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的身材,在男人中已经是相当出色的了。
郑义忽然想起了什么,开始翻箱倒柜的找东西,找了半天,回头问席方雨:“哎,你看见我的泡面没有?”
“什么?”
一看这幅表情就知道完了,郑义垂头丧气的坐在沙发上:“临走的时候我还买了一箱泡面放在墙角,这小子,真绝,连这个都不给我剩下!我从下火车到现在还没吃饭呢。”
席方雨想了想:“冰箱里还有几棵青菜,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做给你吃。”
“你会做饭?”
席方雨笑了:“以前在家的时候,大嫂有事回不来,就由我掌厨。”
“你跟兄嫂住在一起?难怪。”郑义明白什么似的点点头,忽然跳起来:“你还磨蹭什么?还不快做!”
简单的炒了个小菜,又用剩饭同鸡蛋做了个蛋炒饭,虽然简单了些,郑义却吃得赞不绝口,看来这人实在是泡面吃多了。
当天夜里,郑义睡床,席方雨睡沙发,就这么凑合着过了一夜。
第二天早晨,就在郑义睡得正香的时候,隐隐听见有人叫他。
“义哥,义哥?”
谁呀?他有点火了,不知道他正困着嘛?迷迷糊糊睁开眼,眼前的清瘦男子令他一怔,回想了半天,这才想起来是昨天收留的那小子。
“一大清早你叫什么叫?叫魂呀?”
被他这么一喝,席方雨有些窘迫:“对不起,可是现在已经十点了,你还没有起来。我想我要走的时候,还是应该跟主人打个招呼比较好。早点我做好了,如果你想吃,自己去热,我走了……谢谢。” “喂!”
提着行李要走的席方雨又被这一声叫住,郑义坐起身来:“我包吃包住,但你要在这里负责打扫、做饭,晚上睡沙发,一个月的房租另算,怎样?不嫌苛刻就住下。”
“可是……”
“我知道你没钱,我可以等到你有钱的时候。答不答应?”
发现这个看似粗暴凶恶的男子其实很善良,席方雨轻轻的笑了:“义哥,你是个好人。”
郑义的脸似乎红了红,忽然躺下去用被子蒙住头。
“现在开始,我要睡个回笼觉,你要再莫名其妙把我叫起来,就趁早卷铺盖滚蛋!”
十五
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熙攘的人群,这里是著名的酒吧街。与白天的冷清大不相同,一到夜晚气氛就变得热闹起来。
在这些大同小异酒吧中,只有一家显得与众不同。全黑的色调,门前淡淡的、紫色和蓝色交映的朦胧灯光映出上面“沉醉夜色”几个字,带给人一种沉静梦幻之美。走进里面,更是不同于它处的喧嚣。
“B座,两杯咖啡。”
“好。”席方雨端起托盘,准备送过去。
“小雨,我帮你吧。”一个酒保打扮的青年含笑伸出手来。
席方雨犹豫了一下:“多谢。”
一只大手从两人中间插进来,抓住托盘向席方雨怀里一推,回头训诫青年:“他自己的工作让他自己去做。小唐,你不是也有工作吗?还不快去!”
“可是——”
席方雨看看一脸严肃的郑义,又看看为难的小唐,笑了笑:“还是我自己去吧。”
那一跛一跛离去的身影实在让人看了不忍,小唐不由瞪了身旁那个不近人情的家伙一眼:“阿义,你也真是的,你明知道小雨的腿脚不好——”
郑义沉着脸打断他:“只是不好,又没断,他不是还能走吗?力所能及的事就让他自己去干。”
顿了顿,“帮人不是这个帮法。”
吧台那边有人叫:“阿义,一杯‘蓝色风暴’。”
“来了。”
“什么呀。”直到郑义走远了,小唐才敢小声的发泄自己的不满:“一天到晚摆着张酷脸,不过是个调酒师,你以为你真是老板呀?”
回头看看席方雨已经回来,忍不住又凑过去:“小雨,听说你住在阿义那里,他是不是总欺负你呀?”
问得席方雨一怔,抬头看了眼那头正在调酒的郑义,意外的发现这个平时看来有些粗鲁的人摇酒的动作竟是出奇的潇洒帅气,惹的不少女性客人围观。
轻轻摇头:“义哥就是不太善于表达,其实他人很好的,连这份工作也是他帮我找的。”
那天的情形还记得很清楚:他找了一天的工作未果,郁郁的回到家,跟往常一样,坐在客厅的郑义只是看了他一眼,就继续看电视。
没想到吃晚饭时,一直埋头苦吃的郑义突然没头没脑的冒出一句:“我工作的酒吧还缺个人,你去不去?”
实在是太突然了,席方雨半天没反应过来,弄得郑义有些尴尬:“你不愿意就当我没说。”
“我当然愿意!”他慌忙接口,“谢谢你,义哥。”
眼尖地看见郑义的脸似乎又红了,粗声粗气地道:“你别谢我,我等着你拿到钱交房租呢。”为了掩饰窘状,郑义低下头狠狠扒了几口饭,结果不小心被噎到了,幸亏他及时递过一杯水去。
现在想起来,席方雨仍觉得好笑。
这个硬汉般的男子,其实骨子里很害羞呢。
“小雨,你笑起来很好看。”小唐看着席方雨的侧脸,一时间有些忡怔。在酒吧工作的都是男人,可不知为什么,就是觉得席方雨与他们这些“臭男人”不同。
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奇异的味道,让人忍不住想去怜惜他、照顾他,但,决不是因为他的腿。
小唐烦恼地搔搔头,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奇怪。他是个绝对正常的男人,绝对没有“那方面”的倾向,可就是对席方雨,却多了一份对别人没有的心。想想,阿义当初会收留他,也是为了这个原因吧?
“小唐?小唐?”席方雨推推他,“那边叫你呢。”
“哦。”小唐走了两步,想起什么似的又回头,只见朦胧似烟的灯光下,那人也好像被笼罩在烟里。
酒吧打烊的时候已经是两点多了,席方雨最后一个离开。虽说这里的人都对他很照顾,但他毕竟是新来的,总该比别人多干些。
街上很静,本以为没人了,所以看到郑义骑着他那辆心爱的铁马等在后巷的时候还是吃了一惊。
“义哥,你不是先走了?”
郑义也不答话,掐灭了手上的烟:“上车。”
席方雨有些受宠若惊 :“你不会专程等我吧?我坐公车就好了。”
郑义白了他一眼:“你傻呀?这时候哪还有公车?少罗嗦,上车。”随手扔过一个安全帽给他。
第一次坐摩托车,席方雨有些紧张,战战兢兢的跨上去,却发现无处可扶,微一迟疑,双手拉住郑义的衣角。“好了。”
“好个头。”郑义转过身,拉住席方雨的双手往自己腰间一扣,“抱紧!小心呆会儿把你甩出去。”
车子发动起来,突突地响,席方雨伏在郑义的背上,感觉风从耳边掠过。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只有身体贴在一起的地方传来灼热的体温, 还有自己的心跳声,格外的真切。
忽然之间,脑海中产生些错觉,身前的背脊和记忆中的那副背脊莫名地重叠在了一起。
不知不觉,眼泪流了下来。
那种感觉还是那么鲜明,可却已象是前世的事情了。
十六
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席方雨对郑义的习性有了大致的了解。
因为工作的关系,郑义喜欢一觉睡到天晌午,这时候千万不能叫醒他,不然会有下床气,遇见谁谁倒霉。
午饭和晚饭一定要准时(早餐已经睡过了),饿着肚子的时候郑义的火气尤其的大。他对饭菜没什么太大的要求,好吃不好吃都照吃不误,从来不说什么,只要有人给做就行。但是席方雨还是心细的发现他每次都会皱着眉头把菜里的葱花挑出来,那以后,做菜时席方雨从不放葱花。最奇怪的是,郑义虽然是调酒师,自己却很少喝酒,烟也抽得不多,每天只是两三根而已。
生活习惯上郑义秉承了大多数男人的懒散根性,东西随手就扔,从来不管收拾,而且破坏力惊人,席方雨一天才收拾好的屋子,他只要一小时就可以让它们变回原样,每每令席方雨头痛不已。但席方雨很聪明的没有抱怨什么——对男人,抱怨只会让他们更厌烦,席方雨自己是男人,这道理当然明白的得很。
迫不得已,席方雨展开了一对一的盯人战术,郑义在前面祸害,他在后面收拾,亦步亦趋,决不放松。
这样的两人组合从一进门开始——郑义帅气的一脚蹬开靴子,席方雨连忙上前把它们摆好;郑义潇洒的把外套摆上沙发,下一刻席方雨已经拾起挂到衣架上;郑义刚点起一支烟,席方雨已经捧着烟灰缸在一旁等了。
被盯烦了,郑义就会挥舞着拳头,狠狠的质问:
“你是跟屁虫吗?”
“你是管家婆?”
“你不嫌累吗?”
“是不是想我把你赶出去?”
对此,席方雨向来只是笑笑,该怎么盯还怎么盯。反正郑义说过无数次要赶他出去,却一次没有兑现过。
两人比耐性,根本就没得比。撑了一个多星期郑义就熬不住缴械投降了,会自动自发的把用过的东西归位。有时脱下外套来,正想甩出去,瞥见一旁“虎视眈眈”的席方雨,终于还是不太情愿的自己挂起来。但他到底还是愤愤不平,脚步声会故意弄得很重,还会含怨等席方雨一眼,以显示自己的不满。
他常常指着席方雨的鼻子说:“你这人看起来很软,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十头驴子都不如你倔!”
席方雨的回应当然还是笑笑,心里却想:你还不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山东驴子脾气?
商场超市这些地方,郑义绝少涉足,如果席方雨要买东西,他会负责车接车送,但若是席方雨抽不开身要他去买包盐或买桶油,那是打死也不干。手套破了,他还接着用,说是“用着顺手”,后来席方雨买了一双新的放在他的床头,当时他看了也没说什么,第二天席方雨打扫的时候,就看见垃圾桶里有一双破手套,床头那一双却不见了。
再后来郑义搬回一张行军床来给席方雨睡,据说是朋友搬家扔给他的,可洗衣服的时候,席方雨在他衣袋里发现了购物发票。
总体来说,两人相处得还不错。
酒吧的工作席方雨渐渐也可以应付自如,郑义的人缘不错,他介绍来的人大家也都着意照顾,相处十分融洽。
酒吧生意不错,每晚都有演出招揽顾客,有个乐队是长驻这里的,说不上什么好不好,唱久了,也有自己的观众群。给席方雨印象最深的是个叫“小优”的女孩,才二十岁,被这个城市五光十色的华丽表象所诱惑,千里迢迢而来。人长得很漂亮,歌声也好听,就是一身时尚的辣妹打扮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每次唱完,她都会坐在吧台前要一杯酒,然后缠着郑义说话。不过郑义的态度向来是不冷不热,爱搭不理。
“她就喜欢阿义的酷样。”
小唐不知何时凑到席方雨身后,嘴撇得老高,不知是不是看郑义这么受欢迎吃醋。
笑了笑:“那你呢?”
“我?切!我女朋友比她可漂亮多了。”不可一世的神情逗得席方雨一笑。
“不过阿义跟她倒也挺配的,反正他女朋友也跑了,两人凑合凑合也不错。”
对于郑义以前的女朋友,席方雨略有耳闻,听说原来也是这里的歌手,先是跟郑义谱了一曲酒吧情缘,后来不知怎么嫁了别人,郑义就是为她才追到深圳。这是郑义的伤心事,他不提,席方雨也不问。
想一想,郑义应该还在爱着那个女孩吧?
一段感情,若真是倾心投入,又岂是说断就断得了的?
不知不觉的,手又放在了右腿上,曾经断裂的地方似乎又阵痛起来。
十七
机遇是个奇妙又不可捉摸的东西,你想它的时候,它未必肯来;它来的时候,你又绝对料想不到。
在酒吧工作的席方雨,也迎来了他的一个小小的机遇,象投入水中的小石子一样,让他平静的生活也有了一点小小的改变。
这天晚上,小优没有出现,事先也没有打任何招呼,杀了众人一个措手不及。一时找不到歌手代替,经理也是急了,问这些服务生:“你们谁唱得好,上去帮个忙。”
小唐第一个摆手:“别找我,我五音不全。”
众人你推给我,我推给你,谁也不肯上去,最后还是郑义,一声不吭的拉过席方雨:“就你吧。”
“我?”席方雨吓了一跳,情不自禁退后一步:“我不行。”
“我听过你唱,还不错。”
“你听过,什么时候听过?”席方雨有些吃惊,他是从不在人前唱歌的。
郑义笑了笑,笑得有些坏心:“做饭,还有刷碗的时候,经常听你一个人在厨房哼哼,嗯,昨天唱得是‘晚秋’。”
席方雨的脸顿时红了,他以为关上了门,郑义又把电视开得很大声,应该是什么都听不见了,显然,他低估了现代豆腐渣工程的劣质程度。呆了半晌,才挤出一句:“我……不去,我真的不行。”
经理过来拍拍席方雨的肩膀:“小席,你就别推了,阿义说的错不了。救场如救火,今晚全靠你了。”
大家纷纷地劝:
“小雨,你就去吧。”
“就当是玩玩,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是呀,回头叫老总给你加工钱。”
好不容易抓到一个替死鬼,众人不由分说,硬生生把席方雨给推了上去。
台下的听众并不多,大概因为席方雨是个新面孔,都停止了交谈看他。
被众多的目光一照,席方雨更加局促不安,右脚不自觉的向后缩了缩。本是想把自己藏起来的,却偏偏暴露在众人的目光之下,这使他感到由衷的惶恐,求助般的看向台下的同伴,却失望的发现他们都是一脸笑嘻嘻等着看好戏的模样。
太久的等待使台下的观众有些不耐烦了,有人开始嘟囔,更有人叫了出来:“你唱还是不唱呀?不唱下去,换人!”
不知为什么,这种纷扰的场面忽然让席方雨联想到两个月前的那次聚会,中科电子的周年庆典,他被众人闹着上台唱歌,犹如一个被戏弄的对象、一只误入天鹅群里被揪出来的丑小鸭……
呆不下去了,想逃走,想冲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