我起床干什么!!”
“树阳,慢点走!当心累着了……”
不理会身后老妈子一样罗嗦的某人,我加快了脚步。虽然最初的目的告吹,但既然某人千辛万苦将我唤醒,如果不付诸实践,未免辜负了人家一片良苦用心。所以,抱着“看不到日出,能看看小狼小蛇小蘑菇也好”的心理,我还是选择了今天登山。
事实上,除了小蘑菇,这座山是根本看不到小狼小蛇的。不用说小狼小蛇,就是小野猪小狐狸都很难看到。我每每跟遥光抱怨,他总是笑着说当然没有——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你以为是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么?我无语,白他一眼,垂下眼,无奈地叹息:瞧你挑的这破地方。
其实这个地方不错。远离尘土喧嚣,保留了难能可贵的清新纯真。倒不是说我们有多高洁,反璞归真,学人家陶老先生东篱采菊,面对着悠悠南山把锄而欢。我们没有菊可采,只有个小山,可以采蘑菇看日出。
不过,照这个速度,爬到山顶的时候,恐怕连日落都看不到,直接赏月了。可是又不能爬得太快——自己的身子自己清楚。就算自己不清楚,某人可是清楚得很。
“算了。树阳,到这里就可以了。”
我停下,微微喘着气。魏遥光赶上来,拉着我,找了块石头坐下。然后照例拿出水壶,拧开。又拿出四五个大大小小的瓶子,依次取出大小个数颜色不等的药片,一起递过来——这么长时间,他唯一有进步的就是鲜少拿错药。而且从最开始的不知听诊器为何物,到每天按时三遍量血压;从最开始的十次有九次扎到自己,到后来取药找血管打针一气呵成;总算是从另一个方面弥补了他在厨艺上的严重缺陷。他常常感慨说家有病人,就相当于还有半个医生。我说哦?那另半个是什么?他笑着揽过我,咬咬耳朵说:保姆。
“每次都是这里。”吃了药,看看四周的景色:这是一个缓坡。青绿的草地,几朵发育不太好的野花野草,围绕在一条浅浅的小溪边摇曳。周围是不算巍峨的松树柏树和小灌木丛,偶尔几声鸟叫,再来就是风声了。
“其实山顶也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就是高了点,视野宽阔了点。”他喝了口水,背靠过来:“而且风又大……你身子不禁吹,上去了反而不好。”
“可是……山顶可以看到太阳啊。”我仰头,看着逶迤的云:“初升的太阳……”
身后的手被牢牢抓住。手指轻轻摩挲着。我动了动,靠紧了身后的背。温暖如初。
其实,我想看的并非初升的太阳。我真正想看的,是在晨光辉映下,在我身旁的,你的脸庞。庄严而圣洁的侧脸,薄薄镀上一层淡淡的金。长睫抖落,缤纷四溅。于是一切过往今昔,都是你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