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2019。
“啊啊啊!”震耳欲聋的尖叫响彻云霄,伴随着尖叫的,是一大群奔跑着的女性,虽然这样的场面,在香岛市这著名的新城机场,屡见不鲜,但是,仍引起了机场内其他乘客的关注。
今天,是本市大名鼎鼎的模特兼艺人,金夕仁,自巴黎春季时装周走秀回来,他的粉丝俱乐部“爱仁会”的大批成员自发的赶来接机。
最后一个走出闸口的金西仁,戴着墨镜,一身西装打扮,高大挺拔的身材,美好的男性的身段尽显,优雅地慢步走着,同时轻轻向人群摆手。
“啊啊啊!”尖叫声在机场大厅内回响,刺激着人们的耳膜,看着庞大的欢迎团,在金夕仁身旁三步远处的一名男子,微微皱眉。
逗留了五分钟,在机场保安和自己公司的保安及工作人员围成的人墙里,金夕仁露出最明朗的笑容,让记者和粉丝们拍照,始终保持着温和的态度。
坐上保姆车,金夕仁靠在椅背上,嘟着嘴:“啊,累死了,为什么不让我回去休息?”
袁和也,金夕仁的经理人,自他出道起便一直担当这一职务,眼睛直视着前方,“回去还有两个专访,然后我就放你回家洗澡睡觉。但是明天早上七点你得赶到摄影棚来,不许迟到。”
“啊,和也,你这样我迟早会挂掉。”
“仁,注意你的言行。”
“啰嗦。”
袁和也无奈地苦笑。
认识金夕仁已经超过七年的袁和也,是香岛市最大的经理人公司凯琪,旗下的一名职业经理人,七年前,年仅十五岁的金夕仁,被星探发掘,签约凯琪,成为模特,那时,袁和也就是他的经理人,这一合作,就超过七年。
唉,已经照顾这个魔星这么长的时间。袁和也不由在心中慨叹。能坚持这么长时间一直照料这凯琪最有名最大牌的也是最麻烦的顶尖红星,自己也算是练就了超人的功夫。
在安排好的咖啡厅里,金夕仁接受杂志的专访,满面笑容的讲述此次走秀的种种事情。
站在灯光的暗影里,袁和也的面色和缓许多,是,金夕仁很多时候是很难服侍的一个人,但是他的工作态度十分好,对工作,他是认真的,镁光灯一打起来,他会立刻拿出最好一面。
袁和也注视着灯光下的金夕仁。金夕仁的五官线条柔和,面容几近完美。明亮的深褐色大眼睛,长睫毛,挺直的鼻,下唇稍稍有点厚,但是这样让他看起来性感中带着几分可爱,腮与下颌的线条很秀丽,当他注视着某个人,眨眨眼,然后微笑,能抵挡的住不心跳的人还真不多。虽然金夕仁的容貌在有些人眼中过于清秀,但是他有一股不服输的气质,严肃地闭紧嘴唇的时候,面容又会变得很硬朗。金夕仁只得二十二岁,正是介于男人与男孩之间的年纪,时而成熟时而天真的气质,恶作剧的笑容,都使得他更受欢迎。
在舞台走秀的时候,金夕仁完全能够配合着衣着的不同,把西装、休闲装、夹克再到T恤牛仔的不同,表现的淋漓尽致,他天生是做模特的人材,服装不同,人便不同。舞台上,金夕仁千变万化,有万种风情。
一大清早,被袁和也的追命连环呼硬是从被窝里挖出来,金夕仁被送进摄影棚。
化好妆,换好拍照用的衣服,袁和也不得不在心里承认,金夕仁真得上帝偏爱,完美的面容、标准的九头身的身材,他天生是当模特的人。
在镜头前摆着姿势,金夕仁脸上是完美的笑容,只是一出镜头,就马上摆出一张臭脸,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架势。
“得了吧你,摆出那副面孔给谁看。”袁和也忍不住吐槽。
“就是,我的脸你都看习惯了,也不会有什么感觉。”金夕仁接口道。
“已经给你接下了新工作。”
“什么?”金夕仁大叫,“你不是答应过我可以休息一下?”
“在巴黎已经休息够了。”袁和也语气严肃。
“吸血鬼。”金夕仁小声报怨。
袁和也好脾气地解释,“仁,离秋秀的大秀,还有五个月的时间,这么长的空档,你总不能只是拍照吧,跟着你的这一组人都要支薪,接个工作补了这个空档,大家有工开,有什么不好吗?”
金夕仁顺从地点头。
他并不是不讲道理的一个人,只是,日日工作几乎都在十小时以上,他会累。
“您老人家这次接了什么工作啊。”金夕仁懒懒地问。
“市立第一台的电视剧。这次是一出法庭戏。”
金夕仁一听来了劲,“我演警察?”一脸向往。
“不,你演一个学者。”
“什么?”
袁和也知道凯琪的规定,像金夕仁这样大牌的摇钱树,一定要小心照料,会让他受伤的工作是一律不接的。金夕仁是职业模特,工作主要以走秀和代言为主,他接戏的条件一是只演配角,并且是出彩讨好的配角;二是档期不能长,最好一两个月就能拍完的戏份。
金夕仁皱着眉,“我看起来像学者吗?”
“像,而且是很帅的学者。”袁和也点头。
大概的看过了剧本,金夕仁觉得演不来。剧中人物是一位大学讲师,是该剧中破案的关键人物,台词很多,而且大半是专业用语,看着剧本,他只觉得头大。
把剧本丢到一边,金夕仁扁着嘴,“我不要演。”
“这个人物形象十分讨好,具知性美,并且学识丰富,为人温和,你演出后,对你的形象提升有帮助。”
“台词太多背不过。”
“努力就可以了。”袁和也知道金夕仁担心的是什么。
金夕仁恼恨地瞪了袁和也一眼,叹气挠头。
为了接演新剧,金夕仁在工作空档的时间里埋头背剧本,背到舌头都要打结。
“有一个慈善酒会,你准备出席。”袁和也向金夕仁宣布。
“怎么这个也要去。”
“主办方是你代言的腕表品牌,请你出席。”
“推掉啦。”倒在沙发上,金夕仁懒懒地说道。
“不行。”袁和也的语气很平静。
“啊,怕了你了。”
由造型师和化妆师摆布了半天,金夕仁出现在袁和也的面前时,已经是得体的西装打扮,整齐的头发,浑身上下的配饰都很合适,如果他不开口,一定是吸引众人目光的智慧型。
知道金夕仁底细的袁和也悄悄叹息一下,眼前这个家伙的外表,还真是很可以骗过不少人。
“走吧。”
金夕仁出现在酒会上,吸引全部记者的目光。
这一次酒会由某名表商主办,旨在为教育事业出力,所得善款将会捐给教育司和公立图书馆。
暗暗在心里打个哈欠,金夕仁悄悄看表。
这里,主办方的一个高层走了过来,“仁,我来介绍你们认识。”
金夕仁急忙转过身,脸上带出职业性的微笑。
当他看清来人时,不由瞪大眼睛,认真注视着眼前的男子。
金夕仁面前站着的,是和他一样高大的男子。
金夕仁不得不在心中承认,自己认识的所有人当中,数现在这名男子,最有书卷气。
眼前的男子,身材高大,穿黑色西装,真正是剑眉星目,挺直的鼻梁,面部的线条柔和中带着几分刚毅,浑身上下是一股浓浓的书卷气,温文儒雅,只是,他将锐利的目光,藏在金丝边的眼镜之后。
“你好,我是屈展卷。”屈展卷伸出手来。
金夕仁也伸手与他相握,“你好,我是金夕仁。”
屈展卷望着眼前,本市人人皆知的,已不知多少次出现在电视中、杂志里的英俊面孔,只是淡淡一笑。
“屈是市立图书馆的助理馆长,本市众多的公务员之一。”
屈展卷对金夕仁点点头,再没有开口,不一会便转身离开了。
金夕仁有些诧异,目送着那个背影。
坐在回去的车上,金夕仁仍念个不住,“他居然不理我。”
袁和也安抚着,“又不认识,他那种人一定是很不会和陌生人打交道的。”
“我怎么能算陌生人?”
“你怎么不算陌生人?“
“谁不认识我?“金夕仁大为不满,他的英俊容貌,不论异性同性,都无不被吸引,今天居然遇到一个视而不见的人。
车在红灯前停下,袁和也盯了金夕仁一眼,不知这位大牌今天是怎么了。
在新戏开机之前,金夕仁繁多的工作之一就是拍摄一组服装目录。
金夕仁是香岛市某服装品牌的全球代言人,这只牌子虽然是本地出品,但是旗下拥有数位知名的年轻设计师,走的是青春路线,已经闯出名堂来,销量极好,在欧洲亦有名号,为了再为品牌提升国际知名度,特地请金夕仁来代言,当然,厂商也是看中金夕仁这张世界通行的漂亮面孔。
走进了一栋大厦顶层的工作室,金夕仁熟稔的和工作室内的人打着招呼。
同样和这间名为“翡冷翠”的摄影工作室很熟悉的袁和也,带着凯琪的工作人员,跟在金夕仁的身后走了进来。
“老莫,如果你拍的快点,我请你吃饭。”金夕仁大着嗓门说道。
“翡冷翠”的老板兼首席摄影师—莫亦凡,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我当是谁呢,原来今天是你。看我怎么好好整你吧小子。”
听到莫亦凡的话,大家都笑了起来。
莫亦凡,“翡冷翠”摄影工作室的老板,是一位摄影天才,十四岁时便出来开工作室,以其不凡的才华和极具创意的手法,得到行内的公认,年纪轻轻便得奖无数。他并非科班出身,也没有学过摄影,当年,只凭一架小小傻瓜相机,就拍出很具艺术性的人像摄影,震动业界,看来,天才,是有的。
得到大型时尚杂志出版社的有力支持,莫亦凡开了一家摄影工作室,专为杂志和厂商拍摄人像摄影,不,他轻易是不给人拍婚纱照的。由于其不凡的才华,工作似洪水滚滚而来。这些年他以香岛市为基地,但是,不时有欧洲的厂商请他拍照。
莫亦凡在业内如此出色,本人却甚是低调,并不宣传自己,自有一间公关公司替他的工作室做宣传推广。
莲达,金夕仁的化妆师,为他梳着头发,“美仁,是不是又熬夜啦。“
“没办法,新戏的对白太多,舌头都要咬掉了也背不好,嗯。”一面报怨着,金夕仁伸出舌头,镜子里的搞怪脸孔看在莲达眼里,不由令她笑出声来。
乔奇,金夕仁的造型师,站在金夕仁身边,和“翡冷翠”的造型师一起,商量着服装的配搭。
莫亦凡在另一间房间里,指挥工作人员摆放着灯和设备,眼光,却不由地落在独坐在一旁的袁和也身上。
穿好衣服化好妆,金夕仁走进摄影室,在白色的背景板前站室。
莫亦凡锐利的眼神,如摄影机般精确地捕捉着金夕仁的动作。
“美仁,脸,再向右侧三度。”
“喂,我怎么知道多少是三度。”
“再侧一点,再一点,好,定格,笑。”
“老莫你无聊死了。”金夕仁嘴上抱怨着,镜头前却丝毫不改形象,仍是英俊迷人的面容。
从早上八时起直到下午二时,总共只拍了三组照片,可见精益求精。
“累死了。”一坐在椅子上,金夕仁就瘫下来,低着头。
早有助理准备好了吃的,金夕仁一把抓过来就往嘴里塞。
“呀,呀。”莫亦凡站在一边,看着金夕仁的吃相,说道,“你看看你,美仁,这德性要是被你的粉丝们看到,一世英名可就不保。”
“不会的。”金夕仁的助理之一,小旺在一旁说道:“她们才不会这样想,那些人啊,一定会说好可爱好可爱之类的,反正,夕仁不管做什么,他的粉丝们都会说可爱可爱的。”
莫亦凡不屑道:“又不是十几岁小男孩,可爱,就他。”
的确,金夕仁出道起,就和莫亦凡合作,当年,同样默默无闻的两个少年,一起走过了最艰难的时光,不知受了多少白眼冷遇,才有如今的地位。当然的,两个人是好友,彼此都知道对方的臭毛病,在莫亦凡眼中,金夕仁才不是帅哥万人迷,他只是一个有着毒舌的又迷糊又任性的笨蛋。
工作人员有的开始整理用品,准备接下来的拍摄,大部分人都开始休息吃饭。
金夕仁捧着饭盒,拉莫亦凡一起坐在窗边,边吃边聊。
“最近忙什么呢?”金夕仁吞下嘴里的食物,问道。
“给两家杂志拍封面,然后欧洲的CK服装请我给他们拍新一季的店堂陈列用的宣传照。”
“唔,那个要放的很大。”
“是,所以比较麻烦。我得过去一趟,看看那边的店。”
“去多久?”
“半个月吧,共有四十二家店,要一个一个走一趟。”
喝着饮料,金夕仁眨着大眼睛,“苦差事。”这一行可不比旅游,很不轻松。
莫亦凡在金夕仁额头敲一记,“看着我惨你开心是不是?”
金夕仁抚住额头,“我比你好不到哪去,和也这个家伙,给我接了个什么戏嘛,是个学者,哇,那台词叫一个多,背的我头晕眼花,舌头打结。如果演不好,老NG,一定被他笑死。真是的。”
“笨蛋果然就是笨蛋。”
“我警告你老莫,别人这样说我,我不管,我们老友,你这样说我,不是摆明了告诉别人我是什么什么嘛。”金夕仁扭歪了嘴巴。
莫亦凡笑眯了眼睛。
金夕仁注视着相识多年的朋友。莫亦凡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一百八十公分的身高,高大挺拔,一头及肩的浅褐色直发,挑高的眉毛,眼睛有些修长,明亮有神,挺直的鼻梁下是淡色的薄唇,浅棕色的皮肤看起来很健康。莫亦凡甚具艺术家特有的浪漫忧郁气质,同时亦是个很有型很有性格的男人。
有人会说莫亦凡不易相处,人有些古怪。但是金夕仁知道,他只是不擅于和陌生人打交道,又有着搞艺术的人特有的坚持与固执,所以,常让别人误会他,其实莫亦凡也是一个很朴实的人。
“最近有什么有趣的事吗?”莫亦凡问。